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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舞弊的經濟理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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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質量的會計資訊對於整個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會計舞弊比比皆是,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同時給會計行業帶來了負面影響。許多人從會計、證劵等多個角度對會計舞弊進行了研究,並且提出了許多對會計舞弊進行識別的方法和模型。現在本文將從經濟學的角度入手,運用相關經濟理論對會計舞弊的動因、機制進行分析,爲會計舞弊的治理提供一些理論支援。

會計舞弊的經濟理論分析

一、國內外相關理論研究

( 一 )國外相關理論研究 會計舞弊屬於舞弊的一種,因此國外將舞弊動因理論應用於會計舞弊規範研究中,形成了以下四個主要的會計舞弊動因理論:(1)冰山理論。這一理論認爲會計舞弊應該從結構和行爲兩個方面去考察。結構主要是指企業組織結構、內部管理上的問題,這些只是顯而易見的、容易被發現的,只是會計舞弊中很小的一部分;而舞弊的行爲由於具有其主觀性、個性化,總是被可以隱藏起來。結構和行爲就像是海面上漂浮的冰山,露出海平面的部分(結構)只是冰山一角,隱藏在水面下的部分(行爲)往往更加龐大而不易發覺。外部審計人員不僅僅要關注企業內部控制上的漏洞,還要更多的關注被隱藏起來的個體的行爲。(2)三角形理論。美國內部審計之父勞倫斯·索耶先生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產生舞弊必須具備三個條件:異常需要、機會和合乎情理。Albrecht進一步研究認爲舞弊是由壓力、機會和藉口三要素共同作用產生的。舞弊壓力包括經濟壓力、惡癖壓力、與工作相關的壓力、其它壓力四種類型。據統計,前兩種類型的壓力大約佔95%。形成舞弊的機會主要有六種:包括缺乏發現舞弊行爲的內部控制;無法判斷工作的質量;缺乏懲罰措施;資訊不對稱;無知、能力不足;審計制度不健全。舞弊機會存在與否或數量的多寡,還進一步受下列因素的影響:規範舞弊行爲的法律系統;該職位所屬的行業性質及其在組織系統中的重要程度;涉足該領域各種力量的強弱。舞弊者常用的藉口有:法律條文字身含混不清,被人曲解利用;別人都這麼做,我不做就是一筆損失;我也是被迫的,無可奈何;我們只是爲了暫時渡過困難時期;沒有人會因此受到傷害;憑自己的貢獻應獲得更多的報酬;我的出發點是爲了一個很好的願望等。因而,防範與治理會計舞弊既要透過完善內部控制消除舞弊機會,還應採取各種措施來消除“壓力”和“藉口”。(3)GONE理。Bologua等人在1993年提出了GONE理論。該理論認爲,舞弊由G (Greed:貪婪)、O (Opportunity:機會)、N (Need:需要)、E (Expo-sure:暴露)四因子組成,它們相互作用,密不可分,並共同決定舞弊風險程度。GONE理論實質上表達了會計舞弊產生的四個條件,即舞弊者既有貪婪之心,且又十分需要錢財時,只要有機會,並被認爲事後不會被發現,他就一定會舞弊。GONE理論中“貪婪”和“需要”與行爲人個體有關,“機會”和“暴露”則更多與組織環境有關,這一點與二因素論在本質上是相同的。與三角形理論比較,四因素論把舞弊的動機解釋爲需要,把其道德價值取向解釋爲貪婪,並且增加了一個“暴露”因素,認爲舞弊行爲被發現和揭露的可能性大小以及被發現和揭露後的`懲罰強弱將會影響舞弊者是否實施舞弊行爲。(4)風險因子理論。Bologua等人在GONE理論基礎上發展形成了風險因子理論,這一理論被認爲是迄今爲止最完善的舞弊動因理論,它把舞弊風險因子分爲個別風險因子與一般風險因子。個別風險因子是指因人而異,且在組織控制範圍之外的因素,包括道德品質與動機。一般風險因子是指由組織或實體來控制的因素,包括舞弊的機會、舞弊被發現的概率以及舞弊被發現後舞弊者受罰的性質和程度。當一般風險因子與個別風險因子結合在一起,並且被舞弊者認爲有利時,舞弊就會發生。Treadway Committee (1987)提出了著名的反舞弊四層次機制理論,該理論建議任何組織實體可以透過下列四道防線來防止會計舞弊的發生:高層的管理理念;業務經營過程的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外部獨立審計。加比赫拉·瑞扎伊(Zabihollah Rezaee)較爲系統地研究了財務報表舞弊的動機與原因,認爲財務報表舞弊的動機包括逃避納稅、迎合證券分析師對公司盈餘增長的預期、提高股價並創造發行新股的需求、獲取上市資格或避免退市風險、掩蓋資產濫用的事實、隱瞞管理上的失當行爲。他指出,公司治理結構的無效是導致會計報表舞弊的主要原因。

( 二 )國內相關理論研究 我國對於會計舞弊的研究起步較晚,但是在許多方面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蔣義宏(2002)主持九五財政部重點課題《會計資訊失真的現狀、成因與對策研究》分別從會計報表粉飾問題和上市公司利潤操縱實證研究入手,對虛假會計資訊進行了多角度的深入分析和探討;劉峯(2003)研究表明,現有制度安排本身排斥高質量的會計資訊並誘發會計資訊違法性失真;陳漢文研究表明了公司治理結構與會計資訊質量的關係;李東平(2001)等研究了盈餘管理與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關係等。隨着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業績操縱問題己關係到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和國民經濟的持續有效執行。蔣順才、劉雪輝和劉迎新(2004)會計資訊披露的最優水平是會計資訊披露的邊際成本與邊際收益相等。

二、會計舞弊的經濟理論分析

委託代理理論在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資本所有者對企業進行着直接的管理。但是隨着資本的擴張、企業規模的擴大,資本所有者由於自身所具有的精力、時間、相關知識、管理能力的侷限性的限制,不得不將企業交給他人代爲控制和經營,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委託代理關係由此產生。在委託代理關係中,用於私人資訊或者具有相對資訊優勢的市場參與者被稱爲“代理人”,不擁有私人資訊或者具有相對資訊劣勢的市場參與者則被稱爲“委託人”。由於委託人與代理人的效用函數不一樣,委託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財富更大,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工資津貼收入、奢侈消費和閒暇時間最大化,這必然導致兩者的利益衝突。在沒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代理人的行爲很可能最終損害委託人的利益。委託代理關係的風險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最初的委託代理理論的模型是靜態模型,時間被作爲一個常量存在。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委託代理關係不可能是一錘子買賣,隨着時間推移,委託代理關係勢必會出現終止、變更等一系列變化,因此委託代理理論的模型演變成了動態模型,主要的四個模型是:重複博弈的委託代理模型、代理人市場聲譽模型、棘輪效應模型、強制退休的模型。下面僅論述前三個模型。倫德納(Radner,1981)和羅賓斯泰英(RubbinstEin,1979)使用重複博弈模型證明,如果委託人和代理人保持長期的關係,貼現因子足夠大(雙方有足夠的信心),那麼,帕累託一階最優風險分擔和激勵是可以實現的。也就是說長期的委託代理關係可以更有效的處理激勵問題。國內外的實證研究都曾有人將公司高層的任期作爲變量,COSO (1992)報告《內部控制———整體框架》發現,舞弊公司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的任期比非舞弊公司短;Beasley (1996)運用logist迴歸方法對董事會成員構成與會計舞弊之間關係的實證研究表明,董事會中外部董事的任期增加、持股比例增加、在其它公司任職減少使會計舞弊發生的可能性下降;國內相關文獻也得出了同樣的結論。由此可見,作爲監管角色的獨立董事起發揮抑制舞弊作用的程度和其任期的長短是有一定關係的。獨立董事的頻繁更換往往意味着舞弊風險的增大。在代理人的行爲很難、甚至無法證實,顯性激勵機制很難實施的情況下,長期的委託代理關係具有獨特優勢——可以利用“聲譽效應”(Reputation effects)。倫德納(Radner,1981)和羅賓斯泰英(RubbinstEIn,1979)的模型很好的解釋了這種情況。法瑪(Fama,1980)在其研究強調代理人市場對代理人行爲的約束作用。他將經理人市場價值的自動機制稱爲“事後清付”(Expost settling up)。他認爲,在競爭的市場上,經理的市場價值取決於其過去的經營業績,從長期來看,經理必須對自己的行爲負責。因此,即使沒有顯性的激勵合同,經理也有積極性努力工作,因爲這樣做可以改進自己在經理市場上的聲譽,從而提高未來的收入。霍姆斯特姆(Holmstrom,1982)模型化了法瑪的思想。雖然該模型是在一些特殊情況(經理人是風險中性,不存在未來收益貼現)下建立起來的,但它證明了聲譽效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代理人問題。並且,它還說明努力隨年齡的增長而遞減,因爲隨年齡的增長努力的聲譽效應越小。這就解釋了爲什麼越是年輕的經理越是努力。聲譽模型告訴我們,隱性激勵機制可以達到顯性激勵機制同樣的效果。從聲譽模型我們至少可以得到兩點認識:一是建立完善有效地代理人市場是很有必要的,目前我國的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往往採取的是行政委派的方式來任命企業高管,使得代理人市場機制完全失效,事後清付往往可以透過平級調動來避免,因此會計舞弊就會變得肆無忌憚。市場機制的缺位成爲了滋生會計舞弊的政策溫牀和避風港。二是在對成長中的代理人進行激勵時,應當將聲譽這一隱性激勵包含在內,從而降低會計舞弊風險的同時降低代理成本,使得委託人和代理人的效用函數能在更低水平相切。由於委託人將同一代理人過去的業績作爲標準,而過去的業績與經理人的主觀努力相關——代理人越是努力,好的業績可能性越大,自己給自己的“標準”也越高。當他意識到努力帶來的結果是“標準”的提高,代理人努力的積極性就會降低。這種標準業績上升的傾向被稱爲“棘輪效應”:。霍姆斯特姆(Holmstrom)和Ricart-Costa(1986)研究了相關的問題。在他們的模型裏,經理和股東之間風險分擔存在着不一致性。原因是經理把投資結果看成是其能力的反映,而股東把投資結果看成是其金融資產的回報。人力資本回報和資本回報的不完全一致性,是股東在高收益時,認爲是資本的生產率高,從而在下期提高對經理的要求。當經理認識到自己努力帶來的高收益的結果是提高自己的標準是,其努力的積極性就會降低。因此,同樣是在長期的過程中,棘輪效應會弱化激勵機制。這一理論對於績效審覈標準有着深刻意義:股東不能將目光侷限於資本回報率上,應當將人力資本回報和資本回報相結合,綜合衡量評價經理人的工作成果,單純以增長率爲衡量標準只會增加經理人的壓力,因此提高舞弊發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