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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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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小學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管理制度(15篇)

小學管理制度1

領導班子必須不斷加強政治業務學習,提高管理認識和管理小平,以維護學榮譽和提高學聲譽爲己任,學出色地完成各項管理任務。

一、愛護學校聲譽,不泄漏學校機密,不妄議領導和同事。教師和學生家長對校情不瞭解的要實事求是地耐心解釋和證實,

二、以身作則,模範遵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三、照章行事,按規矩辦事,執行制度不徇私情,不利用職權放制度人情。公平對待每一位教師,公平處理每一件事情。從嚴要求的同時要關心教師、幫助教師。

四、各領導班子必須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完成學校的管理任務以及塔臥聯合學區、教體局安排的各項任務。各自分管的工作中的具體事項只能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完成。若學校接到上級相關領導的催促通知。一次扣除分管班子的加班會費20元。

五、各分管領導班子要關注相關工作的QQ羣,及時發現羣檔案或工作佈置。通知要求回覆的及時回覆:“收到”、“遵照執行”等字句。並按照相關要求提前完成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回覆的一次扣除加班費10元。

六、注重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分管工作的各事項要建立電子文檔,留存紙質材料分類存入檔案櫃長期儲存。每月清理一次,每期裝訂一次,裝訂要規範,封面要精美。期末由校辦公室進行專項檢查,不按要求做的一人一次扣100元。

七、實行班子、教師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前必須到校辦公室金霞主任處填寫“旅差審批單”,出差前因故不能填寫“旅差審批單”的,由金霞主任籤批,報旅差時無“旅差審批單”不以簽字報銷。

八、學會尊重同事,不亂表態。開餐必須先請示後開餐,大的開支必須先交六人團(向陽、覃懷忠、劉勝忠、張賢文、彭繼林、樑光華)協議再實施。

九、對於多次不能履行職責,不能按時保質完成任務,對學校管理工作造成負面影響的班子成員。學校不給付加班費,其實際工作安排協管人員代做。

小學管理制度2

一、管理目標:

加強教育,責任管理,防患於未然。

二、責任及分工:

1、學校安全工作總負責:馬國智(校長)

2、具體落實工作,既全校性的宣傳教育,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海世虎(副校長)

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體措施

(一) 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學校每學期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學校工作計劃,做出具體安排,各班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並由主管領導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2、進一步做好路隊護送工作,由值周領導負總責,各班主任各負其責,值周教師負責檢查登記。

3、活動時間學生不能隨意出校門。

4、嚴禁教師指派學生到校外替老師買東西和幹其他事情。

5、學生早、中午上學要及時進學校,不準在校門周圍逗留,玩耍等。

6、學生一律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 嚴格預防傳染病。

1、大力宣傳疾病預防知識。

2、在預防傳染病的非常時期和傳染病的高發季節,學校主管領導要指定相應措施。積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師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全力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檢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校領導彙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4、學校領導和老師要根據分工,始終做好室內、廁所、飲用水源等有可能產生傳染病源處的清潔衛生工作,堅決杜絕學校內出現傳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師和主管領導繼續加強學生個人衛生的檢查和通報工作。

(三) 嚴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從原則上杜絕學生外出買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對學生進行基本的預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閱讀食品說明書、辨別保質期、不食黴爛食品等。

3、學校要與校園周圍的商鋪進行食品管理衛生方面的協議、商討、檢督等工作,有必要時還要進行交涉、舉報等。

(四) 做好樓層、樓梯和樓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學校要以《教學樓管理“十不準”》嚴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爲標準,大力加強宣傳,以百倍的警惕性嚴防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2、在學校學生集中上下樓時各班一定要按學校規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師要認真值勤,各相應的授課教師管理好本班學生,嚴防擁擠、推搡、滑倒、學生逆行等現象。

3、堅決杜絕學生在護欄上滑行的現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4、冬季時間樓梯、樓道要儘量少灑水,教師不能隨意從辦公室向外潑水,以防結冰。

(五) 防火、防漏水、防煤氣中毒。

1、各班要及時對學生進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氣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讓學生提高思想認識,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二是讓學生具備最基本的防範和自救意識;搶救常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

2、不經校領導同意,教師不準帶學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帶隊教師要負起一切責任。

3、“三防”內容要成學校每次家長會宣傳的重要內容。

(六)及時、徹底地排除校內及學校周邊的安全隱患,由校領導牽頭,對學校內外所有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大排查,該學校解決的學校解決,該老師解決的老師解決,該社區和羣衆解決的就讓社區和羣衆解決,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時、徹底、

全面,學校主管領導一定要將檢查落實工作做好,解決不了的,還要及時上報,並做好隱患排除前的安全預防工作。

小學管理制度3

1、落實教師聽評課制度,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少聽課10節以上。

2、每次教研活動每位教師應做好活動記錄,期末上交聽評課記錄本。

3、每位教師應認真總結教學經驗,撰寫論文,每學年至少撰寫一篇論文。

4、各校每學期初制訂集體備課與集體教研工作計劃,並按照計劃組織好教研工作(教師公開課、教師間的聽課、評課及各項教研活動的記錄),期末寫好工作總結

小學管理制度4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並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覈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採購須統一編制採購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再行採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採購計劃和採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覈。屬於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採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准辦理。經批准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採購並予覈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並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准,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准。

12、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准,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並做好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小學管理制度5

爲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學校資產管理實行總務處綜合管理,使用個人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

1、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範圍。

2、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學校的資產帳目,財產登記、清查、報損等工作。

3、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分級分類設立財產帳,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一類資產帳,由財務室和資產管理員保管,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二類資產帳,由學校管理員保管。

4、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資產管理員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註銷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註銷)。

二、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1、外單位贈送的物品和獎品,如屬一類資產應在一類資產帳上登記,交有關處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資產帳,另立冊登記保管。

2、固定資產必須按物品的名稱、數量,金額、列表。經主管部門或單位負責人簽字,交後勤處審覈,報校領導批准,由總務處收

回處理的物品應註銷帳、卡。處理報廢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項,全部上交財務處,有關批件和交款收據由後勤處妥善保管併入帳,以備存查。

3、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單位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請表,處、組、室領導簽字證明後,由學校財務管理員覈實,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爲損壞或因保管不妥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負責人賠償損失。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修

1、固定資產,必須安放整齊,保持清潔,乾淨,加強管理,注意維護保養,該修的要及時修復,使其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2、每學年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資產情況進行一次清查、覈對。

3、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

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每學年開學前,總務處配齊教室各類設備,登記立帳,各班班主任清查覈實後,教室所有設施留有班級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爲造成損壞或遺失,均由班級承擔賠償責任。

五、監督與檢查

1、要動員師生,教育師生,樹立。

2、資產管理員應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定資產,瞭解資產的使用保管情況,把資產管好。

3、校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檢查這一項工作的實施,每學期至少一次將

六、固定資產的交接

教職工因調動離開學校,要按規定歸還在學校所借全部財產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1、固定資產的經管者工作調動時,必須根據帳面實有物品清點清楚,向接管者辦理移交。

2、固定資產的接管必須根據帳面實物覈實無誤者方可接管,如有實物與帳卡不符,查明原因,屬丟失、損壞的要賠償。

3、固定資產的交接,必須有主管部門的領導監交,交接雙方與監交者簽字。

4、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退還在學校所借辦公傢俱和生活用品或教學用品,如錄音機、計算機、圖書等。

小學管理制度6

一、管理權限與職責

第一條各市(區)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學籍由市(區)教育局(泰州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管理。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學籍管理與控輟工作,建立學籍的學期會審制度,及時糾正或解決學籍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瞭解學籍的變化情況和控輟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處報送會審結果和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第三條任何學校(含民辦)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範圍,新生入學後,學校應按本規定辦理入籍手續。

第四條學生或監護人不按本規定辦理的有關手續,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糾正,引起的後果由學生或監護人負責。

二、新生入學

第五條市、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學生報到名冊辦理新生學籍並建立電子檔案,編制省統一格式的學籍號。小學新生入學年齡爲年滿6週歲(當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條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報到入學後必須及時辦理入籍手續。無故不按時報到的,學校和當地鄉鎮、村要跟蹤調查,依法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到學校就讀爲止。

第七條凡沒有納入當地就近入學範圍的民辦(含按民辦機制運作的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須與公辦學校劃片招生同時進行。民辦學校非起始年級不得招收新生,可以接收符合規定條件的轉學學生。

第八條新生入學的辦理

1、農村公辦小學新生入學。由鄉(鎮)中心小學,根據當地適齡兒童名單,在7月底前,向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發<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監護人持入學通知書按通知時間帶適齡子女到指定學校報到。

2、城市公辦小學新生入學。適齡兒童監護人根據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施教範圍,在學校公佈的報名時間內到學校報名,報名時需出具監護人及適齡子女在本施教區的戶籍、居住情況(房產證)等有關證明。

3、農村鄉(鎮)公辦初中新生入學。農村鄉(鎮)中心小學每年七月,將全鄉(鎮)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名冊、畢業生的電子檔案交鄉(鎮)中心初中,並填寫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小學、中心初中、鄉(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各存一份。中心初中根據接收的學生名冊在七月底前給所有新生髮放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到。

4、城市公辦初中新生入學。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七月底前,根據戶籍和住房分佈情況將本轄區範圍內小學畢業生,按施教區分配給各初中學校,各初中學校根據接收的新生名冊,經覈查後發放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到。

5、民辦學校招收小學、初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地域範圍招生,新生名單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向新生髮放入學通知書。

6、小學、初中新生入學後,學校要使用全省統一的學籍管理軟件建立學生檔案。城市小學向初中提供畢業生電子檔案的具體方式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7、小學、初中新生無故不按時報到的,應做好跟蹤調查和詳細記錄,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確保不讓一個孩子輟學。

8、小學、初中新生入學後須編制全省統一規定的學籍號。學籍號爲19位:第1-6位表示省、市、縣編碼,第7位表示學校類型,第8位表示學校性質,第9-11位表示學校編碼,第12-15位表示學生入學年份,第16-19位爲學生在學校中的編碼。

9、適齡兒童、少年,因故未及時上學或在外地上學的,戶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確屬應在本地入學的,應安排學校就讀或准予參加畢業和升學考試。

10、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按規定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家長向暫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憑相關手續(暫住證、務工證、住房協議)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享受當地居民待遇。起始年級的可以建立學籍,非起始年級的按轉學處理。

11、民辦學校跨市(區)錄取小學、初中新生的,由學校在新學年9月15日前向學生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發出來源於該地的學生名單。學生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收到名單即予備案。

12、學生在小學、初中階段依法更改姓名的,須向學校交驗更改後的戶口簿及複印件,學校更改備案後在規定時間(小學、初中在升學報名前)持複印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更改手續。

13、殘疾兒童入學年齡可以適當放寬。可以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也可以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14、學校招收的小學一年級學生必須入籍,不能作爲借讀生處理。

三、轉學

第九條學生家庭戶口及住址跨省、市、市(區)、鄉(鎮)遷移的,准予轉學。學生單人戶口遷移不視作轉學理由。初中學生在本市(區)、本鄉(鎮)內不轉學。

第十條學校不得拒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安排的轉學學生。轉學一律不得進行入學考試。

第十一條轉學過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休學期間轉學的學生待休學期滿後,轉入學校方可准予復學。

第十二條轉學操作流程

流程一:學生或監護人向轉入地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同時提交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等原件。

流程二:轉入地學校審覈同意接收後,開出同意接收轉學證明。並由學籍管理員到教育行政部門審覈、蓋章。

流程三:學生或監護人持同意接收轉學證明與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原件到轉出學校提交書面轉出申請,學校審覈後開出轉學證明。

流程四:學生或監護人持轉學證明到教育行政部門蓋章後連同學 生登記表交到轉入學校,由轉入學校爲其辦理轉入手續。

說明:

1、民辦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學至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中途轉入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的,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教育行政部門審覈後統籌安排,並由學校提供同意轉入證明。

2、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須接收轉學證明和學生電子檔案。跨省轉學的須經泰州市教育局同意,並及時發送和收取學生紙質<學生登記表>,學校要及時將轉入學生資訊輸入計算機。

四、借讀

第十三條學生因個人或家庭原因,擬到非戶籍所在地學校借讀的,須雙方學校同意。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

第十四條起始年級學生必須在錄取學校取得學籍後方可外出借讀,任何學校不得接受沒有學籍的學生借讀。借讀過程一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第十五條借讀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擬借讀學校提出借讀書面申請。

流程二:學校審覈後開出同意接受借讀證明。

流程三:本人或監護人持同意接受借讀證明交到原就讀學校,學校審覈後開出同意借讀證明。

流程四:本人或監護人將同意借讀證明交到借讀學校,學校憑同意借讀證明安排借讀。

說明:

1、同一地區小學、初中原則上不辦理借讀手續。

2、借讀生的數額不得多於在籍生數的5%,不得影響正常在籍生的學習。

3、學生監護人因公出國工作一年以上、從事野外或流動性工作、長期支援邊疆、現役軍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親屬可到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借讀。

4、學生因個人或家庭原因,擬到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借讀的,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同意。

5、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學籍所在地學校要將借讀學生的電子檔案拷貝給學生帶到借讀學校;學生返回學籍所在學校時,借讀學校要將借讀學生的電子檔案拷貝給學生帶到原校。學生在借讀期間的有關成績、評定、獎懲等,由借讀學校記入學生電子檔案。借讀學校在借讀學生離校時要留存學生電子檔案。

6、外省到我市借讀的學生,借入學校應爲其建立電子檔案,學生離校時打印紙質<學生登記表>封好後讓其自帶回學籍所在學校,電子檔案留存。

五、休學和復學

第十六條學生因傷病或不可抗拒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可以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七條畢業學年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八條休學期限爲一年,休學者不得提前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推遲復學或連續休學須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九條休學期滿,經批准復學後,應回原級就讀。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後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註銷其學籍。

第二十條休學和復學操作流程

學生因傷病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可提出休學申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1、市(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2、住院病歷(原件)

3、藥費收據等相關材料(原件)

流程二:學校初審後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覈,情況特殊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核檢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學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可提出休學申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公安、民政、勞動等有關部門的證明,

流程二:學校初審後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覈。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說明:

1、學生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應辦理休學手續。由監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審覈、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出國、出境所需的學業成績、就讀年級等證明,學校應如實開出。

2、休學期,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自缺課開始計算;出國的自批准之日計算。休學期限爲一年,不得提前或推遲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

3、休學期滿,學生或監護人持休學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復學須回原級就讀。

4、因傷病或學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學期滿不能復學的,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學校報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續辦休學手續。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後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註銷其學籍。

六、留級和跳級

第二十一條根據省學籍管理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不留級制度。

第二十二條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批同意可以跳級。小學、初中跳級學生畢業時視爲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學生跳級由學校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七、畢業和修業

第二十三條學生修業期滿,畢業成績和有關考查考覈成績合格,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畢業證書,小學畢業證書由學生六年級就讀學校免費發放。初中畢業證書由學籍所在學校免費發放。未畢業者由學校免費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修業證書。學生畢業成績有不及格者,准予補考。補考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畢業,只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小學修業證書或初中的義務教育證書:

語文、數學、外語有一門不及格者;其他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體育不合格者。

第二十四條畢業證書、修業證書加蓋教育行政部門驗印章並經電子認證後生效。

八、升學

第二十五條小學畢業學生免試升入初中學習。

1、跨市(區)借讀的小學、初中畢業生,一般都應回學籍所在地參加畢業考試、領取文憑、安排升學。

2、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生,可以升入戶籍所在地學區公辦初中,也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或非戶籍所在地的民辦學校初中就讀,不能升入非戶籍所在地學區的公辦初中。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生要升入公辦初中的,需向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初中。跨區縣就讀民辦學校的小學畢業生,要先將學籍轉移到戶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

九、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六條學校依照規定對學生實施獎勵和處分。

1、對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應予以獎勵。凡受到校級以上獎勵的,應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學校應根據規定,民主、公開、公正地評選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

2、學生嚴重違反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爲規範、學校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有關規定的,應給予處分。處分分爲: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記過以上處分須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因違法犯罪經人民法院判決需服刑、勞動教養的學生,服刑、教養期滿超過十六週歲的,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告,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以取消學籍。

3、學生在受處分一年內,進步顯著,確實改正了錯誤,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批准,可以撤銷處分。處分一旦撤銷應在學生電子檔案上加撤銷記錄。

4、學生留校察看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在留校察看期內仍無改正表現的初中學生,經監護人同意可送工讀學校託管。

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爲的學生,可按規定送工讀學校。

到工讀學校就讀的學生,學籍留在原校,參照借讀辦理有關手續。

5、累計已經學滿九年義務教育年限並年滿十六週歲的,其本人及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不再繼續上學的,學校審覈,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取消學籍。

6、學生受行政拘留、勞動教養處理期滿,年齡在十六週歲以下者,可持批准處理單位有關證明,向原校提出書面申請回原級就讀,原校應予接收。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學生死亡、因故喪失學習能力的,由學校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告(需附有關證明材料),經批准後註銷其學籍。

小學管理制度7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常規工作則是教學工作的核心所在。爲規範教學管理工作,特擬定本細則。

一、備課管理

1、開學初,各科任課教師要認真學習所教學科課程標準,通閱所任年級的全冊教材並參閱《教學參考書》的“說明”部分,明確全冊教材的重、難點及“雙基”訓練要點,結合學生實際,擬訂學期教學計劃。

2、分課時備課,按教參要求及教學計劃,備足課時;按學生實際,用新的理念作指導,備好教法;按學科及單元特點,備好知識點,重難點;按教材內容,備好教學過程。

3、備課要及時,書寫工整,用字規範,可適當超前備課。杜絕“不備而上”、“先備後補”的不良現象。

4、實行集體備課,教師間必須相互磋商,共同提高。鼓勵和支援教師利用教育資訊網中的資訊資料作備課參考。

5、堅持教研組集體備課制。要求:“三定”:定時間、定內容、定中心發言人。“三統一”:統一教學進度、統一教學目的、統一重難點。“五備“:備課標、備教材、備教法、備學法、備訓練重點。

6、語文、作文、數學必須有課後記,其它學科根據情況自定。語文每篇課文一記,作文每次一記,數學至少每單元一記。

7、備課書寫要認真工整、美觀、板書設計要合理。

二、上課管理

1、上課前,教師應作好充分的準備,杜絕遲到、早退的現象。

2、嚴格按課表上課,對挪用其他學科及放鴨式教學。

3、上課時,堅持用普通話教學;教師不能抽菸或坐着講課,衣着要整潔,手機要關機。

4、、上課教師無權因種種原因把學生拒之門外。

5、實施組長以上幹部輪流不定期期查堂制,對課堂教學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作好記載。

6、實施領導隨堂聽課制度,領導深入第一線瞭解、研究、處理教學中出現的問題。主任以上的行政幹部每週隨堂聽課不少於一節。

三、作業管理

1、要認真研究學生作業規律,切實加強作業佈置的研究,堅決禁止靠大作業量來提高學生成績的做法,要切實做到作業“三佈置、三不佈置“,即:佈置發展學生思維的作業,佈置學生髮現規律和方法的作業,佈置拓展學生視野,引導學生探究,提升學生能力的作業,不佈置重複性作業,不佈置懲罰性作業,不佈置佔用學生時間超過合理限度的作業。

2、要打破單一、枯燥的題海型的作業模式,重新構建知識與能力、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學生樂意接受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作業模式。

3、要根據學生生理特點,適當安排作業份量。課堂作業必須在課堂內完成,家庭作業:低年級不佈置家庭作業,中年級不超過40分鐘,高年級不超過1小時。

4、學生作業要勤批細改。語文課課有作業,數學課天天有作業,作文間週一篇(每學期作文不少於八篇)。語文作業批改不隔課文,數學作業批改不隔天,作文批改不隔篇,家庭作業要按時檢查。教師透過批改要區分共性和個性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查漏補缺,加以解決。批改作業時,給予適當的評語或等級評價,以激發學生完成作業的積極性。有必要時,進行個別面批,對作業中出現的新穎、獨特、簡潔的解法,給予介紹推廣,培養學生的求異思維和創新精神及挑戰意識。

5、作文的批改可採取精比、粗批相結合的辦法,其精批篇數一學期不少於4篇。粗批必須要批改某個重點局部(學生錯字要批改),純屬只批“閱”字,或只籤日期的爲無效批改。精批指全篇均有眉批,最後有尾批。對作文批改不及時或不批改,以及一學期作文篇數(八篇)未達標的教師,視爲批改不合格。

6、作文批改要有規範的符號,評語字跡要端正,內容簡明扼要,評定等級要公正合理。

7、作業情況及成績要有記載,並要求定期作分析。

8、重視習慣養成教育。要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坐姿、寫姿,認真審題,獨立解答,字跡端正,格式正確,按時按量完成各科作業以及愛護作業本,節約紙筆等良好習慣。

四、輔導學生管理

1、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

2、擬定培優補差計劃。

3、對學困生不得歧視,要偏愛、幫助、關心學困生,耐心地對其進行輔導幫助。

五、考試管理

1、嚴格控制考試次數,每學期期末考試按縣教育局要求由教導處統一組織。

2、期中測驗卷以教導處統一擬定爲準,教師不得私自訂購其它測試卷。

3、嚴肅考紀,端正考風。

4、考試後,任課教師必須認真地、仔細地、全面地進行質量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並認真填寫好質量分析表。

5、實施考績獎罰制。語數科考績看其單科及格率、單科優分率、雙科合格率、雙科優秀率。期末量化結帳時,以同年級平均分率爲線,若高(或低)於平均分率一個(或幾個)百分點,就獎或扣除量化分1分(或幾分)(獎扣分不封頂)。

六、教研管理

1、科任老師要以《課程標準》爲指南,以人爲本。改變教學行爲,使教師的有效教學與學生有意義的學習活動真正落實到實處。

2、各科任教師必須有計劃性、針對性的積極參加各種教研活動,研究如何更新自己的教法,讓學生掌握學習方法,形成新的課堂教學模式。對未按要求參加教研活動的教師,期末量分考評中酌情扣其量化分。

3、堅持新調進教師及更換學科教師的考評(考覈)制度。在考評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教導處制定幫陪計劃,儘快提高其業務水平。

4、堅持開展“走出去”、“請進來”教研活動,每學期教導處有計劃的安排教師外出聽課(或聽學術報告)。外出聽課者有義務傳達聽課情況及報告精神。每學期有針對性地酌情安排“請進來”活動(請進來活動包括:a、請特級教師、名師、教研室教研員等來校傳藝,作學術報告。b、購買優質課教學光盤,組織教師觀看等)。

5、堅持“互聽互評”及教研“開放”活動。藉助“推門課”“年級互評課”“年段展示課”“學校評優課”等形式的課堂教學研討活動,不斷培養教研骨幹。對在教研活動中取得成果的教師予以獎勵。

6、繼續加強小專題及各級課題研究工作。已經立項的課題,課題組成員除了做好教研組小課題的參與外,還要精細已立項課題的研究過程,及時做好階段總結和資料收集,整合研究結果報告;沒有參與課題的教師要積極參與教研組內的小課題研究。

7、教師要積極參加各項教研活動。對積極參加教研活動的教師,學校給予適當的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

8、鼓勵教師參加區級或區級以上級別的各項教學比賽活動。學校對參加的教師,視其獲獎等級,分別予以獎勵與表彰。

9、鼓勵教師多讀書、勤寫作。每學期要求教師必須讀至少1本專業書籍和2本其他書籍,且做好讀書筆記,寫出心得體會;45歲以下教師每月向教導處上交1篇手稿(教學故事、案例分析、教學反思、教學隨筆、教學設計、教學論文、教學感悟等任選),月末由教導處統一編輯,整理爲校刊《青青草》。

10、學校將制定“優秀教師”、“學科帶科人”評選方案,以鼓勵教師向學者型方向發展。,

七、代課管理

1、凡屬教導處安排教師的代課,均發適量的(根據學校財力情況所定)代課金。

2、教師未經教導處許可,私自安排的代課,無論何由一律不發代課金。

3、凡指令性會議、外出辦公事、學校指派外出學習者,教導處安排人代課。

4、教師因校外偶發急事,或校內外突發急病,而不能履行請假手續者,教導外安排人代課(打電話請假亦可)。

5、凡慢性病治療並經醫院證明不能堅持上班者(三個月以內),教導處安排人代課。

6、凡法定產假、婚假、喪假者,教導處安排人代課。

7、曠工者除按有關規定予以罰款外,其代課金由曠工者支付。

八、考勤管理

1、學校教職工實行八小時坐班制。

2、教職工考勤由教導處記載。

3、各組記考勤同志必須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及時認真記好考勤。

4、請假需履行手續,未履行手續者,視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不能履行手續者除外)。

5、請病1天扣4分,事假一天扣10分。

6、遲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7、無故曠工一次或一月請假7天扣除當月工作量分(7分)。

8、病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執行。

9、直屬親戚紅白喜事允許請假1——3天,但要扣全勤獎。

10、凡對口性進修教師按通知規定的時間爲準,作公假記載(不扣全勤獎)。

九、師培管理

1、鼓勵教師參加對口性函授學習。凡對口性函授畢業成績合格者(以畢業證爲準),酌情報銷住宿、車船費或一次性補助若干元。(視學校財力狀況而定)

2、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及學校需要,有計劃安排教師參加繼教、崗位培訓,專業培訓,透過學習與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3、堅持任教循環制。在小循環或大循環中,提高教師業務能力。

4、每學期安排“走出去,請進來”活動,讓教師在活動中,借鑑經驗,充實自己。

5、鼓勵教師參加各種教學競賽活動。對獲獎者分別予以獎勵。

6、分層次抓好教研活動。對不同資歷的教師分別安排上見面課、過關課、研討課、示範課等,在教研活動中培養骨幹。

7、組織教師系統自學,支援、鼓勵教師訂教研雜誌,讓教師在學習活動中,不斷提高教學理論水平。

小學管理制度8

一、管理權限與職責

第一條全市普通高中新生由市教育局統一錄取、審批,各普通高中(含民辦)學籍由市、縣教育局和學校共同管理。

第二條普通高中學籍電子檔案由市教育局基教處建立,編制省統一格式學籍號。學籍號爲14位:第1-2位表示年份,第3-6表示市編碼,第7-8表示縣編碼,第9-10表示校編碼,第11-14位表示學生在學校中的編碼。

第三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學籍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每學期進行一次學籍會審,憑學籍會審結果調整市普通高中學籍庫,及時處理學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市普通高中學籍庫將作爲全市普通高中學生參加學業水平測試、高考報名、發放畢業證書等的審覈依據。

二、新生入學

第四條新生被錄取後即取得學籍,並同時獲得相應的學籍號。招生學校依據市教育局審批的新生錄取名冊辦理新生入學手續。

第五條學校在通知新生入學後兩週內無故未報到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同時該生的學籍也將自動取消。

第六條民辦高中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時進行。民辦學校非起始年級不得招收新生,可以按規定手續接收轉學學生。

三、轉學

第七條因家長工作地區變動,家庭搬遷(戶籍變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學校負責審查,由市、市(區)教育局審批,並按有關規定和指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學校不得拒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安排的轉學學生。

第九條轉學過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休學期間轉學的學生待休學期滿轉入學校方可准予復學。

第十條轉學操作流程

流程一:學生或監護人向轉入地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同時提交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等原件。

流程二:轉入地學校審覈同意接收後,開出同意接收轉學證明,併到轉入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覈、蓋章。

流程三:學生或監護人持同意接收轉學證明與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原件到轉出學校提交書面轉出申請,學校審覈後開出同意轉學證明。

流程四:學生或監護人持轉學證明到轉出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覈、蓋章後連同學生學籍登記表交到轉入學校,由轉入學校爲其辦理轉入手續。

流程五:辦理電子學籍確認手續,依次爲:轉出學校提出轉出申請、轉出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轉出、轉入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轉入、轉入地學校確認同意接受。

說明:

1、學生在本市(區)內原則上不轉學。民辦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學至公辦學校。三星及以下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入四星高中就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的學生互相不轉學。

2、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須接收轉學證明和學生電子檔案。跨省轉學的要及時發送和收取學生紙質<學生登記表>。轉入我省的,學校要及時建立學生的電子學籍資訊。

四、借讀

第十一條學生應在戶籍所在地就讀。學生父母雙方因公出國一年以上者,父母雙方從事野外工作或流動性工作者,父母雙方支援邊疆建設者,確需借讀,在學校學額許可的情況下,可以到親屬所在地借讀。解放軍邊防指戰員、烈士、華僑、歸僑、港澳同胞、臺灣同胞、在華工作的外籍專家的子女也准予借讀。擬到非戶籍所在地學校借讀的,須雙方學校同意。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借讀過程一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第十二條起始年級學生必須在錄取學校辦理入籍手續後方可外出借讀,任何學校不得接受沒有學籍的學生借讀。

第十三條借讀學生在借讀地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測試成績由借讀地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連同借讀學校提供的學習成績和表現,密封后在學生借讀期滿時由學生本人帶回原校。測試成績應及時報原校所在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存檔。借讀學生的畢業證書、修業證書、肄業證書均由原校發放。

第十四條借讀生高考應參加學籍所在學校的高考報名,也可以由原學籍所在學校出具同意借考證明而參加借讀學校的高考報名。

第十五條借讀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擬借讀學校提出借讀書面申請。

流程二:學校審覈後開出同意接受借讀證明。

流程三:本人或監護人持同意接受借讀證明交到原就讀學校,學校審覈後開出同意外出借讀證明。

流程四:本人或監護人將原學校同意借讀證明交到借讀學校,學校憑同意借讀證明安排借讀。

流程五:辦理電子學籍借讀手續,依次爲:轉出學校提出借出申請、轉出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借出、轉入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接受、轉入地學校確認同意接受借讀。

說明:

1、要嚴格控制借讀生的數額,確保班級人數不超過規定學額。

2、外省到我市借讀的學生,借入學校應爲其建立電子檔案,學生離校時打印紙質<學生登記表>封好後讓其自帶回學籍所在學校,電子檔案留存。

五、休學和復學

第十六條學生因傷病或其它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本學年度總課時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學的,可以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七條高中畢業學年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八條休學期限爲一年,休學者不得提前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推遲復學或連續休學須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最多不超過兩年。

第十九條休學期滿,經批准復學後,可根據學生本人要求回原級或下一級就讀。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後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註銷其學籍。

第二十條休學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市(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原件)、藥費收據等相關材料(原件)等。

流程二:學校初審後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覈,情況特殊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核檢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流程五:辦理電子學籍休學手續,依次爲:學校提出申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

說明:學生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應辦理休學手續。由監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審覈、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出國、出境所需的學業成績、就讀年級等證明,學校應如實開出。

六、留級和跳級

第二十一條根據省學籍管理規定,高中階段實行不留級制度。

第二十二條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批同意可以跳級。學生跳級由學校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七、畢業、修業和肄業

第二十三條高中階段實行學分制,學生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三年中獲得116個必修學分,在選修Ⅱ中至少獲得6學分,總學分達到144分,操行在及格以上,准予畢業,經教育主管部門驗印後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的畢業文憑。對三年中學分達不到規定要求或操行不及格者,不予畢業,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的修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學生在校學習一年以上的退學者,可發給全省統一的肄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各學校所有學生的畢業、修業和肄業均需經各市(區)教育局驗印、覈准,並統一下發證書。

八、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六條學生對學校、社會、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或在某一方面取得優異成績並獲得一定榮譽的,可按不同情 況給予表揚獎勵,並載入學籍卡和學生檔案。對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較好發展且成績突出的學生,應發給獎狀。

九、其他

第二十七條學生死亡、因故喪失學習能力的,由學校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告(需附有關證明材料),經批准後註銷其學籍。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上述規定如與以前下發的學籍管理辦法有不同之處,則以本規定爲準。未盡事項,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學前教育的學籍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小學管理制度9

一、各教學班的桌凳要造冊登記,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後勤主管要每月檢查一次,對愛護公物的班級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各班門、窗玻璃、黑板要加強管理。颳風下雨或放學都要認真檢查,將門窗關好,放學後一定將照明燈關好,班主任更換要有公物交接手續。

三、單身職工及家屬所用學校財產,牀椅、辦公桌等公物要造冊登記,要認真保管使用,不得損壞,不需要及時歸還後勤,後勤要定期檢查,發現損壞、丟失,亂扔追究當事人責任。

四、辦公室及全校各部門的公物都要登記造冊,各辦公室負責人都要愛護使用,每年要登記檢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隨意亂抄亂扔,不需用時要及時交回後勤,使用時向後勤領取,每學期後勤檢查一次,發現丟失、亂扔者,要追究責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記,私人長期借用財產要有借條,經後勤主管或校長簽字後,方可借用。如有丟失或長期不還者,要照價賠償。

六、各室的財產責任到班主任、管理員。要教育學生愛護公物,不損壞公物。財產損壞丟失,要及時報告後勤、校長,追查相關人員責任。

小學管理制度10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小學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後主可經營,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凡有傳染病者,堅決予以辭退。

二、進入食堂的各種原料,全部實行定點採購,確保食品質量。

三、小學領導要經常檢查飯菜質量,抓好衛生制度落實,保證學生就餐。嚴禁閒雜、生人進入食堂。

四、餐後要全面清潔打掃,經常保持室內外地板、牆壁、天花板、竈臺、案板、飯臺、廚櫃、餐具、容器清潔,用具擺放有序,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齊全,食堂內無鼠、無蠅,食堂周圍無垃圾,無污染、無雜物。

五、定時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食品實行“五隔離”,即主食與副食、生與熟、成品與半成品,食品與雜食,食品與鼠藥、農藥隔離,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葷配餐用具必須分開專用,並有明顯標誌。

六、小學每月都要對食堂管理、環境衛生、個人衛生、後勤服務等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督導檢查,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改進工作。

七、按小學作息時間準時開飯,沒有特殊原因,不準提前或推遲開飯。

八、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的教育,經常進行營養、衛生、職業道德和法治紀律教育,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的政治、業務水平,樹立愛崗敬業精神。

小學管理制度11

爲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爲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爲師生服務,爲教學服務。

一、財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築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檔案櫃、桌、椅、沙發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4、圖書館、閱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財產管理

(一)財產管理與組織分工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負責人員,對全部財產負責。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爲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1、財產的購買審批程序制度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後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後,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爲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6、財產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規範化。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同意後,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三)、財產的年核制度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爲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覈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並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鑑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後,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後勤的校長批准後,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後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燬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着專款專用的原則,用於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三、公物的借用與賠償

(一)、公物私借與借轉租制度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定註明借用期限,並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工資做爲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衛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衛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定期限者,借用關係自動轉爲租賃關係,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後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停扣租賃費。

(二)、公物損失賠償制度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爲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爲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牀櫃等住宿設備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上拉繩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四、財產管理的監督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違紀行爲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五、本規章制度解釋權在校方主管領導。

小學管理制度12

一、學校食堂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l、食堂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滅老鼠、蒼蠅、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消除其孽生條件。

2、食堂應按照生進熟出的原則合理佈局,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3、食堂應建立清潔衛生制度和衛生責任區包乾制度。做到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有髒隨時掃。

4、食堂應做到廚房地面乾爽,沒有油膩和垃圾,牆面乾淨,竈面、操作檯整潔。

二、食品採購和儲存衛生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必須問持有衛生許可證的單位採購食品,並嚴格執行索證、驗證制度。

2、食品的採購和儲存應由專人負責。建立食品入庫、出庫和日常性查驗制度。發現存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應及時進行處理。

3、倉庫食品應當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冰箱食品應生熟分開存放,並分別標明進貨日期,做到先進先出。

三、食品加工過程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加工前應認真檢查,發現腐敗變質、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加工。

2、蔬菜切配前應先沖洗並浸泡10分鐘以上;禽蛋類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3、肉類、水產類、蔬菜類食品應分別在專用清洗池、操作檯中清洗、切配,葷、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應嚴格分開,並有明顯標誌。

4、加工食品必須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得低於75deg;C。

四、食堂餐具、工用具衛生管理制度

I、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嚴格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制度。

2、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須在專用水池內進行。

3、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

4、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後必須儲存在保潔櫃中備用,保潔櫃應定基清洗,保持整潔。

五、食品供應和留樣制度

1、烹調好的食品應當在備餐間內存放,烹調後至食用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於65deg;C或低於1Odeg;C的條件下存放。

2、在用餐場地外就餐的,應在備餐間內分裝成單人份再供應。

3、供應後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4、每日供應的菜熹 (包括含陷的面製品)應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留樣量爲100一200克,並做好留樣記錄。

六、食堂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水洗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前應先洗手並用消毒水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不戴外露飾物。

4、不得在食品加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小學管理制度13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範學校教育教學行爲,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4號)和省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修改制訂我校考試管理制度如下:

一、準確把握考試功能。

考試主要發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別、選拔功能。學生評價要處理好考試、作業、日常評價、質量監測等方面關係,科學合理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要透過多種措施、方法,引導教師、學生、家長正確認識考試。

二、嚴格壓減考試次數。

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其他年級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學校和班級不組織週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三、科學運用考試結果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

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佈,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羣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籤”;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對考試結果進行整體分析,根據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對教師教學進行指導和培訓。

四、規範考試命題管理考試命題要嚴格規範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

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五、完善學習過程評價。

樹立全面發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科學全面評價學生。杜絕“一考定成績”的評價機制,要完善學習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加強學生學習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可以採用課堂觀測、隨堂練習、實驗操作、課後作業等方式開展學生學習情況的即時性評價,透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學習習慣與學習表現、學習能力與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

六、完善管理監督機制。

建立考試日常監管制度,不給老師下達考試任務,不得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爲教師業績評價的依據。嚴禁學校聯合開展考試。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小學管理制度14

學校公有財物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基礎,公物管理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爲了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不受影響,是公物管理規範化,提高各教師對公物的管理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包乾到人,曾曾夯實責任,學校將辦公桌椅、課桌、凳子、電教設施、架子牀、衛生工具等一次性配發到各教師辦公室、教室、宿舍。班主任、生活老師是公物管理第一責任人。

二、堅持公物(課桌凳)隨班隨人不更換,學生升級,轉班換教室不換桌凳,直至六年級畢業。

三、各教師、班主任、生活老師要隨時檢視公物損壞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即需修便修,需賠即賠。

四、學校管理人員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檢查、落實賠償責任。

五、公物損壞由班主任、辦公室負責人、生活老師落實責任人賠償,如沒有責任人就由該負責人賠償。

六、班級、各處室及個人使用的公物未經總務人員批准,不得隨意調換和轉讓。

七、學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須經總務主任批准。

八、因工作調整,必須履行公物移交手續。教職工調出時,必須領取公物清單,

逐項清理後,經總務主任簽字,方可辦理工資轉移手續。

小學管理制度15

學校安保(門衛)崗位是一個關係到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塑造學校形象的重要崗位。因此,全體安保教師必須高度重視,認識負責,努力履行崗位職責。

一、崗位要求

1學校安保教師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安保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注意培養愛崗敬業的職業精神,無私無畏的道德、品行,主動熱情的服務意識,精明強悍的防衛本領,努力爭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新一代安保員。

2學校安保員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擇優錄用後方可上崗。安保教師要珍惜崗位,鑽研業務,除能勝任日常的門衛安保工作外,還應正確保管和使用防暴器具等,要具備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學校安保教師要堅持文明值勤,樹立良好形象。規範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儀容儀表的端莊整潔。要注意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堅持原則、認理服人。要忠於職守、嚴於律己、廉潔奉公、注意保密。

2學校安保教師要做到在崗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崗閒聊、不幹私活、不會私客、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執、謾罵,動粗鬥毆。

三、安保防範

1、學校安保教師要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學生離校制度,貨物車輛進出校制度等,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閒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學校安保教師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要臨危不懼,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護現場並及時報警。要切實協助學校、社區、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防盜、防災、防事故、防破壞工作,爲學校安全和社會治安作貢獻。

四、接受監督

1、學校安保教師要心繫崗位,用情職業,安保教師有權利和義務就加強學校安保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能主動提出改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學校安保教師在崗期間應識大體,顧大局,遵章守紀,要自覺接受派出單位和用人學校的考覈,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要虛心聽取意見,努力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