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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會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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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醫院會計的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醫院會計工作,統一覈算辦法,提高會計覈算和財務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會計工作在醫院管理中的作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醫院財務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關聯法規:

第二條醫院會計是醫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透過會計覈算、分析、監督、預測等活動,提高醫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

第三條醫院是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衛生事業單位,醫院會計是國家預算會計體系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醫院會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嚴格執行會計制度,辦理會計事務,進行會計覈算,實行會計監督。

第五條醫院會計覈算對象是醫院資金的運動。醫院資金由預算資金和經營資金兩部分組成,都要加強覈算和管理。

第六條醫院會計覈算基礎是權責發生制。凡屬本期的收益或費用,不論其貨幣資金是否已經收付,均應作爲本期收益或費用處理;凡不屬本期的收益或費用,即使貨幣資金已在本期收付,均不作爲本期收益或費用處理。

第七條醫院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加強對醫院財會工作的領導,要有一位院長分管會計工作。300張牀以上(含300張牀)的大、中型醫院應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總會計師由具有會計師(含會計師)以上技術職務的人員擔任。

關聯法規:

第八條會計人員的主要職責和權限。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工作人員職責條例》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醫院預算,遵守國家規定的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併合理使用資金。

二、按照醫院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記帳、算帳、報帳。

三、認真做好醫院經濟管理工作,對醫院的經濟活動進行預測、控制、分析並參與經濟決策。

四、按照銀行制度規定,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管理,做好結算工作。

五、按照經濟覈算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收支預算的執行情況,考覈資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節支潛力,提高經濟效益。

六、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及財產保管、收發、計量、檢驗等情況。

七、認真宣傳國家財政規章制度,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爲作鬥爭。

關聯法規:

第九條會計以人民幣“元”爲記帳單位,元以下列至角、分。

第十條醫院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帳務組織與覈算方法

帳務組織與覈算方法包括設定會計帳戶、複式記帳、審覈和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進行財產清查、編制會計報表等內容。

第十一條會計科目應按照資金活動的具體形式和不同的經濟內容分類設定,並按其分類的詳細程度,分設總帳科目和明細科目兩種。

第十二條醫院的總帳科目一般分爲資金佔用和資金來源兩大類,共設定46個總帳科目。

醫院的會計憑證分爲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兩種。

第十五條原始憑證是載明經濟業務具體的發生或完成情況,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和填制記帳憑單的依據。原始憑證按取得渠道分爲自制憑證和外來憑證兩種。按記載的經濟業務內容分爲收入憑證、支出報銷憑證、往來結算憑證和其他能夠證明會計事項實際發生的單據、表冊、檔案等。

一、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日期和編號;填制單位名稱和財務(會計)專用章;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大、小寫金額應齊全、相等,不得塗改。外文的原始憑證要附有翻譯成中文的譯件。

阿拉伯數字書寫不得連筆。阿拉伯金額數字前應寫人民幣符號“¥”。人民幣符號與阿拉伯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漢字大寫的金額數字一律用正楷字或行書書寫,不得任意自造簡化字。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人民幣三字與金額之間不得留有空白。數字中間有“0”時,漢字大寫金額要寫“零”字,連續有幾個“0”時,可只寫一個“零”,印有位數的憑證應逐位填寫“零”。

二、一式數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複寫紙套寫,並連續編號。作廢時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儲存,不得擅自銷燬。

發生退款事項時必須取得對方證明。

藥品、衛生材料、其他材料出入庫時,不得以發票代替入庫驗收單或出庫單。

職工出差借款要填寫三聯式借款單,第三聯作爲付款憑證,第二聯作報銷收回憑證,第一聯報銷後退還借款人。

經上級批准的經濟業務,應將批准檔案作爲記帳憑單附件。如果批准檔案需要單獨歸檔,應在憑證上註明批准機關名稱,日期和檔案文號。

三、原始憑證的審覈:

(一)內容是否完整,手續是否完備。

(二)數字是否真實,計算是否正確,有無刮擦、挖補、塗改和僞造等情況。

(三)記載的經濟內容是否符合財政制度、預算和合同。

對於內容不完整、手續不完備、數字有差錯的原始憑證,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補辦手續或更正。對有僞造、塗改、虛報冒領款項等現象的憑證應拒絕受理並及時報告領導。

第十六條記帳憑單應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醫院一般可採用通用的.記帳憑單,大型醫院可根據業務需要採用收款憑單、付款憑單和轉帳憑單。收款憑單用於記載與現金和銀行存款收入有關的業務;付款憑單用於記載與現金或銀行存款支出有關的業務;轉帳憑單用於記載與現金或銀行存款收支無關的其他業務。對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提存業務應編制付款憑單。

第十七條會計憑證的保管

一、各種會計憑證應及時傳遞,不得積壓,登記完畢後,應按分類和編號順序保管。

二、對各種記帳憑單,應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按編號順序定期裝訂成冊,並加具封面,註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籤處簽章。

三、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外單位如因特殊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本單位領導批准,可以複製。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複製件,應在專設的帳簿上登記,並由提供人和收取人員共同簽章。

四、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財會專用章的證明,並註明原憑證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本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經醫院領導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會計帳簿

第十八條會計帳簿以會計憑證爲依據,運用帳戶全面、系統、連續地記錄和反映醫院資金運動的情況。

醫院會計帳簿包括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日記帳和輔助帳。其設定的方法如下:

一、總分類帳(總帳),按照總帳會計科目設定,其格式採用“借”、“貸”、“餘”三欄式帳簿。根據總帳科目彙總表或記帳憑證登記。

二、明細分類帳(明細帳),按照明細科目設定,根據記帳憑單或所附的原始憑證逐筆登記。明細分類帳有以下三種:

(一)三欄式明細帳,一般適用於只反映金額不需要記錄實物數量的帳戶,如往來帳戶。

(二)多欄式明細帳,適用於收入明細業務和支出明細業務。按照一級明細科目設定帳戶,按二級明細科目設定專欄,以詳細登記醫院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情況。

(三)數量金額明細帳,適用於覈算各種庫存藥品、衛生材料、其他材料、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財產物資金額和數量的明細分類帳戶。

三、日記帳(序時帳),是按照會計部門取得憑證時間的先後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反映貨幣資金收付結存詳細情況的帳簿。如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和專項存款日記帳。日記帳必須使用訂本帳簿。

四、輔助帳(也稱備查帳),是補充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所不能詳細反映的資料,以備考查的帳簿。如醫院科室覈算明細帳、成本覈算明細帳、財產臺帳(卡片)等。

第十九條爲了做好記帳工作,保證覈算質量,明確記帳責任,醫院會計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記帳規則:

一、帳簿的啓用和交接:各種帳簿在啓用時,會計人員應在帳簿扉頁上面寫明單位名稱、帳簿名稱、啓用日期、記帳人員和主管人員姓名,並加蓋財會專用章和名章。交接帳簿時,應註明交接日期、交接人員和監交人員姓名,並由三方人員簽名蓋章。

二、登記帳簿的一般要求:

(一)會計人員應根據審覈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帳簿。登記帳簿時,應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逐一登記。做到數額準確,摘要簡明扼要,登記及時。要在會計憑證上簽名或蓋章,並在記帳憑單上打“√”號,表示已經登記帳簿。

(二)帳簿中每格書寫的文字與數字一般佔格的1/2,不要寫滿格。

(三)登記帳簿必須用藍黑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在帳簿上使用紅色墨水只限於劃線、改錯和衝正,以及會計制度中規定用紅字登記的其他記錄。

(四)各種帳簿必須按照頁次順序記錄。記帳不準空頁、跳行。如發生空頁、空行,應將空頁、空行劃一道紅斜線註銷。並由記帳人員簽章。

(五)凡需結出餘額的帳戶,結出餘額後,應在“借或貸”欄內寫明“借”或“貸”字樣。沒有餘額的帳戶,應在“借”或“貸”欄內寫“平”字,並在餘額欄內用“Q”表示。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必須逐日結出餘額。

(六)出納人員應根據現金或銀行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分別結出當日餘額,現金日記帳的餘額應與庫存現金數覈對相同,並在日結數額下劃一道紅線。銀行存款日記帳應及時與開戶行覈對。

(七)每頁帳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結出本頁合計數和餘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在摘要欄內註明“過次頁”,並抄於次頁第一行內,在摘要欄內寫上“承前頁”。

(八)要定期結帳,月份終了要月結,季度終了要季結,年度終了要年結。

三、記帳錯誤的更正:

帳簿記錄發生錯誤,應按如下方法更正:

(一)劃線更正法,記帳憑單填制無錯誤,結帳前發現帳簿記錄錯誤,採用劃線更正法。文字錯誤,應對錯字劃一橫線,在上面寫出正確的文字;數字錯誤,應在全部數字上劃一條紅線,在上面寫出正確的全部數字;屬於記錯帳戶,應用紅線劃銷,同時,在應記的帳戶中補記。劃線後,原字跡要能辨認,記帳人員應在劃線處左側蓋章。

(二)紅字沖帳法,記帳後發現已經入帳的記帳憑單有錯誤,採用紅字沖帳法。用紅字按照錯誤的記帳憑單填制內容相同的記帳憑單,憑以用紅字記帳,沖銷原錯誤記錄。同時用蘭字填制正確的記帳憑單,登記入帳。

(三)補充登記法,在記完帳後,發現記帳和記帳憑單對應關係無誤,而金額小於實際數字,可用藍字將差額填制一張記帳憑單,補充入帳,記帳憑單和帳簿的摘要欄內,亦應註明原錯誤記帳憑單的日期、編號和原因。

四、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的平行登記。

(一)凡在總分類帳中進行登記的,也要在其所屬明細帳中登記。

(二)記入總分類帳及其所屬明細帳的“借”或“貸”的方向必須一致。

(三)記入總分類帳的金額,必須與記入其所屬的明細帳金額之和相等。

第二十條結帳,會計人員應按照規定,定期結帳。

一、結帳前,要把所有記帳憑單登記入帳,將總帳同日記帳、明細帳覈對。

二、結帳時,應結出每個帳戶的本期發生額、累計發生額和期末餘額。並在下面劃一通欄單紅線。年終結帳時劃雙紅線。

三、年度終了,要把各帳戶的餘額結轉下年,並在摘要欄註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年新帳第一行餘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數,並在摘要欄註明“上年結轉”字樣。

第二十一條年度結帳後,當年帳簿按下列辦法處理:

一、活頁帳要將所有空白帳頁抽掉,統一編連續頁號,加具帳簿封面和帳戶目錄裝訂成冊,與訂本帳一同辦理歸檔。

二、固定資產明細帳和需要跨年度繼續使用的材料明細帳,年終可不編頁號。

第二十二條記帳程序

一、縣及縣以上醫院會計,一般可採用科目彙總表記帳程序。即定期把所有記帳憑單按相同總帳科目加以彙總,填制總帳科目彙總表,據以登記總分類帳。總帳科目彙總表記帳程序如下:

(一)根據原始憑證和原始憑證彙總表填制記帳憑單;

(二)根據原始憑證和記帳憑單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三)根據記帳憑單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登記明細帳;

(四)根據記帳憑單定期編制總帳科目彙總表;

(五)根據總帳科目彙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六)總分類帳的餘額要定期與日記帳、有關明細帳戶餘額進行覈對;

(七)根據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和其他有關資料定期編制會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