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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市教育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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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政協2008年工作安排,4月21日——24日,市政協宣教文衛委組織部分委員並邀請市直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調研組,對我市教育發展狀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組深入紅花崗區、匯川區、仁懷市、遵義縣和桐梓縣等五個縣、區(市),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部分學校就教育發展情況進行座談,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實地走訪察看了15所公民辦中小學和職業技術學校,與學校的管理者及教師進行了座談交流,並就此課題對其餘各地進行了書面瞭解。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我市教育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一、我市教育發展的現狀

近年來,各級不斷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力度,教育基礎設施不斷改善,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我市教育取得長足發展,主要表現在:

基礎教育成效顯著。認真落實“兩免一補”等教育政策,全市2005年全面完成“兩基”攻堅目標,“普九”人口覆蓋率達100%,11個縣、區(市)透過省“兩基”複查和“普實”驗收。實現了“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爲主”的教育管理體制,使人、財、事三權集中,教育管理重心上移,進一步強化了對全市教育管理。“義教工程”、“危改工程”、農村初中“寄宿制工程”等項目的實施,使得全市各中小學校,特別是大部分村級學校辦學條件得到極大改善,實現了“農村最美的建築是學校”。透過招考教師和實施農村特設崗位教師招考計劃,爲師資相對短缺縣、區(市)補充教師,進一步充實了我市師資力量特別是農村邊遠地區教師數量,教師素質得到極大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2007年底,全市適齡兒童入學率爲99.3% ,在校生輟學率爲0.22%,小學畢業生全部升入初中,普及程度各項指標均達到國檢要求。

民辦教育有所發展。各級按照“積極鼓勵、大力支援、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方針,加強民辦學校的管理和引導,進一步規範各民辦學校辦學行爲,民辦教育得到一定的發展,但發展形勢不容樂觀。

職業教育穩步推進。全市現有中等職業學校26所、高等職業技術學院2所、高等專科學校1所,農民文化技術培訓學校2022所,教學點(班)2552個,已基本形成進階、中級、初級職業技術院校組成並相互溝通、多層次學歷教育和各類短期培訓並舉的職業教育體系。由於黨政重視,統籌有力,整合資源,涌現瞭如遵義職業技術學校、道真自治縣職教中心等職業教育欣欣向榮的典型。

據統計,全市共有各級各類學校(見附表)3375所,在校學生1479639人,專任教師62777人,其中高中(含職高)師生比1:21;初級中學師生比1:19;小學師生比1:24。中小學臨時代課教師2468人。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 基礎教育

1.教育經費欠賬過大,投入仍顯不足。目前,全市“兩基”攻堅負債達7億多元,絕大部分縣、區(市)爲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如遵義縣現欠債1.32億元,今年還貸800萬元;紅花崗區現欠債4000萬元,今年還貸1152萬元。多數縣由於財力自給率低,財政在保運轉、保工資等方面壓力大,教育經費很大一部分用於償還教育負債。部分地方教育費附加徵收不足,教育經費未按規定足額撥付。

2.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合理,均衡發展存在差距。一是城鄉學生增長比例失調,學校佈局凸現不合理。由於我市中小學建設按2001年的佈局調整規劃實施,近幾年,隨着農村地區“普九”目標實現、新生人口逐年減少、外出務工人員舉家外出等,大量農民工涌向城鎮,農村學校生源大幅度減少,城鎮生源劇增,出現了農村教育資源閒置和城鎮進城務工子女“上學難”問題,學校佈局平衡被打破,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二是城鎮擴容規劃與教育資源配置不同步。近幾年,隨着城鎮化步伐加快,我市大多數城鎮規劃大幅度擴充,人口劇增,住宅樓林立,而教育資源基本上是原來的佈局和規模,城鎮學校不堪重負,“大班額”現象突出,出現了學生食宿難、學校管理難、安全保障難等,兩城區和部分縣城尤爲突出,學校佈局及辦學條件亟待解決;三是城鄉優質師資比例失調,優秀教師大量涌入城鎮,優質教育資源向城鎮集中,老百姓選擇優質資源的願望強烈,農村學校生源流失嚴重,由於學校教師是按固定生師比配置,農村學校教師包班現象普遍,教師結構極不合理,教師工作量超負荷,城鄉學校教師數量和質量差距大,農村教育質量令人擔憂。

3.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高。我市教育隊伍師德師風雖然有較大轉變,但教師數量不足,區域分佈、年齡結構和學科結構等方面不合理的現象還大量存在,個別地方比較嚴重,如紅花崗區按教育發展需要尚差中小學教師2393人;桐梓縣差小學教師700餘人;務川縣差中小學教師600餘人,其中大部分初中缺英語、資訊技術等專業教師。部分縣由於地處山區、河谷地帶,人口居住較爲分散,分佈着很大部分按省佈局規劃要求撤併而實際上又不能撤的教學點,現有的教師編制和實有數量均無法滿足需要,再加之教學點條件艱苦,一般都是聘請代課教師任教,教育質量無法得到保證。

(二) 民辦教育

1. 辦學經費緊張,辦學條件相對滯後。我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未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設立專項資金,用於扶持民辦學校發展及表彰獎勵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長期以來民辦學校辦學經費緊張,辦學條件相對滯後。民辦學校辦學資金主要來源於舉辦者(投資者)的集資或貸款,多數民辦學校後續投入不足。多數舉辦者利用銀行貸款或民間借貸建設校舍,在土地徵用和建設過程中前期投入較大,在運轉中則面臨着運轉經費和還本利息的巨大壓力,收取的學雜費要承擔校舍建設、教學儀器購置、學校運轉、教職工工資福利等多項經費支出,導致民辦學校經費極爲緊張,嚴重製約民辦教育的發展。

同時,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在教育規劃上未把民辦教育列入規劃範圍,加之民辦學校因資金短缺等原因,無力及時改善辦學條件,民辦學校辦學條件相對滯後於公辦學校,缺乏競爭力。據統計,我市相當一部分民辦學校沒有自己的校舍和辦公地點,一些硬件設施都是租用的,基礎設施較爲簡陋,兩城區及部分縣較爲突出,如:紅花崗區已審批的26所民辦學校中,按照學校建設規範自建校舍或租用較規範校舍的學校不到10所,多數是租用民房和倉庫辦學,安全隱患大。

2.師資隊伍缺乏穩定。《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規定了民辦學校教師與公辦學校教師擁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舉辦者對所聘教職員工沒有履行《勞動合同法》,致使在民辦學校從教的教師在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方面得不到保障,加之近年來公辦教師工資待遇的提升,導致民辦學校教師在待遇上與公辦學校教師存在明顯差距。同時,民辦學校教師年齡、學歷、職稱結構等配置不合理,整體素質不高,教師隊伍不夠穩定,流動性大,不利於民辦學校的發展。

3.“兩免一補”政策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增加了辦學壓力。“兩免一補”政策規定:只對農村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實行“兩免一補”,而我市民辦學校多數承擔着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使得民辦教育面臨着巨大的壓力。而現行的政策規定:對公辦義務教育學生全部實行免費入學,在民辦學校就讀的中小學生紛紛要求回到公辦學校就讀,一方面,給本已超負荷的公辦學校帶來壓力,公辦學校教育資源難以承受,造成了一定的不穩定因素;另一方面,民辦教育生源的.大大減少,給依賴收費運轉的民辦學校帶來了巨大的辦學壓力,辦學形勢不容樂觀。

(三) 職業教育

1.經費保障機制不健全,投入不足,辦學條件差。職業教育經費投入嚴重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各縣、區(市)未足額安排中等職業教育專項資金。2004-2007年縣、區(市)投入職業教育專項資金累計爲435萬元,個別縣到2007年仍然沒有安排中職專項經費,絕大多數中職學校沒有生均經費,加之中職學校學生多數來自農村,貧困生佔90%以上,中職學校基本上都是降低收費標準,大量負債使正在發展中的中等職業教育不堪重負。二是各縣、區(市)30%城市教育附加用於職業教育嚴重不足。2006年各縣、區(市)城市教育費附加用於職業教育僅175萬元,占城市教育費附加總額的2.1%。2007年全市僅有湄潭、綏陽等縣按30%的城市教育費附加預算安排用於職業教育。由於資金投入的問題,導致多數職業院校規模嚴重不足,教學資源短缺,校舍破舊設備老化,現有的職業學校基礎辦學條件和設施設備配備情況已不能適應中職學校擴招和在校生規模增長的需要。部分職校甚至沒有實訓基地,辦學缺乏吸引力。一些發展勢頭良好的學校,由於無法擴大基礎建設規模,使擴招需求受到嚴重製約。

2.辦學理念落後,辦學模式單一,專業教師匱乏,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不高,不能適應市場需要。一是部分職校辦學理念跟不上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步伐,在專業設定、師資配備、學生就業指導等方面較爲落後,自身發展主動性及創新能力不強。二是在辦學模式上,部分學校沒有充分考慮職業教育的特殊功能,未能採取靈活多樣的辦學模式積極發展,擴大規模、提高質量存在一定困難。三是在專業設定上,與地方實際和市場需求結合不夠,培養的學生無法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四是專業課教師不足,“雙師型”教師短缺已成爲制約我市職業教育教學發展的一個瓶頸。2006年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共有1150名專任教師,生師比高達28:1,其中“雙師型”教師只有215人,比例僅佔專業課教師的22.7%,與國家及省級標準存在很大差距。五是由於現行的教師職稱評審體系不適合中職教育特點,中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不高。

3.政府對職業教育統籌不夠,職業教育資源分散、效益不高。職業教育管理體制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分級管理、地方爲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由於體制的原因,全市職教資源配置不合理,條塊分割,佈局較爲分散,且各地爲了各自利益,在招生、管理、專業設定、畢業生就業等問題上難以協調互補,辦學效益難以達到最大化。

三、建議

(一)繼續抓好基礎教育。

1.加大投入,拓寬融資渠道,確保教育正常運轉。堅持義務教育以政府爲主,非義務教育由國家、社會、個人多元化合理分擔的投入機制。對於“兩基”欠帳等遺留問題,按照“市級統籌、以縣爲主、依法處理、分級負擔”的原則進行解決。同時,按照“以縣爲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新體制和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分級負責,調整結構,將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優先保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所需資金,落實財政性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兩個比例”的要求,確保轉移支付不少於50%用於教育,且要做到“一保四到位”。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如:鄉鎮要積極籌措教育經費,加大教育投入;村(居)根據自願、量力、需要的原則,積極開展集資辦學;學校的預算外收入全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額用於學校的建設和發展;閒置校產必須由教育、國資部門採取競價方式有償出讓,變現資金全部用於教育。

2. 改善辦學條件,統籌城鄉均衡發展。進一步調整教育投入結構,教育經費投入應逐漸向農村傾斜,保證教育整體平衡,避免出現新的兩極分化;保證必備的基本教學條件,將改善農村學校基礎設施建設作爲各級政府投入的重點。加大薄弱學校改造、寄宿制工程建設和捐引資建校的力度,逐步消除新增破舊房。制定中心城區義務教育發展規劃,適當增加對兩城區教育的投入,支援兩城區儘快新建和改擴建一批城區中小學,以緩解目前入學困難的矛盾。市政府應加大督查力度,確保房產項目開發中,規劃並留足教育用地,嚴格執行配套教育建設費徵收制度,保證教育發展需要。

3.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統籌城鄉教師資源。加強對農村學校和城鎮薄弱學校師資隊伍建設,依法履行對農村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和考覈等管理職能,加強轄區內教師資源的統籌管理和合理配置。進一步覈定教師編制並適當向農村學校傾斜,在做好教師招考的基礎上,積極鼓勵各縣、區(市)人民政府採取教師特崗等方式予以補充解決,新增教師應優先滿足農村學校、城鎮薄弱學校的需求。加強農村學校、城鎮薄弱學校骨幹教師培訓工作,透過建立區域內骨幹教師巡迴授課、緊缺專業教師流動教學、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服務期等制度,加大城鄉教育對口支援力度。

(二)積極發展民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