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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公路養護改革發展現狀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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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活動中,爲把農村公路管養體制改革引向深入,有效推動農村公路養護事業沿着健康方向科學有序發展,帶着農村公路養護如何實現新的突破這一課題,我們調研組於20xx年4月20日至22日,分別深入實地對文山、硯山、廣南等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特別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重點是縣、鄉對農村公路管養的政策、措施、鄉(鎮)交通管理機構的建設發展,農村公路的管養方式等,透過3天的調查瞭解,現形成本調研報告。

農村公路養護改革發展現狀調研報告

一、我州鄉道村道養護現狀

(一)農村公路基本情況

截至20xx年底,全州農村公路管養里程共 21801.822公里(其中10967.106公里未納入省統計里程),其中省道68公里、縣道3677.67公里、鄉道5400.191公里、村道12138.34公里、專用道517.621公里。

(二)現階段養護方式

1. 現行農村公路管養體制

我州共設定農村公路管養部門一處八段,即文山州地方公路管理處,文山縣、硯山縣、丘北縣、西疇縣、麻栗坡縣、馬關縣、廣南縣、富寧縣地方公路管理段。長期以來,我州的農村公路養護一直沿襲以縣農村公路管理段爲養護責任主體,負責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小修保養和日常養護的管養體制。

2. 養護補助標準

2007年以前,省下撥養護補助資金一直按雲南省交通廳雲交計[1996]135號檔案執行(2007年兩個養護體制改革試點縣除外)。即省道1400元/年公里;重點縣道1200元/年公里;一般縣道1000元/年公里;鄉道只有905.2公里有養路費,爲300元/年公里;村道沒有養路費。20xx年養護體制改革實施後,省補養護標準爲:縣道7000元/年公里、鄉道35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

3. 養護資金來源渠道和投入使用情況

一直以來,我州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來源渠道爲: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地方財政和收繳的拖拉機養路費。由於我州財政困難,地方財政補助極爲有限。加之農村公路建設大都屬於以工代賑項目,屬補助性質所建,修建標準低,配套設施不完善,未進行過大中修,抗災能力弱,導致歷年水毀較多,養護成本不斷加大,所以長期以來都存在養護經費投入明顯不足的問題。

投入使用情況爲:2005年以前,州地方公路管理處給各縣的養護補助費是按各縣的縣道里程和部分鄉道里程下達,未下達到具體路線。2005年開始,省公路局把農村公路納入了考覈範圍。2006年初雲南省公路局與州交通局簽訂縣鄉公路養護管理責任書,州交通局與各縣交通局簽訂縣鄉公路管理責任書,確定養護管理指標,明確責任。按省州縣簽訂責任書的要求,我州縣鄉公路養護按各縣各條線路的交通量、經濟地位,分爲重點養護、一般養護、突擊性養護三個層次進行考覈管理。養護補助經費根據劃分的三個層次,按線路、里程及工作內容、工程數量下達指標,按季度覈撥到各縣,實行養護管理工程費用制,並進行考覈。

二、現行農村公路管養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主體責任未落實。養護體制改革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主體,這在責任劃分的定位上是一個重大轉變,但目前我州機制還未理順,主體責任還未落實。

(二)管養分離不落實。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後,對養護機構及職能進行了調整,縣地方公路管理段只承擔管理職能,而不具體實施養護。以前的管理養護模式已經不再適應新的職能要求,所以必須順應改革發展需要,探尋新的管養方式,真正落實“縣道縣養、鄉道鄉養、村道村養”的責任主體。

(三)未引入競爭機制和激勵機制,養護方式單一,養護資金使用效率不高。依靠地方公路管理段來實施養護這一單一方式,不僅增加養護成本,還存在人力物力不足的問題,管理上難以面面俱到,造成管理“盲區”。同時“一刀切”的養護資金撥付方式不能有效調動養護積極性,並容易造成由於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現養護資金雖然投入但養護效果不明顯等問題。

(四)養護資金來源渠道單一,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困難,導致養護資金投入嚴重不足,不能實施有效養護。雖然養護體制改革明確的“縣道7000元/年公里、鄉道35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的養護資金省補標準較以往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如果不能從其他渠道籌措小修保養資金,省補資金就難以全額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大中修工程,從而影響到我州農村公路改造進程和路況質量,不能達到改革的預期效果。同時由於我州有11250.718公里的村道沒有納入省統計里程,沒有省補養路費(“7,3.5,1”工程以省統計里程爲準),造成養護資金缺口較大。

(五)縣、鄉兩級政府及村委會對農村公路養護自我意識缺乏。縣鄉兩級政府未認真理解“縣道縣養、鄉道鄉養、村道村養”的真正含義,總認爲公路的管養是交通部門的事,當地政府只是配合而已。加之由於長期以來沒有調動羣衆養護參與性,導致羣衆愛路護路意識較差,這對鄉道、村道的養護極爲不利。

三、深化農村公路管養的幾點思考

面對我州農村公路管養的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何落實地方政府管養主體責任,把養護引入激勵機制,有效整合社會資源,建立行之有效的目標考覈機制和管養激勵機制,以及穩定的養護資金來源渠道,以充分調動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社會參與諸多積極因素,以科學發展的態度投入農村公路管養中,有效破解“有路必管、管必規範,有路必養、養必到位”這一難題,我認爲當務之急應着重解決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真正落實縣、鄉兩級政府的職責職能,是深化農村公路養護的前提。《雲南省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和《文山州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試行)》都明確了“縣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負責籌措和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對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負總責”,“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參與、協助交通部門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建、管、養工作及農村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但是,在現實的農村公路管養中,縣、鄉兩級政府的職責、職能尚未落到實處,養護資金籌措基本爲零,整個管養工作依然如故。基本上都是由縣級交通部門地方公路管理段承擔,鄉(鎮)交通管理所的職責不明晰、不統一,五花八門,且作用發展不明顯。因此,全州各縣、鄉黨委、政府對農村公路的管養應引起高度重視,把抓農村公路的管養與抓其他經濟工作並駕齊驅,確保人、財、物的投入,切實履行好自身的職責、職能。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有路必管、管必規範,有路必養、養必到位”這一目標。另外,在鄉(鎮)交通管理所的職責、職能規範上,經調研後認爲,應主要涵蓋的內容是:一是宣傳交通政策、法規;二是制定轄區交通規劃;三是負責轄區道路交通建、管、養、綠、安的組織、指揮、協調與監管;四是維護路產路權;五是搶險保通;六是發動羣衆;七是資訊採集報送;八是交通站點建設。透過對鄉(鎮)交通管理所職責職能規範明確,並切實履行,農村公路管養才能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