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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碩士論文:淺析我國體育無形資產的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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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體育無形資產作爲體育經濟的一個重要因素,對於體育的發展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由於我國體育無形資產缺乏健全和完善的法律保護,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就從建立健全體育法律體系等方面爲我國體育無形資產的保護提供相應的對策。

法學碩士論文:淺析我國體育無形資產的法律保護

 關鍵詞:體育;無形資產;法律保護

體育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主要是以凝結在各種體育智力創造活動成果的知識形態或以某種特許權利的表現形態而存在的。由於它主要涉及無形資產權利的使用和轉移問題,這種權利的使用和轉移又具有明顯的無形性和外部性等特點,這就決定了與體育有形資產相比,體育無形資產對於法律保護的要求更高。

 一、體育無形資產的界定

體育無形資產是指存在於體育運動中的、具有體育特質、受特定主體控制、不具有實物形態、能持續的爲所有者經營並帶來經濟效益的資產。它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

(1)各級各類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舉辦權和經營權,內含冠名權、冠杯權、廣告發布權、廣播電視轉播權,競賽表演活動的名稱、會徽、吉祥物等標誌的特許使用權和經營權等。

(2)各級各類體育組織、體育團隊的名稱、標誌的專有權、特許使用權和經營權。

(3)體育專利的申請權和實施權。

(4)體育專有技術的發明權、使用權、轉讓權和其他體育科技成果權。

(5)體育組織、團隊和個人的聲譽。

(6)體育場館、設備的租賃權土地使用權。

(7)體育彩票的發行權、專營權和銷售權。

(8)職業體育名人的廣告權、代理權。

(9)體育行政部門認定的體育類促銷獲利因素。

(10)法律、法規規定的或國際慣例承認的其他體育無形資產。搞好體育無形資產,視發展體育事業就是發展產業,把發展體育事業和發展體育產業有機的聯繫起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體育無形資產保護的法律對策分析

法律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保護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體育無形資產的最大特點就是具有無形性,這使得其保護具有相當的難度。體育無形資產的內容涉及諸多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包括很多經驗的總結及資源的整合,具有很大的風險。由於我國對體育無形資產開發和利用的時間較短,目前尚未有專門的法律檔案或體育政策對體育無形資產的各項權利加以保護。在處理有關體育無形資產的具體事務時,一般參照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規定。但隨着我國體育無形資產開發的不斷深入,現實生活中存在着許多體育無形資產法律保護不當、產權不明晰、權益歸屬不清楚的情況,出現了許多體育無形資產糾紛不能有效解決,一些體育組織、體育工作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問題。

(一)強化體育及產業立法的力度。科學、嚴謹、系統、全面的立法和立策,既是體育產業發展的根本保障,更是體育產業發展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全國人大透過的《體育法》是我國體育的基本法,也稱爲體育的母法。要進一步加強《體育法》的具體法律、法規的配套,建立健全體育法制體系。在加強體育立法的同時,必須加快體育產業的立法,制定一整套專門具體的體育產業法律法規。

(二)加快制定體育知識產權保護的各項法規。體育事業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體育產業正在成爲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部門,體育無形資產的開發經營及其法律保護,也應是國家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工作的重要內容。要抓住國家制定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有利時機,將體育無形資產法律保護工作納人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體系和檔案之中,促進我國體育無形資產的正規化管理。民事訴訟法前沿理論問題

(三)綜合運用各種司法手段加強對體育無形資產侵權行爲的處理。儘管目前我國對體育產業的立法暫時滯後旭國家在總體上對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規範,對其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法律約束機制和執行體系。如《公司法》、《企業法》、《合資法》等等。這些基本法律,既是體育產業必須遵循的根本行爲準則,也是體育產業在市場經濟的複雜環境中自我保護的有力武器。總之,加快體育無形資產領域的法治建設,是構建我國體育無形資產保護機制的核心環節。論意思表示錯誤中德民法比較研究

(四)預防和制裁體育無形資產侵權行爲。侵犯體育無形資產的違法行爲具有很強的隱蔽性,且侵權成本很低,對體育無形資產勞動者、傳播者、使用者和體育市場等造成極大的傷害與破壞。因此,全面保護體育無形資產,特別需要對侵權行爲的強有力的制裁措施,以加大侵權者的侵權成本。透過法律規範對侵權成本與收益比例關係的合理調整並有效的落實,才能從根本上制止侵權行爲的發生。

 參考文獻:

[1]張揚.趙清波.論我國體育無形資產的開發及其保護[J].西安體育學院學報.2003,(07).

[2]樂欣.體育產業亟須法制化[N].檢察日報。2003.

[3]李太鋅,李益羣.我國體育無形資產及其開發[J].中國體育科技,2006.

[4]趙芳.我國體育無形資產保護的相關問題[J].體育學刊,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