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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基層民政工作現狀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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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民政辦身處民政工作的第一線,是整個民政工作的前沿。鄉鎮民政辦直接面對每個羣衆,民政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任務都要靠他們去貫徹執行。特別是隨着形勢的發展和政府職能的轉變,民政工作涉及的社會面越來越寬,內容越來越豐富,鄉鎮民政工作所擔負的任務越來越重,鄉鎮民政辦工作績效,直接影響民政職能的履行,事關社會的穩定。目前,鄉鎮民政工作基礎薄弱問題仍很突出,必須加大力度,進一步加強鄉鎮民政工作基礎,確保各項民政工作在基層得到有效實施。

強化基層民政工作現狀的調研報告

一、鄉鎮民政工作的現狀

我縣總面積3131平方公里,總人口54萬人,共有各類民政保障對象41900餘人。20xx年下撥到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類民政資金3000多萬元。按照民政部1995年下發的《關於加強基層民政組織建設的通知》,我縣49個鄉鎮(場)都設立了民政辦公室,配備了民政專幹。20xx年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後,撤併爲31個鄉鎮,3個街道辦事處,共設立基層民政辦34個,配備民政專幹34名(政府幹部兼職)。近年來,民政專幹在認真履行職責,狠抓各項民政工作在基層的落實,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爲維護基層社會穩定和構建和諧社會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鄉鎮民政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鄉鎮民政工作力量不強。我縣34個鄉鎮(街道辦事處)都只配一名民政專幹,而我縣共有各類民政保障對象 41900餘人,平均每個鄉鎮(街道辦事處)有1230餘人,也就是說每個民政專幹要管1230名民政對象的事。其中裏耶鎮民政對象最多,共有1418人,其中烏鴉鄉最少也有261人。按照民政有關政策,這些對象每年都要到戶調查審覈一次,一個民政專幹根本忙不過來,而且大部分民政專幹要駐點包村,完成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帽子”工作,工作量相當大,導致部分鄉鎮民政專幹不知道有多少民政對象,也不知是哪些人,基層民政工作粗放。

(二)鄉鎮民政幹部有爲無位。鄉鎮民政工作線長面廣、任務繁重、政策性強,每一項工作都關係到基層羣衆,特別是困難羣衆的切身利益,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形象。近年來,各鄉鎮民政專幹做了大量細緻的工作,確保了各項工作的落實,有力的保障了民政對象的切身利益。但就其工作地位而言,鄉鎮領導對民政工作不夠重視。鄉鎮黨委、政府領導認爲與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相比,民政工作只是軟任務,無關大局,被作爲“搭頭”,我縣34名鄉鎮(街道)民政專幹大部分是不在職的老同志和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年輕人兼任,分管民政的領導不是“黨政”主要領導,都是由副書記或副鎮(鄉)長分管,在目前鄉鎮權力相對集中的情況下,分管民政的領導有位無權,民政辦人員在鄉鎮安排工作開展、經費開支又無自主權,導致民政工作難以落實。

(三)鄉鎮民政工作無經費保障。我縣是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是“老、少、邊、山、窮”地區,鄉鎮級財政十分困難,鄉鎮(街道)沒有專門的民政工作經費,民政工作又是實打實的工作,走村入戶路途很遠,大部分時間在翻山越嶺,業務經費的不足給工作帶來不便。目前各鄉鎮基本沒有專門的救災車,救災設備和物資難以保障。還有民政專幹進城辦事和下村走訪都需要費用,由於沒有經費,民政專幹工作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民政專幹也就是應付交差,導致各項民政工作很難得到落實。

(四)鄉鎮民政幹部更替頻繁,穩定性差。從調查中發現,我縣34個鄉鎮、街道辦事處,連續做了3年的民政幹部目前只有幾個鄉鎮。其它鄉鎮的民政幹部可以說“走馬燈式”的換人,一年一個新面孔,甚至有的一年幾個新面孔。究其原因,一是鄉鎮主要領導對民政工作不重視,隨意指派民政幹部;二是鄉鎮主要領導更替頻繁,造成了連鎖反應。三是縣級民政部門對民政專幹的確立上沒有自主權。

(五)鄉鎮民政幹部隊伍素質普遍不高。我縣34名鄉鎮民政專幹都不是專業“出生”,沒有一人是學民政專業的,沒有接受過專業知識培訓,而且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大專以上18人,中專以上13人,初中文化3人。而且年齡偏大,34名民政專幹平均年齡42歲,其中年齡最大的有53歲。鄉鎮民政專幹絕大多數是隨意指派,相當一部分鄉鎮民政專幹不懂業務,不懂民政相關的政策法規,甚至不瞭解民政工作對象是哪些,對自己的服務對象不熟悉,民政資金到帳後,不知怎麼發、發多少,給上級業務部門上報的情況和數據也是過估,基層民政工作質量得不到保證。

三、加強鄉鎮民政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民政工作以民爲本,其工作宗旨是“上爲黨政分憂,下爲百姓解愁”,民政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部分。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民政工作,基層民政工作的好和差,領導重視與否是關鍵,上級黨委、政府應從制度、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對鄉鎮加強基層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規定,並督促落實,把鄉鎮民政工作納入鄉鎮工作目標,類同計劃生育和綜合治理工作。

(二)理順民政幹部的管理體制。鄉鎮民政幹部直接由縣級民政局管理,每個鄉鎮設立民政工作站,每個工作站至少配備2名工作人員,大的鄉鎮配備3-4名工作人員,民政工作站參照基層財政所管理落實編制。

(三)增強民政幹部的穩定性。在選配鄉鎮民政幹部時,既要考慮選配懂業務、有農村工作經驗、責任心強的幹部,又要考慮民政幹部的工作時限,鄉鎮民政幹部至少要連續工作3年以上。另外,對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比較優秀民政幹部,而且工作業績比較突出的,組織上應考慮解決政治待遇。

(四)加大民政幹部的教育培訓。民政部門和鄉鎮要加大對基層民政專幹的教育和培訓力度,特別是業務知識的培訓,對鄉鎮民政工作加大督查,對工作責任心強、工作落實得好的民政專幹給予適當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