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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要注意哪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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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金融人在這提醒小夥伴們,籤協議時一定要仔細認真,萬萬不可大意馬虎!爲什麼呢?可能很多同學並不知道三方協議的作用,認爲三方協議就是勞動合同,可事實並不是!下面給大家分享前三方協議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要注意的事項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要注意哪些事項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bai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du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爲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爲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爲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爲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爲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無迴天無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如果學生本人不按三方協議就業,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執行三方協議,學生可以要求其支付違約金的雙倍賠償,學生不能找到滿意工作的,用人單位要繼續執行協議。

更要注意的就是:不要爲了方便,先在學校簽好,自己也不把名字簽了,就拿到用人方去了,因爲這樣做就相當於給了企業一張空頭支票,任它寫。正確的程序是:先自己簽上該寫的資訊,拿去用人單位蓋章,再拿到學校蓋章,最後確定都能接受了自己再簽字確認,這份合約缺少任何一方的認可都不能生效。

所以,應屆畢業生們不要因爲嫌麻煩而隨便對待三方協議,在簽訂及改派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以上幾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