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臨牀用血審覈制度試題

學問君 人氣:1.42W

  臨牀用血審覈制度

臨牀用血審覈制度試題

一、臨牀用血申請

1.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症

臨牀醫師應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症,區分緊急輸血和擇期輸血的情況,確保輸血的治療作用

(1)對慢性病患者血紅蛋白≥10克,或紅細胞壓積≥30%不予輸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紅細胞壓積≥35%的患者原則上不輸血。

(2)對慢性病患者血紅蛋白<10克,可小量分次輸血,應採用成份輸血。

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

(1)決定輸血治療前,責任醫師應向患者或其家屬說明輸血的用途、不良反應和經血傳播疾病的可能性,徵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並在《輸血治療同意書》上簽字後存入病歷。

(2)無家屬在場、患者無自主意識需緊急輸血進行救治,應由責任醫生將《輸血治療同意書》報總值班或醫務科簽字批准,並置人病歷。

3.用血申請

任何情況下輸血,均需填寫《臨牀輸血申請單》由責任醫師逐項填寫,由主治醫師以上人員覈准簽字,連同受血者血樣送交輸血科進行備血。

二、臨牀用血量審批及權限

1,預計單次用血量在800ml以內,由中級以上醫師提出申請,報請上級醫師覈准審籤;

2.單次用血量在800-1600ml的,由中級以上醫師提出申請,報請上級醫師審覈,科室主任覈准審籤;

3.單次用血量超過1600ml,由中級以上醫師提出申請,科室主任覈准審籤後,報醫務部門批准。

4.急診用血需科主任醫生審批。

三、標本及血液取送

必須由醫護人員或專職人員送輸血標本、領取血液並覈對簽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屬送輸血標本或領取血液。

四、血液發放與簽收

配血合格後,由醫護人員到輸血科(血庫)取血。取血與發血的雙方必須共同查對患者姓名、性別、病案號、門急診、病室、牀號、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試驗結果,以及儲存血的外觀等,準確無誤時,雙方共同簽字後方可取血。

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接收:

(1)標籤破損;

(2)血袋有破損、漏血;

(3)血液中有明顯凝塊;

(4)血漿呈乳糜狀或暗灰色:

(5)血漿中有明顯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

(6)未搖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介面不清或交介面上出現溶血;

(7)紅細胞層呈紫紅色:

(8)過期或其他須查證的情況,

3.血液發出後不準退回。

五、輸血前查對

1.兩名醫護人員覈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籤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正常,準確無誤方可輸血。

2.兩名醫護人員對患者進行覈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科別、牀號、血型等,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對神志清醒的患者要唱名覈對,對神志不清的患者或兒童患者應得到主管醫師證實確定無誤後,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

3.取回的.血應儘快輸用,不得自行貯血。輸用前將血袋內的成分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盪。血液內不得加入其他藥物,前一袋血輸盡後,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繼續輸注。

六、輸血過程觀察與記錄

1.患者在輸血過程中,經治醫生應密切觀察有無輸血反應,若有異常立即採取措施,及時報告上級醫師指導科理並記載於病歷中。

2.疑爲溶血性或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護靜脈通路,及時報告上級醫師、

總值班或報醫務科,在積極治療搶救的

同時,做以下覈對檢查;

(1)覈對用血申請單、血袋標籤、交叉配血試驗記錄:

(2)覈對受血者及供血者血型。用儲存於冰箱中的受血者與供血者血樣、新採集的受血者血樣、血袋中血樣,重測血型、

不規則抗體篩選及交叉配血試驗(包括鹽水相和非鹽水相試驗);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劑,分離血漿,觀察血漿顏色,測定血漿遊離血紅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檢測血清膽紅素含量、血液遊離血紅蛋白含量、血漿結合珠蛋白測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試驗並相關抗體效價,如發現特殊抗體,應作進一步鑑定;

(5)如懷疑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細菌學檢驗;

(6)儘早檢測血常規、尿常規及尿血紅蛋白;

(7)必要時,溶血反應發生後5-7小時測血清膽紅素含量;

3,醫護人員對有輸血反應的應立即通知輸血科,醫師逐項填寫患者《輸血不良反應回報單》,並返還輸血科儲存。輸血科每月統計上報醫務科備案。

4.輸血完畢後6小時,由護士(記錄人)記錄,醫師(複覈人)複覈,填寫醫院《臨牀輸血過程記錄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