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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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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精選6篇)

教育培訓管理制度1

第一條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透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爲目標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塵防毒、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透過牆報、標語、安全標誌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公司透過組織諸如安全知識比賽、安全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在安全培訓方面,公司主要透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知識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範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地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第三條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

實行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公司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

廠級安全教育由總公司負責,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時間必須達到42學時,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

(2)安全生產法規,重點是生產安全方面的法規。

(3)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通用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災撲救和火場逃生、防塵防毒、防腐蝕、防泄漏、電氣安全、機械安全、防觸電等。

(5)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包裝、儲存、裝卸、運輸和廢棄物處置的安全事項,企業生產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6)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車間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側重與車間生產製度、生產工藝、安全防範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容包括:

(1)本車間安全生產製度,安全生產要求。

(2)車間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工藝及其特點,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3)車間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內容包括:

(1)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製度,崗位安全職責,勞動紀律。

(2)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特點、作業環境、設備狀況、消防設施、危險部位及其安全防護要求,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隱患報告方法。

(3)班組特別是本崗位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業場所安全要求。

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安全教育

員工變換工種調到新崗位工作,對新崗位而言還是新工人,並不瞭解新崗位有什麼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崗前還要接受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跨車間調崗還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離崗病假、產假等)時間較長,對原工作已生疏,復工前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起重工、加氯工、電焊工、電工等等,這些人員都是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的。但是仍需不斷地透過安全教育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

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對此類人員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覈工作,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5、企業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和班組長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對他們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負責實施,每年學習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第四條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第五條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並做好記錄,做到教育面達100%。

第六條安全教育考覈管理:

(1)新車間員工進公司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覈合格後分配到車間後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後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覈都合格後才能上崗。

(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覈合格後才能重新上崗。

(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第七條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時,做好事故案例、現場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斷豐富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員工每年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八條處罰

(1)公司各個科室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處100元罰款,並處其所在部門200元罰款。

(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及考試不合格人員處100員罰款。

教育培訓管理制度2

一、爲增強企業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工程項目所有從事建築施工的人員。

三、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於30學時。

2.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於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訓練學習時間每人不少於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教育培訓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級、工程項目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公司一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爲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

2.工程項目進行第二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工地制度、現場環境、工程特點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學習時間不少於15學時。

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事故教訓、本班制度等,學習時間不少於20學時。

4.以上教育培訓考覈成績作爲錄用先決條件。

六、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變換。

七、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他從事特殊作業的工人)取得特種作業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時間不少於15學時。

八、根據本制度,每年由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準備,並監督實施。

九、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教育培訓管理制度3

爲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爲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於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於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於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技培訓考覈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後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並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並制定整改措施。

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後有否彙報。

教育培訓管理制度4

安全消防教育培訓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是提高全員安全消防素質、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類事故,從而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

1、安全消防教育培訓的內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針政策)、安全消防知識、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四個方面的內容。

1.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1.1.1思想認識和方針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義的認識和全面理解黨和國家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並認真貫徹執行。

1.1.2勞動紀律教育。遵守勞動紀律是貫徹安全消防方針,減少傷害事故和火災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1.2安全消防知識教育

所有員工都必須具備安全消防基本知識;尤其應加強對農民工的安全消防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其主要內容應包括:本單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況及特點;生產工藝流程等生產概況;消防報警電話、危險部位及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安全消防注意事項;機械設備、消防設施及器材等相關安全消防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知識等。

1.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結合本單位或崗位專業等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及火災的撲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識是比較專門、細緻和深入的知識;它包括安全技術、消防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從教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預防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

1.4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

運用各種有效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從而提高員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覺性,從而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2、安全消防教育培訓的對象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要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經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1集團主要領導人員的安全消防培訓工作,由政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2.2各公司、廠、車間、班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訓。

2.2.1新任職的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培訓工作,由集團負責。

2.2.2在職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輪訓工作,隨集團的教育計劃安排進行。

2.3外包工程項目(乙方)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合格證書》。外包工程項目所在單位,負責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消防交底;防止發生各類事故。

2.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按時到主管部門檢證。集團負責安全消防專業技術抽考,以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

2.5新員工、實習代培等人員和在職人員、調換工種及休假(工傷)一週以上人員的安全消防培訓教育工作,由公司、廠、車間、班組負責。

3、安全消防教育培訓的形式與內容

3.1新員工、實習代培等人員“三級安全消防教育”。

對新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農民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廠、車間、班組級的安全消防教育;時間不少於40小時。同時填寫三級安全消防教育卡片存檔備查。

3.1.1廠(公司)級教育主要內容:

黨和國家的安全消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本單位生產概況,工藝流程;安全消防狀況及特點,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及遵章守紀等。

安全消防知識及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安全標誌標識講解;初期火災的撲救、報警;如何搶救傷員、排險、報告及保護現場等。

人員密集的場所,其工作人員還應強化組織疏散逃生的能力教育。

教育培訓管理制度5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爲的重要途徑,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爲規範酒店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使安全培訓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工作軌道,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酒店內全體員工,包括各級安全管理人員。

三、本公司實行《安全培訓卡》(見附件)登記制度,所有公司員工每人一卡,用於對該員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記錄。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訓後,由授課人員在《安全培訓卡》登記,並由參加培訓人員簽名確認。

四、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產員工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課人員記錄時從上述兩個部門借出《安全培訓卡》,記錄完畢後歸還。

五、安全部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各部門須積極主動,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保安部經理(王安祿)爲公司主要負責人,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並經考覈合格,每年參加由安全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再培訓。具體報名手續由安全部負責。

七、保安部經理以及協助保安部經理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按《山西省註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資格證書,或有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安全部其他人員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方面的知識,能協助解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問題。

八、各部門主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爲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可採取集中培訓或單獨約談的方式進行,並在《安全培訓卡》登記。

第三章新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九、所有新進生產一線員工均需經過公司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後才允許上崗作業,非生產一線員工須接受公司級安全教育。

十、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統一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時間不少於8課時,培訓教育內容包括:

(一)酒店簡介,介紹本酒店的生產經營範圍、生產工藝特點、主要設備設施、生產生活規律等方面情況。(0.5課時)

(二)介紹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有關防範措施,包括:

1、本酒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傷害後果與防範措施;

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質容易導致火災事故的車間與防範措施;

3、本酒店存在的衝剪壓切設備的危險性與防範措施;

4、本酒店用電安全情況。(2.5課時)

(三)介紹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考覈獎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制度等。(3課時)

(四)介紹本酒店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課時)

(五)與本酒店生產工藝特點相關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課時)

十一、保安部根據上述內容,編制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其中的公司規章制度另行單獨彙編成冊併發給被培訓員工。

十二、酒店級安全培訓由公司保安部經理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授課,授課方式採取電腦投影幻燈片方式,授課人員須製作課件。

十三、公司級安全培訓後方可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

十四、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或車間主管負責授課,亦可授權相關的技術人員授課。課時不少於2小時。

十五、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門經理以現場講解的方式授課,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教育課時根據崗位特點由班組長自定。

十六、從事危險作業崗位的員工須經專門的崗前安全培訓,並經考覈鑑定合格後領取《操作合格證》,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十七、危險作業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門技術員工負責。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員工屬於“學徒工”,不能單獨上崗作業,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十八、鍋爐工的崗前培訓爲3~6個月,其他危險崗位員工的崗前培訓期爲7個工作日以上。如受訓員工在入廠前在其他單位從事過相關工作,系“熟手”,培訓期也可適當縮短,提前進行考覈鑑定。

十九、危險崗位的崗前培訓結束後,由受訓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考覈鑑定。考覈鑑定合格的,由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填寫《安全培訓卡》並報安全部,安全部核發《操作合格證》。

二十、員工轉崗,如此前未接受過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須接受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如轉到危險作業崗位的,則須經崗前安全培訓並領取《操作合格證》後纔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四章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二十一、本公司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電梯操作工和司爐工。

二十二、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合格後發操作資格者,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參加複審。

二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獲得操作資格證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招錄無證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提交操作資格證原件,公司安全部對資格證原件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合格後,留複印件歸檔備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由機電部統一管理,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可不參加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六、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各項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各部門(車間)主管應組織員工積極參與。

二十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由安全部具體負責,保證每個季度更新宣傳欄的內容。宣傳欄主要宣傳與本公司有關的安全知識,宣傳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模範標兵和模範行爲,組織有關安全方面的討論。

二十八、鼓勵廣大員工向安全部踊躍投稿,選用一篇文章付稿費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爲的,除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外,當事員工還須接受安全部的訓誡教育,並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備案。

第六章附則

三十、本制度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三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發佈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規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規定的要求補充培訓。

三十二、補充培訓由安全部具體組織。已經上崗3個月的危險作業生產員工可不再安排崗前培訓,但仍須進行考覈鑑定,合格後核發《操作合格證》。

教育培訓管理制度6

一、目的和適用範圍

(一)爲規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培訓效果,爲企業培養各類優秀人才,特訂立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全體員工及各種培訓教育工作。

二、總則

(一)藥品生產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生產,檢驗以及與生產活動有關的維修,清潔,儲運,服務等人員,均應按《GMP規範》原則和各自的職責要求接受《GMP規範》培訓教育。

(二)《GMP規範》培訓教育方案應根據不同培訓對象的要求分別制訂,教材要由淺入深,注重普及與提高,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三)培訓教育工作要制度化,規範化。個人培訓記錄要歸檔儲存,培訓效果要定期考覈評價。

(四)企業應明確主管培訓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編制企業教育計劃時,應將《GMP規範》培訓教育納入計劃,並配備合適的專職或兼職教員,同時要爲教員的知識更新和深造創造條件,以不斷提高培訓教育工作水平。

三、培訓教育的方式

(一)培訓教育可採用廠內和廠外培訓。企業可選派有關人員參加廠外各類有關《GMP規範》培訓班、研討班,使他們成爲企業推行《GMP規範》的骨幹。

(二)廠內培訓可採用全脫產、半脫產以及現場培訓形式,針對本企業實施《GMP規範》的現狀,對職工採取增強實施《GMP規範》意識和專門技術與方法的培訓。

四、培訓教育分類

(一)根據培訓內容可將其劃分爲“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根據培訓對象可將其劃分爲“新進人員職前教育”和“在職員工業務技能教育”。

(二)普及教育的對象是企業的全體職工,特別是生產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教育內容主要有:

1.《GMP規範》的基本概念;

2.質量管理的基本知識;

3.有關專業基本知識;

4.與本職工作有關的《GMP規範》基本知識。

(三)深化教育的對象主要是企業負責人,質量、技術、生產製造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從事技術、質量、設計、科研、計劃、設備、採購、供應等部門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教育的內容主要是在掌握《GMP規範》基本概念的基礎上,進一步學習專業技術知識,並運用這些知識和方法推動《GMP規範》的執行。

(四)職前教育:職前教育由所在部門與行政人事部聯合組織,培訓計劃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與各部門負責人共同擬定。從新職員報到後進行,時間一般爲三天。職前教育培訓程序分爲三個階段,即公司行政人事部的教育培訓,相關部門的教育培訓和現場培訓。各部門的教育培訓和現場培訓由新進員工任職部門主管負責。

1.由行政人事部進行的教育培訓的內容爲:

(1)瞭解公司概況和目前的發展狀況;

(2)明確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發展目標;

(3)瞭解本公司的機構設定和組織;

(4)瞭解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5)瞭解公司各部門(各分支機構)的業務範圍(經營項目);

(6)瞭解公司對員工職業道德、行爲規範、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各部門培訓教育的內容爲:

(1)瞭解本部門的業務範圍和職責;

(2)瞭解本部門每天例行的業務和臨時性業務;

(3)瞭解本部門工作計劃和發展計劃;

(4)瞭解本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

(5)熟悉本部門從事具體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維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3.現場培訓:由帶班師傅負責,要求在試用期內掌握各種崗位操作技能,熟練完成日常工作。

(五)在職員工的業務培訓

1.公司所有人員都必須定期進行培訓教育,根據崗位職責不同,培訓教育分三個層次: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各部門管理人員、操作工人。

(1)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培訓內容爲:組織營運、管理技能、領導水平、GMP知識、新知識、新技能、市場資訊;

(2)各部門管理人員培訓的主要內容爲: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組織技能、指導監督技能、GMP概念及具體要求;

(3)操作工人培訓的主要內容爲:崗位工作技能、崗位GMP知識、崗位職責、崗位SOP及相關規定。

2.員工培訓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相應的方式。

(1)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的教育培訓採用廠外培訓、工作中培訓、集中研討的方式;

(2)各部門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採用短訓班、崗位培訓、專業深造的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協調,GMP辦公室組織安排,屬計劃性培訓;

(3)操作工人的教育培訓採取上崗前培訓、集中學習、定期測試的方式,也屬計劃性的培訓。

3.培訓內容及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名單、時間、教師、教材、費用等)由相關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擬定後交行政人事部彙總上報總經理審覈批准。

(1)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簡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生產管理部負責公司設備、技術、工具、工作方法的教育培訓;

(3)GMP辦公室負責GMP知識的培訓;

(4)技術開發部負責公司產品及產品發展知識的培訓;

(5)技術開發部負責新知識、醫藥行情新技能及資訊知識方面的培訓,並與行政人事部聯合負責公司CI策略、企業形象知識的培訓。

(六)再就業培訓

1.公司設立再就業培訓中心,負責公司待崗人員培訓管理,中心設行政人事部內主任由行政人事部經理兼任,管理員由人事主管兼任。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部門提出待崗申請,進入再就業培訓中心

(1)年度績效考評較差級者;

(2)各種培訓考試不及格,經補考仍不及格者;

(3)業務能力不適應所擔任職務的(由部門經理提議,報主管副總審批);

(4)有其它情形確需再就業培訓者(經主管副總審批確認)。

3.培訓內容:

(1)公司管理制度;

(2)原工作崗位操作規程、業務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