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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攝影中的倫理道德困境和反思教育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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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好的新聞圖片在特定的條件下往往比文字具有更強的感染力和衝擊力,能夠迅速地將人們帶到新聞現場,甚至能觸動人們的情感之弦,啓迪人們更深層次的思考。常言道“一圖勝千言”.可是一張好的新聞圖片往往可遇不可求,而公衆對那些習以爲常的圖片關注度並不高。爲追求新聞圖片的衝擊力,記者的身影更多地出現在一些突發事件或災難事件的現場,尋求一些更具震撼力的表現瞬間,而有時候這種場合卻容易讓拍攝者陷入一個倫理道德困境。因爲在那些危難的瞬間或危險的場合中,面對陷入險地的生命,你是去拍照呢還是去挽救?這一瞬間的決定雖然只是一次簡單的心靈抉擇,卻承載着巨大的道德考量。

新聞攝影中的倫理道德困境和反思教育論文

一、拍照還是救人,新聞攝影中的倫理道德爭議。

2012年12月3日,美國紐約市一名韓裔男子被一名流浪黑人推下地鐵站臺,沒能及時逃脫,被列車。爲《紐約郵報》工作的攝影師阿巴西正好目睹這一幕,迅速在現場拍下照片,卻沒有及時施以援手。第二天《紐約郵報》在頭版用了幾乎整版的篇幅刊登列車駛近被撞男子的驚悚照片,同時配有文字說明:這個人被推下站臺,快要死了。圖片下方一條醒目的大標題《在劫難逃》。

照片刊發後,隨即引來美國民衆以及媒體人的責問和憤怒,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質問:“爲什麼攝影師的第一反應不是救人,而是拍照?”

美國着名電視主持人拉里·金說:“《紐約郵報》太過分了,人們評價這個新聞沒什麼價值,不是新聞,令人厭惡的'冷漠圍觀。”

非營利新聞學校潑因特研究所視覺新聞道德問題專家肯尼·厄比告訴美聯社記者:在職業新聞攝影界,攝影師經常面對這類記錄或救助的抉擇,一張好的新聞照片可以讓攝影師名利雙收,也可以讓他名聲掃地。

肯尼·厄比和全國攝影記者協會道德委員會主席約翰·朗認爲:不應該簡單地對攝影師的道德品質下定論,因爲在這類事件中,攝影師可能由於客觀原因無法施救,“我無法評判阿巴西,”約翰朗說,“我不知道他當時離被撞者多遠,不知道他是否能做些什麼。”不過兩人認同作爲攝影師,從道義層面而言,如果可能,有義務施救而不是拍照,“我認爲,首先是人,其次纔是記者。”肯尼·厄比說。

就拍照與救人的關係而言,在突發事件或災難現場面對一個需要救助的被攝對象,是去救人還是隻顧拍照,這是新聞攝影界一個持久的熱門話題,這實際上涉及對新聞職業倫理和社會道德倫理的思考。

西方新聞界有觀點認爲:記者應該是所報道事件的中立的旁觀者,而不應該捲入他們所報道的新聞事件中去,他應遵循新聞職業倫理中的客觀報道原則,中立的履行自己向公衆傳播新聞的職責,而不是輕易地制止或改變某個新聞事實。就攝影記者而言,在新聞發生現場捕捉第一手的圖像,對攝影記者來說機不可失,由於新聞攝影中新聞場景的瞬間不可重複性,使攝影記者的拍攝行爲更多出於一種直覺和職業本能,再加之圖片在編輯時仍有機會來決定是否發表和以什麼樣的形式發表,許多工作在第一線的新聞攝影從業人員都認爲:新聞現場應先按自己的直覺拍下任何有價值的影像,在發表時再去考慮倫理道德的問題。前美國《國家地理雜誌》攝影部主任着名新聞攝影教育家羅伯特·基爾卡在紐約希拉丘斯大學講授圖片編輯課時,也指導學生:“先拍下,再考慮;沒拍下,也無從考慮。”

然而公衆對此難以接受,有時甚至義憤填膺,因爲公衆認爲記者應先幫助處於困境中的人,而不是僅用冷冰冰的鏡頭對着他們,否則豈不成爲一部泯滅人性的攝影機器,哪裏還有做人的起碼道德。

二、如何解決新聞攝影中的倫理道德困境。

關於拍照還是救人,其實在有良知的記者內心深處也充滿困惑和掙扎,凱文·卡特之死可以說是這方面的經典案例。1993年,南非裔攝影記者凱文·卡特拍下的《飢餓的蘇丹》獲得1994年普利策特寫性新聞攝影獎。這幅照片震撼人心,在照片中,一個瘦得皮包骨頭的女童在前往救濟中心的路上因極度飢餓而跪倒在路上,而在女童後方不遠處,一隻碩大的禿鷲正貪婪地盯着地上奄奄一息的這個瘦小生命。據說在拍照現場,攝影記者卡特在那兒等了20分鐘,希望那隻禿鷲能展開翅膀。拍完照片後,卡特趕走了禿鷲,注視着小女孩蹣跚而行,然後他坐在樹下,點起一支菸,念着上帝的名字放聲慟哭,並不停地嘟囔着想要擁抱自己的女兒。這幅照片在爲記者帶來巨大榮譽的同時,也引發巨大爭議,有評論家稱他見死不救,是現場的另一隻禿鷲。三個月後,這位攝影記者自殺身亡,他在遺言中寫道:“首先,我必須說我表示道歉,我到超越人生痛苦和歡樂、只有寧靜的地方去了……真的,真的對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遠遠超過了歡樂的程度。”有人把卡特之死和這張照片的拍攝直接聯繫起來,認爲他的死是源於內疚和輿論的壓力。這引發了一些質疑,從其遺書中還可看出他的自殺還和貧困、好友之死及對現實的絕望等因素有關,但不可否認,卡特之死和這張照片的拍攝還是有必然聯繫的。其實,在他拍下那殘忍的一幕時,內心是有着極其激烈鬥爭的,職業素養使他知道,那是一個絕好的鏡頭,肯定會震驚世界,但人性的良知告訴他應該先去幫助那個孱弱的生命,一念之間的選擇最終讓他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但是也存在一些和這張照片場景類似卻並沒有受到道德質疑的作品,比如獲得1973年普利策新聞攝影獎的《戰火中的女孩》,同年又在荷蘭世界新聞攝影比賽中被評爲年度最佳照片。在照片中,一個赤身裸體剛被美國凝固汽油彈噴燒的越南兒童沿着公路跑向照相機鏡頭,她張開雙臂,痛得放聲尖叫,而旁邊是一羣邁着悠閒步子的美國大兵,彷彿那些孩子們的哭喊根本傳不進他們的耳朵。這張照片刊登在《紐約時報》的頭版上,一經出刊便引起轟動。不久越戰宣告結束,人們說,是這幅照片促使越戰提前半年結束。同樣是表現人類苦難的作品,攝影師黃功吾是比較幸運的,他在享有巨大榮譽的同時,並未受到道德的質疑。據他後來接受採訪回憶:“面對迎面跑向我的小女孩,我迅速按下快門,然後放下相機,用水澆滅女孩身上的火,發現女孩身體嚴重燒傷後,抱起女孩送入美聯社的吉普車,迅速趕往西貢醫院,並敦促負責的主治

醫生把女孩送上手術檯後,纔回到美聯社把拍攝的膠捲送到上司手中……”

可以說他在瞬間按下快門,完成了記者的天職,然後又迅速實施了對一個生命的救助,可謂兩全其美。

這兩張拍攝場景相類似的照片爲什麼會帶來不同的社會評價?我們據此的評價標準是什麼?社會學中的“角色理論”可以給我們提供有益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