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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三方協議”要留意哪些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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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所在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籤“三方協議”要留意哪些細節

2.外企、合資企、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爲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爲1年。

3.不少單位爲了留住學生,以高額簽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或者儘量降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4.爲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5.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生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以防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爲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而無法挽回。

6.只有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纔會在畢業後派發派遣證。拿着派遣證到工作單位報到,才能就此開始計算工齡,同時畢業生擁有幹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畢業,所以6月18日前必須將三方協議交到學校)。

7.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因此,對於畢業生來說,簽訂了三方協議並不是就業的“保險箱”,還需要接受用人單位實習期、試用期的進一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