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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現狀分析及對策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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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全國公安機關“基層基礎建設年”,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如何抓住機遇,加強基層出入境管理工作,筆者結合基層工作實際就當前基層公安出入境存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淺談一下抓好出入境基層基礎建設的看法。

基層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現狀分析及對策調研報告

一、基層出入境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是出入境管理業務與基層派出所存在脫節。基層派出所面臨着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狀況,平時工作任務相當繁重,爲應付各部門工作,派出所只能挑要考覈的、要上報的、要檢查的硬性任務來完成。而刑偵、治安一直以來是公安工作的重點,相比之下出入境業務所佔比重相當少,造成工作中顧此失彼的現象,使出入境管理業務知識在派出所不普及,民警對外管、報備等出入境業務知識不熟悉。所以出入境業務往往到了縣級出入境這一層面後,很難再延伸下去。

二是出入境資訊網絡與有關公安資訊平臺脫節。資訊系統沒有聯通共享,如法定不準出國人員管理系統,目前只能出入境部門才能看到境外人員的相關資訊,其他民警則無法共享。這種情形與當前出入境人員數量劇增、流動性大的`現狀是難以適應的。

三是出入境法律法規與當前出入境管理中出現的新現象脫節。現在在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是1985年11月22日 公佈的,一直延用至今,許多條文對目前在出入境領域裏出現的一些違法行爲已產生了滯後性,範文參考網體現不了作爲一部法律應有的作用。比如說法律的懲罰性體現上,目前對外國人違反住宿登記管理規定,最多隻能對責任者處罰款500元,這無論是對外國人還是對賓館來講,根本體現不了對其的懲罰性。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基層出入境工作的開展,給基層工作帶來很大的不便。

四是出入境管理工作臺帳填寫不規範。現在的出入境臺帳不很規範,有的派出所乾脆就沒有臺帳,有臺帳的表冊登記不詳,缺項較多,有些必填項目都不填。

二、基層出入境管理工作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思想上沒有把出入境基礎工作看成是基層公安機關的基礎工作,而只是簡單把出入境管理工作看作是一項專業工作,認爲出入境管理工作與自己無多大關係。基於以上種種認識,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基層公安機關對出入境管理工作被動應付或做表面文章的情況。

二是專業隊伍建設薄弱。當前,基層公安機關中存在着外管專業化知識不高、專業隊伍缺乏、動態資訊收集、研判不夠等問題,尤其在基層派出所中,普遍有對外管業務不熟、重視程度不夠的現象。由於外管業務在派出所是由責任區民警兼職,責任區民警工作繁雜,對該項業務知識也就不可能全身心地去學習和鑽研。範文內容地圖同時,由於過去涉外事務不多,大量的出入境管理工作往往是由市級以上公安機關承擔,基層派出所的幹警接觸外管業務機會較少,久而久之就養成了一種依賴思想,認爲出入境管理工作是上級業務部門的事情,與己無關。這就導致出入境管理水平尤其是外管工作相對滯後,有的甚至對基本的業務知識瞭解不多,在遇到具體問題時普遍存在“不會做、不敢做、不願做”的情況。

三是出入境管理部門對基層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工作培訓、指導和督促不力。面對外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缺乏研究,存在對以往的境外人員管理方式過於依賴,經驗總結、資訊收集研判水平不高,開拓創新不夠,整個出入境管理戰線對基層派出所及責任區又缺乏有力的管理手段和有效的管理辦法,造成“四同”要求落實不力。

三、加強基層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對策

(一)要充分認識新時期外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是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也是重要保證。派出所要切實把出入境管理工作納入和落實到日常公安工作中,增強政治敏感性和涉外意識,增強反恐和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政權的大局意識,主動適應社會形勢發展,最全面的範文參考寫作網站在創新服務、效率服務上多下功夫,體現爲維護國家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服務,爲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爲中外出入境人員服務的“三個服務”理念。

(二)要制定派出所出入境管理工作規範。使基層派出所有專人做出入境工作,並且可以按工作規範開展工作。要把兼職出入境民警這支隊伍作爲我們出入境部門延伸到派出所的觸角,解決基層派出所出入境工作沒人管的問題。

(三)要加強培訓,開展崗位練兵,不斷提升民警業務能力。出入境部門要加強自身學習,開展崗位練兵,在提升自己業務水平的同時,更要做好對派出所民警的業務培訓,特別要做好兼職出入境民警的培訓工作。要結合當前大練兵及苦練基本功要求,將出入境業務培訓列入警銜晉升、民警實戰訓練培訓內容,透過培訓提高了民警的管理意識和對境外人員管控水平。同時還要做好賓館前臺服務員、企業涉外聯絡員、涉外資訊員、戶管員的培訓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的力量,使其爲我所用。

(四)要建立考覈通報制度。要建議局考覈部門將不準出境人員通報備案工作、境外人員登記管理工作等出入境業務列入全局打防控考覈內容之一,做到出入境業務工作與其他公安工作同考覈、同評比。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將檢查結果在網上進行通報,通報內容可以作爲考覈依據。

(五)要加快出入境新法的立法。儘快出臺一部能夠適應新形勢的出入境管理法,使基層出入境民警在實際中能夠更加容易操作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