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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不準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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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網站昨日消息,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再次強調各地各高校要抓緊建立健全有就業意願尚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機制,以精準統計爲基礎,重點摸清有就業意願尚未就業畢業生狀況。各高校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

教育部:高校不準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針對今年的大學生就業問題,上半年教育部曾連發兩道檔案,其中一個就是專門針對就業畢業生統計服務工作的。根據4月下發的檔案,從2016年起,各高校開始建立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機制。檔案規定,“有就業意願尚未就業畢業生”包括求職中、簽約中、擬參加公招考試、擬創業、擬應徵入伍5類情形。按照教育部“精準就業服務”的要求,大學的輔導員、班主任、研究生導師要第一手瞭解每一位畢業生的就業狀況和意願,詳細記錄畢業生求職地域、意願、薪水等就業意向。高校和院系要準確掌握單位性質、工作地點、學歷要求、招聘條件等招聘資訊,建立畢業生求職意願資訊數據庫和用人單位崗位需求資訊數據庫。

除重點摸清未就業的`畢業生現狀外,《通知》提到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畢業生的就業幫扶問題。高校領導要親自過問、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千方百計幫助他們實現就業。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要積極主動和人社部門做好資訊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持續爲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和資訊服務,努力使他們都能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通知》指出,各個高校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託管爲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爲就業證明材料。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畢業生權益保護,進一步加強法制教育,提高維權意識,堅決制止就業欺詐行爲,幫助畢業生識別虛假或欺詐就業資訊,防範招聘陷阱,保護自身權益。

《通知》還指出,要進一步加強校園招聘活動監管,校園招聘活動嚴禁發佈含限定院校、性別、戶籍、民族等歧視性條款的就業資訊,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此外,要高度重視心理健康輔導,及時疏導畢業生求職焦慮等心理問題,幫助畢業生調整就業預期,科學規劃職業生涯,積極主動就業創業。

此外,針對家庭困難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女性畢業生、農村生源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等各類就業困難羣體,各高校透過發放求職創業補貼、舉辦專場招聘活動幫助其儘快實現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