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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新大學會計制度下固定資產的管理與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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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在新會計制度實施後,該制度也將成爲高等院校對其固定資產管理效果提高的重要手段,以下是小編蒐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新大學會計制度下固定資產覈算的論文範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淺析新大學會計制度下固定資產的管理與覈算

一、舊會計制度下管理與覈算的種種弊病

隨着各條戰線改革的不斷深化推進,教育領域的變革也已是大勢所趨,勢所必然,舊會計制度的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辦法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問題,已不再適合高校的資源配置方式和經濟業務活動。舊會計制度遵循的是1998年財政部和教育部聯合頒佈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該制度採用的核算辦法是收付實現制度,這在工作中衍生出了諸多問題,引發人們的詬病,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直接列支支出,無法明確成本。舊制度規定,高校如若增加固定資產,需憑藉購入資產的有關支出憑據,方可增加事業支出,如借記支出,銀行存款等支出科目;依據資產卡片和固定資產的驗收單,增加高校的資產價值,也就是使用貸記固定基金覈算收支,使用借記固定資產來計算賬目。這種賬務處理方式明顯違背了正確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混淆了不同支出相區分的會計原則,同時忽視了後期的賬務分擔支出,白白虛增了高校的當期事業支出。

2、不計折舊,實際價值與賬目相悖。根據舊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會計科目固定基金和固定資產僅僅覈算賬目資產的原始價值,不必計入資產產生的新舊折扣,這將造成賬目與實際情況的嚴重偏差,難以反映真實的高校固定資產,也不利於以後的核算和管理。長此以往,將導致高校固定資產價值虛高,掩蓋了真實的財務狀況,高校的會計覈算真實度和可靠性都將大打折扣。

3、資產減少處置辦法失宜,淨損溢無可稽考。舊會計制度規定,高校因損毀、報廢或是售賣等原因導致固有資產減少時,一方面降低固有資產的原始值,另一方面,若是售賣的情況,則售賣所得的款項應作爲高校基金中的專用修購基金入賬,這種施行方案也是值得商榷的,存在很多不當之處,也不符合基本實際。

二、新會計制度的修訂

1、固定資產基建賬與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收付實現製爲高等院校固定資產主要制度,新會計制度規定,對於特殊經濟業務,固定資產除了可以用金額計量外,如動植物、陳列品、文物及圖書等,高校應對固定資產給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需使用年限平均法,將各類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統計出來,固定資產殘值不予考慮,規定當月固定資產的減少與增加是下月折舊還是當月折舊;當前所報廢固定資產是不是不再折舊等均給予了規範管理。依據新會計制度規定,高等院校因辦校規模的擴展而產生借款利息,因其發生於建設期間,可納入建設成本中。

2、單位類別與單位價值標準變化

新會計制度對高等院校固定資產的'價值標準進行了重新設定,單位價值由原有的500元,現在提升爲1000元,明確了固定資產範圍,並對其範圍進行了縮小,包含專用設備、建築物、房屋、檔案及文物等。

三、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建議

1、設立專職機構,實現新舊工作的順利過渡

新舊制度的交替,必然會產生種種問題,這種問題的克服需要高校的統籌規劃,全盤佈局,沒有強有力的部門支撐,很難順利解決新舊制度更新產生的遺留問題。因此,建立一個由校直接領導,財務部門通力配合,專業人員負責審計的機構是非常必要的,羣策羣力,共同商討,在新會計制度的原則下,具體實施,實現新舊工作的順利過渡。

2、健全完善管理機構,與時俱進,梯次管理

高校固定資產的採購審批、調配管理、入庫存放、報廢變賣等工作均需在統一的專職管理機構下完成,這樣不僅能夠實現管理的集中化,而且可以達到分級管理,梯次管理的要求。按照新高校會計制度的實施細則,不斷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實行量化具體監管,建立定期清查制度,同時對績效進行考覈。不啻如此,高校應堅持與時俱進,不斷創新管理辦法,以適應新的形勢變化。這就要求高校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財務隊伍,透過專項培訓等辦法穩步推進工作的開展。

3、及時反映固定資產的處置

新會計制度增加了待處置資產損益,對學校固定資產的盤點提出要求,要求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定期盤點,先對學校報廢、毀損或者盤虧固定資產進行記錄,對其原因進行及時查明,在根據相關規定申報批准後做賬務的處理。如果是類似的固定資產或者是同類固定資產無法獲取可靠的市場價格,依據名義的金額進行入賬;對於盤盈固定資產,按類似的固定資產或者是同類固定資產確定的市場價格進行入賬。上述的規定給予了處置高等院校固定資產會計覈算的健全與完善,固定資產資訊真實完整性得到了保證。

4、進一步規範了高校固定資產的會計覈算

新制度設定了“非流動資產基金”帳戶,廢除了舊制度中的“固定基金”帳戶。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資產增設了“累計折舊”賬目,採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計提折舊,高校利用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這個備抵帳戶,清晰地反映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利於合理地確定高校教學教育成本。

新制度將基建會計併入事業會計,增設“在建工程”科目,用於覈算新建、改建、擴建固定資產的相關支出和設備的安裝工程。將基建賬納入高校事業“大賬”,實現了基建賬與事業賬合併,這是高校財務統一覈算的需要和要求。這樣,期末只用一套報表就能直觀反映出高校的整體財務狀況,有利於提高會計資訊的完整性,也有利於全面加強高校資產管理。

結束語

高等院校在新會計制度實施後,其高等院校管理層對於固定資產現階段的使用現狀瞭解的程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對其管理者工作態度給予了更嚴格的管理方案進行端正,使其工作效率得到提高。該制度也將成爲高等院校對其固定資產管理效果提高的重要手段,於新會計制度下,高等院校的固定資產管理與固定資產覈算也慢慢趨於完善與規範,對於資產的管理人員與財務人員,高等院校資產管理需得到進一步的加強,使其對教育事業可更好的服務。

參考文獻

[1]張豔.新高校會計制度下固定資產的核算[J].中國市場,2014,52:148-149.

[2]黃華紅.新會計制度下的高校固定資產覈算與管理[J].企業導報,2014,04: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