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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輕易寫辭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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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寫不寫辭職報告

不要輕易寫辭職報告

辭職報告怎麼寫

首先,要寫出你辭職的原因,可以簡單寫也可以詳細描述,語氣要誠懇。 其次,寫出你決定離開的最好時間,一般單位對辭職都有一個明確時間規定的,因此要嚴格按照單位的規定來執行。如果有特殊情況,比如要提前離職,可以在辭職報告中明確指出。 最後,你還應當在信中向你的領導表示感謝,感謝單位之前對你的栽培和認可,領導、同事對你的幫助,以及你在單位學到了很多東西等,語氣中要帶有不捨、爲難,但又不得不走。

尊敬的領導:

我很遺憾自己在這個時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辭職申請。 來到某某公司也快兩年了,正是在這裏我開始踏上了社會,完成了自己從一個學生到社會人的轉變。有過歡笑,有過收穫,也有過淚水和痛苦。公司平等的人際關係和開明的工作作風,一度讓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覺,在這裏我能開心的工作,開心的學習。然而工作上的毫無成熟感總讓自己彷徨。記得某總曾說過,工作上如果兩年沒起色就該往自己身上找原因了。或許這真是對的,由此我開始了思索,認真的思考。

儘管我一思考,上帝便會發笑,但這笑帶着一絲苦澀,思考的結果連自己都感到驚訝――或許自己並不適合軟件開發這項工作。否定自己讓自己很痛苦,然而人總是要面對現實的,自己的興趣是什麼,自己喜歡什麼,自己適合做什麼,這一連串的問號一直讓我沮喪,也讓我萌發了辭職的念頭,並且讓我確定了這個念頭。或許只有重新再跑到社會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斷打拼中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定位,纔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選擇。從小到大一直過得很順,這曾讓我驕傲,如今卻讓自己深深得痛苦,不能自拔,也許人真的要學會慢慢長大。 我也很清楚這時候向公司辭職於公司於自己都是一個考驗,公司正值用人之際,最新的項目也正在啓動,所有的前續工作在公司上下極力重視下一步步推進。也正是考慮到公司今後在這個項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對公司負責的態度,爲了不讓公司因我而造成的決策失誤,我鄭重向公司提出辭職。我想在項目還未正式啓動開始之前,公司在項目安排上能做得更加合理和妥當。長痛不如短痛,或許這對公司對我都是一種解脫吧。

能爲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會把好自己最後一班崗,做好項目開始前的屬於自己的所有工作,盡力讓項目做到平衡過渡。 離開這個公司,離開這些曾經同甘共苦的'同事,很捨不得,捨不得領導們的譐譐教誨,捨不得同事之間的那片真誠和友善。

篇三:不要輕易寫辭職報告

經常有人詢問:“老闆讓我寫辭職信,我就寫了,有什麼問題嗎?”回答很明確———當然有問題,而且是很大的問題。因爲寫不寫辭職信,決定着勞動關係存在或解除,並進而決定着勞動關係解除後用人單位要不要向員工支付補償金。

辭職信是員工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單位的同意,表明雙方已就解除勞動合同一事經協商達成一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於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有兩條規定,即第24條和第28條。根據第24條的規定,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這說明員工的辭職信和用人單位的同意表示可以發生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8條則區分了兩種不同的協商解除情況,即用人單位先行提出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員工經濟補償金;員工先行提出的,用人單位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誰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員工能否得到經濟補償金的關鍵。而辭職信則意味着勞動關係的解除是由員工先行提出來的,根據勞動法第2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許多情勢下,即使員工不寫辭職信,如果雙方的勞動關係已經不能再維持下去,用人單位也是會找理由辭退員工的,如提出員工不勝任工作或者是勞動合同訂立時的客觀狀況已發生重大變化等。無論用人單位以哪種理由辭退員工,用人單位首先必須提供支援這些理由的證據;其次,還必須向員工支付補償金。除非員工確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過錯,用人單位纔不必支付經濟補償金。這些過錯包括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因此,提醒大家:如果不是你自己真的想辭職,而是與單位有不同意見,或是單位想與你解除合同,你千萬不能經率地遞交辭職報告。

篇三:因不願出差而寫的辭職報告

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很遺憾自己在這個時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辭職。

自XX年3月來本公司正式上班,恍然間已是一年有餘。我從一個剛走出校門的學生,帶着天真和對未來的無盡想像來到公司開始人生的另一個起點。正是在這裏我開始踏上了社會,完成了自己從一個學生到社會人的轉變。在這裏我要非常感謝公司這麼長時間以來對我的培養和照顧,在我犯錯後意志消沉時能給我鼓勵與鞭策,在我失敗時給我加油打氣,使我慢慢的學會做事,學會如何去處理同事之間的關係,慢慢能夠適應這個社會。

由於自己本身的性格與能力方面的欠缺使得自己已經無法跟上公司快速發展的腳步,對此我感到非常的遺憾,此其一原因.

其二,古語云:父母在,不遠遊,或期近之。加之我身體有疾,回家是我最好的選擇。

因此爲了不成爲公司飛速發展的絆腳石,經過深思熟慮,我鄭重向公司提出辭職,望公司給予批准!

祝公司穩步發展,祝公司的領導和同事們前程似錦、鵬程萬里!

辭職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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