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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求職:小心高薪後面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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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網絡求職中介的發展,更多的求職者開始透過互聯網求職。然而,網上求職資訊真假難辨,欺詐陷阱防不勝防,求職者務必多個心眼。

網絡求職:小心高薪後面的陷阱

 誘餌——月薪8800元包吃住

齊女士是江西撫州人,今年3月初在趕集網上看到一條“北京錦江富源大酒店”招聘“經理助理”的資訊,便在網上遞交了求職申請,不久後便收到了面試通知。

3月7日,齊女士來京面試,但面試的地點並非網上公示的酒店地址,而是位於北京西單附近的山水酒店地下一層。

經過簡單的面試,對方當場就跟齊女士簽署了試用期勞務合同。合同的甲方爲“北京山水逸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爲“孫琳”。簽完之後,孫琳要求齊女士交納兩套工服費(每套700元)和工作卡制卡費(200元),共計1600元。“當時申請的是經理助理,學歷門檻不高,且沒有工作經驗要求,工資及福利很誘人,每月有8800元的工資,還包吃住。”齊女士說,這些條件讓她很心動,聽到對方的收費要求時,她沒有猶豫便刷卡交了錢。

齊女士回憶說,當她交完錢向孫琳索要發票時,對方以勞務合同上沒有註明爲由拒絕提供,並讓齊女士先自行墊付住宿費,並口頭承諾以後將報銷。後來她還發現,對方與自己簽訂的合同根本沒有蓋公章。

 窘境——要麼陪酒要麼行騙

隨後,齊女士在山水酒店地下一層參加了5天的培訓,便要求到正式崗位上崗實習。對方表示,可以先安排她去另一家酒店上夜班。齊女士得知,所謂的酒店是一家娛樂性質的俱樂部,工作崗位並非經理助理,而是陪顧客喝酒。齊女士便找藉口拒絕了對方的提議。

過了幾天,齊女士再次提出安排上崗的要求。對方表示,可以安排齊女士去另一傢俱樂部做經理助理。齊女士就任後發現,跟她一起的,還有10多個同樣交了工服費和制卡費、應聘“經理助理”的求職者,她們的工作實際上都是不斷地給網上的其他求職者打電話,讓她們來面試。

感到被騙的齊女士向孫經理提出退還押金的要求,遭到對方拒絕。齊女士現在回憶起整個過程,招聘者拋出誘人的薪資和福利,目的就是爲了賺取求職者上交的押金。

與齊女士同一天面試的李先生表示,自己面試並交款後回家等通知,等了半個多月一直沒有接到通知電話,後來才知道自己被騙了。

據齊女士瞭解,如果應聘者不願意接受所謂的招聘者提供的工作,接下來對方一般會提出苛刻的要求迫使應聘者自動退出,然後再以單方面違約爲由,拒絕退還所交費用。有部分求職者軟磨硬泡,對方則可能會退少部分費用。

齊女士回憶說,經過多次交涉無果後,最終她表示要報警,對方纔退還了全款。

 調查——招聘負責人失聯

5月12日,記者致電北京山水逸和餐飲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人稱,自己所在的位置確實位於北京山水酒店的地下一層,近期也確實在網上發佈了相關招聘資訊,但並未發佈招聘酒店“經理助理”職位的資訊,且公司並沒有叫“孫琳”的人。該負責人還表示,對於求職者,公司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連日來,記者多次撥打齊女士提供的`“孫琳”的手機號碼,其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系教師李娜分析認爲,上述案例中,招聘者的行爲涉嫌欺詐。如果“孫琳”以上述公司名義與求職者訂立合同且未蓋公司公章,可將其定性爲個人行爲的民事詐騙,對果對方拒絕退款,在確認行騙者真實身份後,受騙者可依法透過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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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求職“三注意”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系副教授李文濤提醒網上求職注意以下事項:

一是防止資訊不對稱所帶來的風險,在網上找工作時一定要逐一覈實招聘單位的相關資質及招聘者的真實身份。

二是注意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是否有效維護了求職者的合法權益,對試用期長度及相關的福利待遇是否有統一條文規定。

三是一旦被扣押相關證件或收取不合理的費用,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求助或報警,讓相關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