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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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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東省政府網站發佈了《廣東省加快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省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佔總診療量比例達到65%以上,合理有序的就醫格局基本形成。

廣東省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廣東省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和《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設衛生強省的決定》(粵發〔2015〕15號)精神,加快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立足建設衛生強省,堅持以人爲本、羣衆自願、統籌城鄉、創新機制原則,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爲切入點,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分級診療爲突破口,不斷完善服務網絡、執行機制和激勵機制,促進醫療人才和城市醫院資源下沉,大力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羣衆滿意度,形成科學合理就醫秩序,建立符合廣東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切實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可及。

(二)目標任務。

——2016年,全省全面開展分級診療。

——2017年,分級診療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分工協作機制基本形成,優質醫療資源有效下沉,以全科醫生爲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得到加強,全科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穩步提升,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佔總診療量比例達到65%以上,合理有序的就醫格局基本形成。

——2020年,基本實現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全覆蓋,分級診療服務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機制逐步健全,佈局合理、規模適當、層級優化、職責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醫療服務體系基本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制度全面建立。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構建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1.明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城市三級醫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診療服務,接收下級轉診,以及承擔人才培養、醫學科研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任務。城市三級中醫院充分利用中醫藥(含民族醫藥,下同)技術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中醫診療服務和中醫優勢病種的門診診療服務。城市二級醫院主要承擔接收三級醫院轉診的急性病恢復期患者、術後恢復期患者及危重症穩定期患者。縣級醫院主要提供縣域內居民常見病、多發病診療,以及急危重症搶救和疑難複雜疾病向上轉診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康復醫院、護理院等(以下統稱慢性病醫療機構)爲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癌症患者等提供治療、康復、護理和臨終關懷服務。基層醫療機構還應承擔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向上級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常見病、多發病及危急和疑難重症病人,以及提供婦幼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省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爲牽頭部門,下同)

2.完善醫療資源合理配置機制。制訂廣東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強化區域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的引導和約束作用。確定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標準,透過行政管理、財政投入、績效考覈、醫保支付等激勵約束措施,引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重點控制三級綜合醫院數量和規模,建立以病種結構、服務輻射範圍、功能任務完成情況、人才培養、工作效率爲核心的公立醫院牀位調控機制,嚴控醫院牀位規模不合理擴張。三級醫院重點發揮在醫學科學、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方面的引領作用,逐步減少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普通門診,分流慢性病患者,縮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執行效率。對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不足及薄弱地區的中醫院應區別對待。支援慢性病醫療機構發展,鼓勵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部分二級醫院轉型爲慢性病醫療機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參與)

3.推進區域醫療衛生資源共享。鼓勵珠三角和粵東西北地區結合區域經濟發展一體化實際,推進優質資源整合,推動重大資源錯位發展,形成區域醫療服務共同體。大力推進縣鎮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發展。鼓勵城市大型醫院與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組建醫療聯合體。鼓勵城市地區探索建立網格化聯網醫療服務體系,減少醫療服務層級,推動大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緊密型醫療集團。推動專家、名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診療服務或到基層開辦醫生工作室,逐步降低大型醫院門診比例,鼓勵大型醫院逐步取消門診。支援有條件的地區發展醫生集團、名醫診療中心。建立健全城市大型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效機制。透過獨立設定或利用現有優質資源,整合二級以上醫院現有的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病理診斷、血液淨化機構及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並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慢性病醫療機構開放。繼續推進三級醫院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病理診斷結果互認。鼓勵社會資本發展第三方醫學檢查、醫學影像、病理診斷、血液淨化以及消毒供應機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參與)

4.構建支撐分級診療制度的醫療衛生資訊化體系。各地要加快區域健康資訊平臺建設,建立完善分級診療資訊系統,完善醫院、科室、醫師、門診號池、醫院牀位池、檢查池等基礎數據庫,實現區域內預約診療服務、雙向轉診等分級診療資訊管理功能。爭取到2017年,全民健康資訊化建設項目基本覆蓋全部二級、三級醫院和80%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加快全民健康資訊化建設,逐步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四級醫療衛生機構資訊的互聯互通,促進跨地域、跨機構就診資訊共享。利用資訊化手段促進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和醫療服務的同質性。到2018年,建成三級甲等醫院和縣級醫院有效對接的遠程醫療平臺,爲縣級醫院提供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遠程影像診斷、遠程心電圖診斷、遠程培訓和手術示範、重症監護指導等服務,並逐步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延伸。鼓勵各地積極探索開展“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有效模式。充分發揮互聯網、大數據等資訊技術手段在分級診療中的作用,大力發展“互聯網+醫療”。到2020年,爭取建成10所網絡醫院和10所智能化護理醫院。(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資訊化委、科技廳、財政廳、中醫藥局參與)

(二)構建分級診療模式。

5.全面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透過政策引導,推進居民或家庭自願與簽約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簽約醫生團隊由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組成,探索個體診所開展簽約服務。簽約服務優先覆蓋老年人和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以及殘疾人等重點人羣,並逐步擴展到普通人羣。明確簽約服務內容和簽約條件,確定雙方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根據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合理劃分簽約醫生團隊責任區域,實行網格化管理。規範服務收費,完善簽約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簽約服務費主要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個人分擔,有條件的地方財政可予以適當支援。簽約醫生或簽約醫生團隊向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除按規定收取簽約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鼓勵各地探索提供差異性服務、分類簽約、有償簽約、組合簽約等多種簽約服務形式,滿足居民多層次服務需求。鼓勵商業保險公司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到2016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15%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到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左右,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左右。(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分別負責,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廣東保監局參與)

6.積極引導羣衆基層首診。以簽約服務爲基礎,以基本醫療制度爲依託、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首診率爲抓手,透過多種途徑引導和支援患者首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合理界定基層醫療機構診療範圍。對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的疾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科學就醫、方便羣衆、提高效率的原則,爲患者提供轉診服務。(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7.加快規範雙向轉診。抓緊制訂全省雙向轉診管理制度、服務流程和轉診指導目錄,完善雙向轉診程序。擴大臨牀路徑覆蓋面和管理質量。二級以上醫院要依據轉診預約情況,爲基層轉診預留一定比例的門診號源和住院牀位。各級醫療機構要設定或指定專門管理部門、人員負責轉診服務,建立轉診綠色通道,能爲羣衆提供方便可及的預約轉診、病案交接和協調醫保經辦機構等服務。對向上轉診患者要堅持簡化相關手續,及時優先安排專家門診、檢查檢驗和住院等;對向下轉診患者上級醫院要明確接續治療、康復治療和護理方案並定期隨診指導。(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參與)

8.落實急慢分治制度。明確和落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急慢病診療服務功能。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級以上醫院就診。完善“治療—康復—長期護理”服務鏈,爲患者提供科學適宜、連續性的診療服務。鼓勵各地探索針對高血壓、糖尿病、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患者以及結核病患者的診療、康復和管理需求,建立基層醫療機構與綜合醫院的分工協作機制。慢性病患者可由簽約醫師開具慢性病長期藥品處方,探索多種形式滿足患者治療用藥需求。(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9.構建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各地可結合實際探索建立醫療聯合體、醫療集團等分工協作模式,明確不同層級醫療機構間責權利關係,簽訂雙向轉診協議,建立長期穩定、緊密銜接的.合作關係。鼓勵上級醫院出具藥物治療方案,在下級醫院或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治療。對需要住院治療的急危重症患者、手術患者,透過制定和落實入、出院標準和雙向轉診原則,實現各級醫療機構之間的順暢轉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與二級以上醫院、慢性病醫療機構等協同,爲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護理、家庭護理、社區護理、互助護理、家庭病牀、醫療康復等服務。充分發揮不同舉辦主體醫療機構在分工協作機制中的作用。(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三)強化縣域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

10.加大基層衛生人才培養培訓力度。實施縣級公立醫院專科特設崗位計劃,設定重症醫學科、急診、婦產科、兒科、外科、影像、病理診斷等專科特設崗位,聘請具有進階專業技術資格、豐富臨牀一線工作經驗、能熟練診治本專科疾病、對專科發展具有帶動作用的優秀人才到縣級公立醫院工作。開展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規範化培訓、農村衛生人才訂單定向培養、在崗醫師崗位培訓等項目,多渠道培養全科醫生。到2020年,實現每萬常住人口全科醫生達到3名以上。建立全科醫生激勵機制,在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設定、教育培訓等方面向全科醫生傾斜。加強家庭醫生隊伍建設。加強康復治療師、護理人員等專業人員培訓。簡化個體行醫准入審批程序,鼓勵符合條件的醫師、護士到基層開辦個體診所、護理站。(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參與)

11.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透過建設、培訓、支援等方式,加強縣級醫院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爲核心的能力建設,推動醫院管理法制化、科學化、規範化、資訊化,能夠承擔縣域居民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及危急重症搶救與疑難病轉診任務。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加快推進縣級醫院關鍵性設備配置以及臨牀重點專科、核心專科、薄弱專科和支撐專科建設項目。重點加強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以及傳染病、精神病、急診急救、重症醫學、腎臟內科(血液透析)、婦產科、兒科、中醫、康復等臨牀專科建設,提升心腦血管介入診療、消化內鏡診療、外科腔鏡微創診療水平。在具備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放開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技術臨牀應用限制。健全縣級醫院一級診療科目,逐步完善二級診療科目。縣級中醫院同時重點加強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鍼灸、推拿、骨傷、腫瘤等中醫特色專科和臨牀薄弱專科、醫技科室建設,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到2016年,各縣(市)至少有一家醫院達到二級甲等醫院標準。到2017年,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參與)

12.大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透過政府舉辦或購買服務等方式,科學佈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劃分服務區域。實施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掃尾工程和社區衛生服務提升工程,2017年底前實現粵東西北地區鄉鎮衛生院全部達到國家建設標準上限,2018年底前實現粵東西北地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達標全覆蓋。推進村衛生站公建民營規範化建設。透過組建醫療聯合體、對口支援、醫師多點執業等方式,鼓勵城市二級以上醫院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或者定期出診、巡診,提高基層服務能力。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加強二級以上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用藥銜接,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能夠滿足常見病、慢性病患者用藥需求及專病患者、康復期(恢復期)患者下轉需求。強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基本醫療服務功能,提升急診搶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正常分娩、高危孕產婦篩查、兒科、精神科等醫療服務能力。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和醫療康復服務能力,加強中醫藥特色診療區建設,推廣中醫藥綜合服務模式,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

(四)健全分級診療保障機制。

13.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按照分級診療工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及時調整完善醫保政策,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引導作用和對醫療費用的控制作用。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強化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全面開展基本醫療保險付費總額控制,實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住院和門診特定病種按病種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複合式付費方式。繼續完善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等相關政策,普通門診統籌依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在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實行不同的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比例,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促進患者有序流動。完善醫保協議管理,將符合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慢性病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推動商業醫療保險,探索開設針對特定人羣的政策性長期護理保險。(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廣東保監局參與)

14.健全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對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選擇就醫機構形成有效的激勵引導。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降低藥品和醫用耗材費用、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合理提高診療、手術、中醫、康復、護理等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保持不同等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適當差距,激勵引導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選擇醫療機構。推進公立醫院實施按病種、按服務單元收費等多元化收費模式。授權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在省規定的基本醫療服務範圍內製定合理價格。(省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參與)

15.完善利益共享機制。透過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加強費用控制等手段,引導二級以上醫院向下轉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動承擔疑難複雜疾病患者診療服務。鼓勵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加快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分配機制,建立健全簽約醫生以基本醫療工作量、慢病管理成效、簽約服務滿意度等爲主要依據的績效考覈制度。探索建立簽約醫生服務團隊中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公衛醫生之間的協作分配製度。(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參與)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分級診療制度建設作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2016年8月底前,各地級以上市要完成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二)明確部門職責。

省衛生計生委要建立協作會商機制,及時協調解決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中的具體問題;要進一步細化分級診療配套措施,加強對各地、各有關單位實施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省發展改革委要完善醫藥價格政策,制定差別化的醫療服務價格,透過價格槓桿引導患者合理分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完善醫保支付政策,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省財政廳要落實財政補助政策。省中醫藥局負責完善中醫院實施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配套檔案。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及時出臺配套政策,抓好貫徹落實。

(三)加強指導考評。

分級診療制度建設任務納入省衛生強省(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任務落實情況)檢查考覈。省衛生計生委要抓緊細化完善有關考覈指標,及時會同省有關部門加強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透過調研、督導、評估等多種方式,指導各地不斷總結成功經驗,創新發展,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附件:2017年廣東省分級診療工作考覈評價標準

2017年廣東省分級診療工作考覈評價標準

到2017年,分級診療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1.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達標率≥95%,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佔總診療量比例≥65%。

2.每30萬人口縣(市)至少擁有一所二級甲等綜合醫院、一所二級甲等中醫醫院、二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縣域內住院率達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鼓勵醫療資源富餘的縣級醫院向康復、護理爲主體的機構轉型。

3.每萬名城市居民至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擁有1名以上全科醫生。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

4.居民2周患病首選基層醫療機構的比例≥70%。

5.完成遠程醫療平臺軟件開發、硬件採購、系統部署工作,覆蓋50%以上的縣(市、區)。

6.結合全民健康資訊化建設項目,建立分級診療管理資訊系統,基本覆蓋全部二、三級醫院和8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7.三級和二級醫院向康復、護理等慢性病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診人數年增長率10%以上。

8.全部縣級醫院與三級醫院,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二、三級醫院建立穩定的技術幫扶和分工協作關係。

9.城市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範化診療和管理率達到40%以上。

10.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站佔同類機構之比分別達到98%、95%、91%、85%.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佔同類機構診療總量比例≥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