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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設施設備管理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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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施工設施設備管理制度(通用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施工設施設備管理制度(通用8篇)

施工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

1、交接班人員要提前做好交接準備,提前10分鐘上崗將交接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記入執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中;

2、交接班內容:

(1)領導的指令或上級來檢查的情況;

(2)設備執行情況及主要參數;

(3)當班的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產的重點事宜;

(5)本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隱患;

(6)安全保護設施是否有異常情況;

(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內衛生情況;

3、交接班應堅持做到:資料數據記錄不全不準交接;特殊工種崗位不交給無證上崗者及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處理的事故或故障是不交接;

4、交接班時要認真,對交接班人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在交接班前發現的問題由交班方負責,接班者驗收合格後交班方纔可離去。

5、交班完畢後,對發現的大小問題,一律歸接班人員負責,交班人不負任何責任;

6、交接班後,雙方未簽字或問題未處理完不能離崗;

7、交接班完畢後,雙方在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施工設施設備管理制度2

爲加強儀器、儀表的管理,控制和優化工藝條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產品質量,達到安全穩定執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產部應根據計量儀器檢測,控制與聯鎖、報警要求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應的儀器、儀表計量管理和維修機構,明確各級職責,加強儀器、儀表的維護與管理。

二、生產部必須嚴格制定與實施儀器、儀表保管與使用規程、維護檢修規程、安全技術規程等。

三、生產部必須建立帶有工藝控制點的模擬流程圖、儀表安裝施工竣工圖和調校記錄,儀表工作電源系統圖,儀表空氣管道系統圖等基礎技術資料。

四、儀器、儀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崗位有責任制、巡迴檢查有規定,使用維護有要求,檢修調校有周期、有計劃,以保證儀器、儀表測量精度,不斷提高儀器、儀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號聯鎖的投運率。

(2)儀器、儀表使用人員,應對在用儀器進行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保持儀器、儀表的完整和清潔。

(3)儀器、儀表的報廢和更新,由生產部提出申請,報廠分管領導部門組織經濟技術論證。認爲技術先進,性能良好,經濟合理,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辦理報廢更新手續。

(5)工藝控制的儀表整定參數或繼電保護整定值的變更,均應由廠生產技術部門提出申請,經副廠長或總工以上領導批准後,貫徹執行。

五、儀器、儀表安全執行

(1)儀表空氣、電源、管線保溫蒸汽的供給系統,要經常維護檢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證正常供給、安全執行。

(2)儀器、儀表保護器件,聯鎖和報警設施的解除與停用,均應向生產部門提出,報副廠長或總工以上領導或其它授權人批准後,方可執行。

(3)生產部應組織定期或季節性儀器、儀表大檢查,作好事故防範工作,以保證安全可靠執行。

六、基礎資料

(1)儀表專業管理制度、檢維修規程等

(2)DCS、PLC等控制系統臺帳、系統驗收記錄、系統點檢及故障處理記錄、系統修改記錄;系統設計資料、說明書、系統軟件、應用軟件、系統備份盤等。

(3)儀表聯鎖保護系統臺帳、聯鎖原理圖/邏輯圖、聯鎖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臺帳、檢測點分佈圖、儀表說明書、迴路圖、校驗及檢定記錄等資料。

(5)所有儀表的設計資料、圖紙,選型資料、說明書、隨機資料、配套儀表及其它設備資料和相關圖紙,安裝調試記錄、驗收記錄、檢修校驗記錄等。

(6)儀表設備故障及缺陷記錄等。

七、檢查與考覈

(1)公司設備管理部每季度對各使用單位的儀表設備進行檢查。各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應組織本單位的定期檢查或日常檢查。

(2)對儀表設備,按以下技術指標進行檢查、考覈:

(一)儀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儀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聯鎖系統投用率爲100%;

(四)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安裝率、完好率和使用率爲100%;

施工設施設備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爲確保機械設備正常運轉,防止和杜絕重特大安全機械事故的發生,保護國家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設備使用原則

1.按機械設備規定的性能指標使用,嚴禁不合理使用機械。

2.使用機械時要保證人身及機械安全,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運轉。

3.機械使用的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等油料應符合規定,電壓等級必須滿足使用要求。

4.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員的正確指揮,確保工作質量,與施工員密切配合,及時完成任務。

5.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滿足施工現場生產所需。

三、工作職責

1.物資設備部,對全項目的機械設備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全項目機械設備需用計劃申報。

2.物資設備部對項目機械設備進行協調、調配,辦理設備進出場和租賃手續。

3.物資設備部應建立健全各種機械設備臺帳,做好機械維修和運轉記錄,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機械設備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並應經過專業培訓、考覈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公安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執照後,方可持證上崗。

2、機械管理人員,應熟悉各種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動車交通安全法規。

3.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或操作室內。

4.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規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養工作,經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

5.實行多班作業的機械,應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

6.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7.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8.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

9.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10.機械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使用。

11.根據施工情況,對不再使用的機械設備申請報停,辦理調出手續。

12.建立健全機械設備的卡片、臺帳和技術檔案,每臺設備必須掛牌作業,註明統一編號,機械設備名稱、技術性能、機長、操作規程。所有機械設備統一標識。

13.爲了保證施工生產機械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安全,定期檢查機械設備的使用性能,確保生產安全。

14.注意機械防雨、防洪及防風工作,要採取措施防止機電設備及輸電線路因洪水及風災造成的損失。

15.各類機械使用和操作人員,應做到撊勤、四懂、三即:勤學習、勤檢查、勤保養,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熟練操作、會維修、會排故障。

五、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要求

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覈對其是否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2.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xx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3.物資設備部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做出記錄,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投入使用前應由項目部進行聯合檢查驗收,試吊合格並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發證後方能使用。

4.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當給予及時報廢。

5.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報請物資設備部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7.物資設備部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環保部、設備物資部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施工設施設備管理制度4

爲加強大型、起重設備的安裝、使用、拆卸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裝拆程序規定

1.大型機械、起重設備的拆裝作業,必須由具備安裝資質的專業隊伍和專業特種作業人員承擔,無特種操作證不得參與。

2.安拆作業前,承裝單位要召集工程技術、安全部門人員一同勘察現場情況,協商制定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3.大型機械的拆除、安裝,對參加拆裝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遵守拆裝程序,拆裝時要有安全監管員和技術負責人在場指揮和監護。

4.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作業,應遵守電氣、機械、高空作業安全規程,防止觸電、墜落、擠傷等事故。

5.安裝完畢的設備,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之要求,透過公司安檢部門驗收合格,並透過國家承認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方可准予使用。

二、裝拆前零部件檢查制度

1.大型施工機械在裝、拆之前,要先檢查機械的金屬結構部件應無嚴重腐蝕、彎曲變形、焊縫不開裂。工作爬梯、防護欄杆安全可靠。

2.要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無損,各聯接螺栓、銷軸、配線、鋼絲繩、塔吊壓重配重的數量或長度完整齊全,無損壞。

3.檢查齒輪、滑輪、連軸器、減速器、制動器等機械零部件外觀完好,固定牢靠,沒有裂紋損傷。

4.檢查各電氣線路、電纜、集電器、電阻器、開關、接觸器等電氣部件符合使用要求,電機繞組以及線路絕緣電阻≥0.5MΩ。

5.檢查隨機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繩、吊索、吊環、卸甲、手拉葫蘆等工具齊全牢固,完好無損,確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畢,要清理、保養好機械設備的各種零部件,並保管堆放整齊。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拆、裝塔吊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建設部標準及行業標準和生產廠家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要求進行。

2.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拆、裝工藝和方案,並嚴格按工藝和方案要求組織交底、實施。

3.參加起重設備拆、裝作業人員,應認真學習拆、裝工藝方案,掌握本崗位、工位作業要求。

4.在起重設備拆、裝過程中,應由拆、裝指揮人員統一指揮,並做好安全監護工作(作業區應懸掛警示標牌)。

5.拆、裝進場前,檢視施工現場周圍環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現場配合準備工人情況,具備拆、裝條件方可組織人員進場。

6.參加拆、裝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由技術負責人組織,由拆、裝指揮作施工過程工藝、方案交底;機電工長作拆、裝過程安全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

7.拆、裝只允許在四級風以下進行作業,如在作業過程中,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緊固連接螺栓。

施工設施設備管理制度5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中使用的各類塔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設備以及高處作業吊籃、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

第二條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自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到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使用登記手續。違法使用未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設備,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

第四條監督部門受理登記時,應對使用單位提交的下列相關資料複覈:

1、《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一式兩份;

2、經技術負責人、總監審覈同意的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拆、裝方案;

3、設備產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1份;

4、產品製造許可證複印件(加蓋製造廠家印章)1份;

5、產品出廠合格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出租單位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的合格證明;

6、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各1份,安裝單位安裝結束後的自檢合格證明;

7、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簽發的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及複印件1份;

8、使用租賃的機械設備,施工單位組織各方驗收的合格證明;

9、使用、安裝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條資料經複覈,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於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使用登記,並在《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上加蓋公章,同時發放《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證》和《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牌》;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於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單位。

第六條登記編號按省的要求,採用統一編碼格式。登記編號由六組字母和數字構成:地區代號、起重機代號、機種代號、登記日期、登記序號、產權屬性代號。

第七條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於每季度末將本縣《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彙總表》報送三明市建設局安全監督機構。

施工設施設備管理制度6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的淘汰。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等各方主體,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第二條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淘汰範圍:

1、建設部發文公佈的;

2、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發文公佈的;

3、省、市有關部門發文公佈的;

4、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發文公佈逐步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5、施工單位自認爲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等。

第三條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禁止購買使用劣質產品或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設施和材料。

第四條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要加強監管,一經發現施工現場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必須立即制止,依法嚴肅查處。

施工設施設備管理制度7

電氣試驗工作是鑑定電氣設備的絕緣狀態,測試分析設備技術性能,正確判斷設備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設備損壞,保障電氣設備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爲搞好我廠電氣實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⒈、長期(超過8個月)停止執行和移動後的高壓設備在投入執行前必須按執行中設備的試驗項目和標準進行實驗。

⒉、新安裝、大修理和檢修後的高壓設備在投入執行前,必須分別按規定項目和標準進行試驗。

⒊、本廠使用的各種保安用具必須嚴格按照試驗週期,試驗標準,定期試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⒋、地面電設備接地及防雷保護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電阻,於每年雷雨季節前測定一次,主要場所如土質不良,應酌情增加測量次數。

⒌、廠各機電保護,每年要依據電網系統方案試執行和各負荷變化情況,進行依次整定試驗。新安裝主要設備在投入執行前,機電作整定試驗。

⒍、參加試驗人員須由有實際檢修經驗,經考試合格併發給試驗操作作證的電工或技術人員擔任。

⒎、試驗人員應熟悉現場和設備的情況,嚴格執行電氣試驗規程,嚴格採取現場保安措施而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儀表、儀器和設備,準確無誤的進行試驗。

⒏、加強技術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設備和歷年實驗資料和檔案,對實驗結果必須全面得、歷史地科學地進行綜合分析,掌握設備性能變化的規律和趨勢,不斷提高實驗技術水平。

施工設施設備管理制度8

一、儀表氣源管理:

1、淨化後的氣體中不應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性氣體(或蒸汽)。在操作壓力下的氣源露點,應比工作環境或歷史上當地年極端最低溫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內應設供氣系統壓力的監視與報警。

3、各車間定期對所屬範圍內的供氣系統(風罐、閥門、管線、過濾器、減壓閥、壓力錶等)進行巡迴檢查。

4、各車間定期對所屬範圍在用的過濾器進行排空(視儀表供氣品質及安裝地點可適當增加排空次數)。定期對裝置最低點處的排污閥進行排空。

二、儀表電源管理:

1、新上、改擴建大型項目或關鍵裝置中,控制系統電源進線應採用兩路或三路UPS電源供電。

2、電儀人員定期對供電系統的各部位進行巡迴檢查,檢查電源箱、電源分配器、各開關、熔斷器等部件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分析處理。

3、對並聯使用的電源箱,在線檢查其執行情況,每個電源箱的輸出電流均不得超過其額定值。

4、供電系統中的開關、電源分配器、供電端子排的標識必須準確清晰。對脫落、丟失的標籤,模糊不清的字跡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5、供電系統應當有完善的防止小動物隨意進入的措施。

6、儀表盤(櫃)的儀表供電開關宜留有至少10%備用迴路。嚴禁從儀表電源上向非儀表負載供電;嚴禁從儀表電源上搭接臨時負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