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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院傳染病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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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衛生院傳染病獎懲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衛生院傳染病獎懲制度

衛生院傳染病獎懲制度1

爲加強醫院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提高報告質量,爲傳染病防控工作及時提供準確資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1、院長對醫院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負總則,分管副院長及工作站副站長分別負責各自業務範圍內的傳染病報告工作,本院所以執行職務人員均爲傳染病疫情責任報告人。

2、報告時限:工作人員發現甲類傳染病及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應於2小時內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報工作站網絡直報人員,對其他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規定報告的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診斷24小時內將傳染病報告卡報工作站進行網絡直報。

3、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的質量要求:按照報告卡背面填卡說明進行填寫,內容必須準確完整,不得漏項,病人地址應儘量詳細到門牌號,字跡工整易辨認,診斷與報告日期必須符合報告時限的要求。

4、門診、病房每週對門診日誌和出入院登記進行自查,工作站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傳染病疫情漏報調查,覈對門診與出入院登記與上報的報告卡是否相符。

5、 根據衛生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職務的醫療衛生人員瞞報、緩報、

謊報傳染病疫情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或者吊銷其執業證書,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態惡化等嚴重後果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6、獎懲措施:對傳染病漏報的直接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在當月績效中扣除;對傳染病遲報的直接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在當月績效中扣除;對傳染病報告卡填寫明顯失誤的直接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在當月績效中扣除。年終對全年報告無失誤的工作人員按照報卡數量、質量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分,表現優秀的按醫院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衛生院傳染病獎懲制度2

爲了認真貫徹執行“醫院傳染病管理相關制度”,提高醫務人員傳染病疫情報告意識,促進傳染病管理工作質量的不斷提高,特制定傳染病獎懲制度。

一、傳染病漏報一例扣50元整。

二、傳染病卡片填寫有不完整、不準確、不及時者,各扣10元。

三、門診日誌、出入院登記簿、檢驗登記、放射登記不完整扣2元,登記漏一項扣5元,登記書寫不規範一例扣5元,漏登一例扣10元。

四、對違反傳染病隔離、消毒制度,發生交叉感染一例按傳染病法規定數目罰款。

五、傳染病疫情管理人員未盡職責導致疫情漏報或不堅持獎懲制度一例,扣50元。

六、對傳染病報告質量好,無漏報、遲報的醫務人員及科室,給予一定的獎勵。

七、 發生疫情時,若遲報、漏報和瞞報,造成不良後果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處理,嚴重者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保留獎罰依據及資料。

衛生院傳染病獎懲制度3

爲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使我院傳染病疫情控制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以提高我院傳染病報告工作質量及疫情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傳染病防治管理實現醫院、科室、責任人三級管理制度,醫院有分管院長負責傳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各科室必須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根據規定認真做好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不得漏、遲報、謊報、瞞報出現漏報一例扣50元、遲報一例扣10元、謊報、瞞報者一例扣100元。

三、各科室建立傳染病登記本、門診有門診日誌各種登記本記錄及時完整、字跡清晰可辨地址詳細未建立登記本記錄不完整每次扣10元、對傳染病報告卡填寫不完整字跡不清晰每例扣5元。

四、凡未參加傳染病知識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訓者每次扣50元、以上罰款從每季獎金中扣除。

五、對傳染病報告卡疫情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瞞報、漏報、謊報造成傳染病爆發流行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及責任。

六、對傳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控制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科室和個人年終給予獎勵、個人200元、科室500元。、

衛生院傳染病獎懲制度4

一、疫情報告管理制度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現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未按要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傳染病登記本及門診日誌或填寫不規範者每例扣0.5分。

二、對傳染病疫情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對出現遲報、漏報者一例扣1分。謊報、瞞報者每例扣2分。

三、未參加傳染病知識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訓者每人每次扣0.5分。

四、對傳染病疫情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隱瞞、遲報、謊報造成傳染病爆發流行或其他嚴重後果者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