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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2015年起推行分級診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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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甘肅省全面推行分級診療制度

甘肅省2015年起推行分級診療制度

從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獲悉,從2015年1月1日起,甘肅省將全面推行分級診療制度,綜合運用醫療、醫保、價格等手段引導患者在本地就醫,最終形成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就醫新格局。到2020年,力爭實現90%的住院病人縣內就醫目標。

據介紹,目前,甘肅省衛生計生委已印發《甘肅省分級診療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充分發揮新農合補償政策的監督和指導作用,嚴格控制越級診療,到2020年,力爭將住院病人縣外就醫比例控制在10%左右。

《方案》規定,各地可在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確定的150個縣鄉分級診療病種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適度增減,分別制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分級診療病種,並與各定點醫療機構分別簽訂分級診療服務協議。同時,確定各病種定額標準,原則上不能高於該病種在本地區相應級別定點醫療機構平均費用的 130%,並實行中西醫治療同病同價。符合分級診療病種診斷的新農合患者,原則上只能在參合地相應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不得越級診療。執意要求轉診並經過相關機構審批的患者,新農合資金2015年按照該病種在轉出醫療機構定額標準的.50%報銷,2016年按照20%的比例報銷,2017年不予報銷。醫療機構將簽約服務範圍內病種向外轉診的,新農合管理機構按一定額度扣減醫療機構墊付的新農合補償資金,其中縣級醫療機構每外轉一例病人扣減1000元,鄉級每外轉一例病人扣減300元,屬於新農合重大疾病範圍的病種除外。未按規定辦理轉診轉院手續,擅自外出就診患者新農合資金不予報銷。對納入分級診療的病種,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要求定額標準控制醫療費用,並向參合患者提供即時結報服務。

《方案》強調,各地要嚴格執行雙向轉診制度,本級診療病種原則上不得向上一級醫療機構轉診。同時,完善新農合資金補償政策,降低向上轉診補償標準,提高向下轉診補償標準。

 我國將推動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改革醫保支付制度

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在福建三明市舉行的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座談會上表示,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推動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李斌表示,醫聯體下接基層上聯大醫院,既有綜合醫院又有專科醫院,醫療資源流動順暢,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具有很大優勢。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要以醫聯體爲平臺,推動優質資源下沉基層,引導患者到基層就醫。試點城市要落實對口支援和醫生下基層政策,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制度。

在醫保支付制度上,李斌表示,要積極推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改革,將單純的按項目付費向混合支付方式轉變,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及藥品供應商的談判支付機制,提高經辦服務能力和水平,增強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爲的激勵約束機制,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過快增長,保障醫保基金安全和使用效率。

李斌說,近年來我國各級財政的衛生支出增長較快,主要補在醫保上,要健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確保不發生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