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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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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一、爲規範加強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開發區工會財務會計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和全總、市總有關規定,從區基層工會開展財務工作的需要出發,區總財務部起草了以下《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

二、基層工會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根據<工會會計制度>,結合基層工會的實際情況設定。各項財務活動應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接受上級工會組織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會計機構和人員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政策及上級工會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結合本單位財務實際情況,制定各項具體的工會財務管理辦法。

1、每年編報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並報上一級工會批准;制定增收節支措施,合理安排支出。當年決算超出預算的部分要詳細寫出情況說明提交上級工會組織審批。

2、積極組織收入,協助工會委員會收好會費,督促行政方及時足額撥交經費。

3、及時辦理各種財務收支,劃清工會開支與單位行政開支的界限,確定各項開支所需經費的渠道。定期檢查分析各種財務收支狀況,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4、加強財產管理,定期清查財產,保證工會財產的安全完整。

5、財務賬目經工會委員會或經審委員審定後,定期向羣衆公佈賬目,接受羣衆監督。

6、自覺遵守財經紀律,按規定辦理會計交接,管好會計檔案。

第三章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制度

一、工會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工會會員依據《中國工會章程》向工會組織交納本人月工資0.5%的會費。

2、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是工會組織主要收入來源,根據《工會法》規定,由單位行政按當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並在成本中列支。2%全部由地方稅務局代收代繳,(按季度在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上進行申報),其中30%部分作爲上解經費,70%的部分由市總工會撥交基層工會開設的獨立帳戶,並作爲基層工會的經費收入。

3、補助收入:單位行政方給予工會的經費補助。

4、專項收入:上級工會給予工會的經費補助或專項補助。

5、其他收入:工會組織獲得的捐贈及其它各種收入。

二、工會經費支出原則和範圍

1、基層工會經費開支應遵循的原則:

(1)堅持爲基層服務,爲職工羣衆服務的原則。

(2)堅持量入爲出、統籌兼顧的原則。

(3)堅持勤儉辦事業,講求效益的原則。

(4)堅持發揚民主,羣衆理財的原則。

2、基層工會經費開支的具體範圍:

(1)各項文娛活動所需的費用。

(2)各項體育活動所需的費用。

(3)圖書館、閱覽室的各項費用支出。

(4)對職工進行生產安全教育、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費用。

(5)基層工會自行組織或參加上級工會舉辦的各類培訓教育支出。

(6)對工會會員的生活困難補助、患病住院職工的慰問和工會履行維權工作,如維護職工權益發生的法律援助、勞動關係協調等開支。

(7)工會幹部培訓、工會工作會議、開展建家活動、辦公維修以及工會活動差旅等方面的費用。

(8)其他應由工會開支的費用。

第四章會計覈算

一、基層工會的會計覈算按照<工會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覈算,保證會計報表的口徑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的方法的前後各期相一致。

二、採用西曆年度爲會計年度,即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爲一個會計年度。

三、基層工會設定日記帳、總賬、明細分類賬和各種必要的輔助性備查賬簿。

四、每發生一筆經濟業務,應取得或者填寫原始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且具備規定的審批手續和經辦人簽字,才能據以填制記帳憑證。

五、各種記賬憑證應按照編號順序,連同所附原始憑證,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第五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貨幣資金管理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幣資金。

二、貨幣資金由基層工會財務部集中管理

1、嚴格按規定開立銀行帳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業務。加強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法人章由基層工會主席本人或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全部印章。

2、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確定本單位現金開支範圍,不屬於現金開支範圍的業務應當透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凡超過1000元的支出,一律按規定使用轉賬支票結算。

3、加強貨幣資金餘額的核查,定期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相符。銀行餘額每月至少覈對一次,使單位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一致。月末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並及時查明原因。貨幣資金的盤點應有財務負責人、出納的簽字。

三、建立一支筆審批制度,工會主席爲資金使用審批人。工會主席對本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四、爲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應主動接受本級經審會和上級工會組織的審查監督。

第六章票據管理制度

一、票據管理主要是指對發票、支票等實行有效管理控制。

二、基層工會發票由工會財務部指定專人憑有效證件到上級工會領取,不得透過其它任何途徑取得發票。基層工會發票指定的領取人不得委託他人領購發票,不得替他人辦理領取發票業務。

三、發票專人保管、按照規定的經濟用途填開。

四、發票啓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出票單位。

五、填開發票時,應注意全部聯次內容完整一致,未填用的大寫金額應封頂。如有寫錯,應整份儲存,並註明"作廢"字樣,以備查驗。發票存根聯應整本儲存,不得撕開。

六、發票填寫後有專人在發票聯加蓋基層工會財務章和填票人簽名或蓋章,否則發票無效。

七、從外單位取得的購貨報銷的發票,首先需確認發票擡頭應填寫XXX公司工會,並在報銷前除按規定覈實數量、金額、驗收、入庫等相關手續外,還應檢查發票的真假,發現可疑發票送專業部門鑑定,覈實無誤後方可報銷。對未經稅務部門簽章的收款收據按規定不予報銷。

八、基層工會的支票有基層工會財務部門指定專人憑證件到指定銀行購入,購入支票後應及時檢查購入數量和印製編號有無錯誤,若有印刷錯誤及時更換,空白支票由出納保管,填寫。

九、填制支票應按照實際使用額填寫或限定最高使用額,出納簽發或收取支票等銀行票據應設定備查簿登記,不得簽發空白支票,取得銀行票據應及時覈實並及時送交銀行辦理收款手續。各項銀行結算業務應嚴格遵守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

十、填制後的現金支票在銀行支付前遺失應立即向銀行掛失,轉賬支票遺失應請收款人協助查詢,收款人未明確支票丟失應即報公安偵查,並公告申明作廢。遺失支票,基層工會將根據損失大小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概念

工會固定資產是指工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購置、盤點、處理

1、基層工會自行購置500元以上的各種固定資產,應遵循的程序:購買前向公司工會上報書面申請計劃,申請計劃應寫明購置固定資產的名稱、數量、金額以及用途,待申請計劃經工會委員會或經審委員討論透過後,由工會主席審批後方可購買,嚴禁超計劃購買。

2、固定資產設定明細帳進行覈算,並編制固定資產目錄,採用統一的分類編號,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作爲覈算依據。(固定資產購買以後要及時到工會財務報銷。報銷時應附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固定資產購置發票、固定資產卡片,留存基層以便與實物覈對。)

3、基層工會要明確專(兼)職人員對本工會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對所管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負責。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其工作調動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後(固定資產交接手續,要有交接清單,實物和卡片要覈對清楚),方可離職。

4、固定資產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對於已到報廢年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要及時進行清理,報廢固定資產時,上報報廢明細表,明細表中寫明固定資產名稱,型號,原值,淨值,使用年限,報廢原因等,並形成出書面報告,須經工會經審委員會或工委委員會審議透過,工會主席審批後及時處理,一般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第八章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一、根據基層工會的實際工作需求及工會合理開支範圍內進行採購。

二、採購物資前需由基層工會採購經辦人員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經工會主席審批後方可執行採購。

三、採購物資取得合法正規的發票,須載明具體購買單位、購貨日期、物品名稱、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要相符。在發票的品名欄中,一般不能籠統的寫爲日用品、獎品等內容。若購買商品的品種較多時,發票上可寫爲日用品、獎品等內容,但是發票後面要附購買商品的清單,清單的合計金額要和發票的總金額一致,購買商品清單上的發票章要和發票上的章一致。

四、基層工會在購買萬元以上的物品時,須與供貨商簽訂採購合同。

五、採購物資支付貨款時,應由採購經辦人員將工會主席審覈批准的《物資採購請購單》、合規發票、入庫單、領用單交出納,經出納審覈無誤後,填寫支出憑單後,工會主席審批後按照《貨幣資金管理規定》辦理付款手續。

六、採購用於活動獎勵的獎品在發放時應有領取人員的簽名,領用單應附於付款報銷單據後作爲原始單據入賬。

七、對於採購大宗活動用品及購買各類圖書。雜誌時,要設物品清點清單,由購買人。保管人。驗收人簽章附在報銷單後作爲原始單據使用。

九章困難補助管理制度(日常慰問)

一、困難補助的概念

困難補助就是對有困難及出現特殊情況的工會會員進行補助,可分爲會員本人提出申請和工會小組對困難職工或特殊情況員工補助。

1、由本人提出申請:對困難補助費的支出,首先要根據本人提出的困難補助書面申請,根據申請理由和實際情況,由所在單位工會小組討論研究出補助意見,並提交本單位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2、工會小組申請:由於本人不便申請困難補助,由會員所在工會小組替困難員工申請補助,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說明,並由有關負責人簽字,上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

3、發放:工會財務在發放職工困難補助款時,如發現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不得付款,付款時,領款人簽收處要簽字,否則,工會財務不予受理。

二、困難補助費的審批權限是:負責工會生活的委員審批權限爲元至元;工會主席審批權限爲元;對超出工會主席和委員審批權限的補助,必須上報工會委員會或經審委員會審批。

第十章會計檔案管理

一、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覈算專業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本基層工會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基層工會必須將相關的原始資料納入專業檔案管理。

二、基層工會的會計檔案有工會財務部門統一保管,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

三、基層工會財務部負責將會計檔案逐月整理、裝訂成冊、立卷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調閱手續,基層工會人員調閱會計檔案,應由工會主席批准,並在調閱檔案登記表上簽名後方可調閱。外單位人員除執行某種公務需要,不得調閱或複製本單位會計檔案。

四、檔案保管人員若有變更,必須按檔案清冊辦理移交手續。工會主席按檔案清冊,逐項監交,檔案移交人和接受人交接完畢後應在交接單上同時簽名。

五、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執行。

第十一章附則

本制度中在執行中若有與現行政策、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爲準.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1、爲規範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及其他資金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區教育工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範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3、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事業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5、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中學工會主席的審批權限爲1000元,超出權限金額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後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審批後,方可執行。

6、工會必需設定獨立會計帳戶,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財會工作,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7、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工會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8、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勤儉節約的原則。

9、制訂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後共同審定。

10、調整預算,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區教育工會審覈批准後方可追加。

11、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12、會費收入,是覈算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的0.5%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月按照行政轉來的會費數額入賬,工會用以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項目,不得用於其他。

13、撥交經費收入,是覈算學校行政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按學校每月工資總額的2%,撥付給工會。其中,40%上繳上級工會,60%用於本級工會活動開支。

14、上級補助收入,是覈算上級工會撥入的指定項目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設備等項目內容,基層學校工會應積極爭取上級工會的支援和幫助。

15、行政補助收入,是覈算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活動等項目,做到專款專用,落到實處。

16、其他收入,是覈算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各種收費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種收費標準、範圍,並使用規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17、會員活動費,是覈算工會開展羣衆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在使用上,要進一步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於職工福利補貼。會費使用原則上應合理安排,做到當年會費用於當年活動,實現無赤字,無結餘。

18、職工活動費,是覈算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的費用。按照工會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掌握髮放標準和範圍,對發放的有關紀念品等應予以登記造冊及簽收。

19、工會業務費,是覈算工會用於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幹部培訓費用,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幹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掌握困難職工的具體情況,把工會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和照顧落實到位,同時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做好凝聚力工程

20、其他支出,是覈算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21、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覈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按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不超限額。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月末賬面使之餘額與銀行帳戶對賬單進行覈對,使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的餘額按規定調節後相符。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22、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超過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

23、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杜絕代領現金支付方式。

24、工會組織會員外出活動,如確需備用現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准後,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週內辦完結算手續。

25、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後,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

26、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付該款。

第七章財務稽覈管理

27、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要求,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並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覈人員審覈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後,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於重大開支項目,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審覈簽章。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覈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註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祕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6)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註銷手續。

(7)出納員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覈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於未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覈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各項會計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務摘要、金額、張數、日期等內容進行審覈,上述內容若有一項登記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該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每月對銀行存款餘額進行賬單核對。如餘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覈對相符。如餘額調節後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28、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29、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

30、基層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31、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更好發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32、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覈算專業資料。因此,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覈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範圍。

33、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覈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交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同時和各種資料均要按會計檔案要求保管年限爲十五年,到期按檔案銷燬要求操作處理。

34、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准後要詳細登記調閱的檔案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複製的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35、合併、撤消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併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並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九章財務監督

36、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37、工會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38、建立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39、本制度與上級部門的制度有矛盾時,以上級部門的制度爲準。

40、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