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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古斯丁的罪責倫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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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關鍵詞:自由意志 罪 上帝 幸福

奧古斯丁的罪責倫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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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摘要:奧古斯丁思想透過強調人對上帝犯的罪和人應該承擔的責任,將之前的“幸福生活的指南”發展爲“罪責倫理學”。奧古斯丁思想在倫理思想發展上的價值值得肯定,透過對他的論證邏輯的梳理,可以更好地瞭解他的思想和發現其思想的侷限。

1.奧古斯丁思想的偉大意義

    在古希臘一羅馬的思想領域裏,倫理學的最根本問題可以被看作是善與惡的問題,倫理學的最高使命在於告訴人們什麼是幸福以及如何使人幸福。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常常把這種倫理學稱爲善一惡倫理學,將其視爲幸福的生活指南。在這種生活指南里,不僅人有善惡,事物也各有善惡好壞,人有人的德性,物有物的德性。在這種倫理思想中,不存在任何罪和責的觀念,因此,這就必然導致一個問題:既然不能給牛羊草木定罪,憑什麼就可以給人定罪?

    隨着社會的發展,尤其是基督教成了希臘化世界的主流信仰之後,倫理學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罪與罰成了倫理學的最根本問題。倫理學的最高使命也不再是如何使人幸福,而首先在於如何使人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和維護自己的尊嚴、權利和希望。這一轉變是透過奧古斯丁的思想實現的。奧古斯丁思想在哲學史上最大的意義,“就在於他從基督教信仰開顯出了哲學的新的核心問題。他對自由意志的追問不僅爲哲學開闢了新維度,而且爲倫理學奠定了全新的基礎。倫理學由此不再只是‘生活指南’,而首先是理解和維護人的絕對尊嚴、絕對權利和絕對責任的學問。”簡單來講,就是奧古斯丁透過提出自由意志的理論,認爲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爲負責,從而強調了人的罪責思想,認定人必須要向上帝贖罪。這就從根本上改變了倫理學的方向。

2奧古斯丁的論證邏輯

    奧古斯丁作爲基督教的“偉大的教父”,他所建立的理論也必然是帶有宗教性質的基督教思想。“任何宗教都是信仰主義的,但任何宗教信仰又都祈求理性的論證,因爲單純的信仰是不可能長期說服人心的。因此,對基督教信仰做出某種合理解釋,就成爲基督教存在和發展的一個內在要求。”這也是奧古斯丁必須正視的問題。若要使人們相信他的思想,進而信仰基督教,他就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理論體系向人們闡述和證明:爲什麼人類的歷史就是人類向上帝贖罪的歷史?爲什麼人們應該信仰基督教?奧古斯丁之所以能成爲完成基督教倫理建構的第一人,主要在於他聰明地吸收和利用了古代的哲學思想爲自己的思想論證服務。他以理性思考爲基礎,建構了一個新的、完整的基督教倫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