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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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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學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小學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一、爲確保師生在校內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切實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到教育“常規化、細實化”。

三、校外行走嚴格遵循道路交通規則;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鬧;按時上、下學;發生意外及時求助,同學間要互相幫助。

四、校內不準追逐,上下樓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擠、不推、不搶,按次序行走。

五、年齡不滿十二週歲不準騎車,家校路程不超過1000米不準騎車。

六、定期檢修保養車輛,確保騎車安全。

七、校內不準騎自行車,進入校門後一律下車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擺放整齊有序。

八、進出學校的汽車必須減速慢行,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每小時;上下學時禁止車輛通行;校內禁止按喇叭;車輛到指定車位停放。

九、定期進行學生上下學出行情況調查,杜絕乘坐“黑車”現象。

十、每位教師要做好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對學生進行教育,幫助學生改正錯誤。

小學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2

爲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切實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個學校重要的方面,爲此,根據我校所處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明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德育副校長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各年級組長工爲年級交通負責任人,各班主任爲交通安全責任人。

2、每學期至少請法制副校長對全校師生作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分管校長、各班主任針對學生實際及時經常加強教育。

3、全校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學。學生在校外騎自行車必須執行有關規定,即不足十二週歲的不能上馬路。

4、切實加強新的交通安全意識,使學生確實做到:

(1)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過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燈的要遵守交通燈指示過馬路

(3)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羣結集防礙交通安全。

(4)乘搭公共汽車時,要等車停穩纔可上落,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

5、學校集體乘車外出活動時,要注意:

(1)必須租用有合資質的運輸公司的車輛。

(2)按參加人數覈算好車輛數,決不超載。

(3)做好活動前的師生安全教育。

(4)落實好安全責任人,確保整體及每車都有專人落實安全工作。

小學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3

爲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規定:

1、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2、摩托汽車、自行車、助動車、電瓶車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內,不得隨意停放。

3、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滿12週歲的學生要騎自行車必須申請考覈透過,在規定位置停放。

4、外來車輛若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

5、學生進出校門在指定區域內行走,不準奔跑打鬧。

6、門衛、值日教師要管理好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7、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要注意慢行觀察,並減速慢行。(車速控制在時速5公里內)。

8、開家長會等各類活動時,門衛應在場指揮車輛定點有序停放。

9、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自行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並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10、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的,在學生上學、放學時要高度警惕,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學校安全領導組按相應的條例追究責任。

小學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4

爲進一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職責,真正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目標

我校地理位置比較偏僻,交通主要靠拖拉機、農用車、三輪車等一些無載人資格的車輛,這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隱患。爲此學校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認真搞好宣傳教育,組織學習貫徹有關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規和政策,對師生員工實施經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切實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議事議程。

二、安全職責

(一)組織領導: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學校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政教主任具體負責。學校將經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學期組織全校師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交通安全知識競賽、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等活動。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

1、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瞭解交通信號、交通標誌等交通常識,記住急救電話。

2、教育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英雄車”、不準坐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3、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從信號和交警指揮,不在道路上玩耍、遊戲,列隊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別重視學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

4、教育師生不乘坐“三無車輛”(無載人資格、無駕駛證、無牌照)。

5、學校組織校外集體活動時,必須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經學校領導集體落實研究,報教育局批准。

6、校外活動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狀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嚴禁使用“三無車輛”(無載人資格、無駕駛證、無牌照)運送學生。

7、嚴禁組織學生外出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活動。

8、班主任作爲學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逢放學、放假前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9、政教處每週升旗儀式和週五早上集合時必須強調交通安全。嚴禁學生乘坐“三無車輛”往返學校。

10、值周教師每週必須做好學生往返學校的接送工作,杜絕學生乘坐“三無車輛”而發生安全事故。

小學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5

1、建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立體化網絡

班主任負責具體內容的教育與指導;值周教師負責檢查和評比強化;學校領導負責監督。

2、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點加強教育的內容有:

一是進行交通常識教育。如右側通行、走路和過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橫道、識別交通信號和遵守交通規則等。

二是進行日常的交通行爲強化,重點加強上學、中午和放學的交通遵守狀況的監控。加大學生交通安全行爲監督力度,學生通勤車必須有教師押車,確保學生乘車、上車、下車、過馬路安全。放學時,學生排隊下校,班主任必須送學生過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師看護學生過馬路。

3、學校繼續常規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學生週會、班會等進行專門的教育

4、交通事故應急工作

學生在校內或學校附近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啓動兩個應急程序:救護程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進行救護,等待和協助120人員工作。校醫進行教師的救護工作培訓。

報警程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電話(120),明確告知事故的具體地點。學校提前對教師、學生及值班人員進行有關報警、急救、保護現場、留住肇事人等常識的教育。並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老師

5、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將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