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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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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爲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城鄉建設。

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概要介紹

單位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新府路118號

辦公室電話:(0791)83884166(辦公室)83884378(紀檢監察室)

郵政編碼:330038

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研究擬定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房屋建設、建築科技創新、建築節能的地方性政策、法規、規章草案並指導實施,實行全市建築業行業管理。

(二)負責編制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築科技創新、建築節能、城市雕塑規劃建設的管理;負責擬定全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標準,參與研究統籌城鄉發展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房屋建設計劃,並指導實施。

(三)負責除交通、水利專業建設工程以外的市政府投資的市政道路、橋樑、低窪危舊房、城中村改造、新城區開發建設、保障性住房、垃圾處理廠等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協調督查上述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檢查工程進度,根據上述工程進度做好資金調度;負責上述工程的預決算審覈管理、參與竣工驗收;負責對上述工程建設項目造價控制,依法依.規對鎣程造價全過程實行監管;負責上述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等單位的准入管理。

(四)負責建築業(含市政、室內外裝飾裝修行業,下同)的行業管理,培育、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對建築施工企業和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市場準入、建設監理、工程合同、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工程峻工驗收備案管理及工程評優工作;負責全市建築節能管理工作;負責粉煤灰綜合利用的管理及建築材料、設備使用許可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對全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含列入市重點建設工程的項目);依法監管工程建設分包活動和分包合同備案;負責各類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資格管理,受理工程建設項目及招標投標合同備案;負責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爲和監督執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問題的投訴,調解招標投標活動糾紛;負責對施工合同簽訂的監督,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糾紛的調查處理;指導全市有形建築市場管理工作;負責評標專家庫的建設及評標專家的日常監管;負責電子及網絡招標投標等資訊化建設、管理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四縣及灣裏區各類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

(六)負責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行業管理,培育、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對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施工圖審查機構等單位以及以設計爲主體的各類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負責市場準入、設計方案招標投標j設計合同備案、施工圖設計審查、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的管理;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市地方性工程建設技術規定;負責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防。

(七)負責組織執行國家和省的工程建設統一標準和定額;組織擬定本地區工程建設的地方標準和定額;擬定本地區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定本地區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本地區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佈工程造價資訊。.

(八)協助推進涉及建設領域的鄱陽湖生態羥濟區規劃建設的相關工作;推進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的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村鎮建設標準,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制定本市城市建設、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城市雕塑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建築節能、房屋建築科學技術進步的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建設行業科技創新及成果的管理,組織推廣建築行業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組織實施本市建設行業重大技術引進、重大科技項目攻關。

(十)負責制定全市建設行業教育和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行業崗位培訓和本系統智力引進工作。

(十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建設利用外資計劃;負責全市城市建設經濟發展工作;指導協調建設行業對外經濟合作和勞務合作。

(十二)負責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勞動保險基金和建築行業統籌工作;負責全行業建築經濟的統計工作;指導行業企業和直屬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三)協調重要建設項目的選址工作;參與全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各項專業規劃的編割與評審;參與審查城市分區規劃、控制性詳規、修建性詳規;參與檢查城市規劃執行情況;參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居和建築物的'保護。

(十四)綜合協調全市規劃、國土資源、房管、園林、人防、交通、環保等職能部門;指導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

(十五)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行風建設、紀檢監察和統戰工作。

(十六)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十七)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內設單位

辦公室:

負責委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委機關公文處理、資訊、信訪、保密、保衛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委機關重要文稿,負責委對外所有正式檔案核稿;負責委機關後勤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委有關部門和委下屬單位工作完成情況;負責委機關印章管理和文書檔案工作;組織協調委機關各部門工作。(聯繫電話:0791-83884167)

組織人事處:

負責委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委管幹部的選拔、培養、考覈、任用和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任免幹部;負責直屬單位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委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組織全市工程技術建築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定;負責委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評定、聘任、管理和工人技師的評審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本委宣傳工作;指導管理本系統建設行業教育和建設崗位培訓及人才培訓工作。(聯繫電話:0791-83884163)

紀檢監察室:

爲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聯繫電話:0791-83884378)

機關黨支部:

負責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聯繫電話:0791-83884398)

質量安全處:

負責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劃、計劃,研究制定質量監督、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制度,管理全市工程監理、質量監督與檢測工作;管理建築業企業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負責對建築業企業的安全資格審查;組織全市建築行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檢查評比;負責對全市房屋建築工程和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協調建口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聯繫電話:0791-83884385)

建築管理處:

擬定全市建築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和規範全市建築市場;擬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爲、工程招標投標、施工許可、資質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負責各類建築施工和安裝企業、裝飾(含室內外裝飾)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各類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管理和全市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造價工程執業資格的管理;負責全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核發與管理。(聯繫電話:0791-83884380)

企改處:

負責指導行業企業和委管直屬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和企業改制工作;負責收集、分析、調整並會同有關部門發佈建築材料和勞動力單價;負責全市施工企業勞動工資、勞動保險基金和建築行業統籌工作;培育、發展建築業勞務、材料設備供應等生產要素市場;負責施工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和行業建設企業統計工作;指導委直屬企業做好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聯繫電話:0791-83884384)

工程處:

組織執行國家和省的工程建設統一定額;負責對重點工程建設全過程進行綜合、協調、檢查、督辦等管理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城市維護資金的使用計劃;負責對重點工程的預、決算進行審查;依據工程進展情況,初擬資金撥付計劃;參與重點工程、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的計劃制定和擴初設計審查及施工方案評審;負責對重點工程項目的驗收工作;負責一般性工業建設、民用建設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的費用標準的管理。(聯繫電話:0791-83886569)

村鎮處:

擬定小城鎮發展、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的規章、規劃性檔案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的編制、報批與實施;參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指導農村居民建房通用設計圖的推廣、村鎮房屋及公用基礎設施設計與施工、村鎮建築工匠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建設、房地產管理和鎮容環衛工作以及鄉村城鎮化試點工作;指導國家級試點鎮和省、市重點鎮的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災後移民建鎮規劃建設工作。(聯繫電話:0791-8388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