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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及審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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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及審計方法
離任責任審計,既是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難度大的一項審計,又是加強領導幹部監視治理的一種有效形式。當前,進一步搞好法定代表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對於促進建立和完善企業制度,加強和規範對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治理和監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回顧幾年末開展該項審計的工作,對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難點及審計作扼要探討。

  一、審計的難點

  (一)存量資產的清查確認準

  實踐中,存量資產的確認是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難點之一,其表現有三:一是數目上的差錯,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均要全面清查盤點存量資產,賬實完全相符不能說沒有,但盡大多數單位存在盤盈盤虧的現象。審計時,僅查清是非數目並不很難,難的是因治理制度不完善,不易確認是誰的責任,離任者應負什麼責任。二是存量資產報廢的確認。離任審計時,經全面的清查覈效,往往提出相當數目的固定資產和存貸需要作報廢處理,審計職員既不具備對需要作報廢處理資產作出質量鑑定的知識和技能,也沒有批准作報廢處理的職權,而接任者又經常糾纏於這個題目,不作報廢就不簽字認可,給審計工作增加了難度,三是存量資產價值的確定。主要表現在企業離任審計中,對企業時間較長的存貨、或因質量題目,或因技術更新而造成的無形損耗,或因市場變化等諸多原因,交、接雙方爲存貨的實際價值爭議不休,而審計職員只能審查其庫存本錢是否正確,在未實現銷售之前,難以確定實在際銷售價格,是否需降價長降價幅度,能造成多大損失等。

  (二)債權債務的`清理確認難

  市場經濟條件下,尤其是近幾年國家實行適當抽緊的政策,企業間的債權債務往來頻繁,金額增大,而且拖欠時間相應較長,企業只要把債權債務掛在帳內,並經覈查組清查,就屬於正常狀態,即使三年以上的應收款,也應單獨列帳,盡力催收,但離任審計時,由於企業交接雙方所處的位置不同,對債權債務的態度也各異,離任者希看各種應收款項一筆也不作壞帳處理。且信誓旦旦:如自己還在任,一定能夠收回來;接任者往往提出對超過三年或其他特殊因素的應收款項要作壞帳處理。而審計機關在審計過程中,既無時間、也無人力對提出的大量有爭議應收款項逐筆清查覈對,故難以認定。

  (三)未進帳的用度或收益確認難。

  在離任審計實踐中,幾乎每個企業都存在未進帳的用度或收益。這些用度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情況:一種是有關職員預支款項或墊支辦理有關業務,尚未結算;第二種是實際已經發生,但未支付款項也未掛往來;第三種是支出不公道或其他原因,主管負責人未批准報銷處理等。在企業法定代表人不變的情況下,這些帳外經濟事項,隨着時間的推移,經濟活動的運轉,會進帳處理,而離任審計時,企業交、接雙方由於所處地位不同,對這部分帳外經濟事項所持的處理態度也不同,再加上有關用度特別是業務招待用度的支出是否真實等,給審計認定造成很大困難。

  (四)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的認定難

  在市場條件下,往往發生一些當期甚至近期無結果,卻可能後期損益的經濟活動事項,成爲或有資產、或有負債,如有的爲他人擔保,是否要承擔連帶責任及要承擔多大的連帶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離任時,交、接雙方都要求審計機關予以認定,而審計職員又難以提出正確的結論。

  二、審計

  (一)建立雙向責任制,以書面形式明確被審計單位和審計組的責任,即被審計單化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及有關職員作出書面承諾,保證向審計組提供的呆壞帳、資產盤盈盤虧、報廢損失、帳外用度或收益等資料真實、有據;審計組長寫出書面保證,保證按市計方案規定和審計操縱規程進行審計,誰違反了承諾由誰承擔責任。

  (二)適當擴大抽樣和調沓面,在全面審查被審計單位財務資料的基礎上,列單價提供的呆壞帳、帳外用度、財產盤點等情況、確定適當的抽查面,一般情況下,抽查金額在30%、40%爲宜。經抽查,差錯率超過5%,應繼續擴大抽查面和調查面,特殊情況下,則要變抽查爲全面調查,確定抽樣,可以根據不同情況採取等間隔抽樣,隨機抽樣或等距、隨機抽樣相結合等多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