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如何面試>

如何應對HR的無理刁難

學問君 人氣:1.8W

五花八門的求職“刁難”

如何應對HR的無理刁難

求職中遭遇“刁難”,有些是面試官在考驗求職者,有些則是用人單位對求職者的歧視和不尊重。五花八門的求職“刁難”和“虐待”要區分對待。

前一種“刁難”,在人力資源界被稱爲“高壓試煉”。“我對你的回答不滿意,你明顯在說一些假大空的話!” “你的領導讓你辦一件違規的事情時你怎麼辦?”“當你的工作需要和你的做人原則相違背時你怎麼辦?”這些面試官不近人情的經典“刁難”問題,實際上被人力資源界的人士視爲高壓試煉的陷阱問題。要試的正是求職者的應變和表達。不少人扛不住這些“刁難”,或者敗下陣來,甚至拂袖而去。

後一種“虐待”則真正存在侮辱,比如:不論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要求求職者在35歲以下,在年齡上絆倒求職者;對性別的隱性歧視,面試的時候,告訴你“我們只招男的”;對殘障人士的歧視;對長相、身高的歧視;甚至某些老闆挑選員工還看八字、生肖、面相,跟自己“犯衝”的不用……諸如此類的“刁難”“虐待”層出不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業促進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年齡、身體殘疾等因素而受歧視。《就業促進法》一頒佈,大家紛紛拍手叫好。因爲在以前,基於上述原因的求職歧視太多了,勞動者正缺乏這樣的法律保護。

前一種“刁難”是在尊重人格基礎上的魔鬼式試煉,而後一種則是對我們尊嚴的踐踏,需要我們勇敢說“不”。然而,很多時候,不少求職者卻在高壓面試難題前任性地說“不”,而對尊嚴的“虐待”忍氣吞聲。

“受虐”反應面面觀

忍氣吞聲型

30歲出頭的心儀跟記者談起她當年剛畢業時遇到的一次求職經歷,仍然覺得憤懣:“我在招聘會上投了一家文化出版公司的文員職位。其中一個面試官是個中年男人,他竟然問我,‘姑娘,有沒有什麼文藝特長?歌唱得怎麼樣?能喝酒嗎?’我當時就覺得很錯愕。覺得他們不像是招文化出版工作的職員,更像是在招陪酒小姐。如果是現在,我會反問回去,可當時剛出校園,不知道該怎麼應對,就悶氣紅臉說不會喝酒,歌唱得一般,放下簡歷悻悻地走了。”心儀覺得這應該就是一次暗含不尊重意味的求職“虐待”。

拍桌子走人型

在某外企做HR的WENDY在面試中遇到過兩個拍桌子走人型的.求職者。“我們想招銷售、客服職位的人。銷售職位要求要有很強的抗壓能力,客服則要求有耐心,所以在面試問題的設計上都非常刁鑽。就要考驗面試者對高壓、對無厘頭要求的應對能力。”WENDY說。在面試過程中,有兩個求職者受不了面試官一路密集的“刁難”,直截了當地告訴WENDY,對該公司的職位沒有興趣,徑直起立走出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