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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考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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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會考覈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會考覈制度

學生會考覈制度1

考覈標準:學生會幹部考覈主要依據工作熱情、會議出勤、工作效果、羣衆反應、行爲表現等五個標準進行考覈。

一、工作熱情

1、工作積極,熱情高漲爲優

2、工作較積極,有熱情爲良

3、工作需要督促爲中

4、在督促下仍懶散不積極爲差

考覈方式:向部長詢問

二、出勤

1、在例會或大會中從未缺勤爲優

2、在例會或大會中偶爾有一至兩次缺勤爲良

3、在例會或大會中有三至四次缺勤爲中

4、在例會或大會中缺勤次數較多爲差

考覈方式:部長統計

三、工作效果

1、部門的工作完成的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活躍、流程嚴密、公平公正爲優

2、部門的工作完成的較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較活躍、流程較嚴密、能公平公正爲良

3、部門的工作只是單純完成或舉行的活動氣氛不算活躍、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爲中

4、部門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滿意或舉行的活動沒有氣氛、流程有較大疏忽、不夠公平公正爲差

考覈方式:找組織部成員參與活動了解活動中組織者的表現及同學反映,詢問成員、部長,向辦公室要各部門的會議記錄。

四、羣衆反映

1、羣衆反映好爲優

2、羣衆有負面反應,反應後有所改正爲良

3、羣衆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後有所改正爲中

4、羣衆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後不能改正爲差考覈方式:聽取同學們的意見,瞭解同學們對各部門的看法。

五、行爲表現

1、在同學中可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能約束自己的行爲舉止爲優

2、在同學中可起到一定的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爲舉止爲良

3、在同學中起不到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爲舉止爲中

4、在同學中起負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爲舉止爲差考覈方式:瞭解其在同學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學們的反應爲主。

優+2,良+1,中+0,差-1。

學生會考覈制度2

爲了更好加強對學生會自身的管理,提高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發揮他們的模範作用,明確學生會幹部管理職責,特制定學生會幹部考覈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例會制度

1、每兩週一次例會,會議主要內容總結上兩週工作情況,佈置本週的工作任務,每次例會必須做好會議記錄,以便會後更好地開展工作。

2、每次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二次視作缺席一次。

3、例會請假必須主席團批准,學習部備案,例會期間原則上不予給假。無故缺席一次者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二次給予警告,三次開除。

二、工作態度考覈

1、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有正義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且無違紀處理。

3、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問題,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4、能經常向領導老師彙報工作交流思想。

5、領導交辦的任務能及時完成,無拖延現象,敬業精神較強。

三、工作會議記錄的考覈

1、每次例會必須要有會議記錄,內容完整詳實。

2、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

3、會議記錄要求每學期上交一次,由學生會指導老師檢查。

四、工作計劃的考覈

1、各部部長必須要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計劃,報質保部審批。

2、各部要嚴格按照工作計劃進行落實。

3、工作計劃要求合理、清楚、務實。

六、工作總結的考覈

1、每學期末各部部長(副部長)要總結一學期的工作情況。

2、學生會全體成員每學期末上交個人小結一份。

3、總結報告要求簡潔、實事求是,由本人書寫完成。

七、評分標準

滿分爲100(加分項:25分 扣分項:27分)

(一)加分項:

1、學習成績優秀,獲學習優秀獎或進步獎者每人次加2分。

2、被評爲“優秀幹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及受校通報表揚的每人次加3分。

3、積極向質保部、學生會建議、申請、併成功組織開展活動者,每人次加5分。

4、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且成績突出的,每人次加3分。

5、勇於對校學生會成員或在校學生的違紀或不良行爲進行舉報、揭發者,每人次加2分。

6、對於月全勤的成員,每月加5分。

7、做好人好事、見義勇爲的,貢獻較大的每人次加5份。

(二)扣分項:

1、校級會議、學生會內部會議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

2、學校及學生會開展的集體活動、勞動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事假扣1分。(注:對於連續兩次無故缺勤的,進行內部通報批評處理,取消一切評優資格)。

3、若有醉酒鬧事、打架、徇私舞弊、上課時間上網,考試作弊等違反校規校紀的現象立即開除。

4、被老師、學生反映行爲不檢者,一經查實,每人次扣5分,並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未按時完成任務或工作失職,受老師批評者,每人次扣3分。

5、頂撞上級與部員吵架者每人次扣5分。

6、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欠交者,每人次扣5分。遲交者每人次扣2分。

幾點注意事項:

1、各部門接到質保部的考覈通知後,要積極配合,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和不認真完成工作。

2、在考覈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幹部資格。

3、羣衆意見或舉報一經查實將作爲幹部在具體工作中成績的重要考覈依據。

4、一個學期的考覈分低於85分者,本學期末不能參與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低於70分者給予開除處理。

5、考覈制度有學生會成員共同監督,由質保部執行。考覈分學期末進行統計,給予批評或表揚。

學生會考覈制度3

在院黨委的領導下,在院團委的指導下,爲了更好的促進學生會工作,爲進一步實現學生會內部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完善學生會內部管理制度,調動各部位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學生會工作的協調統一,對學生會幹部、成員在學生會期間爲學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覈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總則:

一、學生會工作人員要愛國、愛黨、愛校,堅持正義,反對xx及一切不良之風。

二、學生會工作人員帶頭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以及學生會工作原則和組織紀律。

三、學生會工作人員要積極貫徹執行學生會的章程和決議,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顧全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加強團結,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反對一切形式的小團體主義。

五、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勇於開拓,奮力進取,勇於創新,任勞任怨。

六、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要正派,謙虛謹慎,平易近人,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知道錯誤要及時改正,實事求是。

七、學生會工作人員要克服官僚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勇於承擔責任,關心下級幹部、同學的思想、學習、生活和工作。

八、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學習態度要端正,目的明確,勤奮刻苦,很好的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

九、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要保持好個人形象,公共場合要自覺維護學生會的形象。

十、學生會工作人員不準酒後工作,不準在學生會辦公室裏大聲喧譁或做體育運動及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考覈原則:

一、考覈對象我院學生會所有幹部、幹事;幹事在一學期內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無法參加的,取消考覈資格;

二、學生會幹部、成員考覈制度實行"百分制"考覈;

三、我們幹部、成員品德總分爲100分,其中基本分爲70分,獎罰分爲30分,按學期累計總分計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於100分者給予獎勵,凡一學期內出現60分以下爲留會察看,若低於50分者開除會籍;

五、學生會考覈制度工作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學生會考覈制度工作受團委、主席團監督;各部部長、幹事考覈由辦公室負責執行。

六、考覈時間爲每月末考覈一次,每學期學期末總結並公佈考覈情況;

七、考評結果公開張貼,並時時接受同學們監督,如有疑問學生會隨時解答。(再議)

八、附考評表一張(再議);

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十、本規定解釋權歸主席團。

考覈內容:

考覈制度由三個部分組成:“例會考覈”、“值班考覈”、“活動出勤考覈”、“工作考覈”、“其它綜合考覈”。具體如下:

(一)例會考覈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扣1分;無故請假者扣2分,請假一次扣1分;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爲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兩小時前請假,否則視爲無效,事後請假視爲缺席。

(二)值班考覈

1、成員在輪到值日時,無故不值日的,一次扣該人1分

2、值日人員遲到、早退扣0.5分。

3、每學期遲到累計兩次或缺席一次者,會上由主席提出批評。遲到累計三次或缺席二次者,該同學本學期不具備評選先進個人資格,並在全體成員大會上作自我批評。(再議)

4、遲到累計四次或無故缺席三次者,視爲自動退出學生會。一學期請假不能超過三次。(再議)

(注:值班考覈由主席團直接監督)

(三)部門工作考覈

1、對其本職或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參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活動兩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按規定時間上交的扣2分,工作報告在工作或活動後一週內交,否則扣2分到4分;

3、沒有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權限或丟掉權利的酌情扣2—5分。

4、對團委、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2—5分,延誤者酌情扣3分;各部門內以以上同等情況處理;

5、未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對工作情況彙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綜合考覈

3、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一律自動退會;

4、例會或工作凡有需請假者必須事先向部長或者主席團請假,經部長或主席團批准後方可離開;違者扣2分。

(五)嘉獎方面

1、凡重大精神、內容(較有影響的全校活動或傳統活動)或學生會出現重大問題必須向主席團彙報,能及時與主席團反映,視情況加2—5分。

2、整學期工作積極、認真負責者,視其表現情況加1—5分;

3、對每次部門分配到的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並有一定突出成績者,加5分;

4、部門自行組織好學生會舉辦各類活動的幹部加4分,幹事加2分;

5、一學期都有參加學生會組織的集體活動者,加5分;一學期例會、值班全勤者加5分;

6、爲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達的'任務能順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爲學生會制訂好計劃或獻計獻策者,對其作出較大貢獻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執勤的而幫助別人執勤者每次加2分;

10、學生委員會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依照考覈制度,結合本月的工作實際,各部門根據部門實際情況投票評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過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礎分加4分。

注:各部門把每次評比的結果由辦公室收集、處理。接受主席團和各部長的監督

考覈結果:

將各項考覈成績累積之後便得出個人學期考覈總分,若總分低於50分者撤消其職務,低分者給予批評處分,高分者給予表揚,形成公平對比。同時本考覈對評優評先、入黨、升降職等一切獎懲都具有參考價值。即將考覈結果作爲評選學生會優秀學生幹部的主要依據,並報送學院團總支備案,作爲考覈和評優評獎的參考依據。並學生幹部鑑定表報送院學生會存入本人檔案。

學期總分最高的部門在原給予先進個人名額基礎上按本部們人數的20%多給予先進個人名額,最低的扣除20%的名額。

總分前3名在全體大會上表揚,最後一名點名批評,部長作自我檢討。

測評加減分

每月測評名次

學生會考覈制度4

學生會幹部是做好學生工作的一支骨幹力量,充分發揮學生幹部的作用是培養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重要途徑,爲加強學生幹部管理工作,調動學生幹部的積極性,搞好各項工作,根據學生會章程,特制定本條例。

學生會幹部應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學習成績優良,熱心社會工作,責任心強,能以身作則,善於團結同學共同工作,能正確處理工作和學習的關係。

學生會要爲全系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要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從嚴管理,優化管理結構,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引導學生爭優創優,形成良好的校風、學風。

本細則所稱量化考覈是指對學生幹部的各項工作成績以分值的形式表現出來。

(一)學生幹部的考覈內容:

1、學生會成員基本工作完成情況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創造性

4、工作積極性,奉獻精神

5、團結情況

6、紀律性

7、學習成績

(二)、考覈途徑:

1、考覈工作由學生會辦公室具體實施,最終報送學生會主席團審定,並對外公佈考覈結果。

2、收集途徑

(1)學生會辦公室爲各部門設定並管理檔案。各部門必須緊密配合協作,共同抓好考覈工作。

(2)辦公室組織成員到各部門檢查與抽查。

(3)檢視各部門的上報材料。

(4)工作計劃上交情況。

(5)檢查活動記錄本。

(6)透過開學生討論會,獲得反饋資訊。

(三)考覈細則:

一.學生會成員基本工作完成情況。(共30分)

1.對上級安排的工作完成情況。(8分)

2.本職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本職工作組織情況。(8分)

3.按時交納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書面性材料情況。(4分)

4.定期召開或參加學生會及各部門或部長例會記錄情況。(5分)

5.定期向上級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援與聯繫情況。(5分)

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

1.處理問題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於組織協調以提高辦事效率;在使用幹部上有吸引力,調動積極性迅速,善於推薦人才;所負責工作成績顯著。(15—20分)

2.處理問題需組織交待、催辦、效率一般;能根據個人特點安排工作,推薦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較快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所負責校級、班級工作成績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辦幾次才能完成,影響工作進度;在組織和推薦人才方面不見成績;所負工作成績較差。(0—8分)

三.創造性(10分)

1.有強烈的創新意識,能夠提出本部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較成熟的工作建議,在工作中能發揮主觀能動性,更好地開展工作,工作當機立斷,果斷利索,有較強的果斷性和決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滿足於工作現狀,但有時有合理的改進意見,能對一般問題作出決斷。(4—7分)

3.缺乏創新意識,不能向上級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辦事拖拉,不果斷。(0—3分)

四.工作積極性,奉獻精神(10分)

1.工作主動積極。熱愛本職工作;份內外事都主動關心,能積極幫助其它部門完成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8—10分)

2.能以集體爲重,對工作能負責,本職範圍內工作能動性強、能主動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動,需外界推動,態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五.團結情況(10分)

1.善於團結各種類型的人共同工作,寬宏大量,胸襟寬闊,嚴於律已,善於聽取各種意見,同學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於團結和自己意見不同的同學共同工作,對人對已都有要求嚴格,有一定的羣衆基礎,同學反映較好。(4—7分)

3.不善於團結同學,工作活動圈子小,同學反映一般。(0—3分)

六.紀律性

1.例會及重大活動出席情況。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遲到或早退無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違反辦公室制度的按辦公室制度規定扣1—5分。

3.對檔案、資料、圖章的損壞,扣2—5分。

4.違反校規校紀現象按情節扣5—10分;受學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紀律處分者一律退出學生會。

七.學習情況(10分)

1.平均績點3.4分以上(9—10分)

2.平均績點3.0分以上(5—8分)

3.平均績點2.5分以上(1—4分)

4.平均績點2.5分以下者爲零分

5.在校內競賽活動獲獎者

系級獲獎一項加2分

院級獲獎一項加5分

校級獲獎一項加10分

非校內競賽由團委酌情給予加分

八.加分情況

1.在學生會工作中有特殊貢獻者,視情況給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團有權給認爲比較優秀的成員給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體(班級,團支部,寢室)獲校級以上稱號。加5分(不累加)

考覈辦法:

1、評選工作由團委、學生會主席、副主席、辦公室牽頭組織,對象爲全體學生會成員。

2、按照考覈基本內容的規定,每學期對全體成員做一次總結,考覈成績分爲優(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個等級。一學年把兩學期成績彙總。

3、每學期按照“優、良、中、差”四個等級進行依照相關條例給予不同的處理。上學期被評爲差的成員將被勸退出學生會。

九、制度解釋權:

本制度由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經管二系學生會制定,本制度的解釋權由系團委享有,自透過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