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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新政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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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保對象

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新政使用指南

具有本縣戶籍且不屬於職工醫保參保範圍的城鄉居民,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的非本縣戶籍學生,可以參加居民醫保。

二、繳費標準及補貼

2015年居民醫保個人參保繳費標準爲每人100元,政府補助標準爲每人不低於360元。

三、繳費時間

(一)集中參保繳費時間。居民醫保實行年繳費制度。2015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爲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的時間爲2015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特殊原因延遲參保時間。因特殊原因未能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可延長至2015年2月28日以前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時間爲201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超過2015年2月28日一律不再受理當年度參保繳費事宜。

(三)新生兒參保繳費時間。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其父母憑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鎮(街道、開發區)人社所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根據個人繳費標準繳納新生兒出生當年的醫療保險費,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當年度醫療保險相關待遇。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不享受當年度醫療保險相關待遇。

四、參保方法

居民醫保實行屬地管理,城鄉居民以家庭爲單位申報參加居民醫保,由戶籍所在地鎮(街道、開發區)人社所辦理,其所屬村(居)委會負責參保資訊採集、材料初審、費用代收代繳等工作。縣政府各部門、科級以上事業單位,市以上直屬單位及各企業的居民參加醫療保險,到單位所在地鎮(街道、開發區)人社所辦理。

五、補償政策

1、2015年普通門診報銷比例50%,每人限額爲120元,結餘部分轉入下年。

2、各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一級每次200元、二級每次500元、三級每次1000元。市內政策範圍內住院報銷比例分別爲:一級80% (實行基藥單位爲90%)、二級65%、三級55%。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居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爲15萬元。同時享受居民大病保險待遇,參保個人不另外繳費。

3、門診慢性病實行准入和定點限額管理制度。經認定對患肺源性心臟病、消化性潰瘍(胃、十二指腸球部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銀屑病、潰瘍性結腸炎、肺結核(兩年有效期)、腦出血(後遺症)、腦梗塞(後遺症)、系統性紅斑狼瘡、前列腺增生、糖尿病(併發症)、頸腰椎病(椎間盤突出、椎管狹窄)、冠心病、高血壓、類風溼性關節炎活動期(強直性脊柱炎)、甲亢、甲低、慢性肝炎(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腎炎、腎病綜合徵、股骨頭無菌性壞死、垂體瘤(催乳素瘤)、帕金森氏病、肝豆狀核變性、垂體性侏儒症、癲癇、硬化病、重症肌無力、四氫生物蝶呤缺乏症、苯丙酮尿症(不含6週歲以下免費治療者)等30個病種的參保居民,累計年內起付標準爲500元(患多種疾病的合併執行一個起付標準),政策範圍內醫藥費用的支付比例爲60%。一個醫保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爲8000元。

4、參保居民因患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血友病、重性精神病人藥物維持治療、耐多藥肺結核、兒童腦癱、兒童智障、兒童孤獨症等特殊病種,經縣級經辦機構批准,到具備診療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須單獨確定公佈)門診就醫治療,累計年內起付標準爲500元,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的支付比例爲70%,支付限額與住院醫療費用合併計算,累計不超過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5、到市外就診,應由參保地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院證明,並報縣醫保辦備案。參保居民在異地或因急、危病症需住院(轉院)治療的,應當自住院(轉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憑急診門診病歷等,按上述規定到縣醫保辦補辦相關手續。按規定辦理轉診備案手續的住院支付比例爲45%,未按規定辦理轉診備案手續的住院支付比例爲35%。

6、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孕產婦,其住院生育醫療費用,按照自然順產每人500元、剖宮產手術每人1000元定額。單純性白內障手術治療每人單眼700元、雙眼1400元定額。

7、參保居民發生的無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第三人)的意外傷害的醫療費用,須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公安交警、單位或村(居)委會等出具的證明材料。經縣醫保辦認定符合居民醫保支付政策規定的,其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自負40%後,剩佘部分按照相應醫院級別和待遇標準支付。

8、參保居民在不具備即時結算功能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含異地就醫)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參保居民個人墊付,治療終結後應及時持有關資料到參保地人社所辦理審覈報銷手續,最遲應於次年2月底以前上報,逾期不再辦理。

六、大病保險補償政策

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爲1.2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下的部分不給予補償。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50%補償;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以上以上的部分給予65%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給予30萬元的補償。

七、居民醫療保險服務電話:4970056

  平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