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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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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5篇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

1.目的

爲規範各物業區域設施設備的管理,以確保業主、用戶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物業區域的供水、供電、供氣及機電設備

3.日常保養規定(向業主、住戶公示)

3.1供水、供電、供氣及機電設備是經過周密考慮而設計的,請業主(住戶)不要隨意更改,如未獲批准擅自更改,造順民經濟損失由業和(住戶)負責。

3.2各樓宇增裝有公共電視天線,爲保持樓宇的雅觀,請勿增設個別戶外天線。

3.3切勿把垃圾、菜葉、雜物等廢料投入廁所及下水道,如因使用不當,導致堵塞或損壞,一切修理費用由業主(住戶)自行負責。

3.4屋樓內公共地方,不得稼具、貨物、神位及燒香,不得亂塗亂畫,如屬小孩行爲,由小孩的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及清洗復原的費用。

3.5各住宅單位均設有專供晾衣服的位置,請勿在其他公共區域晾曬衣物,以免影響園區的雅觀。

3.6愛護公共設備、電梯、對講機、教育小區不要在電梯內嬉戲,不要亂按對講機和電梯開關鍵,如屬人爲損壞,當事人修理費用,並視損壞程序接受罰款。

3.7如長時間離開住所,請關好水、電、氣總掣,如因水、電、氣總量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業主、住戶承擔相關的一切費用。

4.設備安全執行制度

4.1機電設備的以安全、正常、經濟執行爲標準,機電設備的操作、保養、維修由機電工程部專業技術人員或外聘專業維修保養公司公司實施,維修人員須持有相應的操作證、上崗證,專業維修保養公司需持有相關技術的資質證,且在有效期內。

4.2智能控制、消防、電梯、供電、供水設備管理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員必須密切留意和掌握設備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執行記錄。

4.3機電設備嚴格按照設備維修保養堆積進行維護,保證設備完好。

4.4值班員和維修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管理規程進行操作和維修。

4.5機電維修員應瞭解和掌握設備執行規律,貫徹以預防爲主的方針,防止事故發生。

4.6維修設備時,先準備好材料和採取相應的安全提供和技術措施,防止觸電及設備事故的發生。

4.7在電源幹線、低壓配電櫃上行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操作必須使用絕緣工具關懸掛標誌牌。

4.8做好設備執行和維修記錄,建立設備臺賬,定期對設備進行清潔衛生。

4.9供配電設備房必須具備有滅火器材。

5.設備執行記錄管理制度

5.1管理區域內驗收交接應移交有關機電設備檔案資料,包括設備產品合格證、施工圖、接線圖、試驗報告、說明書等,設專櫃保管。

5.2服務中心建立設備執行檔案櫃,儲存設備技術資料、設備臺賬、設備執行管理資料和維修資料等。

5.3值班員和機電維修員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電、電梯等設備的值班記錄和各種設備的巡視檢查和保養記錄,並有記錄人的簽名。

5.4所有記錄以月爲單位整理、裝訂成冊、歸檔管理。

5.5定期對設備管理記錄進行統計分析,掌握設備執行情況。

5.6借閱查找設備管理記錄應佃理相關手續。

6.設備管理交接班制度

6.1值班人員應按統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勤,不能私自調班、頂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須提前徵得領導同意,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才能請假。

6.2交接班雙方人員必須做好交接的準備工作,準時進行交班。交接班的準備工作包括:

l檢視執行記錄;

l介紹執行狀況和方式;

l以及設備檢修、變更等情況;

l清點儀表、工具‘

l檢查設備狀況;

l交班時,雙方領班在值班日誌上簽字。

6.3在下更情況下不得交接班:

l在事故處理未完或理大設備啓動或停機時;

l交接班準備工作未完成時;

l接班人數未能達到規定人數的最低限度時;

l領班人員有酒醉現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況而未手到頂班人時。

7.設備管理報告制度

7.1下更情況報告主管

l主要設備非正常操作的開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l設備出現故障或停機檢修;

l零部件更換及修理;

l維修人員的工作去向、客戶維修材料的領用;

l執行人員暫時離崗;

l對外及上級聯繫。

7.2下列情況必須報告服務中心經理

l重點設備非正常操作的啓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l採用新的執行方式;

l重點設備發生故障或停機搶修。

8.設備故障和事故處理程序

8.1無論發生何種設備故障和事故,主管單位必須立刻組織力量迅速處理。

8.2發生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較大範圍、較長時間有關係統不能正常工作或將造成有關係統不能正常工作,產生較嚴重影響,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時,必須及時報告上級領導和有關單位協調解決。

8.3無論發生何種設備故障和事故,主管單位有關人員必須在值班記錄和故障檢修記錄本上做詳細記錄,不得疏漏隱瞞。

8.4發生較重大事故或故障時,主管單位在事故、故障初步處理後,寫出事故、故障報告,由服務中心經理召開有關外聘公司、機電維修部人員參加事故分析會,寫出分析意見和改進措施,然後上報物業公司經理審批。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2

1、加氣站內的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由設備維修崗位人員負責,工作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各崗位操作人員應對影響安全的設備、設施做好維護、操作和維修工作。

2、對於防爆裝置、電氣設備及靜電防護設施等要加強管理,做好日常保養和維護,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其在任何情況下處於正常執行狀態,並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3、設備設施檢修工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和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培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員工不準獨立作業。

4、特殊工種如電工、焊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操作人員必須以嚴謹的態度維修、維護好相關設備設施,不得違章作業,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5、設備設施檢修工作人員應負責儲存設施以及安全裝置、防護裝置備品備件和易損壞的合理儲備,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故障及防範措施方案,出現問題,應及時排除,嚴禁帶病執行。站安全員負責此項工作的檢查監督工作,並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6、站安全員應每月至少一次對儲存設施以及安全裝置、防護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以及過期使用的,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檢修或送檢。以確保證安全執行,並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7、維修工應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下的設備設施,負有檢修、維護、保養等質量責任。

8、進行高空作業應佩戴安全帶、安全帽方可進行作業。進入地下廢油儲油井內和其它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佩戴簡易防毒面具並將空氣呼吸連接軟管的進氣口部分拉至新鮮空氣處固定後進入現場進行操作作業,並應根據作業性質在工作現場配置相應的應急處置搶救後備措施。

9、維修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對分管範圍內的設備設施檢修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工作交與他人代管。

10、工作安全電壓,一般情況需24v,潮溼地點應用12v電壓。

11、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後,應在電源開關外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禁止開啓”等警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任何人不準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12、電氣設備檢修前,應向有關人員清楚說明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嚴格執行有關電氣操作的安全規程。必須帶電作業時,要有嚴密的組織措施和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人員的監護下,由熟練的電工進行操作。13、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14、在現場檢修時,不使用產生衝擊火花的工具,不使用非防爆型的儀表、燈具等,在作業時使用不產生碰撞火花的專用防靜電工具。

15、對於避雷裝置設施,除定期檢查外,還需要在每年雨季前作檢查,特殊情況時,應進行臨時性檢查。

16、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液體擦洗設備,檢修時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處置,作業現場發生傷亡或事故是應保護好現場、立即組織搶救傷員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

17、設備設施檢修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每日實驗巡檢,且每週大檢查不少於一次。站長每月應組織進行至少兩次設備設施全面檢修活動,各班的日常現場安全檢查由當班班長實行班前、班中、班後檢查制度,做好每日自查工作。

18、設備設施檢修工作人員還應做到以下幾點:

(1)對安全設施、設備必須合理使用,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要堅持“維護爲主,檢修爲輔”的方針。

(2)對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等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後應進行維護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3)操作員對自己所使用安全設施、設備的機、泵、罐、管、閥、及其他設備必須達到“四懂三會”:四懂:1.懂設備在生產中的作用;2.懂設備性能;3.懂設備結構;4.懂設備原理。三會:1.會使用;2.會保養;3.會排除故障。

(4)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超壓、超溫、超速、超負荷執行,機泵執行期間對其溫度、壓力、聲音、電流及冷卻系統、潤滑系統隨時檢查。

(5)認真執行設備潤滑制度,做到“三級過濾”,潤滑氣五定(定時、定點、定質、定量、定期)。

(6)檢修停運的設備,必須辦理檢修工作票,並切斷電源,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標誌牌,防止誤啓動,造成事故,

(7)按設備臺帳的要求,逐項填寫設備內容,做好檢修記錄。

(8)經營儲存場所的安全設施、設備應按要求進行安全檢查,確保正常使用。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3

檢修前準備

1、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臵、設施的檢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時,必須進行清洗臵換和有效隔離,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5、清洗臵換的設備,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置換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包括惰性氣體)出入口閥門,並由設備所屬車間加設盲板。

7、檢查設備管道與執行中設備管道連接時,中間必須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氣體盲板時,應戴好防毒面具。

8、設備檢維修負責人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臵換處理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9、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並經兩次啓動複查證明無誤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啓動牌或專人監控,方能檢修。

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要對檢修項目進行檢查,符合危險作業的項目辦理審批手續,檢修前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2、一切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3、凡槽罐、設備、管線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上懸掛警告牌。

4、在受限空間、容器內及不通風處作業,應採取臨時通風措施,或使用空氣呼吸器等,並設專人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5、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或者12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並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6、拆卸有危險的管道,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鬆螺絲時應先鬆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傷等傷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8、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並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聯絡。

9、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並可能危害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設備。再次檢修時必須重新辦理《危險作業許可證》。

10、較大型設備內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並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竣工驗收

1、檢修竣工後,檢修部門要細緻檢查,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並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2、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啓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經驗收後,對檢修前所堵設的盲板和切斷的管線等要責成專人檢查處理。

3、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臵是否恢復齊全。

4、生產單位自己檢修的,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到現場檢查驗收。

5、檢維修設備(設施)竣工驗收單,簽字驗收後,交由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4

爲保證本廠生產設備安全使用和定期維修特制定本制度。

1、對本廠所有的生產設備,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定期維修。

2、對需要電啓動的設備,主要檢查電路執行情況,電源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漏電現象,各部件是否損壞,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維修。

3、對臺秤、天平、卡尺等計量器具主要檢查其精確度,一般半年請計量局專業人員維修一次。

4、對安全設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檢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個,並長期蓄存好清水。

6、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亂使用電器設備。

7、廠內砍刀、安全帽等滅火工具必須專人管理,及時更換或補充,不得做擺設,搞形式。

8、本制度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監督執行。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5

1、目的

提供和維護爲實現服務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及工作環境。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爲實現服務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和工作環境的管理。

3、職責

3.1工程部、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對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控制。

3.2各部門在本部門業務範圍內對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環境進行控制。

4、程序

4.1基礎設施設備的確定

爲實現服務符合性活動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包括:工作場所(辦公場所、健身娛樂場所、配電房、設備機房等)、服務設施(軟硬件及管理網絡、通訊設施、運輸設施、水電氣供應、道路及排污管線等)、支援性設備和工具(如維修用的設備和工具等)。

4.2基礎設施設備的驗收

4.2.1物業驗收小組對項目交接設施設備及相關技術資料進行驗收,並作好驗收記錄。

4.2.2工程部負責組織使用部門對採購的設施設備進行安裝調試,確認滿足要求後,填寫《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並作好備存。

4.2.3工程部負責對公司大中型維修工程進行監管並負責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鑑定評卷》存檔。

4.2.4交接驗收不合格的設施設備,驗收小組與開發商協調處理;採購設施設備或公司大中型維修工程驗收不合格,管理部、工程部與供方協商解決,並在《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上記錄處理結果。

4.3設施設備的登記建帳

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設施標示卡,規定設施責任人,工程部負責配合建立《設施設備管理臺帳》。

4.4設施設備的使用、保養和維修

4.4.1根據需要,相關操作人員應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對國家有規定的特殊工種,要求操作人員持有相應的國家授權管理機構頒發的上崗證方可上崗。

4.4.2工程部制定《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規定保養項目、頻次。物業服務中心根據要求執行,並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報工程部,工程部將《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整理入檔並作爲年度檢修計劃的依據。

4.4.3工程部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下年度的《設施設備年度檢驗、檢測計劃》發至各部門,

在計劃日期7日前透過辦公平臺通知檢測單位和受檢單位進行檢驗、檢測,並將結果登記在《設施設備管理臺帳》上。

4.4.4日常執行中發現的故障由物業服務中心進行維修,並填寫《設施設備檢修單》;無法排除的故障,工程部協助處理。

4.4.5現場使用的設施應有統一的編號,以便於維護保養。

4.4.6對工作環境的管理由在該場所工作的相關部門管理,確保適宜的工作條件。

4.5設施設備的報廢

4.5.1對無法修復或無使用價值的設施,由使用部門填寫《設施設備報廢單》報工程部、管理部審覈,經總經理批准後報廢。

4.6工作環境

公司各部門根據各自的業務範圍,確定並管理爲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中的人和物的因素,根據服務作業需要,負責確定並提供作業場所所必須的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包括:

4.6.1配置適用的辦公用房。

4.6.2配置必要的空調、消防器材保持適宜的溫、溼度和職業衛生、安全。

4.6.3工程部對供水、電、暖設施進行控制,確保員工服務符合勞動法規的要求。

4.6.4爲業主提供清潔、優美的生活環境。

5、相關檔案

5.1《採購控制程序》

6、相關記錄

6.1《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jw/jl-6.3-001

6.2《設施設備檢修單》jw/jl-6.3-002

6.3《設施設備報廢單》jw/jl-6.3-003

6.4《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jw/jl-6.3-004

6.5《設施設備年度檢驗、檢測計劃》jw/jl-6.3-005

6.6《設施設備管理臺帳》jw/jl-6.3-006

6.7《送檢任務單》jw/jl-6.3-007

6.8《驗收鑑定評卷》jw/jl-6.3-008

6.9《公共設施日常保養記錄表》jw/jl-6.3-009

6.10《公共設施日常巡查記錄表》jw/jl-6.3-010

6.11《高低壓配電設備執行記錄表》jw/jl-6.3-011

6.12《供水設備執行記錄表》jw/jl-6.3-012

6.13《溴化鋰機組中央空調執行記錄》jw/jl-6.3-013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6

1、建立從安裝、調試、驗收,到執行、維護、保養、檢測等各環節的檔案,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設備執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設備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儲存。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7

1.0目的

明確員工職業道德規範,熟悉工作流程

2.0範圍

適用於'xx物業'物業服務中心

3.0內容

職務名稱:品質管理員(設施設備類)

所屬部門:品質管理部

職務等級

主要工作保證所負責部分品質工作(設施設備類)正常執行

項目工作職責

1、設施設備類體系檔案的編制和修訂。

2、開展設施設備類日常巡查、內部質量審覈,及時發現和糾正體系執行中的不合格項。

3、督導電氣、機械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設備正常執行,無重大故障和安全事故隱患。

4、協助開展工程部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5、協助對技術人員的技能鑑定及考評活動,不斷提高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能。

6、協助機電設備故障及突發事件的處理。

7、督導實施設備年度維護保養計劃,設備管理工作年度業務總結。

8、負責設備分包方的評價、選擇、品質監控、持續評價。

9、督導前期介入、物業驗收情況等工作的開展。

10、每季度向經理提交設施設備執行、維護狀況分析報告。

11、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業務例會。

12、完成經理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並提出改進建議。

項目日常工作內容

1、設施設備類體系檔案編制和修訂。

2、開展設施設備類日常巡查。

3、設施設備類內部質量審覈。

4、工程部技術人員的專業培訓。

5、協助對工程部技術人員的技能鑑定及考評。

6、協助各服務中心機電設備故障及突發事件的處理。

7、督導實施設備年度維護保養計劃,設備管理工作年度業務總結。

8、負責設備分包方的評價、選擇、品質監控、持續評價。

9、每季度向經理提交設施設備執行、維護狀況分析報告。

10、工程部共有部位設備設施例會。

履行本職責的權力

1、有權對品質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2、有權對違反品質工作制度、流程的本部門員工進行教育、處罰。

3、有權對違反品質工作制度、流程的本部門員工提出處罰建議。

工作關係表

1、直接上司:經理直接下屬:部門員工

2、指導、協作部門:服務中心

3、服務對象:部門員工

使用的設備、工具等資源配置表

1、電腦

工作過程中常用的表格和檔案

1、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體系檔案》和部門操作手冊、行政部檔案制度。

工作條件與環境

1、寬敞、潔淨、明亮的辦公室內。有空調設備。噪音<30分貝。

2公司多功能培訓教室。有空調設備。噪音<30分貝。

工作計劃承諾與要求

1、嚴格督促設施設備日常巡查、內部質量審覈不合格項的整改。

2、對設備分包方的評價、選擇、品質監控、持續評價,做到正確合理。

3、對工程部技術人員的技能鑑定及考評,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4、配合其他部門工作,任務完成率98%。

5、規範本崗位操作程序,嚴格按照體系檔案執行。

6、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並做到及時彙報,無差錯。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確保礦井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設備事故的發生,加強設備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及作業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應於我礦生產礦井全過程的安全設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礦井生產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礦主管領導負責統籌規劃,制定響應的安全設施計劃並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礦井作爲安全設施、設備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安全費用,並專款專用。

第二章礦井設備安全設施的範圍

第五條安全設施的內容、範圍:

1.電氣設備的保護和接地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693條至第710條的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

2.礦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427條規定裝設下列安全保險裝置並符合要求:(1)防止過卷裝置;(2)防止過速裝置;(3)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4)限速裝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6)閘間隙保護裝置;(7)鬆繩保護裝置;(8)滿倉保護裝置;(9)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3.空氣壓縮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37條至第739條規定,設定下列保護裝置:(1)超溫保護裝置;(2)設定壓力錶和安全閥;(3)斷油斷水保護裝置。

4.主排水泵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設定水位報警裝置,相應配電系統符合電氣設備有關安全保護的規定,有條件的礦井應裝設泵房無人監控集控系統。

5.主通風機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設定超溫保護裝置,機房內必須安設電流表、電壓表、水柱計等設施。

6.井下運輸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平巷和傾斜井巷運輸”的相關規定設定安全保護裝置並保證靈活可靠。

7.礦井採掘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設定並確保靈敏可靠。

第六條礦井設備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管理規定》的標準進行定期檢查試驗。礦井主要提升裝置的安全保護,由維修工每天試驗一遍,司機每1小時巡檢一次,交接班時必須對內外過卷、腳踏開關等進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存在安全隱患時可以拒絕開車。對於鋼絲繩楔形連接裝置,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抽檢,發現斷絲必須採取相應措施。每個月有礦機電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年必須組織機電、地測等部門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全面檢查,寫出報告書,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限期進行解決。

第七條對其餘各崗點,必須根據崗點設備的性質和要求,定期對安全保護設施進行試驗,並對試驗結果進行記錄簽字。對於更換的安全設施備品備件,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記錄清楚,檢修週期符合相關規定。

第三章檢查試驗規定

第八條礦井主要提升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維修工每天檢查試驗一遍並將檢查試驗結果認真填寫清楚,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彙報,檢查處理結果必須簽字,實行責任負責制;每月礦井的機電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簽字,做出結論性意見。正常使用的提升絞車,提升人員的每年進行技術測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測定,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現的缺陷,必須提出改進措施,並限期解決。

第九條空氣壓縮機和主通風機、主排水泵等崗點的安全保護設施必須按照設備本身的要求和電氣設施的有關規定進行檢查、試驗,檢查、試驗結果必須在相關記錄上簽字備查。

第十條各個崗點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幹部上崗查崗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分工定期進行上崗、查崗以及定期組織人員全面檢查。上崗的內容和發現、解決的問題必須註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時上崗的,則必須在外出前指定專人代其檢查,並說明原因。

第十一條對於安全設施的檢修檢查,必須遵循“預防爲主,以人爲本”的原則,建立完善的定期檢修制度。檢修週期嚴格執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設備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要求。檢修中的發現的問題、解決方法、更換配件、測量數據等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填寫清楚,以便爲以後的檢修留做參考。技術負責人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制定專門的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有專門的資料室和相關設備,設定專門的資料管理員,定員定編,所有資料必須作到清楚明瞭,存放科學,並有專門的借閱制度。

第四章大型固定設備的維護保養

第十三條大型固定設備主要包括主提升絞車(滾筒直徑2米及以上絞車和所有提人絞車)、主排水泵、主扇風機、空氣壓縮機和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

第十四條大型固定設備改變其主要技術性能、結構及其系統能力和進行技術改造項目時,必須經集團公司組織論證後方可實施。

第十五條大型固定設備的值班司機和維修工要嚴格按照巡迴檢查週期表的內容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並做好記錄,發現設備在執行中有異常變化時,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彙報,影響安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大型固定設備必須按照《檢修週期表》的內容和週期,實行強制性的檢修,要嚴格執行每天兩小時檢修制度,每年的停產檢修日要不少於12天,月度檢修計劃要按照下列要求編制和申報:

1.停產檢修計劃由機電科編制、上報和發至各有關單位;35kv系統檢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請,批准後再實施;

2.停產檢修計劃在檢修前五天,由礦機電礦長帶領機電科科長、分管技術人員和安監科分管人員向總部分管領導彙報,停產兩天及以上的檢修項目要提前15天報張能公司審查;

3.停產檢修項目和時間不準隨意變動和更改,確需更改的,要經分管礦長、機電礦長審覈,總部分管領導批准。檢修完畢,設備必須試運轉。

4.大型固定設備的關鍵部件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強制探傷,探傷報告存檔備查,對在探傷中發現的問題,要採取措施處理。

第十七條合理選用潤滑油脂,其型號、牌號和更換週期,要符合設備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設計檔案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須經過化驗,壓縮機油要經過閃點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十八條固定設備硐室要建立要害場所管理制(張掛)、崗位責任制和包機制(張掛)、交接班制(張掛)、操作規程(張掛)、設備巡迴檢查制、設備定期檢修試驗制、領導幹部上崗制、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及檢查標準和週期、潤滑油脂和其它潤滑材料的檢驗制度;主提升機要建立安全保護裝置日檢查試驗制等。

第十九條固定設備機房要建立以下記錄:

1.設備檢查記錄主要記錄對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的結果以及查出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其中主提升系統要記錄每天對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載設備、天輪、提升機滾筒、制動系統、調繩裝置及深度指示器傳動部分等維護檢查及問題處理情況,並有維修工親筆簽字;

2.設備檢修記錄主要記錄設備部件的更換、修復、探傷和電氣控制部分的調試、整定數據;

3.運轉日誌和交接班記錄主要記錄司機每班在交接班時的交接情況並進行交接簽字;運轉日誌記錄中所列入的記錄項目,凡是有數字顯示者,均要真實記錄具體數字,不得用其它符號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機在接班後要對過卷保護開關試驗一次,並做好記錄;

4.幹部上崗記錄各分管幹部上崗必須按照規定的每月上崗次數上崗(分管機電礦長至少每月上崗一次,機電科長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崗一次,區隊幹部、科室管理人員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崗一次,區隊主要領導要至少每旬上崗一次),並做好記錄,主要記錄在上崗時對設備檢查的情況、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5.主提升系統還要建立月檢記錄,由機電礦長每月組織機電科長、分管技術人員等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統月檢表”進行檢查並填好月檢表;

6.要害場所入內登記記錄除值班司機、維修人員以及按規定定期上崗的幹部、技術人員外,其餘人員進入機房均須登記記錄,並有值班司機簽字;

7.事故記錄主要記錄設備各系統所發生的異常執行狀態、各種保護裝置失效所發生的事故及處理情況;

8.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主提升裝置主要記錄每天對《煤礦安全規程》第427條規定的電氣保護裝置等檢查、試驗和問題處理情況,並有維修工簽字;空氣壓縮機主要記錄安全閥、釋壓閥、斷水、斷油保護的試驗情況和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主排水泵主要記錄水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的試驗和檢漏繼電器的試驗情況;

9.鋼絲繩日檢記錄主要記錄主提升鋼絲繩的懸掛、更換、定期試驗日期和維修人員在現場每天對在用鋼絲繩斷絲數、鏽蝕、磨損情況及其位置和其它異常狀態的檢查情況。對使用中的鋼絲繩,至少每月塗油一次。滾筒上纏繞2層或3層以上鋼絲繩時,鋼絲繩有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相當於繩圈1/4長的部分)必須經常檢查,並應在每季度將鋼絲繩移動1/4繩圈的位置。鋼絲繩連接裝置必須每半個月開啟抽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要有檢查人員簽字。分管人員要定期上崗抽查簽字,其中分管技術員不超過七天一次,機電科長不超過半月一次,機電礦長不超過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統井口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要建立日檢查、試驗記錄主要記錄井上下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日檢查試驗情況並簽字,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五章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

第二十條每年年初,由機電科編制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定計劃,報總部機電處,並按計劃協助實施。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由總部負責。

第二十一條固定設備技術測定的項目、內容和週期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技術測定報告由機電副總、機電科長審閱簽字後存檔備查。應測試的設備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機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測試,檢查驗收和測試的內容,必須包括下列項目:

(1)現場拍攝提升機執行速度圖;

(2)天輪(導向輪)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無輪緣變形和輪輻彎曲現象;井架的變形、損壞、鏽蝕和震動情況;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況;

(3)檢查盤式制動器的各部間隙及連接、固定情況,並驗算其制動力矩;

(4)測試保險閘空動時間和制動減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條件驗算資料,驗算在制動過程中鋼絲繩是否打滑;

(5)測試保險閘的貼閘壓力;

(6)機械、電氣傳動裝置和控制系統的情況;各種調整和自動記錄裝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動作和精密程度;

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現的缺陷提出改進措施,限期解決。

2.主通風機每五年至少進行一次性能測試。五年內,如果改變礦井通風系統時,也要做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繪製通風機性能曲線。對通風機進行測試的工況點選擇,一般不少於10個,且均勻分佈。對軸流式通風機,應繪製出風機裝置靜壓特性曲線,對離心式風機,應把全壓特性曲線轉化爲靜壓特性曲線;

(2)計算出正常執行工況時的靜壓效率和軸功率。

3.主排水系統每年雨季前要進行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水泵性能曲線,應在不同流量值的情況下進行繪製,測點不少於5個;

(2)計算出水泵執行工況下的效率、排水系統總效率和噸水百米電耗。

4.使用中的空氣壓縮機應每年進行一次測試,要測試壓縮機的排氣量、各級排氣溫度、壓力並計算出壓縮機的比功率和排氣效率。

第六章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

第二十二條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設備、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制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有專職維修工檢查一次,每月還必須由分管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對金屬井架、井筒罐道樑和其他裝備的固定和鏽蝕情況,由分管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應每年檢查一次,發現鬆動,應採取加固或其他措施;發現防腐層剝落,應補刷防腐劑。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第二十三條冬季要天天對立井井筒進行檢查,墜冰隱患不排除,嚴禁提升。

第二十四條鋼絲繩的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全礦使用的鋼絲繩,新繩到貨後,應由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後供應科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鏽蝕。提升鋼絲繩必須經有資質的鋼絲繩試驗站試驗合格後,方可懸掛使用。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專爲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時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後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副井摩擦輪絞車用的主鋼絲繩及平?尾繩、φ18mm及其以下的專爲提升物料用的鋼絲繩(立井提升用繩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平?鋼絲繩必須至少每週由維修工檢查一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鏽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磨損必須用專用量具。要將檢查鋼絲繩斷絲、磨損、鏽蝕等情況認真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3.連接裝置處的鋼絲繩必須每半個月拆卡抽繩檢查一次,鋼絲繩使用到後期或發現斷絲較多、發展較快時,要縮短檢查週期;檢查結果要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4.在鋼絲繩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後期至少每週一次,由分管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對鋼絲繩的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並有記錄,如發現異常的突然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5.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2年,平?尾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4年。如果鋼絲繩的斷絲、直徑縮小和鏽蝕程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可繼續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年。

6.各種股捻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爲5%;

(2)專爲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爲10%;

(3)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爲25%。

7.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爲準計算的直徑縮小量提升鋼絲繩達到10%時,必須更換。

8.鋼絲繩在執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斷絲或直徑縮小量超過上述規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9.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10.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鏽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鏽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第二十五條立井提升容器與提升鋼絲繩的楔形連接裝置,每次更換鋼絲繩時,都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楔形連接裝置的累計使用期限:單繩提升的主井不得超過10年;四繩提升的副井不得超過15年。

第二十六條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並加裝保險繩,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更換鋼絲繩時,必須用兩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第二十七條新安裝或大修後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對副井提升罐籠的防墜器,應每六個月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防墜器的各個連接和傳動部分,必須經常處於靈活狀態。

第二十八條信號、操車系統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種閉鎖關係。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連鎖:罐籠到位併發出停車信號後安全門才能開啟;安全門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安全門關閉後才能發出開車信號;發出開車信號後,安全門打不開。井口、井底搖臺與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和提升信號系統要連鎖:罐籠未到位,放不下搖臺,打不開阻車器;搖臺未擡起,阻車器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

2.主、副井從井下信號工發給井上信號工和從井上信號工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以及備用信號裝置要靈敏、可靠。井上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制迴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後,絞車才能啓動。

第二十九條主要通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風機必須裝置兩臺同等能力的通風機,其中一臺作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起來;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運轉;機殼、風門不漏風,不鏽蝕。葉輪安裝角度要一致,應保持平衡,且無積塵,機電工區至少每年清掃、防腐一次;

2.反風裝置的每個機構必須靈活可靠,並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後,通風機的供風能力不得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每季度由礦總工程師組織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裝有防爆蓋的井口要封閉嚴密,防爆門由機電工區負責,每六個月檢查維修一次,並留有記錄。

3.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並由反風系統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

4.主要通風機的運轉必須有專職司機負責,司機必須每小時將通風機的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彙報調度室。

第三十條壓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設備無裂紋,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風,性能要良好;

2.電機和電控設備接地系統完善,接地電阻符合規定;

3.壓力錶、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電度表和壓力調節器要齊全,指示準確,動作可靠;

4.濾風器要至少每三個月清掃一次,空氣壓縮機的進風管和風包至少每年清掃一次,新安裝或檢修後的風包,應用1.5倍壓風機工作壓力作水壓試驗。

第三十一條主排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面檢修一次,並認真填寫檢修履歷簿存檔備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聯合排水試驗和所有水泵的技術測定工作必須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達到以下要求:

1.泵體、電機、環形管路、閘閥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體無裂紋,各閘閥使用正常,操作靈活不漏水;

2.壓力錶、真空表、電壓表、電流表、電度表齊全,指示正確;

3.有可靠的引水裝置和備用引水裝置,並能在5min內啓動水泵;

4.水泵噸水百米電耗不大於0.5kwh,做到經濟執行。

第七章其它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第三十二條認真執行安全設施、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域負責制,分片包乾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施、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操作證,方能上崗。設備操作人員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條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進行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發現大問題,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設備執行一段時間後,以維修工爲主,操作人員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完後,由工程技術人員與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維修記錄。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執行。

第八章機電設備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設備的統一管理。各單位使用設備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管理組辦理手續方可領取設備。做到帳、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條承擔設備器材檢修的單位未經機電科同意不得發放設備,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設備,使用單位次日必須到設備組登記報賬,補辦手續。

第三十七條機電科每月下達月度設備檢修計劃,承修單位要認真履行設備檢修計劃,入庫管理規定,按時完成臨時性工作。

1.凡使用機電設備器材的單位均要將更換下來的設備及時送交機修廠及機電工區進行檢修。

2.井下、下閒置設備、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爲3天,採煤及附件停用後5天內交回租賃站。機電科下達閒置設備通知單之日即爲有效。

3.凡申請繼續留用的設備經分管領導簽字後,交機電科備案。

4.設備配件升井後,升井單位要清理好設備配件的表面衛生,按機修廠指定地點分類存放,機修廠不得經任何理由拒絕接受。

5.機電設備升井後,由機電科質量驗收組人員與送交單位機修廠有關人員共同驗收並簽字,對設備零配件的損壞、丟失情況進行登記考覈。同時送交單位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八條工作面在機電設備安裝完畢後,移交生產之前,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機電設備必須達到臺臺完好,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方可同時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特殊條件下,生產單位直接進入工作地點,即具備設備移交手續的條件,不得拒絕拖延簽字時間。

第三十九條各生產單位由於工作地點變化,需要交接設備,礦組織機電科會同移交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在現場檢查驗收清點無問題後,方或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交出單位設備存在的質量問題,按照機電設備質量考覈辦法進行考覈,設備的移交手續必須在當天完成。對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覈。

第四十條採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檢修的設備,在礦牽頭下由機電科各專業組參加會同交接雙方清點數量,確認損壞程度辦理移交手續。機修廠對損壞設備的考覈以機電科出據的設備交接情況爲準。

第四十一條現場使用設備的單位,負責把更換或撤下來的設備在三天內併到機修廠並按指定地點存放,由質量驗收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9

爲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確保場所現有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完好,結合門市實際情況,制定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制度:

一、門市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動報警系統及相關設備、自動滅火系統及相關設備、消火栓(室內外消防栓及水泵結合器)系統及相關設備、防火分隔物(防火牆、防火捲簾、防火門)、應急疏散設施(通道、出口、照明、標誌標識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動式滅火器、消防救護器材(隔熱服、滅火毯、消防斧、救護繩、手提應急燈)等

二、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有安保負責,維修保養由工程部及相關協作單位負責。所有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埋壓、圈佔,門市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維護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

三、消防報警系統:

1. 消防報警系統得日常管理和維護由大廈監控中心負責

2. 火災報警探測器一般場所每3年清洗保養一次(按比例分批進行),污染場所(廚吧操作間等處)每年清洗一次

3. 大廈監控中心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熟練掌握設備性能及操作規程

四、防火捲簾、常閉式防火門

1. 工程每月協同大廈對防火捲簾系統元器件進行檢查併除塵,每季度按照設計標準對防火捲簾、長開式防火門進行功能測試,及時排除故障。

2. 工程會同大廈維保單位每季度對機械原件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確保功能完好

五、防、排煙系統和正壓送風系統

1. 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所有正壓送風口巡視檢查一次

2. 大廈工程部每半年對送風口電氣元件機械配件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檢查風機的狀態,及時消除系統故障

六、排煙系統

1. 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排煙閥、排煙口及控制線路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

2. 每半年對排煙系統進行一次維護保養

七、固定滅火系統

八、消火栓系統

1. 安保每日對室內消火栓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

2. 工程每月對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器進行維護保養,確保系統處於正常狀態,與大廈協調按照設計標準進行聯動測試並做好記錄

3. 會同大廈每月對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壓消防管壓力進行檢查並加強日常巡視

4. 會同大廈對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處進行入冬前的防凍保養 水噴淋滅火系統由大廈進行測試保養,保持溝通

5氣體滅火系統:每半月對滅火器材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加強日常巡察,及時發現問題並妥善處理;按消防法規要求定期送專業檢修單位進行檢測檢修。

九、安全疏散設施

1. 安全疏散通道確保時刻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佔用;安全出口不得隨意堵塞、封閉

2. 疏散指示燈(標誌)、應急照明設施不得隨意改動位臵或擅自摘除

3. 防火門作爲防煙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隨意摘除或損壞,應按照其設計標準確保其正常使用

安保人員每日對用火用電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標誌、防火捲簾門、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設施器材、安全疏散標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對損壞或故障設施及時保修,確保功能完好,並認真填寫《防火巡查記錄》。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切實做好施工機械與特種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以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機構職責

第一條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險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監督施工機械安全准入的審查登記;

2、監督各種機械隊伍和人員准入的資質、資格審查登記;

3、監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機安裝拆除(以下簡稱安拆)、維修和作業方案的執行;

4、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監督檢查和施工隊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5、負責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的考覈和獎懲工作;

6、參加工程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機械事故的統計和報告。

第二條監理單位應設定一名(不少於)施工機械專業監理人員,負責現場施工機械(重點是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和控制。主要職責:

1、負責審查施工機械准入,並登記造冊,留存安全準用證複印件;

2、負責審查機械隊伍和人員准入的資質、資格(安拆、維修、使用、檢驗等)證件,並登記造冊,留存複印件;

3、負責審查重要施工機械的安拆、施工、吊裝、試驗、運輸等方案和安全作業票;

4、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機械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和重要機械方案實施的旁站監理;

5、負責對機械違章、缺陷下達停止、整改、處罰等通知,並負責整改驗收並留存記錄;

6、負責機械安全監督控制資料的建立、收集、彙總和管理;

7、參加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條施工承包商應設定機械管理部門或專職機械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專業工地凡使用施工機械超過3臺及以上的,或有1臺特種設備及以上的,應設定機械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項目部機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現場施工機械數量、分佈和安全技術狀況並登記造冊(特種設備留存安全準用證複印件);

2、負責進入施工現場機械、機具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和能力確認,留存進場機械檢查驗收表;

3、負責進入施工現場機械隊伍的資質(指特種設備如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械的安裝、維修資質)審查,並登記造冊,留存資質證件複印件;

4、負責進入現場各類機械人員(如機械操作、安裝、維修、起重、檢驗、電焊等人員)資格證件審查並登記造冊,留存資格證件複印件;

5、參加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大件運輸、重要吊裝和機械施工方案審查並登記造冊,留存起重機安拆作業指導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特種設備安全準用證、起重機工況更換記錄、地基處理和軌道檢測等記錄複印件。

6、負責現場所用機械安全技術的日常巡檢、抽查和組織月檢,並留存機械檢查記錄,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獎罰處理單、月檢小結等;

7、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安裝、拆卸、現場維修、檢驗、使用過程的安全控制監督。負責對各機械使用單位的機械安全性進行評價和考覈;

8、參與組織機械事故(無人身傷亡)和未遂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機械事故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施工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及應急預案的編制;

10、負責機械資料整理存檔和機械統計報表;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機械管理工作(根據各項目部具體情況自定,如機械調度、機械維修計劃審批、機械配件採購計劃審批、外租機械審批,以及負責特種設備達到當地有關部門註冊登記和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章各級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的權限

第四條參加項目部有關會議通報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權利。

第五條有機械費用結算會籤的權利,無機械安全管理部門簽字不能結算。

第六條根據機械安全管理獎罰制度,對機械安全評比(評價)、機械違章、違規有獎罰的權利。

第七條有對違章、違規機械制止使用的權利。

第四章危險場所設施設備安全管理體系

第八條公司應制定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第九條施工承包商應制定不低於公司要求的機械安全目標,並細化分解具體指標(如不發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記錄機械事故頻率控制,一般機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項]控制,一般缺陷項頻次控制等指標要求)。

第十條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是工程建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是受公司委託的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一條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是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應設一名副經理或具體分管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應建立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公司副總經理--分管副經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工程項目總監、機械安全監理工程師--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的機械安全管理網絡圖應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監理承包商備案。

第十三條施工承包商應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或稱機械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項目經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各機械使用單位負責人--各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

第五章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管理崗位責任

第十四條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械管理法規及上級檔案要求,並組織制定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2、負責組織制定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並考覈實施;

3、定期主持機械安全會議,對機械安全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第十五條工程技術部機械安全監督管理主要責任

1、全面履行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確保機械安全目標的完成;

2、指導和考覈監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理制度的實施。

第十六條監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理主要責任

1、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定和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控制和監督,並編制相應的工作程序;

3、負責收集和留存各種機械控制和監督的記錄、資料;

4、負責定期分析研究現場機械安全管理情況並向工程部彙報。

第十七條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機械管理法規和制度,制定機械安全目標或指標,保證施工機械安全有效執行和機械安全目標的實現;

2、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機械技術經濟指標;

3、重視加強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工程規模和使用機械數量,設定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建立崗位責任制和考覈制度;

4、定期主持召開機械使用和機械安全情況分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存在的問題。

第十八條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機械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2、負責組織和考覈機械管理機構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的職能實施;

3、負責組織現場機械准入,能力狀況確認、機械安拆、維修隊伍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4、負責組織對機械安裝、拆卸、吊裝、運輸、維修隊伍資質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5、負責組織機械安全監督檢查、整改、評比、獎罰等工作;

6、負責組織機械臺帳、記錄資料建立存檔和機械統計工作。

第十九條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專業管理人員主要責任

1、全面負責履行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職責;

2、負責完成上級和企業考覈要求;

3、部門負責人除上述兩項責任之外,負責本部門人員業務分工,任務安排和業績考覈。

第二十條機械使用單位領導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建立本單位的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臺帳、檔案、記錄的建立;

3、負責組織本單位建立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維修保養規程、臺班維修定額、機械檢查標準;安拆、拆卸、施工、維修、改造等作業指導書的建立,並組織實施;

4、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裝人員、檢驗人員等的培訓(包括安全、業務、技能)考覈和取證工作;

5、設立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改造隊伍的機械使用單位,應負責組織隊伍資質認證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技術狀況鑑定和機械安全檢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負責組織機械統計、分析和報表工作。

第二十一條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的主要責任

1、熟悉本單位所用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常見故障、掌握機械設備數量及分佈,以及安全技術狀況和安全操作規程;。

2、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建賬、立卡或建立檔案(重要大型施工機械,如起重機械、混凝土拌合樓、泵車、罐車、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施工升降機及特殊機械設備等),掌握機械價值和臺班定額;

3、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執行記錄、維修保養改造記錄、工況變化記錄、特殊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事故報告、起重機自檢報告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檢驗者的檢驗報告書、安全準用證、機械檢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機械檔案、作業指導書、安全操作規程、機械報表等的建立、填報、收集、複印、整理、彙總、保管和上報等工作;

4、負責本單位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並經常性監督檢查和組織整改、考覈、獎罰;

5、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各類機械培訓工作和建立計劃、臺賬、記錄、總結;並負責各類機械人員資格證件和隊伍資質的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維修保養計劃編制、審定,並組織機械設備、零配件的租用、領用、保管和組織保養、修理等工作;

7、負責或參與機械使用和維修定額考覈工作;

8、完成有關機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定,施工承包商必須建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准入條件(標準);

2、准入驗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條起重機安拆隊伍准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准入條件;

2、准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條各類機械人員准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准入條件;

2、准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條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及機械重要作業方案審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編寫要求;

2、送審工作程序;

3、實施要求。

第二十六條施工機械安全檢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檢查方式(如日常巡檢、月檢查、專項抽查、旁站監督等);

2、檢查(組)人員組成;

3、檢查時間;

4、檢查範圍、內容;

5、檢查標準和檢查記錄;

6、檢查小結合結果處理;

7、整改驗收(期限、結論)。

第二十七條機械考覈獎罰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獎罰標準;

2、執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條機械設備和機械人員退場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退場告知要求;

2、退場手續辦理。

第二十九條機械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存檔內容(目錄);

2、收繳和整理期限;

3、借閱辦法。

第三十條租賃機械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租賃原則;

2、租賃工作程序;

3、合同評審與管理;

4、租賃機械的使用與監督;

5、退租手續辦理。

第三十一條機械保養維修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保養維修計劃審批;

2、機械配件採購計劃審批;

3、機械保養維修實施及時間限定;

4、機械保養維修後的驗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機械保養維修,機械保養維修完全由機械使用單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項制度,但對機械停工保養維修的時間限定和保養維修後的驗收應有要求。

第三十二條機械事故(指純機械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調查處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事故等級劃分:(如按損失價值劃分、或按事故性質劃分、或按事故責任劃分、或按貽誤工期劃分等)

2、施工項目部事故處理權限(一般爲記錄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報和調查處理程序。

第三十三條特殊情況(事故)應急預案(如可能發生的機械風害、機械相互碰撞、機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機械事故情況)

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可能發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類型;

2、可能造成傷害和損失;

3、應急救援組織結構人員組成和各自職能分工;

4、應急救援所需車輛、設備、器材;

5、救援措施與工作程序;

6、演練計劃安排。

第七章主要工作程序(簡化程序要點)

第三十四條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管理人員的設定程序:

施工企業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機械管理部門和人員組成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名單--企業本部機械管理部門備案登記--公司機械管理部門對其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上崗--上報監理技術備案登記。

第三十五條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體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畫出網絡圖)--建立機械安全目標--制定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職責--編定機械管理制度--收集有關法規、標準、定額、有關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等——建立資料管理檔案管理。(體系、責任制、職責和制度應經項目部領導覈准後,下發現場各機械使用單位)

第三十六條機械准入登記程序:

經過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合格-現場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機械進場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組織檢查確認合格--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給機械懸掛準用證--報監理複驗確認--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啓用--並告知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登記;檢查確認不合格--限定整改時間或責令更換--再次檢查確認--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發給機械懸掛準用證)--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啓用。

第三十七條機械安裝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起重機械安裝的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告知監理承包商--施工單位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和監理承包商組織安裝前檢查並提出部件,機構整修意見或其他要求建議、注意事項--必要時關鍵安裝過程雙方實施旁站監控--安裝完成後審查並取安拆隊伍的自檢報告書(複印件)--應參加負荷試驗並留存負荷試驗報告(複印件)--應參加起重機檢驗站正規檢驗--應留存正規檢驗報告書複印件和安全準用證複印件--登記造冊--機械施工單位機械啓用。(凡在檢查、監控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項、違規操作、虛假自檢記錄、不按作業指導書作業等施工承包商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都有權責令停止、或改正、或處罰;凡需整改內容都需再次驗收)

第三十八條各類機械人員准入登記程序:

各類機械人員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驗證(安裝維修隊伍要檢查隊伍資質證)登記造冊並留存資格、資質證複印件--上報監理複審--上崗(凡資格、資質不符,不予登記,不允許進場進行機械作業:證件過期人員。限期證件複驗或重新取證,並進行二次審查登記)。

第三十九條起重機械安拆作業指導書審查程序:

作業單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遞交(或催交)作業指導書--施工承包商有關部門(安全、工程、機械等部門)會審簽字--施工承包商總共或分管經理審查簽字--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遞交監理備案或審查簽字,並告知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填寫告知書)--返回作業單位執行--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以及監理承包商留存複印件(凡審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見,均需返回作業單位修改完善後,再次複審簽字)。

第四十條機械安全檢查程序(月檢):

公司或監理、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各自組織機械安全檢查時,應明確檢查組人員、檢查範圍、檢查時間和檢查表--實施檢查並填寫檢查表--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或同時開出處罰單)--缺陷問題彙總小結--文字通報或會議通報,並留存相關記錄。

第四十一條機械或人員退場登記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和機械安拆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登記退場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通知現場門衛方形),並報知監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員或機械退場(流動性機械有頻繁進出現場情況,施工承包商應發通行證,到正式退場登記時收回通行證)。

第四十二條機械維修停工批覆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機械需停工保養或修復以及保養修復計劃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進行查驗,並報知監理--經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養或修復時間--機械使用單位實施保養或修復--完成後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啓用--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留存複驗收單(或複印件)。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電站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1

(一)空調

1.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並有記錄。

2.有機組、設備操作規程,有執行值班工作日誌、崗位責任制、崗位工作流程及標準等規章制度。

3.機組、水泵、冷卻塔、熱交等設備執行正常。無跑、冒、滴、漏等現象。

4.風機盤管無嚴重噪音,無滴水;溫控開關完好正常。

5.空調機房保持整潔,無積灰、雜物等。

(二)供電(主要指變配電)

1.配有專業工程技術人員,變配電操作維護人員均需持有高壓進網許可證。

2.有變配電值班工作日誌、交接班制度、巡視記錄、人員進出登記等嚴格的規章制度。

3.定期維修、保養,並由供電局作電氣試驗,有記錄報告。

4.變配電設備執行正常,各開關,儀表、指示燈完好,工作場地整潔。

5.變配電室內應掛有單線一次系統圖。

(三)電梯

1.所有電梯必須具有技術監督局頒發的電梯安全使用證和電梯安全檢驗報告。

2.電梯保證執行正常,轎廂內乾淨,通風、照明良好,設施信號正常。

4.電梯由專業隊伍保養、維修,執行修理有記錄。

5.電梯發生故障,修理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搶修,電梯執行修理應做好記錄,備用電梯隨時能開。

6.電梯二十四小時服務,監控室要加強監視管理並認真填寫監控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四)供水、排水

1.供水系統有專人負責,定期清洗水箱;無二次污染髮生,衛生部門檢查符合標準,有工作記錄。

2.飲用水過濾、消毒,定期保養,並作記錄。

3.水泵執行正常,定期保養,無漏水、漏油,有檢修記錄。

4.用水有計劃,按時抄錄水錶讀數。

5.各種排污管道無堵、無漏,排污符合環保要求。

(五)房屋的管理與維修養護

1.外觀完好、整潔、美觀,無妨礙市容和觀瞻的裝修和搭建;頂端無違章廣告牌和其他裝置。

2.大廳或各樓層門廳有統一製作的入駐單位標誌牌,有明顯的引路標誌或示意標誌;大廳、門廳等公共部位管理有序,無亂貼、亂掛、亂堆現象。

3.房屋的完好率達到98%以上。

4.房屋修理有報修、回訪記錄;零星小修、急修的及時率達95%以上,返修率不高於2%,並有回訪記錄。

5.房屋檔案齊全,包括產權清冊、房屋維修養護記錄等檔案動態。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2

爲保證項目部承建工區內使用的壓力容器(空壓機)、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由物資裝備科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特種設備。

安裝完成後,項目部(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註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 日內,由項目部質量安裝科牽頭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爲特種設備安全執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檔案。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等;特種設備執行管理檔案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執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五)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 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 進入,應由項目部或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後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並及時上報。

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菸,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覈,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執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執行前,做好各項執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門狀態、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執行設備。

設備執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執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執行,同時啓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執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執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執行。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 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質量安全科備案。

6、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 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並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質量安全科。

8、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由質量安全科牽頭向工程所在轄區設區的市特種設備檢驗所辦理註銷手續。

9、爲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執行,各單位應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啓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

應急預案另行公佈,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於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10、項目部質量安全科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11、項目部結合年終評比工作,對在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使用管理不善、設備隱患較多,給項目部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項目部內部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3

1 目的

爲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確保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 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職工

3 職責

3.1 生產部經理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是本公司設備安全管理的主要負責人;

3.2 總經辦、各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3.3 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定期組織設備安全產檢查,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跟蹤驗證;

4 管理內容

4.1 培訓

4.1.1 新進廠員工在培訓內容中,應包括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採取如下方式:

A、總經辦的理論培訓;

B、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和車間主任的再場操作培訓。

4.1.2 對從事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必須持有國家、行業或政府頒發的操作證書,經總經辦驗明其有效性後(必要時經實際操作考覈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2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按公司“設備管理程序”及“設備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實施。

4.3 生產現場的安全

4.3.1所有設施和生產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原設計、使用要求,留有足夠的空間場地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裝調試。

4.3.2 對各種設備和儀器,操作者嚴格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荷執行,特別是有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向車間主任或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報告。

4.3.3 工作現場佈局要合理,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高速運轉在操作面的皮帶輪,必須具備皮帶罩;導電設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損壞操作。

4.3.4 生產現場要求: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光源充足,爲生產所設的坑、壕、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要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4.3.5 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3.6 載貨升降機、叉車車斗,嚴禁載人執行;

4.3.7 配電線路的設計、施工、維護、修理均要嚴格執行相關的電工規定,由公司電工實施;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4.3.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轉速的設備,經設備管理員限速後,不得擅自調整超速;升降機、叉車及其它安全設備,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4.4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在1小時內向直接上級主管彙報(填寫“意外事故報告單”),並由生產部經理調查處理。

4.5 各級單位主管或員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職責,如有下列行爲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a 不執行有關規定、條例、操作規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對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人身和設備、財產的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d 對設備安全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 對設備安全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f 延誤裝、修安全設施或不裝、修安全設施的;

g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h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i不服從指揮勸告,進行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j 隱瞞事故或謊報事故經過的。

對以上現象,將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6 由於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設施/設備損壞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及必要時的行政責任。

4.7 每月一次,由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負責組織,對本公司的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有安全

隱患的設施/設備,必須當場指出並要求其改進,並填寫“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附表:(略)

1、意外事故報告單

2、設備安全管理檢查表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4

一、共用配套設施完好,無隨意改變用途

1、公共設施設備臺帳

2、設備標識卡

3、共用設施實景(現場相片)

二、共用設施設備執行、使用及維護按規定要求有記錄,無事故隱患,專業技術人員和維修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與保養規範

1、共用設備設施月檢查表

2、發電機房執行記錄

3、水電技術領班崗位職責

4、水電工崗位職責

5、土建維修組長,崗位職責

6、土建維修工崗位職責

三、室外共用管線統一入地或入公共管道,無架空管線,無礙觀瞻

1、小區實景(現場相片)

四、排水、排污管理通暢,無堵塞外溢現象

1、化糞池吸污記錄表

五、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路面井蓋不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

1、路面井蓋相片(現場相片)

2、維修作業道路警示牌相片

六、供水設備執行正常;設施完好、無滲漏、無污樑;二次生活用水有嚴格的保障措施,水質符合衛生標準;制定停水事故處理方案

1、本小區無二次供水系統(屬於直供水)

2、停水停電通知頒發及反饋流程圖

3、停水通知單

七、制訂供電系統管理措施並嚴格執行,記錄完整;供電設備執行正常,配電室管理符合規定,路燈、樓道燈等公共照明設備完好

1、發電機房養護記錄表

2、設備檢查檢測記錄表

八、電梯按規定或約定時間執行,安全設施齊全,無安全事故;轎廂、井道保持清潔;電梯機房通風、照明良好;制定出現故障後的應急處理方案

(本小區屬多層洋房,無電梯)

九、三北地區,冬季供曖室內溫度不低於16℃

(本小區不屬於三北地區)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企業建立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設備臺長、對生產設施設備進行規範化管理,保證生產設施的安全進行;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運作,爲企業創造經濟效益。

二、範圍

1、設施設備包括範圍:生產裝置設備、安全設施設備、特種設備設施、監視測量設施設備、辦公用品、交通運輸車輛、供電供熱供水通訊設施設備。

2、管理範圍:技術檔案,臺帳、計劃編制、購置驗收、安裝製造、安裝驗收、試車的方案編制,試車的執行管理包括:設備設施的檢維修、隱患整改、裝置設備的開停車方案和停修吹掃方案、壓力容器和工業管線維護管理;機泵設備管理;設備防腐管理;設備管道保溫冷卻管理、起重設備管理;電器設備管理;通訊工具、設施管理;運輸設備、工具管理;安全設施及設施設備報廢處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門

設備動力科:主要管理範圍生產裝置設施設備公共工程,供氣供暖、供水設施設備、特種設備、起重設備;

安全環保科:主要管理範圍安全設施設備及消防設施設備;

技術質量科:管理範圍監視測量設備

辦公室:管理範圍辦公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

四、各部門管理內容

1、建立設施設備管理臺帳

2、設施設備技術檔案

3、設施設備故障和維修紀錄

4、設施設備維修計劃

5、特種設備壓力容器檢測臺帳及相關的資料整理、管理

6、生產設施、設備變更臺帳和相關資料

7、建立監視與測量設備臺帳和相關資料的整理與管理

五、管理標準及要求

1、設施設備的原始資料技術檔案例如設備說明書、合格證等資料由公司檔案室收集存放複印件,其他部門需要借閱,可以複印;但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2、所有設施設備的臺帳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並按照動態情況進行管理;臺帳要求書寫清楚、字型端正;要求分別建立文字檔案和電子檔案,主要設備和關鍵裝置要建立維修動態紀錄檔案。

3、所有設備設施變更時,有使用部門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生產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類安全臺帳。

六、設備設施購進計劃編制

1、公司所有設施設備的購進必須有計劃地進行,計劃編制由生產主管部門編制,新建的項目有項目提出單位編制設備設施計劃,計劃編制是要求將設備設施規格、型號、材質要求、安全要求、數量等寫清楚,將需用時間寫明白,報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轉供應部門採購

2、公司供應部當接到計劃時,應對所採購的設施設備的性能、材質、安全要求、供應商資質、價位、售後服務等情況彙總寫出書面報告,報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採購

七、設施設備購進後的驗收

所有設施設備進場後都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安裝和試車。驗收單位主要參加人員爲設備使用管理單位(具體見本制度),設備管理部門、技術質量科、安全環保科等共同對購進設備的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外觀等進行驗收;對具有保質期的設備按照保質期進行跟蹤驗收

驗收單位對驗收情況寫出驗收報告,財務科根據驗收報告進行付款或者拒付;對驗收不合格的設備設施寫出書面整改書限期整改

八、設施設備的安裝及驗收

經對設施設備驗收工作之後準備安裝,安裝工作分幾類情況進行:

1、對於標準設備設施不需要安裝資質的普通設備設施由生產管理部安排設備動力科或者由供應商協同有關單位進行安裝調試,安裝前認真閱讀說明書,確保安裝正確

2、對於有特殊要求的設施設備例如行吊等有生產管理部聯繫有資質的承包商進行安裝,預先編制合格的安裝方案施工中嚴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裝時需要辦理相關作業手續時,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環保科辦理,現場安全措施有安全環保科監督執行

3、安裝完畢由安裝施工單位寫出安裝完工報告書,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4、驗收時有安裝施工單位,設施設備使用單位,管理部門共同參加,生產管理部主持驗收工作,並寫出驗收報告,共同簽字,方可交付使用單位進行試車

5、外委加工設備設施同樣按以上各款執行

九、設施設備的試車試執行

1、當新增或者安裝的設施設備驗收後投入試執行,試車前編制試車方案,內容包括: 1 設施設備的開停車注意事項 2 設施設備所接觸得物料性質及危險性 3 應急情況的處理措施和預案 4 操作人員的具體要求

2、試執行 前,設備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3、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方准許上崗操作。

4、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5、設備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試執行情況。

6、設備試執行結束後,有設備動力科、使用單位寫出試執行報告。

十、設施設備的檢修管理制度執行本制度包含的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十一、設施設備的執行管理按照具體的相關規程和制度執行

十二、設施設備的報廢拆除管理制度

1、 設備年久陳舊或者工藝等原因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等申請報廢拆除,必須有使用單位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生產、技術、設備等管理部門共同論證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拆除報廢,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設備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設備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2、報廢拆除的設備在得到批准後,拆除前必須做好安全風險分析報安全環保科批准,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國家相關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被拆除的設備設施應在管理臺帳上予以註銷,並記錄入變更臺帳。

4、被拆除的設施設備應集中管理由生產管理部按照權限進行處理和保管。

5、財務變更按照財務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