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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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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爲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1、總則:

爲及時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車輛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所管車輛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成員:安全質量監督部、設備管理部、綜合事務部、項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負責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設備管理部。

電話:000-8313

負責人:王文 電話:

緊急電話:巡警110 救護120。

2.3職責

2.3.1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3.2組長全面負責應急搶救工作並適時發佈指令。

2.3.3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組織機關部門對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檢查對應急預案的佈置和落實。組織對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和協調工作,評價並完善預案。

2.3.4設備管理部負責制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對公司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交通事故接報警並通報保險公司,組織搶救和交通事故協查工作。

2.3.5相關成員負責通訊聯絡,車輛救援,傷員搶救及現場保護,協助調查交通事故,項目部、分公司、分別制定本單位預案。

3、應急響應與實施:

3.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同乘人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

3.2在報警搶救傷員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公司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並需要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及現場傷亡損失情況。

3.3應急領導小組長在接到報告後,視情況啓動應急預案,指令相關部門或人員立即進行處理。

3.4積極查找現場目擊人,詳細記錄目擊人姓名,單位或住址。爲事故調查提供證據。

3.5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迅速逐級反映事故情況,並立即趕赴現場,協調搶救和事故調查工作。

4、糾正與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對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評審修訂結果報公司設備管理部。

4.2公司設備管理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單位的應急預案修訂及評審意見進行審覈,並經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後,交由事故單位實施。

5、附則:

5.1本預案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5.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 長:***

副 組 長:**** **** *** ***

成 員: 部門、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 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啓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並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 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 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繫、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後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後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註。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資訊報告

3.2.1 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啓動

預案啓動後,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3.4善後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並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爲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 交通報警:122 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 各單位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採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並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爲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爲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定此預防交通事故預案;

一、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雹違法駕駛、超速、超載、超車;駕駛員疲勞駕駛、技術生疏、應變能力差;特別是制動系統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對方駕駛員及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行爲引發校車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預防:

1、幼兒園外出租用車輛目前須選擇大衆崇明公交公司的車輛,並選用遵紀守法、經驗豐富、工作責任性強有一定駕齡的駕駛員擔任駕駛員。

2、建立集中學習教育制度,定期組織交通法規的學習及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身體與心理狀況的檢查。

4、加強幼兒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爲規範教育,引導幼兒文明乘車,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5、加強對幼兒園自有車輛的管理。(電瓶車.汽車)

6、幼兒園制訂並落實駕駛員駕車安全制度、及其他相關管理制度,並認真實施。

7、不準違法超速、超車。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嚴重損傷應立即報警,若無傷者、能自行協商解決者可自行協商解決。

2、立即處置乘車人員,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幼兒換乘其它車輛,特別注意換車過程中的幼兒安全保護。

4、報縣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事後作書面彙報。

5、通知受傷幼兒家長

6、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一、目的:

爲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爲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並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並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後,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 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儘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並撥打110報警。

3. 救護

事故發生後,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瞭解人員傷害情況,並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築物,並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並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 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 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後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 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後,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