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爲本、預防爲先、統一領導、屬地爲主、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二、組織機構
成立井口鎮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災事故應急領導組,領導組具體負責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災事故應急領導和處置工作。鎮交通安全及洪災事故應急領導組下設五個工作組,成員及工作職責分別如下:
1、指揮協調組
負責對事故處置的具體指揮和協調,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施救,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調查。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道路的.搶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
2、安全保衛組
負責現場處置、現場警戒勘查、組織救援、疏導交通、疏散羣衆、調查取證、控制交通肇事者、實施交通管制、事故責任追查和向上級報告情況等。
3、應急搶救組
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負責傷員的醫療救護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急救,並指導現場救護及防疫工作,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4、救災救濟組
協助做好事故家屬及傷者本人的安撫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事故善後工作。
5、後勤保障組
做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後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