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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宋詩對唐詩的超越-一種哲學的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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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本文根據唐詩和宋詩所產生的不同背景,認爲:唐代和宋代的知識分子在各自不同的社會背景之下,形成了不同的“學”與“養”,而這不同的“學”與“養”形成了他們各自性情的規定性。唐代詩人的性情因是外在的、模仿的,故重濁而實;宋代詩人的性情因是內在的、凝聚的,故疏宕虛靈。宋代詩人透過內在的修養工夫,接上了宋儒的心性之學,使得他們的詩整體上呈現素樸雅淡、平易簡遠的風格,而這種風格,正是中國詩歌的極致。但宋詩這種風格的形成,不是詩人的外在追求,而是詩人內在的心性修養的結果。因此,本文的結論是:宋詩對唐詩的超越,實際上是心性修養的超越、實踐工夫的超越和精神體認的超越。

論宋詩對唐詩的超越-一種哲學的考究

關鍵詞:唐詩;宋詩;性情;心性之學;工夫

唐、宋是中國上的兩個大朝代,同時也是中國詩歌史上詩歌最爲鼎盛的時期。然宋詩之於唐詩,就一般學術史上的看法,似乎前者遠不及後者。下面這兩段話即典型地代表着這種看法:

詩者,吟詠性情也。盛唐詩人惟在興趣,羚羊掛角,無跡可求。故其妙處瑩徹玲瓏,不可湊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鏡中之象,言有盡而意無窮。近代諸公作奇特解會,遂以文字爲詩,以議論爲詩,以才學爲詩。以是爲詩,夫豈不工,終非古人之詩也。(嚴羽:《滄浪詩話·詩辨》)

宋人不知詩而強作詩。其爲詩也,言理而不言情,故終宋之世無詩焉。(陳子龍:《王介人詩餘序》)

“詩者,吟詠性情也”,這是嚴滄浪與陳子龍對於詩之所以爲詩的基本肯認,他們認爲宋詩之所以不如唐詩,正在於宋詩言理而不言情。這可以說也是學術界的一般看法。但筆者認爲,“性情”既爲世間之一物,必有其所以爲“性情”之理(柏拉圖雲:萬物皆有其理式——idea),不然,若任性情散漫飄蕩而無收煞凝聚,則必歸於虛無(黑格爾認爲,一物若無任何規定性,則可稱“純有”,但“純有”與“無”是同一的東西[1])。故性情必有其規定性,不必與“學”或“理”對立排斥,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劉彥和才說:“積學以儲寶,酌理以富才。”(《文心雕龍·神思》)袁子才也認爲詩“須一氣呵成,有議論波瀾方妙”。(《隨園詩話補遺》卷三)當然,詩畢竟不同於,它不能以理說理,詩之理須掛搭在性情之中,隨性情而自然流出。此時的所謂理,即是性情的規定性。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如何來理解性情的規定性?一般來說,人的性情個個不同,此即是人的個性。切就人的個性而言,似乎亦有其規定性,但這種規定性不能稱之爲“理”,因爲它是“性成命定”,是“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荀子·性惡》)也就是說,對於個性這種規定性,人完全不能自我作主,自然無“理”可言,故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顏淵》)正因爲個性這個地方不能談“理”,故中國雖對個性不一概否定,但決不在此立足以成其人生態度。所以,孔子講“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的“仁”;孟子講“求則得之,舍則失之”(《孟子·告子上》)的“本心”;即便是講“性惡論”的荀子,也不是站在“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後生之者”的“性”的立場,而是站在“感而不能然,必且待事而後然者”的“僞”的立場,而講“化性而起僞”。(《荀子·性惡》)無論是孔子所說的“仁”、孟子所說的“本心”,還是荀子所說的“僞”,都是“可學而能,可事而成”(《荀子·性惡》)的,人在這個地方,有切實的可把捉者,如此方可說“理”。就或詩而言,劉彥和雖雲:“吐納英華,莫非情性”,但他所說的“情性”並非指“天之就也”的個性,而是指透過“學”與“習”塑造以後的性情,故他又說:“然纔有庸俊、氣有剛柔、學有淺深、習有雅鄭,並情性所鑠,陶染所凝。”(《文心雕龍·體性》)可見,惟有從“學”與“養”(或“習”)才能把握到性情的規定性。本文正是從唐代士人和宋代士人不同的“學”與“養”,從而來把握他們各自不同的內在精神,進而來論述唐詩和宋詩的不同風格的。在正式進入這個問題之前,先看唐詩和宋詩得以產生的不同社會背景。

唐、宋在時間上相近,但就開國的氣象來說,唐遠勝於宋。唐朝國力強盛,物質充裕,聲威遠播,唐太宗甚至被稱爲“天可汗”。而宋朝則承五代敗亂之局面,國力孱弱,且一直受到遼、金、西夏的武力騷擾與侵略,國勢日見衰落。正是唐、宋兩朝不同的國力根基,促成了唐、宋兩朝知識分子不同的生命類型和精神氣質。唐朝的知識分子在其強大的國力和充裕的物質條件之下,盡情地揮灑自然生命的才氣,表現自然生命的華彩。而宋朝的知識分子在其孱弱的國力和寬和的世風條件下[2],盡情地發掘理性生命的靈光,表現人格生命的高致。關於這兩種不同的情形,王船山在《讀通鑑論》卷二十六《武宗》裏的`一段話,或許可略見一斑:

嗚呼 !士生無道之世,而欲自拔於流俗,蓋亦難矣。(《武宗》一)

……

蓋唐自立國以來,競爲奢侈,以衣裘僕馬亭榭歌舞相尚,而形之歌詩論記者,誇大言之,而不以爲怍。韓愈氏自詡以知堯、舜、孔、孟之傳者,而慼慼送窮,淫詞不忌,則人心士氣概可知矣。……繼以五代之凋殘,迨及有宋,羶風已息。故雖有病國之臣,不但王介甫之清介自矜,務遠金銀之氣;即如王欽若、丁謂、呂夷甫、章惇、邢恕之奸,亦終不若李林甫、元載、王涯之狼藉,且不若姚崇、張說、韋皋、李德裕之豪華;其或毒民而病國者,又但以名位爭衡,而非寵賂官邪之害。此風氣之一變也。(《武宗》四)

唐朝人的生命精神,若用牟宗三的話說,即是綜合的盡氣之精神,即其精神是服從自然生命的強度原則,讓自然生命充沛而不滯[3]。雖然唐朝人是服從自然生命的強度原則,但“若能盡氣則不自覺中亦有近道者存焉。其盡氣中的‘自然的強度’亦含有精神的,而非爲純物質的也”[4]。故唐朝人總的來說,亦表現出一種健康向上的精神,這在知識分子中尤爲如此。“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高適:《別董大》),“馬上相逢無紙筆,憑君傳語報平安”(岑參:《逢入京使》),“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王翰:《涼州詞》),都是這種精神的表現。但這種健康向上的精神是停留在主觀狀態中,始終不能客觀化出來而成爲規範者。則這種盡氣之精神在氣盡時即提挈不住,墮落而爲純物化之氣,於是便產生了以李林甫、李德裕爲代表的一大批毒民病國之臣。更有甚者,迨及唐朝滅亡,竟沒有一個潔身自守之臣。王船山說:

士之不幸,生亂世之末流,依於非所據之地,以保其身,直道不可伸也,而固有不可屈者存。不可伸者,出而謀人之得失也;必不可屈者,退而自循其所守也。於唐之亡,得三士焉。羅隱之於錢鏐,樑震之於高季昌,馮涓之於王建,皆幾於道矣。胥唐士也,則皆唐之愛養而矜重者也。故國舊君熸滅而無可致其忠孝,乃置身於割據之雄,亦惡能不小屈哉?意其俯仰從容於幕簾者,色笑,必有爲修士所不屑者矣!以此全身安土,求不食賊粟而踐其穢朝已耳。至於爲唐士以閱唐亡,則幽貞之志無不可伸者,鏐、建季昌亦且愧服而不以爲侮,士苟有志,亦孰能奪之哉?(王夫之《讀通鑑論》卷二十八《五代上》三)

這種情形任其發展,則是緊承而來的“藩帥劫財之風,甚於盜賊,搶奪枉殺,無復人理”(趙翼:《廿二史札記》)的五代。面對五代廉恥、忠孝、節義淪喪的實際,宋代的開國者非常恐懼。王船山說:

夫宋祖受非常之命,而終以一統天下,厎於大定,垂及百年,世稱盛治者,何也?唯其懼也。懼者,惻悱不容自寧之心,勃然而猝興,怵然而不昧,乃上天不測之神震動於幽隱,莫之喻而不可解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