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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稅收“減法”加力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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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等3部門4月29日聯合下發關於就業創業有關稅收調整的通知,我國重點羣體就業創業稅收優惠進一步升級。以稅收的減法做收入的加法,支援和促進就業創業,一方面可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經濟活力,另一方面也給困難羣體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增加他們的收入——

關於稅收“減法”加力就業創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4月29日下發《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羣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延續並完善了支援和促進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3部門檔案是對國務院要求的具體落實。4月中旬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2013年底到期的支援和促進重點羣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新政策在延續原政策基礎上,加大扶持力度,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等重點羣體就業創業。

“當前經濟增速放緩,對就業問題產生了負面影響,新政策的發佈對擴大就業、鼓勵創業、促進社會穩定意義重大。”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向《經濟日報》記者表示。

擴大優惠範圍

新政策調整了享受企業吸納就業稅收政策的人員範圍。將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下崗職工等4類羣體,統一調整爲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

“只要招用登記失業1年以上人員的企業,就可享受稅收優惠。”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建凡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招用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企業可以每年每人扣除稅費4000元。

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及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則沒有失業時間限制。

同時,新政策還取消了享受稅收優惠的行業範圍限制。原政策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行業範圍做了除外的規定。從事個體經營的,將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排除在外;對企業吸納就業的,將從事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的服務型企業排除在外。

“考慮到就業重點羣體發生了重大改變,爲了擴大就業渠道,增強稅收支援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次政策調整取消了行業範圍限制。”王建凡說。

此外,吸納失業人員就業而享受優惠的單位,也不再只是從事經營活動的營利性企業,還擴大到民辦非企業單位。“這意味着民辦的醫院、學校、養老服務機構等非企業單位也能享受相應的稅費優惠,這些單位同樣是吸納社會就業的有效渠道。”張斌說。

加大減稅力度

“新政策在對前期稅收優惠政策的延續中,減稅力度進一步加大。”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表示。

按照規定,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等在新增加的崗位中,招用登記失業1年以上人員,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減稅,定額標準爲每人每年4000元。對失業人員創業的個體經營,每戶每年定額標準爲8000元。

“除國家給予4000元、8000元的定額稅費扣減外,地方政府還可按規定給予更大的稅收優惠。”王建凡表示,比如,在從事個體經營稅收政策中增加地方政府可根據情況最高上浮20%的規定,扣除額最高可達9600元;將企業吸納就業的扣減定額標準由“可上下浮動20%”調整爲“最高可上浮30%”,扣除額最高可達5200元。

同時,調整後在原有扣減稅費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地方教育附加。“原政策出臺時,地方教育附加只有部分地方徵收,因此未將其納入扣減稅費範圍。考慮到當前各地已全面徵收地方教育附加,爲加大政策支援力度,在扣減稅費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王建凡說。

此外,新政策將稅收優惠政策管理由審批改爲備案,大大方便了納稅人。“程序大大簡化,爲企業和創業者節省了時間、精力,使其能專心投入生產經營。”高頓財經研究院副院長趙剛表示。

形成政策合力

近年來,國家密集發佈了一系列與促進就業有關的財稅政策,尤其是透過支援小微企業促進就業崗位的增加,加大了對創業和就業的政策支援力度。“此次出臺的支援重點羣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是中央支援就業的政策‘組合拳’中的一部分。”白景明表示。

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增值稅;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營業稅。“這爲超過600萬戶小微企業帶來實惠,直接關係幾千萬人的就業和收入。”王建凡表示。

今年4月初,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擴展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範圍。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就業問題處於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多重扶持政策的實施,將更有力地促進就業。”張斌表示,財稅政策在促進就業上還有空間,包括可以透過支援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等,培養市場需要的勞動力,解決結構性失業問題。

“在營改增結構性減稅的大背景下出臺這一系列減稅政策,有針對性地促進就業,是國家高度重視就業工作、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的表現,也體現了黨和國家保民生、託底線的決心。”王建凡說。

稅總明確個體戶經營期不足1年計稅方法

按實際經營期參照每月3500元標準扣除

本報北京4月29日訊 記者曾金華 崔文苑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近日發佈了《關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明確個體工商戶實際經營期不足1年的計稅方法。《公告》規定,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在納稅年度中間開業、合併、註銷以及其他原因,導致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年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在計算其應納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時,以其實際經營期爲1個納稅年度。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按照其實際經營月份數,以3500元/月的標準確定。

據介紹,在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上,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計稅方式與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相似,具有可比性。從保持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年度中間開業、合併、註銷等情形納稅期限的確定相一致的原則,《公告》將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在年度中間開業(註銷)的個稅計算方法統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