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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畢業範文淺談外匯體制改革下我國外貿企業迴避匯率風險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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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外匯體制改革下我國外貿企業迴避匯率風險的方式

會計畢業範文淺談外匯體制改革下我國外貿企業迴避匯率風險的方式

 

朱琪   作者單位山西財經學院 

隨着1994年外匯管理體制的改革,徹底結束了官方匯率與市場調劑匯率並存的局面,開始了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體制。這對我國外貿企業來說,既喜又憂。喜的是取消了無償上繳給國家的20%外匯,企業外匯收入增加;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企業用匯的靈活性增強,而且匯率並軌也給外貿企業創造了公平競爭的環境,爲企業努力出口創匯提供了有利條件。憂的是匯率風險加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嚴峻地擺在外貿企業面前。因爲,首先匯制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匯率並軌,而這一改革所帶來的最直接、最明顯的後果是人民幣大幅度貶值。匯率並軌後,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由5.7:1降爲8.7:1,貶值率爲33.3%。其次,結匯和售匯制的實行,使外貿企業的外匯風險明顯增大,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會影響人民幣對外幣的匯價,增加企業的外匯兌換風險。再次,匯率下調有可能使外貿企業爲擴大出口而競價購買商品出口,使換匯成本上升。我國的平均換匯成本在7.5元人民幣左右,出口成本大大低於市場匯價,給外貿企業增加出口造成極大的刺激。但爲了擴大出口量,外貿企業會在國內商品供應緊張時提高出口商品的國內收購價,從而使換匯成本上升。外貿企業如何選擇合適的方式來回避匯率風險已成爲其經營中急待解決的一個問題。本文擬就當前國內外流行的三種迴避匯率風險的方式(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作一簡介,並對我國外匯期貨市場發展的可行性做些探討。

  遠期外匯交易,又稱期匯買賣。是指企業或證券交易商與銀行達成協議,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遠期匯率辦理外匯收付業務的交易行爲。它是當今國內外迴避匯率風險普遍的做法之一。採用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以下優點:一是防範風險的成本低。企業不需繳納保證金,而只需支付手續費和風險保證費;二是靈活性較強。遠期外匯交易的貨幣幣種不受限制,交易的金額和契約到期日也由買賣雙方自行確定。我國的銀行已開辦這項業務,外貿企業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加以利用。如外貿企業在與外商簽訂進出口合同後,一般要對未來的外匯匯率走勢作一判斷。如果我方爲進口方,爲防止到期支付外匯時匯率上漲而造成損失,便可與外商簽定合同後,立即與銀行簽訂買進外匯的合同,從而將匯率固定下來;如果我方屬賣方,爲防止到期收匯時匯率下跌而造成的損失,則要與銀行簽訂合同,將此外匯按幾個月的遠期匯率賣給銀行。當然,如果外貿企業預計匯率趨勢與上面談到的兩種情況相反,即我方爲進口方時,預計匯率將下跌,或我方爲出口方時,預計匯率將上漲,那麼外貿企業不進行遠期外匯交易,即可獲取利率波動所帶來的額外利潤,但是匯率波動變幻莫測,外貿企業如無確切的把握,一般還是採取一定的措施來防範爲好。

  從上述的交易過程不難看出,遠期外匯交易的實質是外貿企業將匯率波動的風險轉嫁給銀行。所以銀行除向企業收取手續費外,還要向企業收取風險保險費,即防範風險的成本。這一成本一般是以成交日的遠期匯率與交割日的即期匯率之間的差額來表示。但因交割日的即期匯率很難確定,所以便用成交日的即期匯率來代替,即假使成交日的即期匯率等於交割日的即期匯率。

  運用遠期外匯交易來防範匯率的風險已被國內外衆多企業證明爲一種有效的方法。但也有較明顯的缺點。採用這種交易方式,要求外貿企業在簽訂外匯買賣合同時,必須確定企業未來收付的外匯金額,收付期限和交割日等。因爲合同一旦簽定,就需按時按量進行交割,這也是遠期外匯交易的一個基本特點,即側重契約的商業行爲。但對外貿企業來說,外匯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難確定,爲了避免遠期外匯交易的這一弊端,外貿企業可利用由遠期外匯交易所派生出來的擇期外匯交易來回避匯率風險。

  擇期外匯交易,就是在外匯買賣合同中不規定固定的交割日期,而只規定一個交割的時間範圍,企業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某日辦理交割。這種交易方式與遠期外匯交易方式相比大大方便了外貿企業,增加了企業的活動餘地,但在採用這一方式進行交易時,企業應注意國內外各銀行對擇期的時間範圍的不同規定。如果中國銀行開辦的擇期外匯交易時間範圍是3個月,則在成交後的第三天起到3個月的到期日止的任何一天,客戶都有權要求銀行進行交割,但必須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銀行。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協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約定的匯率買賣一定數量外幣的交易。它與遠期外匯交易相比,具有三個優點:(1)投資者範圍擴大。在外匯期貨市場上,只要按規定繳納了保證金,任何投資者(不論大企業、小企業或個人)均可透過經紀人進行外匯期貨交易。但是在遠期外匯交易中,投資者的範圍則比較小,一般是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係的大企業和信譽良好的證券交易商纔有資格。(2)市場流動性大,市場效率比較高。在外匯期貨市場上有大量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存在,所以外匯期貨市場上的流動性比較大。(3)外匯期貨契約是標準化的合約,交易的貨幣也僅限於少數幣種,所以外匯期貨合約比較容易轉手和結算。

  外匯期貨交易是於1972年5月16日在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上首先出現的。經過多年發展,成爲當前外貿企業防範匯率風險的主要手段。

  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不外乎兩個:一是套期保值,二是投機。從外貿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一般外貿企業做期貨交易大多是爲了套期保值,從而避免或減少企業的貨幣損失。

  由於外匯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在匯率變動不利於進口企業的情況下,可以使進口企業少損失一些外匯,但當匯率變動有利於進口企業時,它又要使進口企業的外匯盈餘少一些,這就是外匯期貨套期保值的特點。1982年,費城股票交易所最先開始了外匯期權交易。1984年,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國際貨幣市場也開始了外匯期權的業務。外匯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一樣,具有嚴格的合同要求,它所買賣的貨幣,一般都是可自由兌換的硬通貨,匯率採用浮動制。期權的到期日與外匯期貨市場的交貨期完全相同。其特殊性僅僅表現在外匯期權的最後交易日是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之前的星期五。

  外匯期權交易除具備上面所提到的一般特點外,還具有其獨特的優越性,主要表現在:(1)外匯期權交易可固定保值成本,使其僅限於期權費;(2)外匯期權交易可對未來發生與否的不確定的外匯交易進行風險管理,因爲期權交易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外匯期權的執行與否,必須視約定價格的計價貨幣是升值還是貶值而定。

  在進出口貿易中,如果進口商事先採用的是外匯期權交易,那麼在匯率變動不利於自己的情況下,就可能透過放棄履行期權,而使其損失僅限於其所預付的期權費。但如果採取外匯期貨交易,那麼到期時就必須實際履行期貨交易業務。如果外匯期貨發生虧損,也就必須用現貨的盈利來彌補這種虧損,這樣套期保值的作用便大打折扣了。正是基於以上的原因,近年來,外匯期權交易發展很快。投資者爲了更好地迴避匯率風險,大多采取外匯期權與外匯期貨混合操作的方法,從而爲匯率風險的迴避提供了更好的方式。

  目前,我國開展外匯期貨交易尚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外匯體制全方位改革剛剛開始,在具體操作中,許多方面不太成熟。例如,我國現行的是單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幣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還不是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二是外匯期貨交易的基礎太單薄。國際外匯期貨市場的交易種類有限期、遠期外匯交易、期貨交易、掉期、期權、套權、套利等多種形式,而我國只有現貨交易一種。經紀人掌握的期貨知識有限,經驗不足,基礎相當薄弱。三是銀行間外匯交易規模較小。四是銀行清算系統不發達,外匯期貨業務需要有高效的清算體系。銀行自身結算系統的低效也一定會影響期貨交易的結算。以上情況表明,近期內,我國的外貿企業還不能完全利用外匯期貨和期權交易方式來回避匯率風險,較切合實際的選擇應該是遠期外匯交易方式。但隨着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期貨市場的進一步完善,外匯期貨市場的發展是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