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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我國零售企業自有品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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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我國零售企業自有品牌問題
摘要:零售商自有品牌的出現是流通領域中批發商、零售商與製造商三者之間地位不斷變化的結果。隨着行業合併以及零售商自有商標產品的增多,傳統渠道中的分銷能力也開始從生產商轉移到零售商手中。零售商的自有品牌策略對零售商樹立信譽、增加利潤、提高競爭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文章從我國零售企業自有品牌發展的意義及現狀出發,對零售企業自有品牌戰略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零售企業自有品牌 品牌戰略
  
  一、 自有品牌及零售企業自有品牌的開發
  
  自有品牌(PrivateBrand,簡稱PB)商品是指零售商透過收集、整理、分析消費者對某類商品的需求資訊,提出新產品的功能、價格、造型等方面的開發設計要求,選擇合適的生產企業或自行設計生產,最終用自己的商標註冊該產品,並利用自己的銷售網絡平臺進行銷售的商品。
  超市開發自有品牌,無須支付任何品牌使用費。而且自有品牌商品可以省去很多銷售代理的中間環節,提升了利潤空間,甚至可以改變超市中間商的地位。自有品牌產品要做到低價,主要是來自於供應鏈環節。按照一般零售行業的供應鏈,是從“原料-生產加工-經銷商-零售商-顧客”,供應鏈每增加一個環節,商品的附加價值就增長30%以上。擁有自有品牌產品的超市,在競爭上避開了價格戰,形成了超市獨有的特色。
  零售商品牌在國外已有幾十年的歷史,如今標有零售商品牌的商品在發達國家已很流行,歐美的大型超級市場、連鎖店、百貨店幾乎都出售標有其自有品牌的產品。相比之下,國內零售企業開發品牌仍停留在重商品、輕品牌階段,開發過於隨意,品牌選擇和運營缺乏規劃,更沒有有效地推廣。
  我國零售業相對其它行業對外開放較晚,但國內一些零售企業爲適用市場需求和競爭形勢的變化加快了改革發展步伐,一些過去西方企業常採用的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的兼併聯合方式,已被我國的零售企業廣泛採用;我國零售業的集中化和連鎖化發展態勢也初見端倪。隨着我國的“入世”,國外直接資本對我國零售業的滲透速度加快,21世紀中國將是國際零售業爭奪最激烈的一塊地盤。零售企業以低價營銷模式在市場上競爭,盈利空間不斷下降。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零售業面臨微利時代的`困難選擇。從長遠發展看,開發具有較強市場影響力與競爭力的自有品牌商品是一條積極主動的途徑。
  
  二、 我國零售企業自有品牌發展現狀
  
  超市自有品牌的生產可以透過多種方式,包括自建工廠、收購工廠、合作成立公司以及貼牌生產。目前我國的超市自有品牌商品中,絕大多數是貼牌生產,超市本身並不參與開發和生產過程。有些超市甚至不從生產廠家處直接採購,而是從經銷商、批發商處間接採購,然後貼牌,導致產品的品質難以保證。
  大多數本土連鎖超市對自有品牌的開發仍處於嘗試階段,若想在自有品牌開發上創造利潤空間,還有較長的路要走。中國本土自有品牌目前的發展現狀主要是:
  1.規模小,難以實現規模效應,運營效率低。只有擁有龐大的銷售網絡和雄厚的資金實力,才能實現大規模生產和大規模銷售。雖然我國近幾年內超市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離真正實現規模經營,而且是自有品牌的規模效益還存在一定的距離,而較低的平均利潤率水平也削弱了零售企業的盈利能力。
  2.業態、產品單一,消費者對自有品牌的認知度低。自有品牌市場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而我國多數的超市並沒有花大力氣開發。零售企業自有品牌業態比較單一,僅侷限於大賣場和超市,而產品大多集中在低價值的便利性商品。處於價值鏈上游的零售商沒有意識到自有品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與此相關的消費者認知度也比較低下。調查表明:購買過自有品牌經歷的消費者比較少,這既與我國零售企業發展自有品牌處於起步階段缺少宣傳密切相關,反過來又削弱了企業開發自有品牌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