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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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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管理制度(通用5篇)

交通管理制度1

1、學校成立以校長爲組長,總務主任爲副組長,安全員、班主任爲成員的水陸交通管理領導小組。

2、對學生進行分鄉鎮分村社分路隊統計,實行路隊長制度,全體教職工每人負責一個路隊的監督和管理。

3、週末放假實行分時段放假,萬家、福慶、天星學生先放假,國華、鹽河學生後放假,避免客車超載。

4、組織透過透過各種形式、各種活動加強水陸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以舉辦講座、開展競賽、觀看錄像,實際演練等形式,培養學生自救自助能力。

5、學校每期召開一次水陸交通安全工作會議,及時總結工作和安排部署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排查交通安全的隱患,及時解決有關隱患,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交通部門予以解決。

7、每學期對學生進行水、陸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8、學校組織的外出活動,必須要和運輸學生的車船人員簽訂責任書,明確各自責任。

9、在洪水期間,各班成立護送小組,及時通知家長接送,不能回家的學生,必須留校。

10、對於因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而出現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在工作考覈中,實行一票否決。

交通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公營車輛技術管理,降低消耗,提高效益,根據行業管理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二條公營車輛機務工作歸口機務處管理。

第三條公司辦理完畢車輛入戶、營運手續後,調撥到各相關車隊組織運營。

第四條機務處及各相關車隊應建立完善的車輛技術檔案和各項原始記錄,貫穿於車輛從購置到報廢的全過程。

第五條公司內部調動車輛,車輛調出單位必須保證其技術狀況良好,不得拆卸、更換車輛任何部件和附屬裝備,並將車輛相關牌證、隨車工具以及技術檔案隨車移交。

第六條各車隊應監督、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車輛完好率應保持在95。

第七條依據有關技術規定,制定合理的車輛一、二級維護計劃,並嚴格組織實施。正常情況下,一級維護停庫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二級維護停庫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一、二級維護不得佔用工作車日。

第八條車輛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報告,由車隊機務員負責向維修廠報修。維修廠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修理,不得有因車輛故障未及時排除而造成車輛停班、誤班的現象發生。

第九條車輛途中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車隊應及時組織旅客接駁,救援故障車輛。高速公路上發生此類情況,駕駛員應主動配合交警部門妥善處理,不得擅自離開。

第十條車輛發生機損事故,車隊應組織技術人員分析原因,評估損失,明確責任。屬駕駛員操作原因引發的機損事故,由駕駛員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屬維修廠責任的,由維修廠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屬其他原因的,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第十一條駕駛員交接車輛,必須由車隊有關人員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並做好車輛交接時實時技術狀況、油料消耗等記錄。

第三章車輛的定額管理

第十二條燃油管理

1、燃油消耗實行定額管理,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額自負。具體定額指標經跟車寫實後另行確定。

2、車輛必須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憑票報銷。駕駛員按規定燃油標號加油,車隊應做好燃油考覈記錄。

3、車輛進廠維修,不得使用燃料油清洗零部件。

4、車輛因肇事而導致的人力無法控制的燃油損耗,各車隊應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輪胎管理

1、各車隊應對輪胎實行“二賬”、“五登記”的管理制度。“二賬”即必須建立輪胎總賬,個車臺賬;“五登記”即入庫、發放、翻修、異動、報廢登記。

2、領用的新胎和在用胎應在胎體側面適當位置烙上由各車隊第一個(或頭兩個)拼音聲母、年份和輪胎編號組成的字樣。

3、駕駛員應按相關技術要求合理使用輪胎,適時進行翻邊換位,最大限度地延長輪胎使用壽命。

4、輪胎定額里程,主要根據廠方的相關技術數據和車輛執行的道路狀況確定,並在實踐中不斷修訂、完善。具體定額標準另行確定。

5、丟胎、爆胎、碾胎及輪胎早期磨損的處理

a、輪胎丟失:駕駛員應按輪胎欠駛里程折算價格的100賠償。達到定額標準的,每條輪胎按20元計賠,輪輞按原價計賠。

b、爆胎:按欠駛里程的50計賠(屬廠方質量問題已追償的除外)。

c、碾胎:前胎碾壞、後輪並裝胎同時碾壞,按欠駛里程的80計賠;後輪單胎碾壞,按欠駛里程的50計賠。

d、因輪胎早期磨損而達不到定額里程提前報廢的,駕駛員應按欠駛里程折算價格的50賠償。

第十四條配件管理

1、配件消耗定額標準,應依據車輛類型等級、車齡和道路狀況確定。

2、各車隊要建立汽車配件領用審批制度,維修廠(車間)材料室要建立個車配件領用臺賬,憑單位批准文書發貨。

3、建立配件配送物流機制,實行零庫存管理。所使用的配件必須保證質量,必須附有產地、合格證等能證明配件品質的相關憑證,做到不是正規廠家的產品不進,無合格證的產品不用。

4、配件消耗實行年度考覈制,以定額爲基數,實行節獎超罰,獎罰額度另行確定。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第五條款,對責任人處以xx元罰款。

第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第八條款,對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

第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九條款,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200元罰款。

第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十條款,屬駕駛員責任的,駕駛員按損失金額的50賠償;屬維修廠責任的,維修廠按損失金額的100賠償。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款,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九條上述罰款均上交公司。

交通管理制度3

爲加強全縣交通運輸系統幹部管理,規範和完善幹部外出行爲,嚴格電話暢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運輸系統幹部在法定工作日內因公因私離開,必須嚴格遵守請假報告制度,不得擅自外出。

二、局領導班子成員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離開的,必須向局長請假,並告之局辦公室。各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離開,必須分別向分管局長和局長報告請假,因私外出時間超過5天的,必須書面請假,並報局辦公室登記備案。上述人員因公務活動外出,有局長籤批意見的不再報告。

三、各二級單位副職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離開,應向單位主要負責人請假報告,經批准後方可外出;機關一般幹部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必須向股室負責人和分管機關的局長請假報告,因私外出時間超過5天的,必須書面請假報局長批准後方可外出。

四、交通運輸系統幹部外出回遠後,應及時向局辦公室報告銷假。需繼續外出的必須再行履行請假報告手續。

五、交通運輸系統幹部外出期間有違紀行爲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對未按要求進行報告外出離開的,視爲無故脫崗。對無故脫崗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談話批評、責令檢查、全系統通報、紀律處分等處理。

七、凡未報告並造成工作被動、延誤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局領導班子成員,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凡因電話不暢通,耽誤工作的,可視情況扣減電話費,並根據新的工作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九、局屬各單位要參照本制度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加強對本單位幹部職工外出和電話暢通管理。

交通管理制度4

切實抓好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2、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

4、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乘坐三輪車的學生的教育:家長接送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外,不能向車外扔東西。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能在非機動車車道上騎車,不要幾個人並排騎行;自行車不準搭人。

5、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設立路隊長,互相幫助、互相照應。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繫,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採取對策。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員衆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

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要規範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峯期在校園內行駛;要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交通管理制度5

一、爲確保師生在校內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切實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到教育“常規化、細實化”。

三、校外行走嚴格遵循道路交通規則;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鬧;按時上、下學;發生意外及時求助,同學間要互相幫助。

四、校內不準追逐,上下樓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擠、不推、不搶,按次序行走。

五、年齡不滿十二週歲不準騎車,家校路程不超過1000米不準騎車。

六、定期檢修保養車輛,確保騎車安全。

七、校內不準騎自行車,進入校門後一律下車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擺放整齊有序。

八、進出學校的汽車必須減速慢行,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每小時;上下學時禁止車輛通行;校內禁止按喇叭;車輛到指定車位停放。

九、定期進行學生上下學出行情況調查,杜絕乘坐“黑車”現象。

十、每位教師要做好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對學生進行教育,幫助學生改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