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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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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精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精選6篇)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1

爲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衆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訂的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加工操作規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加強誠信守法經營和職業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四、培訓方式採取集中講授和自學相結合,定期考覈,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2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髮、長鬍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不穿潔淨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菸、吃零食以及做與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五)對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覈。對德、能、勤、紀考覈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覈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並經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參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證件的人員不得上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生產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3

一、食堂從業人員由學校聘用並按合同規定的條款進行嚴格管理;

二、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備下述兩項條件方可上崗:按規定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衛生培訓,領取培訓合格證,每年定期參加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

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

四、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面板病等)不得從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銷售工作。

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六、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

七、從業人員要服從學校衛生管理員的衛生工作及服務態度方面的監督。

八、食堂從業人員花名冊報送學校備案,若有人員變更,要及時通知學校管理部門。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4

一、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簡稱“五病”)等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經健康檢查檢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調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禁忌症患者及時調離率100%,並詳細填寫調離記錄。

四、餐飲服務單位應每天進行晨檢工作,詳細填寫從業人員晨檢登記表,如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上崗時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手套、口罩),頭髮不外露,不塗指甲油,不佩帶飾物。應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勤換洗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從業人員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按規範清洗、消毒雙手。

八、從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安全的行爲。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嘗味。不在食品處理區內吸菸、吃東西、隨地吐痰。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5

爲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爲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採購員、庫管員、廚師(學徒工)、洗碗工、洗菜工、傳菜人員、售菜人員、服務員及食品安全管理員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儲存,以備檢查。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6

一、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並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六、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將考覈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爲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