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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管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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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不應該在這個節骨眼上捅出這件事情而影響運動員的情緒,如果奧運會運動員金牌受到影響,審計署也有責任。高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經濟責任人也可能會將審計與道德倫理混爲一談,給審計問題帶上有損“學校利益”的大帽子,將審計問題變成道德倫理問題。此外,審計部門的工作還有一個嚴肅的反腐問題。由於目前缺少足夠的渠道進言納諫或是宣泄反腐情緒,不少部門開始將反腐倡廉的願望寄託於審計工作者身上,例如審計部門處在這樣一種謠言中“:該部門的領導人有問題,審計工作者是偵探”。如果還沒有查出點什麼,就有沒完成任務之嫌。借用李樹廷的一句話“:如果真有一個幹部,他有重大經濟問題你沒有發現而組織部門提拔了這個幹部,這是最大的審計風險”。這些言論無疑給了審計部門太多的壓力。技術風險。審計的技術風險主要包括取證風險、失察風險和評價風險。審計的取證風險是技術風險中的首要風險。審計工作的調查環節非常重要,所做的審計結果評價也要有充分的證據來支援,但是如果取證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都會使審計評價缺少有效的支援。在審計過程中審計部門處在資訊的劣勢地位,對一些隱含的真實情況把握不準確或不全面,或是由於審計人員的工作經驗不足,對於要揭露的經濟問題的實質沒有完全加以反映,都會影響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和真實,引發審計風險。

校內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管制論文

審計失察風險指被審計單位應付審計的能力和經驗非常豐富,審計部門無論是在人力、時間上還是在資訊把握上都處在難以控制的情勢,往往會發現不了實際存在的問題,一些隱藏的違法違規行爲可能被遺漏,從而產生風險,它是技術風險中最難預知和防範的風險。審計評價是審計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道程序,被審計經濟責任人或單位可能會不同意審計單位出具的審計報告,並要求做出調整。然而審計評價中提出的建議與審計評價的最終結果可能前後矛盾,例如內部控制制度評價規則要求做出健全、部分健全或不健全三種審計評價結果,有的單位實際爲不健全但被評價爲健全,而在審計評價建議中又有“要求其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字樣,很顯然這個評價結果前後矛盾。公告風險。公告風險是因審計公告制度的不完善、制度實施經驗不足所帶來的審計公告制度風險。它主要包括保密性風險、獨立性風險和理解性風險。《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通報或者公佈審計結果時,不能違反保守國家祕密和保護被審計單位商業祕密的有關規定。因此高校審計部門在公佈審計結果時,要遵守相關規定,對於被審計單位或經濟責任人涉及保密項目的審計項目該保密的要保密。保密風險就是審計部門對於應該保密的事項予以公佈,對於必須公佈的事項因對保密原則的誤解而沒有公佈所承擔的責任風險。而在實際中,審計相關各方可能對審計的保密原則有不同的理解。例如:2004年審計署公佈的審計清單中披露出問題最嚴重的部門是國家電力局,但國家電力局相關負責人竟責怪審計署不應該向媒體披露此事。此外,公告風險中的獨立性風險也廣泛存在於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所謂獨立性風險是指審計部門在審計涉及影響整個高校利益的項目時往往會遭到行政部門或是其他相關部門的阻撓或干預,如果審計部門不能據實相告將會影響審計部門的形象,違反審計的職業道德標準,若是屈服於行政力量的干預必然會損害審計的獨立性原則。例如,有的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報告雖然也有被審計單位的財務預算等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但是內容浮淺,問題說得不深不透,僅僅爲支援後文的審計結論才列示的。還有一些審計部門被學校管理層牽着鼻子走,報喜不報憂,喪失了審計的獨立性。

法律風險的成因及控制。審計公告制度的實施擴大了審計結論的影響,被審計單位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相應的,審計主體的法律責任加重,由此也擴大了高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風險。針對上述成因,控制法律風險首先要強化審計工作人員的審計風險意識,從內部構築法律風險防護措施。其次要規範審計程序,使審計人員意識到違反審計程序的風險,明確違反審計程序的法律責任,並將該法律責任落實到個人。除此以外,審計工作人員要理解並掌握審計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審計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要做到知法守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則辦事,防範審計風險。社會風險的成因及控制。經濟責任審計的社會風險主要來源於公衆的知情權,其次是審計報告追懲不力。有效防範社會風險必須滿足公衆的知情權,即從審計結果公告的程序入手,首先在審計公告之前發佈公告通知,做好公告主題、措辭方面的準備,保證審計公告質量。其次是做到正式公告規範,將審計公告內容公之於衆,將相關的審計機構和媒體負責人、審計公告成稿過程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予以告知,還要將涉及具有載體形式的審計公告及輔助閱讀材料公開發放。最後是審計公告發布後的後續程序要善終,審計部門的發言人要與媒體、公衆有效溝通交流。防範審計社會風險的另一個措施就是要落實審計結論,該處罰的必須處罰,該整改的要檢查整改效果,讓公衆看到審計的威嚴。審計公告制度實施以後帶來的社會風險主要是公衆的知情權,審計組織擁有檢查被審計單位問題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所查出的違法違紀問題行使處罰權。同時,審計組織對做出的審計結論和查處的案件,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客觀公正,以便有效規避審計風險。道德倫理風險的成因及控制。

審計的'道德倫理風險來源有兩個:一是公衆對審計部門預期過高。審計質量、審計水平不僅因審計人員自身素質受到影響,而且會受到客觀因素的制約,公衆因對這些問題認識不全面而對審計部門的能力和作爲產生誤解,從而使審計部門背上了道德包袱。二是審計程序受到行政力量干預,導致審計效果不理想。針對上述兩個風險來源的防範措施是:第一,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審計目的、審計責任、審計方法及審計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取得公衆對審計工作的理解和支援。第二,用程序性審計代替行政性審計。程序性審計的概念與行政性審計的概念相反,審計部門開展審計工作與被審計單位是法律關係,只對法律負責,如果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結果不服,可以提出異議,審計部門要堅持這種關係,讓審計程序透明化,避免被審計單位帶來道德倫理風險。技術風險的成因及控制。審計的技術風險主要由於審計質量與審計公告制度的要求存在差距,因此施行審計公告制度難免由於審計質量問題給審計帶來麻煩,從而產生審計風險。審計公開,使審計變得透明,客觀上增強了審計人員的責任感,能促使他們給出的審計結果要經得起歷史檢驗,然而現實中由於審計人員執法程序不規範、取證不充分、審計處理不當等造成的審計質量不高問題在不同程度上還存在。再者,審計人員運用的審計技術方法包括計算機技術和會計電算化等技術方法還不熟練,影響了審計效率和質量。降低審計的技術風險可以從“軟件”和“硬件”兩方面入手。影響審計風險的第一個要素就是人,爲應對日益繁雜的審計任務,審計部門要着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審計人員隊伍。

對於審計部門的決策和管理水平,審計部門要加強培訓,建立健全一套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並嚴格實施,並規範審計部門工作人員執法程序,爲審計的取證等技術活的高質量完成奠定人力基礎。這是從人的角度出發,也就是所謂的提高審計的軟件水平。硬件是指資訊技術的應用。高校審計工作也要跟上時代的步伐,將計算機技術和會計電算化等資訊技術引入審計工作中,並對審計工作人員加以培訓。公告風險的成因及控制。審計公告風險的成因包括:公告受保密制度的限制;公告內容不明確;公告概括性太強。由於我國的審計公告制度剛剛實行不久,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界定審計的公告內容,使審計人員無所適從,審計部門的操作難度很大,以此才形成審計風險。要防範審計的公告制度風險,就要建立健全科學、完整、可操作性強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例如界定審計公告制度與保密法的邊界,明確可以公開的內容,防止審計部門看行政部門臉色公佈審計結果,讓審計公告制度的實施也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