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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社會科學研究中的價值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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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學、初中、高中到大學乃至工作,大家都經常接觸到論文吧,論文是對某些學術問題進行研究的手段。你寫論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談社會科學研究中的價值論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談社會科學研究中的價值論文

談社會科學研究中的價值論文 篇1

社會科學研究究竟是否需要將事實與價值分開,或有意識地排除價值判斷?這似乎是個顯而易見的簡單問題。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因爲人們暗含的價值觀總是或隱或現地影響研究本身。這一問題在東方國家的社會科學研究中成其突出。因此。本文先論述當代西方哲學對這一問題的若干代表性論點,然後再對我國當前社會科學研究中的某些普遍傾向作針對性的評論。

科學價值中立說

關於科學的價值中立的觀點,在西方哲學思想中在較長時期內影響了占主導地位的科學觀和認識論。一般認爲馬克斯韋伯引入了現代的事實—價值兩分的觀點。他在《社會學與經濟學中“價值中立”的意義》這一經典論文論述了兩方面的觀點[1]。第一點他吸取了休謨的思想,認爲在規範與描述之間、在斷言某物實際上是什麼與理想上應當是什麼之間,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鴻溝。因爲我們加於事物的價值不屬於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學關心的是描述實際發生了什麼,並且解釋爲什麼。自然,科學能夠而且必須注意個人和團體在事實上怎樣做出評價,但他們卻不能從根本上真實地記錄這個或那個事物是內在地有價值的,因而是在範疇上應當被評價的。韋伯的第二個論點是有規定性的。他從不認爲價值是無足輕重的,也從不宣稱每個人,特別是社會科學家應當總是避免價值判斷。與此相反,他堅持提出指認與評價的區別,二者不容混淆。一個人在表達價值判斷時,不應當自稱這種判斷是得到科學地確認的;因爲事實上這是做不到的。當社會科學家推崇某種行動時,他們應當盡力地說明自己所說內容中哪些是科學的發現,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議。這是知識分子的真誠品質與尊重真理的原則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紀的邏輯實證主義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學與價值、描述與規範、實然與應然判斷的嚴格區別,要求社會科學堅持價值中立的立場。亨普爾指出,有關科學的價值中立問題,可以說是圍繞着兩個不同的方面而展開,這就是:(1)科學家的實際研究行爲,和(2)批判評價和論證科學斷言和程序的方法論標準。在科學家的實際行爲層次上,價值評價作爲科學研究的一個誘導因素無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準則、審慎的思考和個性等等顯然會影響科學家對所研究領域、問題和所採取的方法的選擇。社會和政治價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問題領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勵人們贊同某些並無可靠根據的理論。當然,作爲一種規律,科學研究中決定採取或放棄一個特定的假設或理論,將強烈地受到認知價值或準則的影響,這反映在他們堅持某種方法論程序的標準上。[2]

正是在構成研究行爲的重要的誘導因素這個問題上,價值評價與科學研究相關聯。因此,必須在心理學、社會學和科學史解釋科學研究行爲時考慮價值評價的作用。然而,這種科學解釋在談到科學家受價值影響的時候,並不涉及任何價值判斷。也就是說,它在解釋科學家接受或放棄一個理論時,並不論證這個理論的合理性,或表明這是個不合理的科學程序。而合理性問題要求的是在可以獲得的證據和其他系統的根據的基礎上對理論進行批判的評價。正是在這個問題上,傳統的科學觀,特別是邏輯實證主義的科學觀主張科學理論與證據關係有明確的客觀標準,並認爲這種標準可用證據與理論之間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邏輯關係來表示,由此而爲科學的客觀性與價值中立說提供了依據。按此觀點,恰當的科學研究及其結果是獨立於研究者個人的成見、信念或態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違反了科學規範,並可以用對科學以外的價值觀的過度依賴來解釋研究者違背恰當的科學行爲的動機。

與上述科學哲學觀點相類似,現代知識社會學(或科學社會學)的鼻祖卡爾曼海姆也把自然的與文化的區別了開來,把數學、自然科學與宗教、道德、實踐領域等其他方面明確區分開來。“可以說,形式知識在本質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內容並不受個別的主體及其歷史社會條件的影響。但在另一方面,顯然存在着範圍廣泛的主體事務,它只能由某些主體、或在某些歷史時期被接受,而且從個人的社會目的來看,這也是顯而易見的。”[3]他認爲,自然科學具有可重複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領域則具有不可比的特徵。所以他斷言,意識形態在本質上是非真理的。一般來說,意識形態的特徵是對其範圍廣泛的對象進行高度明確的闡述,對其追隨者有權威的明確的命令性。與其他類型的信仰相比,意識形態更加系統化,圍繞一個或數個突出的價值觀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變革,它的接受或推行還往往伴隨着鼓動性的宣傳。誰接受它,誰就要完全服從它,誰的行爲就必須完全滲透着意識形態。任何一種意識形態都產生於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與該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開。意識形態故意掩蓋人們的動機與利益,這就迫使利益與對抗着的人們相互欺騙,並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蓋狹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識形態不會把系統地追求真理當作自己的一項義務,因而採取取教條主義的認識態度,不願接受新經驗和真理。作爲一種文化的產物,意識形態對社會科學的影響尤其明顯。

曼海姆堅持認爲,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觀的一切知識,不可避免地都是有黨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論點是,像政治學、社會學等社會科學均無法擺脫意識形態和黨性的束縛,所以他也承認不同社會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這些觀點引起了美國實用主義者胡克的爭論。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開創性工作以後指出,困難在於,曼海姆承認,表現階級立場的意識形態和烏托邦,導致在科學意義上被認爲“真”的那些關於事物性質的理論和發現,因此,問題就轉移到這些“真理”是否取決於導致探索和發現這些真理的階級立場和階級利益這一點上。“階級立場和階級利益既然隨着歷史時期而改變,曼海姆認爲這問題就成爲一個知識社會學的問題。……現在假定科學的處理方法和客觀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頭痛的問題是:任何一種的科學知識是怎樣成爲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書中,不同的一頁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讀者對於他真正相信什麼完全感到茫然。”[4]實用主義作爲一種獨特形態的科學主義思想,對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實際認爲,即使存在階級或黨派觀點的相對性,科學(包括社會科學)仍然存在超越主觀價值的客觀性基礎,比如根據經驗基礎所作的證實或證僞的判定。這是我們過去在認識實用主義時所忽視了一個重要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