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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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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

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研究論文

(一)掌握各項政策,積極宣傳,爲加強資金監管打下基礎

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包括:

(1)對人員和家庭的補助性資金。

(2)支農惠農的項目建設資金。

(3)鄉鎮財政本級安排資金,上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下達到鄉鎮的資金等等。只有掌握了這些資金的安排政策,才能在制度執行、監督、使用中的政策不走樣、資金不流失。掌握政策要知曉政策出臺背景,明確每項政策要達到的目標,掌握政策補貼對象和補貼的標準,明晰各種財政補貼發放的方式。從主觀上加強對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視,做好政策的宣傳,建議在政策落實前對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村幹部、補貼對象代表進行集中宣講和培訓,爲落實政策以及加強資金的監管打好基礎。

(二)加強鄉鎮財政基礎設施建設,爲強化資金監管提供硬件保障

目前鐵嶺市已經在90多個鄉鎮建立了便民服務中心,從硬件設施上改善了辦公環境,同時開通了縣、鄉網絡平臺,爲加強鄉鎮資金的監管工作創造了有力的條件。建議各鄉鎮充分利用好這些硬件設施,利用現代化資訊管理辦法,把涉及農戶農民的相關工作全部移至便民服務大廳,建立一站式辦公形式,方便百姓,強化監督。

(三)建立各項制度,爲強化資金監管提供製度保障

要按上級要求建立起資訊通達制度、資金公開公示制度、資金抽查巡查制度。搭建縣、鄉兩級財政類資金監管平臺。有效地解決資訊通達、公開公示、抽查巡查三個關鍵環節的協調執行問題。

1.建立資訊通達制度目的是爲保證鄉鎮財政資金資訊及時傳遞,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督管理,提高鄉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資訊通達是指鄉鎮財政資金資訊在鄉鎮財政所與上級財政部門之間的雙向傳遞。鄉財政要做好以下工作,確保資訊通達。一要確定資訊聯絡員,二要建立臺賬,三要建立資訊通達管理檔案。

(1)確定專人負責資訊通達工作,指定資訊聯絡員。負責歸集整理鄉鎮財政資金相關資訊及傳遞工作。及時登入縣鄉聯網內部網絡,瀏覽監管資訊專用檔案夾,及時對各種資訊進行接收,定期報送資訊回執。

(2)建立資金和項目臺賬,詳細反映資金和項目的基本情況。臺賬要專人負責,及時記錄,定期查覈,歸檔管理。

(3)建立資訊通達管理檔案。將各財政政策、公開情況、落實情況等資訊按時間、類別、部門等分設檔案,以便及時查詢及時監管。特別是對開通的便民服務網絡,要加強資訊網絡檔案的管理,建立資訊化管理相關制度,明確責任。

2.建立鄉鎮和村級兩級公示制度目的是爲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監管力度,保證政策落實到位,財政政策惠及百姓,政策資訊的公開公示是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關鍵。

(1)公開公示鄉鎮財政監管的資金,必須按照政策相關要求,把用於鄉村基層組織由各級各部門安排所有財政資金,如補助性資金、基本支出資金、項目資金等有關情況全部進行公開公示。

(2)明確鄉鎮財政資金公開公示的主體,由資金管理的主體部門負責資金的公開和公示;並按照“誰分配、誰公開,分配到哪裏、公開到哪裏”的原則進行公開公示。

(3)資金公開公示的內容,按照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執行一定要將國家強農惠農有關政策和檔案精神、鄉村基本支出情況、補助性資金的資金名稱、政策依據、補助對象、補助標準、補助數量及金額、聯繫電話等進行公示。

(4)對鄉鎮財政資金公開公示的形式、地點和時限等按規定執行,公開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必須在基礎資訊採集後、補貼發放前,將補助性資金相關內容進行公開公示;在資金髮放後,把補貼到戶的具體情況要再次進行公開公示。

3.建立資金抽查巡查制度對於財政補助性資金應採取抽查辦法,鄉鎮財政所主要對鄉鎮財政監管範圍的資金髮放標準、補助對象、公開公示、發放程序、財務管理等情況進行抽樣檢查。對使用於項目建設資金應採用巡查辦法,鄉鎮財政所組織人員到項目所在地的村組、農戶或者項目建設施工現場等地,對資金或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視。對補助性財政資金在抽查時主要查資金髮放是否符合政策規定,如程序、補助對象、發放標準等。對項目資金主要巡查項目是否真實、是否可行,招投標公開情況,工程是否及時驗收,公開的內容是否全面,資金是否及時撥付到位,是否形成新債務等。財政補助性資金抽查中要注重點面結合,必須由2人以上的工作小組完成,很多項目已經納入“一卡通”,要在在各種數據錄入補貼系統之前進行覈實;沒有納入“一卡通”發放的項目,要根據縣級財政局確定抽查時間進行抽查覈實。

(四)制定財務管理辦法,強化財務監督工作

加強鄉鎮財務管理,是強化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重要內容。在市財政局的指導下編制好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和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組織好班級預算的執行。按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逐步實行市鄉財政“預算共編、帳戶統設、集中支付、採購統辦、票據統管、縣鄉聯網”的縣鄉財政管理方式。建立資產管理辦法、負債管理辦法、收入管理辦法、支出管理辦法。

(五)加強鄉鎮財政隊伍建設

一是擴大隊伍。隨着國家財政對三農支出數額的增加和惠農範圍的擴大,鄉鎮財政人手明顯不足,特別是便民服務中心建立後,要充實人員,做好分工,承擔起財政資金的監管責任。創新選人用人機制,對臨時人員也要採取逢進必考的原則。二是加強培訓。目前各鄉鎮財政隊伍人員思想素質、職業道德、業務水平良莠不齊,有些人員缺乏對新知識、新思想、新政策的學習主動性,難以應對新的工作任務,因此要對鄉鎮財政幹部及村級財會人員加強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爲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提供人才保證。除上級安排的培訓外,各鄉鎮要自主進行培訓。三是崗位輪換。實行崗位輪換制度,加強考覈,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結語

總之,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必須從隊伍建設、制度建設、監督機制上三管齊下,才能使鄉鎮的各項財政資金滿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才能克服財政資金髮放弊端,確保強農惠農政策落實到位,才能預防涉農職務犯罪,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才能促進財政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