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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校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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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駕校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駕校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駕校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

爲提高駕駛培訓質量,發揮各類教學設施設備在駕駛培訓過程中的應有效能,提高機動車駕駛培訓工作的現代化、科學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管理。對所有設備進行登記,建立使用、檢查、維修、更新、報廢檔案,明確管理責任人。

二、檢查管理。定期對教學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及時排除隱患。使之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和使用狀態。

三、維修管理。定時保養或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或等級維修。

四、維修記錄。每次檢查或維修都應有詳細的記錄,將設備名稱、維修項目、更換配件等一併記入設備檔案。

五、更新管理。失去維修價值或時期報廢的設施設備要進行更新處理,按相關規定處置,新增設備應重新建檔。

六、以上資料在建立文字檔案的同時,建立電子檔案,逐步提高資訊化管理水平。

七、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駕校設施設備管理制度2

爲了更好的使用教學設施設備,提高教學質量,根據省市交通運政管理局的要求,特制定教學設施設備的使用、維修、檢查、更新等管理制度。

一、建立教學設施設備的`文字和電子檔案。

二、教學設施設備由專人保管、維護、檢查。

三、教學設施設備的使用:

1、在教學過程中,要使用的教學設施設備,由教員提出具體的設備名稱和數量,向設備專管員借用,並辦理相關手續。

2、設施設備使用完畢,如數還給專管員。如有損壞或遺失要按培訓站的規定承擔責任。

3、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操作,安全使用。

4、必須學員親手操作的設備,必須在教員的指導之下完成。禁止任何學員私自起動和操作。

5、在使用中,如出現故障或安全隱患,應即時向專管員報告,由專管員向站領導反映,提出具體的處理方案。

四、教學設施設備的維修

1、教學設施設備管理及維護是專管員的基本職責。

2、爲節約費用,能自己維修的設施設備,原則上由自己維修,不能維修的要向站領導報告,同意後才能送往站外維修。

3、在保修期內的設施設備,原則上由經銷商給予維護。

4、專管員必須定期查檢、定期維護、防火、防盜、防破壞。

五、教學設施設備的檢查與更新

1、教學設施設備必須定期檢查其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出現故障和隱患應及時清除。

2、對年久失修不能使用的設備,或已沒有維修價值的設備要即時報告領導,即時更新和處置。

3、根據現代化教學法的需要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需要添置設備,須培訓站領導批准後實施。

4、設施設備的更新必須作出中長期更新計劃。無計劃的設施設備原則上不予更新。

駕校設施設備管理制度3

爲加強對教學設施設備的管理,保證教學設施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學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設施設備包括多媒體計算機、投影儀、電教板、模型、掛圖、實物、模擬器、理論教室和教練場等。

二、教學設施設備的採購

1、年初由教學保障處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年度教學設施設備採購計劃》,報學校批准後,列入當年財務預算。

2、教學後勤處負責教學設施設備的採購。一次採購金額在十萬元以上或單價在三萬元以上的設施設備,應採取招標形式購買。

3、臨時採購教學設施設備,且金額不超過二萬元的,由分管教學保障的領導批准。超過二萬元的由主管領導批准。

4、對易損件的採購實行定點採購。

三、教學設施設備登記

1、教學設施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的應進行登記。

2、教學後勤處負責建立教學設施設備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3、教學設施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由財務處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四、教學設施設備使用

1、教學前對所使用的教學設施設備進行認真調試,滿足教學需要。

2、教學設施設備要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學設施設備實行專人專用。

4、按教學設施設備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設施設備、儀器的損壞。

5、建立教學設施設備使用卡。

五、教學設施設備的維修

1、教學保障處要制定教學設施設備年度維修計劃,並按計劃實施維護。

2、日常維護由設施設備使用人負責。

3、計算機、投影儀、模擬器,需要維修時應聘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4、教學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發生故障,應及時聯繫生產廠家維修。

六、教學設施設備的檢查

1、教學保障處每半年對教學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設施設備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檢查自己保管使用的儀器和設備。

3、教學設施設備要做到帳、物、卡一致。

七、教學設施設備的更新。

1、教學設施設備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經教學保障處審覈後,報分管校長批准後實施。

2、教學設施設備更新週期,沒有國家規定的執行國家規定,及有國家規定的,報廢時方可更新。

3、更新的設施設備要符合交通部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的要求。

八、教練車和理論教室附屬設施設備,包括桌椅和交通信號,樁杆要完好,保持環境衛生。

九、教學設施設備損壞的賠償

1、教學設施設備的非自然損壞或丟失,直接責任人按折舊後價值的30%賠償,屬直接責任人故意行爲的,按折價後100%賠償,並提請學校按其他規定處理。

2、教學設施設備損壞或丟失後,直接責任人的直接領導也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額爲直接責任人的50%。

十、教學後勤處負責建立教學設施設備的文字和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