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工作總結>

創新寺廟管理工作總結

學問君 人氣:1.49W

說到現在的寺廟那是非常賺錢的,那麼要怎樣繼續創新寺廟管理與寫好工作總結呢。

創新寺廟管理工作總結

創新寺廟管理工作總結

***寺廟管理工作報告

20XX年4月23日,鄉黨委書記***持召開了***寺廟管理工作會議,全鄉幹部和3名寺管會主任參加會議。會上,***傳達了《中共江達縣委辦公室關於召開統戰民宗寺教工作會議的預通知》(江委室【20XX】18號),組織集中學習了20XX年來縣委縣府制發的一系列涉宗工作檔案,總結了20XX年來***的寺廟管理工作,對近段時期寺廟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了下步寺廟管理工作打算。現將***20XX年來寺廟管理工作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下轄兩座日追,一座寺廟,分別是位於巖比行政村巖比自然村的真空日追,寧瑪教派,佔地6000平方米,建築面積4100平方米,定編數10人,實有僧人10人,寺管會主任次旦曲空;位於德巴行政村額龍自然村的樂噶日追,寧瑪教派,佔地5700平方米,建築面積4300平方米,定編數10人,實有僧人10人,寺管會主任次成羅布;位於格達行政村格達自然村的卓東寺,佔地8700平方米,建築面積9000平方米,定編數19人,實有僧人19人,寺管會主任西加。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貫徹落實寺廟管理制度。***聯繫鄉幹部分片包村、包寺工作制度,按照領導幹部包寺制度,分別組成3個寺廟工作組開展工作,定點、定時赴各寺廟對寺廟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鄉黨委政府把寺廟的管理納入全鄉日常管理工作當中,將寺廟作爲一級組織看待,加強對寺廟和僧尼管理,掌握好寺廟和僧人的動態。

(二)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嚴格寺廟管理措施落實。爲不斷加強寺廟管理工作,按照從屬地管理原則出發,按照主體教育活動期間的要求和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寺廟管理長效機制,並督促寺廟嚴格按照制度措施落實,各寺廟、日追必須嚴格遵守黨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在政策和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宗教活動。爲加強對寺廟、僧人的動態掌控,制定了周彙報制度、月聯繫制度,隨時隨地掌握寺廟和僧人的情況。

(三)狠抓教育,引導僧人懂法、守法。

立足於法制教育,着眼於防範,是建立健全寺廟懲治和預防機制的重要措施。我們把夯實法制宣傳教育基礎爲切入點,將寺廟管控防範機制納入鄉維穩工作主要內容,透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大力弘揚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和諧,形成以穩定爲榮的良好社會氛圍。 同時加強建章立制工作,不斷規範寺廟僧人的行爲,從源頭上防止寺廟不穩定現象的發生。

(四)加強鄉政府班子自身建設,促進寺廟管理工作

1、樹立全員學習、全程學習、終身學習理念,深入學習貫徹國家關於寺廟的法律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堅持不懈地用科學發展觀物質頭腦,不斷提高領導幹部科學發展觀的思想水平和素質。

2、加強作風建設,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的良好風氣,爲寺廟管理工作做好帶頭作用。密切聯繫寺管會,強化寺廟管理措施落實,推動寺管會工作積極性和責任感。

3、選派工作業務能力強、思想政治水平堅定的機關幹部到寺管會蹲點,強化黨在僧人中的'威信。同時對選派幹部做好工作臺帳,掌握選派幹部的工作情況。

4、充實和完善規章制度,健全責任措施落實機制,切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以制度管僧人。

三、取得成績

在鄉黨委、政府的嚴格管理和各寺管會的積極配合下,一年來,我鄉三座寺廟均能嚴格落實鄉黨委、政府發熱工作安排,能按照各項規章制度辦事,能執行各項制度。沒有發生一起因寺廟影響社會穩定的事故,沒有組織過一次違反規定的宗教法事活動;透過平時的督導檢查,平時的學習制度貫徹落實特別好,能按照一週兩次組織僧人學習,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廣大僧人對社會主義新中國的認識,更進一步的瞭解了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提升了愛國主義理念,加強了遵紀守法意識。

四、存在問題

當前,寺廟僧人在貫徹上級關於寺廟管理的重大決策,開展正常佛事活動上是比較好的。但在新形勢的要求,我們又必須清醒地看到,寺廟管理的狀況還遠遠不能令人樂觀,面臨的形勢仍然相當嚴峻。一些僧人法制觀念淡薄、形象不佳、作風不正,聽取片面之詞等現象還依然存在。

五、下階段工作打算和措施

(一)要加強教育,透過教育提高僧人認識。

1、運用主題教育活動成果,狠抓僧人宗旨觀念教育、法律法規教育,使僧人能明確行爲規範,強化自律行爲。

2、注意把握僧人教育的時機,突出教育的及時性、針對性,以身邊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爲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僧人接受教訓,得到警示。

3、積極探索教育的寺廟僧人新載體,突出教育的創新性,因地制宜,採用僧人易於接受、樂於參加、豐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載體開展教育活動。

(二)要健全寺廟管理制度,透過制度規範僧人。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寺廟管理規則,強化寺管會行爲的監督制約機制,確保重大決策和寺廟重大事項由寺管會會議討論決定,防止由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執行寺管會會議事制度,提高決策的透明度和準確性。進一步完善寺管會工作公開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範的操作流程圖,並強化監督制約,使公開的時間、地點、內容、形式、程序等形成制度,真正達到公開、透明、全面、真實。

(三)加強監督,透過監督制約寺管會責任。

1、加強自上而下的監督,定期督促檢查各寺管會執行民主決策制度情況。

2、強化寺管會成員在鄉月例會上承諾制度。

3、強化寺管會和僧人民主監督,進一步落實各項監督制度,認真開好寺廟民主生活會和民族評議工作。

(四)強化責任追究,透過追究督促寺管會依法管理僧人。

1、堅持糾建並舉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寺廟建設管理責任制和有關責任追究的規定,抓住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整治。

2、制訂規範的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追究的具體實施辦法,增強責任追究的威懾力。

3、及時認真處理羣衆的信訪件、舉報,定期收集各種苗頭性、傾向性資訊,密切注意動向,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反映屬實的問題,必須嚴肅查處。

(五)針對情況,領導班子要提出相關要求,其內容可以是:

一是各寺廟、日追民管會必須嚴格按照《江達縣宗教管理八嚴禁七不準五必須》的規定和縣民宗局及鄉黨委政府的要求,加強寺廟及僧人管理。

二是各寺廟、日追民管會在每月必須召集僧人進行集中學習,主要內容是黨和國家宗教政策、民族區域政策、法律法規等。

三是各寺廟、日追就所開展的宗教活動必須提出書面報告,由鄉黨委政府和縣民宗部門批准後,才能組織和開展宗教活動。四是未經鄉黨委政府和縣民宗部門批准的宗教活動,鄉黨委政府將堅決予以取締。

五是各寺廟、日追要嚴格僧人請銷假制度,僧人外出必須寫出書面報告,由民管會主任簽字後,報鄉黨委政府和縣民宗部門批准。未經批准,擅自外出的僧人,鄉黨委政府將予以嚴肅處理,到假不及時銷假的,予以經濟處罰。六是各寺廟、日追民管會在每月定期到鄉里,對所開展的工作、學習和僧人在崗情況進行書面彙報。

  中共江達縣***委員會

  20XX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