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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農業戶口什麼時候實施 廣州戶籍政策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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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戶籍政策出臺:農業戶口自願轉居均予辦理

取消農業戶口什麼時候實施 廣州戶籍政策出臺

8月1日,不僅是廣州2014年積分制入戶的開閘時間,也將是《廣州市戶口遷入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啓動時間。在國務院戶籍改革意見出臺後,由廣州市發改委、公安局聯合制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昨日發佈,今日實施。

作爲廣州市人口調控和入戶政策“1+3”檔案中最後一個工作指引性辦法,該細則第一時間響應了國務院戶籍改革取消農業戶口的號召。率先明確廣州農業戶口人員自願申請轉爲居民戶口的,均給予辦理。

此外,細則還明確了將爲環衛、公交、教育、基層醫療、養老等特殊艱苦行業另闢入戶渠道。夫妻一方爲廣州戶口的家庭團聚類入戶廣州門檻也將大大降低。

艱苦行業人員有專門渠道入戶

在確定人才入戶、積分入戶的同時,廣州也在考慮爲特殊領域專業人才和艱苦行業一線員工開闢入戶廣州渠道。此次實施細則的第八條就明確規定了,要爲體育、文藝、民間傳統工藝等領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專業人才,以及環衛、公交、教育、基層醫療、養老、殘疾人照料等特殊艱苦行業一線從業人員,專門設定入戶渠道。只是以行業、領域入戶將實行總量控制,納入發改委年度人口計劃的統籌安排。

按照方案設想,特殊行業和艱苦領域的人員入戶,需要同時滿足年齡一般45週歲以下,在用人單位工作(從事該行業工作)滿3年以上,同時具備該行業的從業資格。目前,該細則尚未明確制定,年度補充入戶條件(包括人員遴選原則、具體標準、選取程序等)和年度指標還沒有制定,需要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擬定,審議透過後再另行發佈。

按照方案,這些行業入戶方式也將採取入戶指標數量限制。做好規定領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專業人才、特殊艱苦行業一線從業人員擬入戶人員的推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並按引進人才申辦程序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辦。市發展改革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指標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家庭投靠類入戶降低門檻

夫妻一方爲廣州戶籍,另一方則非廣州戶籍人員。入戶廣州門檻,將隨着細則實施而大大降低等待年限。以往這類情況,非廣州戶籍一方需落戶廣州時,需在婚後5年方纔可以申請。而在新的實施細則裏,婚後兩年就可以解決這類家庭的入戶難題。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配偶具有本市居民戶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只要符合夫妻登記結婚滿2年;男方年齡超過60週歲且女方年齡超過55週歲登記結婚的或配偶是在本市服役的現役軍人,申請人符合隨軍條件三項條件之一,廣州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本市居民戶口。

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入戶也屬於家庭團聚類入戶。細則中父母投靠子女的政策設定變化不大,但對於子女投靠父母的依然放寬了年齡限制。只要前來投靠的子女年齡在25週歲以下,且未婚未就業也可申請投靠入戶。按原有政策,子女投靠只限於學齡期子女。

允許街道、企事業單位設集體戶

准予入戶廣州,也要讓入戶者(尤其是無房者)有具體的落戶點,細則考慮到了這類情況,並提出在部分街道(鎮)設立公共集體戶口並逐步全面推廣(試點及推廣方案另行制定印發)。以實際居住、工作地登記入戶爲原則,做好轄區內就業、租住、空掛人員的入戶及管理工作。街(鎮)應安排人員專職負責公共集體戶口管理(戶管員),做好公共集體戶口的日常管理及服務工作,並協助、配合公安機關進行公共集體戶口的管理。

除街、鎮外,屬國家機關、羣衆團體、事業單位、部隊的,單位辦公場所、宿舍的產權爲本單位擁有或合法租用(使用),有20人以上(駐穗辦集體戶除外)的本市戶籍在職人員,並設有專職集體戶口管理人員的單位也可設立集體戶。

“考慮到單位集體戶設立的門檻較高,人才市場集體戶和學生集體戶有自身特定的接受要求,擬推行的'街道集體戶的意義顯得非常重要,可以有效解決無房者的落戶問題。但是試點何時開展、何時在全市所有街道實行,集體戶的學位等公共服務資源能否得到有效落實,還是個未知數。”餘樑等戶籍專家表示。

廣州市公安局戶政部門同時表示,符合規定的持有本市藍印戶口人員,應於2014年8月1日起2個月內(即2014年9月30日前),申辦轉入本市居民戶口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艱苦行業專門渠道

45歲以下幹滿3年艱苦行業人員將可透過專門渠道入戶

要爲體育、文藝、民間傳統工藝等領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專業人才,以及環衛、公交、教育、基層醫療、養老、殘疾人照料等特殊艱苦行業一線從業人員專門設定入戶渠道

家庭投靠類入戶降低門檻

投靠配偶

夫妻登記結婚滿2年

男方年齡超過60週歲且女方年齡超過55週歲登記結婚

配偶是在本市服役的現役軍人

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個,就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本市居民戶口

投靠父母

未婚未就業子女年齡25週歲以下也能隨遷入戶,而在此前一般只限於學齡期子女。

“居轉農”不易

僅兩類情況允許

實施細則對於農業戶口、居民戶口之間的轉變也進行了明確規定。廣州農業戶口人員自願申請轉爲居民戶口的,均給予辦理。對於符合廣州市人口准入條件的市外農業戶口人員,辦理戶口遷移時,可直接轉爲居民戶口,屬遷入本市農村的,應提交遷入地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爲村民的書面材料。

農轉居想轉就能轉,但居民戶口遷入農村轉變成農業戶口,卻屬於廣州嚴格控制類型,除因考取大中專院校遷入學校集體戶口,畢業不超過兩年且找不到工作的原本市農村戶口學生(現戶口仍在學校集體戶口內);養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農業戶口的被收養兒童隨養父母遷入,且徵得當地村委會同意這兩種情況,其它一律不得辦理居民戶口轉農業戶口手續。

遺留問題

集體戶人員與友人搭戶仍未解決

實施細則還對市內戶口遷移問題進行了規定,且與原有的辦法沒有太大區別。市民在發生住房調整、投靠市內直系親屬、離異等狀況時,允許其在廣州市內遷移戶口。

但對於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無房戶籍人員來說,之前受關注最多的允許人才市場集體戶直接遷移至非直系親屬的搭戶問題,在新政中依舊沒有得到落實。“此舉可能會對已經被迫開放結婚,但又不能給小孩落戶的人才市場集體戶的管理帶來新的隱患和衝突。”

人才市場集體戶結婚難的問題,已經透過檔案形式得到了緩解,但該羣體婚後生育的子女入戶又有了麻煩,“沒有房產讓他們落戶,又不允許他們外出向朋友搭戶,他們的戶口就還得待在人才市場集體戶上。從這個意義上講,街鎮公共集體戶將成爲他們最重要的歸屬地。”

入戶辦理貼士

凡經批准在本市入戶的人員,辦理登記遷入手續時,應按照以下順序選擇登記入戶地址:首先應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房產權並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管部門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單位擁有產權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記入戶;如沒有以上規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單位集體戶或實際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地街(鎮)公共集體戶登記入戶;以上方式均無法辦理落戶的,准予與實際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行政區的親戚朋友搭戶。

公民有義務向戶籍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變化項目,如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兵役情況、身高、服務處所和職業等登記項目發生變化,遷入本市人員及本市居民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

辦理戶口遷移、登記等戶政業務應當由本人到公安機關辦理;因故無法辦理的,需書面委託有民事行爲能力的親屬辦理;無民事行爲能力和限制行爲能力的戶口遷移由其監護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