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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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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環境衛生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5篇)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2、中心所有炊事人員須定期體檢,持有效健康證方可上崗;

3、炊事人員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換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五不(即:不隨地吐痰,不抽菸,不用手抓食品,不對儀器打噴嚏咳嗽,不直接用勺嘗味);

4、洗碗池、洗菜池及時擦洗疏通,餐廳每日三擦三掃,做到清潔、舒適;

5、嚴格執行雙墩、雙刀制,生熟分開制,杜絕交叉感染;

6、餐具、茶具、炊具、竈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

7、採購各種肉類,必須堅持索要檢疫證件及屠宰證明等制度;

8、環境衛生要做到無髒、無異味,泔水桶、垃圾車、廢品堆、下水道要及時處理清運,保持整潔,廁所應經常沖洗,防堵防漏;

9、各餐廳及環境衛生要執行分片包乾、定人定物、責任到人制度。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1、成立消毒檢查小組。對各餐廳進行不定期、不定時的檢查。(主要檢查有無消毒、有無消毒記錄)消過毒的餐具的無污染、不否與雜物、藥物混放);

2、各餐廳必須設定消毒專用間,並配備齊專用消毒工具,消毒間必須專人負責。標上消毒人員姓名,消毒時間、記錄消毒餐具;

3、各餐廳必須作到餐餐消毒,對週轉快的餐具(如粥碗、筷子)用消毒液隨用隨消毒;

4、各餐廳必須按照正確的消毒方法和步驟進行消毒。去污、洗涮、入消毒櫃。用藥物浸泡10-30分種消毒。用藥物消毒去污、洗涮(用藥物浸泡10-20分鐘)、淨水沖洗。

5、各餐廳消過毒的餐具必須乾淨衛生,無污垢,無油垢。

6、未經消毒的餐具(如碗、盤、筷子、餐勺等)禁止使用,有不消毒使用者追究責任並給予處罰。

7、各餐廳無論採用物理或化學方法必須認真作好記錄、備案、註明消毒方法。

8、各餐廳所有人員的工作服、工作帽一週必須消毒1至2次。

9、各餐廳的大廳、操作間、主副食爲、毛菜間、消毒間、更衣室、平常每週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須餐餐消毒。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爲了加強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工作環、學習、生活、娛樂境,促進校園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濟寧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校內(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施工區等)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是校園良好環境的收益者,都有義務維護、保護和改善校園環境。

第三條 校園環境工作的清潔,實行專業人員清掃,要做到無果皮紙屑、磚石瓦礫、零亂廢棄物和雜草等一切垃圾。

第四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學校建築物的內外整沽,不得堆放、吊掛有礙校容衛生的各種物品;不得在建築設施和牆壁上亂刻、亂畫、亂抹或者用腳亂蹬牆壁門窗。違者除批評教育,令其就地搞好衛生外,造成損失者,處以20一100元的經濟賠償。

第五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準亂倒垃圾。生活垃圾應倒在垃圾箱(池)內,環衛垃圾應集中倒在垃圾池內,菸蒂、果皮及隨手廢棄物放在果皮箱內,建築垃圾由基建部門指定傾倒地點,並及時清運。違者令其清掃乾淨。

第六條 院內嚴禁焚燒樹葉、枯草、碎紙等,造成損失者,處以5-20元賠償,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一切在校人員(包括師生員工、教工家屬、子女、各類暫住人員和其他人員),都應當維護學校的公共衛生,做到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便溺,不隨地扔果皮、紙屑和食品袋,不亂扔菸蒂,不亂倒垃圾,不亂潑污水,不從室內視窗亂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八條 校內各施工單位,要堅持文明施工,各種機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齊;施工現場要進行圍擋;施工生產的各種垃圾,必須及時清運;施工中不得向校內道路上排放污水,不準隨意臨建廁所;施工後應及時清理現場,平整土地,工完料淨。

第九條 在校內行進的各種車輛,應保持外部清潔。運輸液體、散體等貨物,應當密封,覆蓋嚴密,不得散漏、遺散。

第十條 學校的環境衛生設施由校園管理處統一設定、管理,人人有責維護,不得擅自移動、翻轉、點火或倒入未熄滅的菸灰或爐灰。損壞者,照價3-5倍賠償。

第十一條 禁止在教學區牽狗抱貓,宿舍區禁止養雞、鴨、鵝、兔等家禽。用於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須經教務部門和學院辦公室批准。

第十二條 對認真執行本規定,維護和改善校容環境衛生較好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

第十三條 此規定愛衛會會同保衛處、財務處等有關部門共同實施,設立檢查、監督人員,做好本規定的落實,搞好校園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變化,按學校新下發的檔案、通知、規定執行。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爲營造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範辦公環境衛生及安全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醫院所有辦公區域的環境衛生及安全管理,包括行政樓各辦公室,綜合大樓醫生、護士辦公室、休息室、倉庫,員工食堂,小車班值班室及車輛等。

三、辦公區域的維護

1、辦公期間員工在辦公室內時必須將辦公室門敞開辦公(開空調時也要留有縫隙,不得將門緊閉)。

2、保持地面乾淨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3、保持門窗乾淨、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4、保持牆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乾淨整潔。

5、保持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

6、特殊崗位的人員(如倉庫管理員)應保證自己工作管轄區域(例如倉庫)內貨物擺放有序、無廢棄物等。

7、辦公室內需擺放檔案櫃、辦公桌、電腦等辦公設施的,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8、使用檔案櫃、保險櫃等的員工,應保持檔案櫃、保險櫃的外觀乾淨;內部檔案資料擺放整齊;頂部不擺放舊資料、舊檔案、舊物品等雜物,保持整體美觀。

9、嚴禁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非醫用電器,使用取暖器、微波爐時必須有人值守;嚴禁使用酒精爐等明火用具。

10、除指定的露天吸菸區外,其他所有區域禁止吸菸,辦公室、車輛內不得有煙味,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11、下班後先檢查各自辦公區域的門窗是否鎖好,將一切電源切斷後方可離開。

四、食堂安全衛生維護

1、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物,嚴格按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操作間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避免投毒情況發生。

3、食堂餐桌、地面,飯後必須及時進行清掃,保持餐桌、餐椅的乾淨整齊;操作間內排煙罩、竈臺、操作檯等要勤清洗,保持乾淨、整潔;每星期必須對餐廳及廚房大清洗一次。

4、廚房員工在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準帶戒指、手錶和其他裝飾物,不準留長指甲和塗指甲油;做到“四勤”:勤洗頭、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髮;女員工不準濃妝豔抹和披頭散髮,男員工不準留長髮和鬍鬚。

5、食堂內嚴禁吸菸、吐痰,不得在操作間內高聲喧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分發食物時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廚房各種用品、用具,使用後必須及時清洗乾淨並消毒;庫房保持通風、整潔、乾燥、明亮。

7、下班後先檢查爐竈是否熄滅,供油管閥門是否關閉;關好水龍頭,切斷電源,鎖好門窗後方可離開。

五、車輛安全及衛生維護

1、駕駛員值班和出車期間不準喝酒和酒後駕車,違者扣罰500元,造成後果全部責任由其承擔。

2、駕駛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凡未經批准擅自駕車外出每次扣300元,連續或一年內私自用車叄次者,作除名處理,後果自負。夜間用車須登記簽名,次日交班時報院辦備案。

3、駕駛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搞好車輛的清潔、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排除,或根據車況定期到指定修理廠對車輛進行修理,嚴格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六、監督與獎懲

1、醫院安全衛生檢查小組不定期對辦公環境衛生及安全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第一次勸導責任人進行及時整改,第二次要求責令整改並通報批評,第三次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2、全院員工必須以身作則,接受所有同事及患者的監督,發現有違規定的行爲,可向院辦反映與投訴。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4

爲了加強學校對教室、宿舍及清潔區衛生的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環境整潔優雅,培養學生講文明,講衛生的良好行爲習慣,保證“書香校園,溫馨育人”這一文化主題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環境衛生制度

1.建立組織機構:由政教處、學生會成員、各班生活委員每天對各班的清潔區進行檢查和督促,每週不定時對各班的宿舍、教室、清潔區進行抽查。在實地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計入各班的量化考覈。

2.實行衛生包乾制。學校的環境衛生實行劃區分班包乾,明確職責,堅持一天兩打掃,做到室內窗明几淨,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校園清潔區內整潔無雜草,無衛生死角。

3.實行獎懲制。把衛生檢查的結果作爲班級考覈的一部分,作爲評選文明班級的重要條件之一。

二、清潔衛生管理辦法

1.清潔衛生打掃

(1)清潔衛生打掃時間:每天早晨和活動課掃兩次。每週四進行衛生大掃除。

(2)打掃範圍:本班的清潔區、宿舍、教室(教室統一每天活動課和晚上放學後打掃)

(3)打掃要求:A教室標準:要求地面先掃後拖,包括:

教室所對應範圍的走廊;教室玻璃擦洗乾淨;前後黑板擦乾淨;教室內外牆壁瓷板磚擦洗乾淨,牆壁不亂塗亂畫,沒有蛛網,沒有腳印、球印等;所有書桌及書本擺放整齊,抽屜沒有垃圾;窗臺要保持乾淨,不得亂放東西,只放杯子和盆景且擺放整齊;垃圾桶要及時清空,杜絕地面亂扔垃圾;打掃工具要統一整齊的擺放。 B:清潔區要求:宿舍一樓樓道和教學樓樓梯每天掃拖兩次;清潔區有花池的每次打掃時要撿拾垃圾;清潔區地面要求全面打掃,沒有死角,沒有垃圾,沒有明顯土塵;垃圾桶每天倒兩次。 C:宿舍衛生標準:窗臺內外乾淨整潔,不亂放東西;暖氣片和管道上不亂放東西,保持乾淨;牀下、地面、暖氣片下打掃乾淨,不留死角;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擺放,(牀上只放枕頭、被褥、放衣服的包裹)牀下鞋子臉盆統一擺放,且擺放整齊,洗漱用品統一放到臉盆裏面;桌子上和抽屜不亂放東西,若放物品要求擺放整齊,且桌面和抽屜要擦拭乾淨;打掃工具和垃圾桶要統一擺放在兩牀之間,垃圾桶要清理乾淨;門標(包含門牌號和宿舍成員名單)和值日表要保持健全。 附:衛生檢查評分標準

一、教室(大掃除檢查標準)10分

1.前後黑板擦拭乾淨。(1分)

2.教室內外地面乾淨整潔。(2分)

3.教室內外牆壁、瓷片磚乾淨整潔。(2分)

4.所有課桌擺放整齊、書本擺放整齊。(1分)

5.窗臺擦拭乾淨且物品擺放整齊。(1分)

6.講臺打掃乾淨且講桌桌面抽屜乾淨、物品擺放整齊。(1分)

7.打掃工具擺放整齊,垃圾桶清理乾淨。(1分)

8.班級文化。(1分)

二、清潔區(10分)

1.地面要求全面打掃,沒有明顯土塵,沒有垃圾,沒有衛生死角,花池垃圾清理幹。(5分)

2.垃圾桶清理乾淨。(2分)

3.公共區域交界處無衛生死角。(3分)

三、宿舍(10分)

1.地面包括牀下掃、拖乾淨。(2分)

2.宿舍一週沒有衛生死角。(1分)

3.牀鋪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擺放。(2分)

4.桌面、抽屜擦拭乾淨,物品統一擺放。(1分)

5.窗臺內外擦拭乾淨,物品擺放整齊。(1分)

6.牀下物品統一擺放整齊,鞋子臉盆統一擺放,洗漱用品放入臉盆。(2分)

7.打掃工具擺放整齊,垃圾桶清理乾淨。(1分)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5

一、區教委作爲教委大院環境衛生牽頭單位,充分結合教委大院實際,制定,逐步改善大院環境,規範大院的管理秩序,爲機關和住戶創造一個乾淨整潔、秩序井然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的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二、認真落實衛生保潔制度,保持公共道路、車棚、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做到無垃圾堆積、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排水溝、沉沙井、化糞池保持暢通,無污水溢流;公廁保持清潔無臭味。

三、認真落實門前院內“四包”責任制,指定專人糾正違章,維護門前院內環境衛生和交通秩序。

四、大院主幹道要保持清潔和暢通無阻,不得停放車輛和沿路擺攤設點經營。

五、各單位和住戶自覺遵守大院管理制度,維護環衛、綠化和道路公共設施的完好,不準亂搭蓋、亂堆放雜物以及圈地搞種植;不準在綠地亂拉管線晾曬衣服;不準在牆上亂畫、亂貼廣告語;自覺清掃和維護走道衛生,不向屋外及走廊通道傾倒污水、拋棄雜物;不將剩餘飯菜及垃圾倒入下水道,保持管道暢通。凡人爲損壞公共設施的,由行爲人負責賠償。

六、衛生管理人員每天要打掃、保潔環境衛生,垃圾日產日清,不得堆積和超過堆放時限,保持清潔衛生。

七、維護院內秩序,不準佔用公共氣場所擴大營業專場地和亂擺攤設點經營。經批准擺賣的攤點,要規範管理,依法經商,搞好市場衛生。

八、定期測試“四害”蹤跡,施放藥物,消滅“四害”滋生地,爭創滅“四害”達標單位。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6

一、教室衛生

1、牆壁:無亂塗亂畫、亂張貼、腳印,標語懸掛整齊,學習園地、宣傳欄等佈置整齊有序。

2、地面:地面應乾淨整潔,無髒物。

3、天花板:天花板應保持清潔,無灰塵和蜘蛛。

4、桌椅:課桌椅排放應注意整齊,做到橫平豎直,間距適中。

5、講臺:講臺擺放平整且無灰塵,臺上臺下不堆放雜物。

6、報架擺放:訂閱的報刊雜誌應有固定的擺放或懸掛位置並排列整齊,否則每處扣1分。

7、門窗、玻璃:門窗無灰塵,應擦洗乾淨,無亂張貼,玻璃明亮。

8、走廊:班級走廊應注意保持清潔,無堆放,無雜物,牆壁無腳印。

9、黑板:教室前黑板應洗擦乾淨,後黑板報無亂塗、亂畫。

10、垃圾處理:各班應及時清理垃圾。“愛心”垃圾整理要規範。

11、衛生工具擺放:水桶、拖把、抹布等勞動衛生工具應擺放整齊,不得隨處丟放。

12、電燈:燈具上無灰塵或蜘蛛。

二、寢室衛生及內務整理

(一)衛生

1、牆面:無污損,無蜘蛛、無灰塵、無腳印。

2、地面:地面乾淨無雜物。

3、走廊:乾淨無灰塵。

4、門窗:乾淨,無灰塵,無破損。

5、玻璃:玻璃明亮,無灰塵、無蜘蛛、無破損。

6、物品存放臺:乾淨無灰塵。

(二)內務

1、被蓋、牀單:牀單牽得平整,被子按要求摺疊成四方塊,整體成線。

2、巾:毛巾按要求全部涼在室內的鐵絲上,看上去整齊成線。

3、桶:按指定的地方放好

4、杯:按指定的地方存放

洗漱工具在杯內要擺放整齊。

5、衣:必須摺疊整齊,不得亂扔亂放。摺疊好的衣務必須整齊的放在牀或自已的包內。

6、包:按規定的地方存放,整齊、規範。

三、室外衛生責任區

1、每天早飯後各班進行衛生清掃工作,班主任、值班教師應到責任區督促學生的衛生工作,發現問題立即督促完善。

2、各班負責的責任區內要做到:無紙屑、落葉、雜物、雜草。清理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內。

3、課間操,各班要安排衛生值日生對責任區的衛生進行維護,針對衛生檢查小組通報的情況及時清理。

4、全校師生要養成不亂扔亂倒的好習慣(尤其是飯後),同時要做到見紙彎腰,隨時撿起地上的果皮紙屑。教師要以身作則,積極引導和教育學生。

5、水泥地面、花壇、草坪無廢紙、瓜子殼、塑料袋等雜物。

6、路兩旁、牆根處、大樹下不得留有雜物。

四、會議室

1、地面乾淨,無痰跡、果皮、紙屑等雜物。

2、會議桌乾淨,無灰塵。

3、窗戶乾淨,明亮。

五、走廊、樓道衛生

1、走廊、樓道清掃乾淨,無任何垃圾。

2、走廊腰牆無腳印,無張貼物。欄杆乾淨,水槽內無垃圾。

六、食堂衛生

1、地面乾淨,無痰跡、果皮、紙屑等雜物

2、乾淨,牆角、屋頂無灰塵、蜘蛛

七、廁所衛生

1、廁所地面牆面乾淨,無紙屑、污泥及其他雜物。

2、便池、水槽乾淨無污跡、無尿跡。

3、牆壁上無污跡、無灰塵,天花板無蜘蛛

說明:

1、以上項目每不達標一項扣1分。

2、上午8:05檢查1次,平時檢查1次。

3、每週六統計彙總,並納入班級目標管理定級考覈之中。

4、每週評比結果作爲期末評比先進班級的主要依據。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7

維護校園環境人人有責,七十二團中學的每一個師生員工都有責任保持校園的整潔,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學校衛生實行區域管理,各個班級所管轄的衛生要接受學校、學生會組織的檢查,保證教室及環境區無污漬、無果皮、無紙屑、無雜物。做到衛生工作有佈置,有檢查,有批評,使學校衛生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一、學生衛生習慣的管理

1、學生應講究個人衛生,着裝整潔、勤洗澡、勤剪指甲,不喝生水、學校進行不定期檢查。

2、愛護衛生設施和樹木花草,嚴禁攀折樹枝花朵、進入草坪,努力使環境美化、空氣淨化。

3、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塗亂抹,不亂寫亂畫。

4、校園內嚴禁吃口香糖、葵花籽。

5、除飲水外,禁止攜帶任何食物進入教學樓和實驗樓。

6、嚴禁在教學樓和實驗樓內打球、追逐打鬧、大聲喧譁。

二、教室衛生的管理

每班必須在上課之前完成教室的清潔工作,要求做到:

1、地面整潔乾淨無積水。

2、課桌椅擺放整齊。

3、屋頂、牆壁無明顯污跡;窗臺玻璃、講臺抹洗乾淨。

4、垃圾桶必須每天清洗;掃帚和拖把一律擺放整齊。

三、環境包乾區衛生的管理

環境包乾區每天早、中、晚各打掃一次,早讀課前完成第一次,中午第一節課前完成第二次,下午放學時完成第三次。每週要大掃除一次。要求做到:

1、地面整潔乾淨無積水;

2、牆面、底角線、瓷磚、樓梯扶手和玻璃窗必須抹洗乾淨。

3、綠化帶和花池內的垃圾務必清撿乾淨;花池的瓷磚牆、雕塑必須抹洗乾淨。

4、垃圾桶要清洗、清理乾淨並擺放整齊。

四、辦公室衛生管理

各辦公室、專用室保持整潔乾淨。作業本、教具要擺放合理,室內張貼要規範、美觀,不準亂推雜物;各處室、辦公室的垃圾要及時處理。

五、環境衛生的檢查評比

1、各班設立專門的衛生委員負責檢查督促本班的衛生輪值和保潔工作。

2、學校由政教處組織學生會每天對各班的教室、包乾區的清掃和保潔情況進行客觀的檢查評比,其量化結果作爲對年級組、班主任考覈的重要參數。

中學政教處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市環境衛生的統一管理工作。

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內的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保潔責任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規劃、建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市政公用、環境保護、衛生、房產、園林等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環境衛生事業發展所需要的經費,使環境衛生事業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設施,制定優惠政策和激勵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無害化處置率,促進其產業化發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社會服務體系。

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環境衛生設施專業建設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環境衛生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的環境衛生意識,樹立以講衛生爲榮、不講衛生爲恥的道德風尚。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維護環境衛生,愛護環境衛生設施,尊重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和阻撓環境衛生作業人員正常作業。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切實改善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切實保障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在環境衛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環境衛生保潔管理

第九條 本市實行環境衛生保潔責任區制度。保潔責任按照下列規定劃分:

(一) 主、次幹道和沿街公廁、廢棄物轉運站等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由環境衛生專業作業單位負責;

(二) 街巷、住宅小區由街道辦事處(鎮)負責,其中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

(三) 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等單位的所在區域,由本單位負責;

(四) 建築施工工地和未經驗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設單位負責;

(五) 商場、集貿市場、攤點、賓館、飯店等場所及其附屬的室外場所,由管理單位或者經營者負責;

(六) 專用道路、河道、機場、碼頭、火車站、長途汽車站、人行過街橋、地下過街通道、風景名勝區、公園、綠化地帶、文化體育場所、停車場等公共場所以及公路、鐵路兩側用地範圍內,由管理單位或者經營者負責。

城鄉結合地區或者行政轄區的接壤地區保潔責任不清的,以及對責任單位的確定存在爭議的,由上一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確定。

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當與責任單位簽訂保潔責任書。

第十條 環境衛生保潔責任區的責任人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及時履行清掃保潔責任;或者委託環境衛生專業作業單位代爲履行,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一條 環境衛生保潔,應當達到國家和本市規定的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環境衛生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避免因違章作業造成污染。

主、次幹道和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作業,應當按照清掃保潔作業規程進行。主、次幹道的每日首次清掃保潔作業應當在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第十二條 不得隨地吐痰、便溺,不得亂扔果皮紙屑、菸頭等廢棄物,不得亂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場所、垃圾轉運站、垃圾容器內焚燒樹葉和垃圾,嚴禁將樹葉和垃圾掃入下水道。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傾倒、堆放或者處置生活垃圾、建築垃圾;不得擅自從事經營性糞便清挖;不得曬制糞幹。

運輸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漿、灰膏等散體、流體物質及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車輛,應當密封嚴實,沿途不得泄漏、遺撒、污染路面。

市、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發現違反前二款規定行爲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爲、採取補救措施和清掃(除);對拒不停止違法行爲、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清掃(除)的,可以責令將運輸車輛停放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產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條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單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爲生活服務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糞便。

對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的單位依法實行行政許可制度。

第十五條 生活垃圾應當定點、定時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實行袋裝收集和分類收集、回收利用。具體實行的區域、時間由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確定並公佈。

第十六條 在實行袋裝化收集的區域,環境衛生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市、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收集,並運送到市、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設定的密閉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轉運站。收集的時間應當予以公告。

未實行袋裝收集區域的單位和居民,應當將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內或者垃圾投放點。

第十七條 生活垃圾由環境衛生專業作業單位按規定及時清運。清運時間應當避開城市交通高峯期。

市、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未接管的住宅小區內產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設單位負責清運。

第十八條 生活垃圾必須運送到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的生活垃圾處理廠(場)進行處理。

對生活垃圾應當採用衛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燒、綜合利用等方式處理,並達到國家無害化標準要求。

在生活垃圾處理廠(場)內揀拾垃圾,應當按照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有組織地進行,不得擅自揀拾。

第十九條 單位、個體經營者、居民和暫住人口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生活垃圾處理費專項用於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

第二十條 中小學、託兒所、幼兒園、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戶(利用住宅從事生產、經營的除外)產生的糞便,由環境衛生專業作業單位負責清運。其他單位產生的糞便的清運,應當自行負責,也可以委託環境衛生專業作業單位實行有償服務。

糞便管道、化糞池清疏可以委託環境衛生專業作業單位實行有償服務。

第二十一條 不得將工業垃圾、危險垃圾、建築垃圾投放到生活廢棄物容器、轉運站、處理廠(場)內。

第四章 建築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條 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泥漿及其他廢棄物。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七日前,到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報建築垃圾數量、運輸路線、運輸車輛、處理場地等事項,辦理建築垃圾處置手續。

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審覈決定。覈准的,按照有關規定收取建築垃圾處置費用,併發給建築垃圾處置覈准證件;未經覈准的,予以書面答覆。

禁止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城市建築垃圾處置覈准證件。

第二十四條 建設單位對建設施工中產生的建築垃圾應當在施工現場範圍內堆放,及時清運,在該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將所產生的建築垃圾全部清除。

建築工地及垃圾處理場的進出路口路面應當硬化處理,配設車輛沖洗設施(含排水溝、沉沙井等),保持周邊環境及車輛清潔。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築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覈准的運輸單位運輸。

第二十六條 運輸建築垃圾的車輛,應當隨車攜帶建築垃圾處置覈准證件,按照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審批的時間、路線、數量,將建築垃圾運送到指定的處理場地。

第二十七條 回填工程基坑、窪地等需要消納建築垃圾的,消納單位和個人應當到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由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統一調度、安排。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修建、裝修房屋產生的零星建築垃圾,應當及時清除。也可以委託市容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有償清運,市容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應當自接受委託之日起三日內清運完畢。

第二十九條 不得將危險垃圾混入建築垃圾。

第五章 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

第三十條 環境衛生設施包括公共廁所、化(貯)糞池、廢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轉運站、垃圾和糞便處理廠(場)、灑水(沖洗)車供水器、環境衛生作業人員工作和休息場所、環境衛生車輛停車場等。

第三十一條 市、縣(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環境衛生設施專業建設規劃和《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辦理環境衛生設施規劃審批手續。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確定的位置、用地面積、規模建設環境衛生設施,不得擅自變更位置或者減少建設數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和阻撓建設環境衛生設施。

第三十二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建設項目設計審查中,應當按照環境衛生設施設計規範,一併對環境衛生設施進行審查。

第三十三條 環境衛生設施專業建設規劃確定和預留的環境衛生設施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第三十四條 從事城市新區開發、舊區改建、城市道路建設和景區(點)開發建設的單位,以及機場、車站、公園、商店等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衛生的規定和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環境衛生設施,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所需經費應當納入建設工程概算。未建設環境衛生設施或者環境衛生設施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幹道、次幹道、廣場、住宅小區和商業貿易區環境衛生設施數量低於國家規定設定標準的,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照規劃要求組織補建或者配置,所需費用由原建設單位承擔。

第三十五條 在主、次幹道兩側和旅遊景區(點)、繁華商業區新建公共廁所,不得低於國家城市公共廁所一類標準;在其他區域內建設公共廁所,不得低於國家城市公共廁所三類標準。

透過社會融資方式建設公共廁所,經規劃管理部門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建築面積,但最多不得超過原建築面積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爲其他經營用房。

提倡和鼓勵商場、餐飲、賓館、加油站等場所內的公用廁所在營業時間內向社會開放。

第三十六條 市、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投資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由環境衛生專業作業單位負責維護管理,也可以透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出讓經營管理權,由取得經營管理權的單位和個人負責維護管理。透過社會融資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有合同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環境衛生專業作業單位負責維護管理。

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機場、廣場、公園、文化體育場所、商場、集貿市場、大型停車場、風景名勝古蹟遊覽區等公共場所內的公共廁所、生活垃圾容器、廢物箱,由其管理單位負責維護管理。

由開發建設單位投資建設的新建住宅區的公共廁所、小型生活垃圾轉運站、生活垃圾容器、廢物箱及市容環境衛生作業人員工作和休息場所,尚未移交的,由開發建設單位管理。

第三十七條 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者、經營者應當對環境衛生設施實行規範化、標準化管理,定期維護維修,保證設施、設備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損壞環境衛生設施,不得改變環境衛生設施使用性質,不得擅自拆除、遷移環境衛生設施。因城市建設確需拆除、遷移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提出拆除、遷移方案,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並依法進行重建或者給予補償。

第三十九條 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處理廠(場)的設定,由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定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處理廠(場),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生活垃圾、建築垃圾。

設定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處理廠(場),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定標準,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第四十條 在下列區域內不得設定填埋式生活垃圾處理廠(場):

(一)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和地下水補給區保護範圍;

(二)城市主導風向的上風向區域;

(三)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基本農田保護區;

(四)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實施處罰:

(一)不履行環境衛生保潔責任區清掃保潔責任的;

(二)隨意傾倒、拋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築垃圾的;

(三)運輸車輛沿途泄漏、遺撒、污染路面的;

(四)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菸頭等廢棄物,亂倒污水的;

(五)未及時清運建築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時清運生活垃圾的;

(六)未經覈准擅自處置建築垃圾的;

(七)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城市建築垃圾處置覈准證件的;

(八)將建築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覈准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

(九)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損壞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未經批准擅自拆除環境衛生設施的;

(十一)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築垃圾的。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限期改正,並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一)將樹葉和垃圾掃入下水道的,處以十元以下罰款;

(二)擅自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擅自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理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三)未按覈准的時間、路線清運建築垃圾或者未隨車攜帶覈准證件的,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佔用、擅自遷移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改變環境衛生設施使用性質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五)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生活垃圾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未建設環境衛生設施或者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經驗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組織補建或者改造,所需費用由原建設單位承擔,並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按每處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 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侵犯環境衛生作業人員合法權益造成人身傷害,應當給予治安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9

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提高師生身體素質,創造一個整潔、優美、舒適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上級有關要求並結合學校實際,特訂本制度。

一、教學衛生

1、教師應保障學生每天學習的時間,適當安排課內外作業,儘量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2、學生應認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廣播操,上好體育體活課,加強體育鍛煉,增強身體素質。

3、教師要準時下課,保證學生有充分的時間休息。夏季班主任可組織學生進行半小時左右的午睡。

4、班主任每週要調整學生座位,矯正學生視力。

5、各科教師要嚴格培養學生正確閱讀坐姿、握筆、聽講的姿勢。

二、保健衛生

1、學校應明確學生個人衛生的要求,各班班主任要切實做好學生的晨檢工作,加強學生個人衛生檢查,及時上報因病缺勤學生的名單。

2、班主任及相關任課教師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學生的計劃免疫工作。

3、班主任教師要做好衛生保健工作指導,並透過班主任加強學生對常見病的預防進行教育,並確保得病(傳染病)學生按規定時間進行休息,防止傳染病在校內蔓延。

4、班主任、體育教師要根據分工組織好學生的體質測試工作,並及時做好相關資料的記錄、上報工作。

5、學校在招生時應及時收取學生的《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並要求學生進行健康體檢。

6、學校應組織師生員工進行定期體檢,建立學生和教職工健康檔案並做好保管工作。

三、環境衛生

1、學校設立環境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全校的環境衛生檢查考評工作。同時明確環境衛生的包乾責任範圍和衛生標準,確保日常環境衛生和突擊性環境衛生都有教職工負責。

2、學校建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辦公室的日常衛生由行政值日人員負責。

3、全校教職工都應加強學生衛生習慣的教育與培養,幫助學生養成文明衛生習慣,以確保牆壁無手腳印,地面無痰跡,桌椅無刀痕,使校園真正做到淨化和美化。

4、教職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做學生的表率。

四、除滅害蟲

1、學校要落實除“四害”的兼職人員,根據“四害”發生的不同季節,採取不同的方法,開展殺滅“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廁所、垃圾箱等地點的消殺蚊蠅工作。

3、每學期要求投放藥物1—2次(食堂使用專門滅鼠工具――粘鼠板)。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0

一、組織成立校園環境衛生領導小組,做到衛生工作有佈置、有檢查、有反饋,使學校的衛生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二、全校衛生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分擔區、處、室、衛的衛生包乾,各個班級所管轄範圍要接受有關主管衛生的老師和值日學生的檢查和監督。

三、各班要建立一天兩保潔一打掃,一週一清洗制度,所負責的公區,要包清潔衛生,每天進行全面檢查,保持無果皮、無紙屑、無塵土、無雜物。

四、校內所有下水道、垃圾桶、廁所等蚊蠅孳生地要加強管理,廁所天天進行清潔,防止蚊蠅孳生。

五、各辦公室和專用室要保持整齊、乾淨,作業簿和教學用具要安置合理,保持教室整潔衛生,門窗玻璃明淨,桌椅整齊,用具擺放有序,室內張貼要美觀規範,不準亂堆放雜物,不準在牆上亂畫。

六、師生的衣着裝束要整潔樸素大方,嚴禁留怪髮長發,不穿奇裝異服。學生一律不塗口紅和旨甲油,不帶戒指、項鍊、耳環。

七、禁止一切損壞花、草行爲,嚴禁往花壇及綠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學校和班級要定期檢查學生個人衛生,每週不少於一次。

八、堅持每週清潔衛生流動紅旗評比制度,並將其作爲學校每學期先進班級評選的重要依據。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1

爲了切實改善學校的校園環境,保證校園整潔、衛生,給全體教職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爲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徹底改變校園面貌,提升學校形象,經研究制定我校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範本篇。

一、 具體要求

1.校園內必須堅持每天打掃、發現即清除,任何時候都必須保持乾淨、整潔,無衛生死角。

2.教室無紙屑、果皮、口痰等垃圾,清潔工具必須擺放整齊。

3.窗子、窗臺每天都必須抹乾淨,做到窗明几亮,無明顯灰塵和痕跡。

4.教學樓的陽臺、場邊花帶的瓷磚要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5.廚房、食堂必須隨時打掃,不管任何時候都必須保持整潔、衛生,堅決杜絕衛生死角。餐具擺放有序、乾淨整潔;蔬菜應單獨儲放在乾淨衛生的地方,並分類擺放;食堂工作人員要時刻注意自身的清潔衛生,要勤洗頭、勤洗手、勤換工作服和工作帽。

6.教師宿舍樓前後應定期打掃,隨時保持乾淨衛生,走廊、過道無紙屑、果皮、菜皮等垃圾。

7.校園內的所有廁所每天必須沖洗1---2次,要做到乾淨衛生,無異味。

二、具體措施

1.校園內的環境衛生採取班級分片負責制,各班必須嚴格做好學校指定區域的清潔衛生,要隨時接受檢查。

2.食堂的環境衛生由食堂工作人員自行負責,什麼時候有,什麼時候打掃,要隨時保證乾淨整潔。學校隨時督促檢查。

3.教師宿舍樓原則上是由教師自行打掃門前雪,樓梯由樓上的教師輪流打掃。以任何時候都必須保持整潔爲目標,實行不定期打掃。

4.注重保持,堅決杜絕亂丟亂甩的不良行爲,每發現一次按“文明禮儀”評比細則扣分。

二、 管理辦法

爲了更好地保證校園內的環境衛生,確保措施落到實處,決定把校園的環境衛生情況納入學校班級“文明禮儀”評比範疇,由值周教師對班級實行量化考覈,每週一小評,每期一終評。食堂由分管領導不定期檢查,每發現一次食堂不乾淨、不整潔,扣食堂工作人員5——10元。教師宿舍樓按照各自的區域自行打掃的原則,由學校行政領導檢查。若一期中有三次不合格,記該教師“不良記錄”一次。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爲依法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整潔、優美、禮貌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促進全國衛生城建設,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遼寧省愛國衛生管理條例》和《葫蘆島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一切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堅持統一領導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羣衆管理相結合和“誰佔用誰負責,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實行各相關部門共同管理、分級組織實施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城市環境衛生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

(一)制定、調整城市環境衛生事業的髮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城市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三)編制城市環境衛生事業經費計劃,檢查監督各項資金的投放與使用;

(四)城市環境衛生的依法監督與管理,指導下級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五)抓好全市環境衛生的科研工作,組織實施垃圾、糞便的無害化處理。

第五條衛生、環保、工商、公安、交通、民政、電信等部門和市區內的街道辦事處以及各新聞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用心協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第六條市區內各街道辦事處要加強環境衛生科學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環境衛生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持續公共衛生習慣。

第七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要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社會勞動,不得妨礙或阻撓衛生管理人員履行職責。

第八條對在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九條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履行環境衛生管理和監督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市區內主、次幹道的清掃保潔;

(二)負責市區生活垃圾的清運;

(三)負責市區環境衛生設施的設定、維護、檢修、更新和垃圾場的建立與管理;

(四)負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住宅小區垃圾的有償代運及處理。

(五)負責市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各街道辦事處管轄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檢查監督。

第十條市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區域範圍內居住區、小街小巷、城鄉結合部的清掃保潔、居民區生活垃圾的一級清運歸點工作。

城市貿易市場的衛生管理工作,由該市場的主管部門或管轄單位負責,其中交易攤點的環境衛生,由經營者負責。

第十一條用於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垃圾箱(筒)及廣告欄板等設施,應及時更新、補充和完善,各種設施要貼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標準。根據實際需要增加現代化管理設備。

城市開發或改造的`地域,要嚴格執行城市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建設生活廢棄物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等環境衛生設施,所需費用可納入工程建設預算。

第十二條爲保證城市規劃附屬設施的如期完成,用於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公廁和垃圾站建設實行保證金管理制度。城市開發建設單位按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總體規劃要求,在辦理開工許可許前到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按開發建設地域應建垃圾站和公廁數量的總體造價,預交保證金。保證金計算方法按環衛基礎設施規劃設計標準面積乘以當年工程預算定額覈定,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退回本息。不按要求修建的開發建設單位,保證金不予退回,全部用於該開發地域垃圾和公廁的修建,並由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在開發建設中按規劃要求留用的指定位置組織修建。

第十三條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務必堅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開工、同時與主體工程參加驗收、同時交付使用。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損毀或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確因建設需要務必拆除或移動環境衛生設施的,要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審批,並在完工後及時予以生修或維修,並經批准單位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城市公共廁所確因建設需要務必拆除的,開發建設單位要在開工前提請拆遷方案,經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批准,並按新建標準交足補償費後方可拆除。

第十六條城市公廁按照環境衛生管理要求和發展規劃,可採取社會融資建設的辦法適當發展公廁,有計劃地改造旱廁。

第十七條市區內鐵路沿錢的環境衛生管理區域的職責分工,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會同鐵路部門確定,其環境衛生按確定區域由鐵路部門負責。

第十八條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私營門市,應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劃分的衛生職責區域完成清掃(含除雪)保潔工作。本區域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按指定地點排放並辦理排放手續,交納排放處理費。

第十九條旅遊風景區、公園、影劇院、商場、賓館、體育場、港口碼頭、火車站、汽車站、高速公路出入口、102線兩側、停車場、收費存車處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由該場所的管理或管轄單位負責。

第二十條單位或個人應當嚴格執行環境衛生主管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垃圾等廢棄物。禁止拾廢人員的亂扒、亂倒行爲。

垃圾、糞便等廢棄物的清運單位務必及時清運,並儘快實現無害化處理的綜合利用。

第二十一條開發建設產生工程渣土的單位要在開工前到環境衛生主管單位辦理排放手續,按規定交納排放處理費,並按指定地點堆放和送入排放處理場。

第二十二條運輸散體、流體物料的車輛要載裝適當、苫蓋嚴密,不準沿途遺撤。各種客運車輛司乘人員不準沿街揚棄廢票。畜力車務必在指定路線和區域行駛,牲畜配帶糞兜。任何車輛輪胎不準帶泥、油污物進入市區街道行駛。

市區內各種運營車輛務必持續內外清潔。

第二十三條市區內非指定公共場所禁止下列違章行爲:隨地吐痰;亂扔果皮、果核、紙屑、廣告印刷品、菸頭、餐飲廢棄物等;隨地便溺;亂排亂倒垃圾、糞便、污水、污物;在廣場、街道露天場所或垃圾箱、果皮箱內焚燒廢棄物;從樓內、視窗、圍牆等處潑灑污水或拋擲廢棄物;在牆體、樓道等公共場所或設施作戶外廣告實施的亂塗、亂寫、亂畫等。

本市範圍內禁止使用構成“白色”污染的超薄型塑料物品,暫使用可降解塑料製品,並實行回收等辦法加以根治。

第二十四條醫院、療養院、屠宰場和生物製品廠構成的廢棄物,務必使用專用容器收集,按國家規定嚴格進行無害化處理。本單位暫不具備無在化處理條件的,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採取有償服務的辦法,統一密閉運出,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二十五條市區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飼養家畜或家禽。確因教學、科研和特殊行爲需要經批准飼養的,務必實行圈養,不得擾民和影響環境衛生。飼養寵物的應當貼合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市區內沿街各級各類單位實行門前區域環境衛生(含除雪)職責制管理,確保整潔衛生。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對包而不淨、淨而不潔的職責單位採代替掃服務的辦法加以解決。

第二十七條委託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廢棄物的單位,應按下列標準交納服務費,並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物價部門每兩年進行一次調整。

(一)垃圾代運費每噸收取25元。無法覈定噸位的按下列標準收取:

1、機關、團體、部隊每人每月1元;

2、商場(店)、浴池、歌舞廳、影劇院每月每平方米0.01元;

3、飯店每月每桌4元;

4、旅店、賓館、招待所每月每牀1元;

5、醫療衛生單位每月每牀2元;

6、校園產生的生活垃圾按噸位交納代運費和排放費,不得向學生收取;

7、市場外攤點和工商部門未收取衛生管理費的露天市場、早晚市場的衛生代掃費每個攤位每日1元;

8、臨街單位門前環境衛生(含除雪)代清掃費每平方米每月(除雪每次)1元。

(二)垃圾排放費:

1、生活垃圾入場排放費每噸5元;

2、建築殘土、爐渣、工業廢渣排放費每噸4元;

3、建築垃圾堆放費每噸1至2元;

4、生化垃圾處置費每公斤1元。

環境衛生排放費全部用於發展環境衛生事業和環衛設施建設。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爲都有揭發、投訴和舉報的權力。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及城市監察單位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爲,立即或限期清理,採取有效補救措施,恢復原貌,應當處罰的行爲按下列規定依法收費或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行爲,按代清掃費收取標準收取清掃費。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行爲,對當事人給予警告或每次處以5至50元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行爲,對單位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立即清理現場,消除危害。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責令當事人限期處理或者沒收擅自飼養的家畜、家禽和寵物,並可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對單位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五)對損毀城市環境衛生設施以及污辱、毆打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或阻撓執行公務,構成違法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三十條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的工作人員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給予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3

1、全體師生要樹立講究衛生,美化環境,塑我形象的意識;愛護校園裏的一切設施。

2、總務處負責將校園衛生區劃分給各辦公室和班級,包乾管理;各班級和辦公室要制定衛生制度,明確每日衛生責任人,負責每日打掃和保潔。

3、不準在校內騎自行車,各班每日要安排學生將自行車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齊,檢查督促每輛自行車都上鎖。

4、教室裏張貼有序,課桌椅等用具擺放整齊,窗明几淨,牆壁和天花板無浮塵,無蜘蛛網。

5、教室地面要保持乾淨無浮塵,垃圾桶及時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堅持晨掃和午掃,搞好保潔,保持教室經常性通風。

7、總務處和團委定期組織衛生檢查,利用晨會表揚年級前三名班級,每月張榜公佈衛生檢查結果一次,學期末總結,檢查結果納入先進班級的評比。

評分項目與標準:(滿分10分)

1、教室牆上是否有衛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過,無紙屑、無瓜果皮、無塑料袋等垃圾雜物,無痰跡、無口香糖殘留物等;(2分)

3、牆壁和天花板無浮塵、無蜘蛛網;(2分)

4、門窗乾淨;(1分)

5、走廊和過道的窗臺、護牆瓷磚、不鏽鋼扶手擦洗乾淨,保持整潔;(2分)

6、垃圾桶及時清空;(0.5分)

7、課桌椅凳衛生工具等用品擺放整齊,講臺乾淨無粉塵;(1分)

8、自行車擺放整齊。(1分)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4

1:遵紀守法,遵章守規。服從上級的指示與命令。

2:工作前必須正確穿着衣服鞋襪,佩戴耳塞口罩。頭髮不易過長,嚴禁穿着拖鞋,涼鞋,背心,短褲熱裙(短褲)上班。衣服下襬,袖口,胸領要紮好扣好。

3:班前不得弒酒,且要保持飽滿的精神狀態。

4:工作時要集中精力操作,不準在崗位上嘻哈打鬧、睡覺、玩手機,不準脫崗、串崗以及做無關工作的事。

5:禁止跨越運轉中的設備,不得用手或帶金屬性質的物體去觸及運轉中的機臺設備,以免造成工傷事故或機臺傷害。

6:要懂得如何保養機器,軸承潤滑加油,散熱風扇保護罩上的清潔,軸承兩邊的纏棉清理,機臺每組運轉工作中的輪子速度比例調配,機器平時的愛護與保養是每位員工應盡的義務。不得隨意、胡亂、盲目操作機器。

7:機臺出現異常或異響時要懂得如何處理,更要及時處理消除異常狀況,當班人員不得故意拖延處理異常的良好時機。

8:要時刻注意環境衛生的清掃、清潔,各機臺的安全門、安全蓋在生產當中要關閉,不準違反機臺的正確操作程序。時刻謹記人身安全、機臺安全爲第一,對有粉塵、高燥音的工作區域必須佩戴耳塞、口罩。

9:熱壓輪的溫度在160—180度左右,不得用手或身體去觸摸、觸碰。

10:新進的員工必須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未培訓合格前不得讓其單獨操作。

11:對機臺、機臺周邊環境衛生要時刻保持整潔,時刻清掃清潔地面上的雜物、飛塵、廢棉,物品擺放要整齊劃一,機器、機身上、機臺旁邊四周不得擺放任何不屬於機器本身的多餘物體。

12:“5s”是指管理、整頓、清掃、清潔、習慣(紀律)。每位員工都應正確地執行、實行,並且任何一個員工被安排到任何的工作場所都應能立即展示其自身的“5s”精神,修養自身良好習慣是功於公司、利於個人的高尚品德。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5

爲營造一個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改善局環境衛生狀況,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局內各科室的室內衛生,由各科室負責;公共部分的衛生由專業的保潔員負責。

1、每位同志上班前要打掃好自己辦公區域衛生,整理檔案,保持辦公桌整潔,下班後清理當天的垃圾。

2、檔案櫃、辦公桌等辦公設施擺放,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3、辦公桌上擺放的書籍、檔案等辦公用品應整齊、合理。

4、辦公室牆面、燈具、門窗等應保持無灰塵、蜘蛛網,牆面、門嚴禁張貼印刷品。

5、辦公室地面隨時保持無紙屑、積塵、菸頭等垃圾。

6、辦公室、會議室、樓梯、通道等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內禁止吸菸。

各科室環境衛生要做到一日一清掃,每週五下午進行衛生大掃除,重大節假日安排集中大掃除,全體幹部職工要自覺地保持公共場所的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