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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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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爲了將危害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纔好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1、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發生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碰撞、碾壓、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的傷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員。受傷部位主要是頭顱、脊椎和四肢創傷,也可以有內臟損傷。致死原因主要是顱腦損傷(佔78.3%)及合併的胸腹部損傷。嚴重的繼發傷害,如油箱爆炸,載運危險物資如強酸、強鹼、燃氣、氧氣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與燃爆,其造成的傷害則更加嚴重複雜。

3、廠區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並迅速報告廠內和車隊,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4、防範措施

4.1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培訓學習,提高駕駛員和行人的安全意識。

4.2 加強車輛和人員的檢查,保持車況良好,規範人員行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3 完善交通設施,確保廠區道路路況良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爲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佈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爲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繫組:由xx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xx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xx(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繫,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xx負責,主要任務是設定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後勤保障組:由xx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後處理組:由xx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一、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

學生車禍往往大多是橫穿馬路,引起傷害事故,也有的騎自行車出車禍,造成傷害事故。

二、處置措施

1、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學校附近發生的交通事故,值日教師或其他教師發現學生交通事故,應立即示意肇事司機停車或採取其他措施,記住該車車牌號碼。

2、馬上組織力量將受傷害學生送往醫院就診。

3、馬上將事故情況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讓他們來查驗事故情況。

4、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告知孩子情況,叫他馬上上醫院。

5、報保險公司,以便取得保險公司賠償。

6、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發生上述情況,也同樣按上述情況處置。

三、事故的預防

1、教育學生過馬上要遵守交通規則,走路必須走在人行道上,嚴禁在路上打鬧、追逐。雨天撐傘行走別讓傘遮住視線。

2、無人行道或者人行道上有障礙物時,可以在距道路邊緣或者障礙物邊緣一米寬度內行走。

3、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規定;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4、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

5、對騎自行車學生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促使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目的

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全市轄區內水上(內河)交通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爲主、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整合資源、資訊共享。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所發生的水上(內河)交通事故。

本預案作爲《漢中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分預案,完全服從總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及職責

漢中市水上(內河)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市交通局局長、安委會主任任組長,分管副局長、安委會副主任副組長,局企運科、市地方海事局有關人員爲成員。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研究確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指導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並檢查落實;在發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時,決定啓動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並實施組織指揮。

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爲其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長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長兼任。其機構設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督促、檢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資訊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分析重要資訊並提出處置建議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承擔本預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組織體系框架描述

各縣(區)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體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組建搶險救援隊伍,保證搶險設備器材,建立事故報告制度,提供資金保證;鄉(鎮)人民政府及縣(區)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斷完善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建設,組建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不斷提高轄區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綜合能力。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事故監測及報告

(一)一旦發生事故徵兆或發生事故,各船舶單位或公民要立即向鄉(鎮)政府或當地海事機構報告;鄉鎮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縣級地方海事機構報告,縣級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事故報告後1小時內,要將覈實的水上交通事故在上報同級政府的同時上報市地方海事機構。市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大事故(死亡1人以上)以上等級水上交通事故(含大事故)報告,在覈實基本情況後1小時內在報告市人民政府的同時上報省地方海事局,並且在3小時內按規定格式書面報告省地方海事局,並將上級部門的指示及時下傳至縣地方海事機構。全市水上交通事故的報告時效從發生事故到報告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嚴格按規定控制在24小時以內。

(二)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全天候運作,24小時值班。

3.2緊急救援行動

(一)發生事故的船舶或設施要組織進行自救,過往船舶及現場人員必須積極參與搶險救助。

(二)船舶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縣(區)地方海事機構、縣區人民政府、市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調度救助船舶和就近船舶及搶險設備開展救援工作,迅速控制或切斷事故鏈,儘快對事故水域實施交通管制,轉運事故現場人員,搜救落水人員,接應遇險人員上岸,協助醫護救助傷者;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固定事故船舶,處理其它意外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分析、制定打撈方案,並監督實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礙航物體,疏通航道,恢復水上交通,確保其他船舶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事故實施屬地管理,在進行救援的同時,市、縣級地方海事機構要按照交通部頒佈的《船舶交通事故處理規則》進行事故證據的收集和事故取證,分析包括人爲因素在內的與事故有關的所有因素,研究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的各個細節;查明事故原因,判明當事各方及有關人員責任。由水上(含內河)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佈結束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進入事故全面調查階段。

3.3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保障及宣傳培訓

(一)全市各級海事系統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通訊保障體系,各縣區地方海事機構要公開緊急海事電話,船舶、船舶單位和鄉鎮政府要配備必要的通訊設備,確保資訊暢通。

(二)縣(區)人民政府應保證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專項經費。在通航水域比較發達、船舶比較集中的水域,要配備必要的海事巡邏艇和海事救險車輛,儲備必要的搶險救生器材物資,保證全天候值班;在渡口和有水上漂流項目的地方,要配備足夠的搶險救生器材物資,爲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提供交通和物資保障。

(三)各縣(區)地方海事機構要大力宣傳水上安全法規,對船舶業主、船員、乘客開展水上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四)市、縣(區)地方海事機構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船舶單位要組建水上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設備,定期組織應急救援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

3.4新聞報道

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新聞發佈由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新聞發佈內容由辦公室正副主任按國家規定審查。

3.5應急結束

水上交通事故應急結束由各級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

4、後期處置

水上交通事故的社會救助及善後由各級人民政府統一負責。

5、附則

5.1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漢中市交通局制定,由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5.2施行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5

一、指導思想

近年來,隨着我市城區道路交通工程大規模的開發和擴建,機動車輛以及非機動車輛逐漸普及。但是,由於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行人橫穿馬路等諸多原因,交通事故也呈發展趨勢。一旦發生城市交通事故,往往出現人員傷亡大、車輛堵塞嚴重、交通癱瘓、戰鬥車行進困難、戰鬥展開不方便、搶救難度大等弊端。爲積極探索交通事故處置對策,掌握搶救交通事故的程序和方法,以便在發生事故時做到心中有數,明確職責,快速有效地處置事故,確保國家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現結合支隊裝備器材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交通事故的特點

(一)車輛事故頻率高

受路況、車況及人爲因素的影響,公路交通事故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

(二)人員傷亡大

在高速公路或高等級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造成數輛甚至上百輛汽車首尾相撞,直接導致駕駛員和乘客傷亡。若汽車失控後墜落江河(懸崖)等事故,羣死羣傷的可能性更大。

(三)易引發次生災害

汽車相撞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常伴隨火災事故的發生;裝載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能導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質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並嚴重污染生態環境。

(四)車輛損壞嚴重,救援技術性強。

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毀壞變形或翻車墜入河谷、懸崖,以及可能造成爆炸燃燒、危險品泄漏等,需要採用各種技術實施救援活動。

三、災情設定

在福銀高速公路福州某路段2輛大巴車相撞,大量人員受困於車內,接着2輛小轎車追尾撞到事故大巴車上,小轎車上駕駛員被困在車內。

四、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一)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1、滅火救援分隊:由市消防支隊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及各參戰中隊組成。

2、現場交通管制分隊:由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負責

3、救護分隊:由衛生局負責

4、通訊保障分隊:由電信局、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負責

5、勤務保障分隊:由市消防支隊後勤處和戰勤保障大隊負責

(二)消防力量調集:

按指揮中心等級方案調集,三級以上的出動啓動此預案。

五、處置方法和程序

1、應急響應及力量調度

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立即啓動交通災害事故救援預案。

1)按福州支隊四級預案調動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出警;(交通事故搶險救援車輛調派原則:應優先調度多功能搶險救援車、水罐車等車輛出動。)

2)根據現場的情況,及時通知聯動單位110、120、122、高速公路管理處等相關部門協助進行現場的交通管制、傷員的救護等搶救工作。

3)立即通知當日指揮長前住現場;

4)羣呼通知支隊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前往現場或準備相關物資;

5)根據現場態勢調集增援力量到場。

6)根據現場需要,在支隊領導授權下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如市、區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高速公路路政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到場,成立現場總指揮部。

2、組織指揮及職責

支隊組成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由支隊領導和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防火處四個部門、轄區大隊領導組成,其職責是負責現場滅火救援組織、指揮、後勤保障等工作。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在總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1)滅火救援總指揮部

總指揮:到場職務最高的領導

副總指揮:省公安廳領導、總隊領導、高速公路路政負責人。

成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高速公路路政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

地點:便於觀察、指揮和轉移的地方。

職責:

(一)瞭解現場情況,組織災情偵察和分析,確定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

(二)視情成立滅火與搶險救援指揮部,設立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等。

(三)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參戰單位協同作戰。根據現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劃分戰鬥區段,組織羣衆參與輔助性行動。

(四)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利用臨近建築物和有關設施。通知有關單位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五)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物資,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衛、環保、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並可報告政府調集駐軍、武警部隊提供協助。

(七)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佈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2)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支隊長、政委。

副總指揮:副支隊長、副政委、司令部參謀長、政治處主任、後勤處長、防火處長。

下設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三個組。

作戰指揮組:司令部副參謀長、防火處副處長、司令部和防火處各科科長、特勤大隊長、轄區大隊長;

政治宣傳組:政治處副主任、組教科長、監督處宣傳科長;

後勤保障組:後勤副處長、裝備科長、財務科長;

地點:器材集結處

任務:制定相應的滅火救援措施,確立現場救援的主攻方向,調整和調結滅火救援力量,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

3)前沿指揮部

指揮:副參謀長

成員:戰訓、通訊參謀、中隊指揮員、高速公路管理處人員

地點:事故現場

任務:貫徹現場指揮部的戰鬥意圖,根據現場情況調整救援力量採取機動措施有效進行救援。

3、處置方法

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必須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靈活運用搶險救援操作程序,加強現場秩序維護;各搶險救援小組協同配合,迅速實施救援,力爭把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到達現場後,認真聽取中隊指揮員的彙報,迅速、準確部署任務。

1)、警戒、交通疏導

(1)正確劃分、設定警戒區域,將事故現場與圍觀羣衆、道路行駛車輛分離,確保救援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封鎖事故路段,嚴禁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事故現場。

(2)做好車輛疏通工作,維護秩序,使高速公路交通儘可能保持暢通;

2)事故救援

(1)如事故伴有火災,要用水、泡沫進行冷卻油箱、覆蓋地面流淌油,消除潛在的危險。

(2)利用破拆工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破拆救人。

(3)利用撐頂設備對車輛撐頂救人。

(4)必要時,利用搶險車牽引、吊臂設備對事故車輛進行固定,防止車輛傾斜或翻覆。

(5)對難以很快救出的危、重傷員要讓“120”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急救處置後進行救護。

(6)在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責任認定後,協助拖移事故車輛,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特別強調幾種情況下的救助要點:

第一種,傷員擠、夾在車廂內的情況下:當車輛微小變形時,可用手將車門開啟或使用無齒鋸、撬棍等破拆開門;或使用空氣式救助墊或液壓救助器具等將車門撐開;或使用無齒鋸切斷車門上的合頁(如有燃料泄漏時,注意不要引燃燃料而起火)。

第二種,當傷員夾在車廂座位內的情況下:可使用座位的調整杆,移動座位;或將座位與其它相連部位,用破拆工具破拆;進行切斷作業時,在稍微離開夾住待救者的地方,切斷容易切斷的部位。

第三種,傷員夾在車輛之間的情況下:要將車的前部或後部稍微移動;或利用高壓救援墊及液壓撐頂器材製作間隙,設定支撐點;或用車載牽引機、車載液壓吊臂等移動車輛擴大間隙。

3)供水冷卻

(1)駕駛員要選準停車位置,保持與事故車輛的適當距離,防止發生燃燒爆炸。

(2)根據交通事故的實際情況,利用開花射流對油箱等危險部位進行冷卻。

六、勤務保障

1、通信保障

執行滅火救援任務以無線通信方式爲主。

2、裝備保障

(1)車輛裝備和特種器材由支隊後勤保障組及戰勤保障大隊調集備齊;在滅火救援行動中,需要緊急調用其他救援物資和裝備時,由現場總指揮統一協調。

(2)後勤保障組及戰勤保障大隊保證滅火救援行動所需的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護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3、生活保障

後勤保障組積極與相關單位聯繫,做好現場人員食宿、醫療、服裝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戰勤保障大隊飲食保障車同時到場提供飲食生活保障。衛生隊救護車到場進行醫療保障。

七、注意事項

(一)注意發生事故車輛的類型,尤其是油罐車等易燃易爆型車輛的檢測、警戒工作,忌救援車輛停靠過近。

(二)人員在處置過程中必須搞好個人防護。

(三)破拆時,要選擇好破拆的位置和方法,嚴防傷到被救人員。仔細觀察待救者的狀態,時常鼓勵待救者。

(四)救助行動中,注意不要給待救者造成痛苦;同時,給待救者做好適當保護時方可進行破拆,防止飛濺的火花灼傷;特別要注意撞擊或者在某部位加力時,產生反作用力等造成的危害。

(五)破拆過程中,防止金屬碰撞產生火花,引起油蒸汽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