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學習教育>畢業論文>

藝術設計與設計藝術之間的辯證關係論文

學問君 人氣:1.62W

摘要:

哲學的最高境界即是將人類思想和經驗統一起來,並達到將本體自覺的理性與存在於事物中的感性相結合。藝術設計與設計藝術這二者已是衆所周知的概念,本文旨在對二者之間的辯證關係進行探究與梳理,試圖在哲學背景下,闡述設計理性思維與藝術感性思維之間的關係,從而在藝術設計與設計藝術之間找尋理性與感性的平衡。

藝術設計與設計藝術之間的辯證關係論文

關鍵詞:藝術設計;設計藝術;辯證關係;藝術;設計

一、藝術設計與設計藝術的概念

藝術設計是相對於藝術或設計的抽象概念,在早期藝術運動中,東方習慣稱之爲“工藝美術”,西方卻在美學的影響下,使得藝術在人類生產生活中佔有較大比重,但這仍未對藝術設計的發展演變造成影響。然而凡事終究不會一成不變。畢加索立體主義看似對繪畫內容並不側重,僅僅考慮將色彩變成幾何塊面作爲其繪畫主題,但正是這種立體主義繪畫孕育出了藝術設計,從這個角度來說,可以將其看作是西方藝術設計的開端。儘管學界對藝術設計的概念至今仍尚存爭議,藝術設計很容易與設計藝術產生混淆,設計藝術相對於藝術設計而言,其所展現出的視覺效果更能爲受衆所接受。與藝術設計不同,設計藝術側重於“藝術”,而藝術設計則側重於“設計”,無論是“藝術”還是“設計”,所考慮的都是人類對精神層次的追求,相對於藝術設計與設計藝術而言,二者看似接近,但根本屬性卻大相徑庭,與之匹配的是受衆羣體的不同,當然隨之產生的社會影響也各不相同。從文化發展的角度來看,設計藝術是藝術發展中將原材料經過既定程序加工至成品的過程,由此可以看出,設計藝術是藝術設計的衍生,這需要從歷史線性的發展角度去看,才能全面且整體的把握這二者之間的辯證關係。

二、藝術設計的範疇與形式劃分

對於藝術設計的分析方法往往是建立在一個具象的環境中,以歷史發展軌跡作爲軸線,以具象的藝術設計作品作爲分析對象,系統看待事物的發展過程,微觀分析事物的發展方向,宏觀把控事物的發展規律。在看待藝術設計的發展過程中,不僅要將線性的發展作爲參考,也要在思想上對藝術設計進行把控。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藝術的發展是設計的基礎,設計又是在藝術進行質與量的轉換過程中所形成的,因此不得不將藝術帶入文化現象當中,而文化現象則屬於抽象概念,諸如如何解釋文化現象,如何描述文化現象等問題,學界尚未進行明確的定義和劃分,藝術設計在文化現象中,也被看作是抽象概念,在辯證法中,以人類實現感性實踐活動作爲基礎,作爲實踐中的人對藝術設計的需求,多爲滿足其基本生理需要即可,巫術中的面具、舞蹈、音樂等事物的產生,並非被看作藝術,而是作爲人類與天地萬物溝通的媒介、方式、渠道。

三、設計藝術的範疇與形式劃分

要研究設計藝術,首先要探尋“設計”的“真相”,對於“真相”則要符合人類的文化發展規律,設計藝術有相對的界限,包含了精神層面的藝術和物質層面的藝術,辯證法的.實質是事物之間、事物內部要素之間以及事物的兩重性之間既對立又統一。同樣在設計藝術中,問題的提出與解決、表現的內容與形式、具體的形式與構成、其與人或環境的關係等都是對立統一的。設計與藝術,在文化大背景下是有容互通的,但在本質上,二者卻又有着諸多的不同,除了在形式審美上不同外,還涉及到在技術、材料、工具、載體、表現等諸多方面的不同,同樣作爲一個對立統一的整體,客觀聯繫性、綜合性以及對立統一的構成本質和矛盾分析方法在設計藝術實踐中運用廣泛,在藝術中有時需要運用設計的表現手法表達藝術的本質,但在“藝術”這一命題框架下,不能違背“藝術”性,這就要運用到藝術設計,使用設計的表現手法表達出藝術的本質,同理,此法亦可運用到設計藝術中來。四、結語無論藝術設計與設計藝術之間有何種不同,其本質不會改變,即在藝術創作過程中,藝術創作者的文化修養需要有的放矢,在設計理念中,設計工作者要區分不同的受衆羣體以及不同的用戶需求,這並非是將“藝術”與“設計”刻意剝離,也絕非是將“藝術”與“設計”區別對待。設計藝術是科技與藝術結合統一的產物,而藝術設計是生活與藝術結合統一的產物,二者在創作方法、表現方式以及受衆羣體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故其本質也大不相同。無論歷史如何發展,社會如何進步,最樸素的哲學觀一直存在於生活的萬事萬物之中,不能完全脫離實際情況自由發揮,也不能完全故步自封剛愎自用。在藝術領域中自由空間極大,但不能搞無創作原則、無道德底線、無文化底蘊、無理論支撐的藝術創作,設計亦是如此。

作者:劉鵬* 劉馨* 單位:廣***學院

參考文獻:

[1]李澤厚.美的歷程[M].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

[2]E.H.貢布里希.藝術的故事[M].範景中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