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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務公開控制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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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務公開控制規則
  1 目的
  爲規範本廠廠務公開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 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本廠廠務公開工作進行全過程控制。
  3 職責
  3.1 廠務公開領導小組
  3.1.1 組織機構
  組 長:黨委書記、廠長
  副組長:工會主席、副廠長、黨工部長
  3.1.2 領導小組職責
  a) 負責廠務公開的領導、策劃、協調、溝通工作,組織全廠各級領導和單位按照本程序對廠務公開進行落實。
  b) 負責對公開方案、公開形式等有關廠務公開重大事項的審定。
  c) 負責對廠務公開工作考覈評比等重要事宜的審定。
  d) 按照分工負責制對分管系統廠務公開的實施、推進負有領導責任。
  3.1.3 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職責
   黨委書記職責
  a) 對廠務公開負有領導責任,是廠務公開的“第一責任人”。
  督促本廠各級領導按照本程序要求進行廠務公開,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b) 組織廠務公開領導小組定期聽取廠務公開情況彙報,定期對廠務公開工作進行調查研究,領導制定廠務公開的有關規定、辦法。
  c) 督促和指導各分管領導、廠務公開辦公室、各專項公開小組、各車間及實體公開小組的工作,及時研究和解決廠務公開中出現的問題。
   廠長職責
  a) 對廠務公開負有實施責任,是廠務公開的“第一執行人”。
  按照本程序要求實施廠務公開,做到真公開、全公開、常公開,確保其真實性、實效性和長效性。
  b) 帶領各級行政領導主動搞好各級廠務公開。
  c) 將企業改革與發展中的難點、職工羣衆關心的熱點、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點作爲廠務公開的重點,有責任按照規定形式和途徑公開有關事項,並向職代會報告廠務公開的實施情況。
  d) 落實廠務公開責任制,督促各行政領導、部門按照各自的任務和職責,落實到人。
   副廠長職責
  a) 協助廠長督促各分管部門主動搞好各級廠務公開。
  b) 定期對各分管部門的公開工作進行檢查,提出考覈及獎勵意見。
   黨工部長職責
  a) 對廠務公開負有監督檢查職責,是廠務公開的“第一監督人”。
  b) 按照本程序要求組織辦公室對各項公開事宜進行監督檢查,對出現的問題提出考覈意見。
  c) 監督廠務公開辦公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工會主席職責
  a) 對廠務公開負有協調監督職責,是廠務公開的“第一協調人”。
  b) 對廠務公開辦公室負有領導責任,有責任領導辦公室人員做好廠務公開的日常工作。
  c) 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收集和反饋職工羣衆對廠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有關方面及時整改。
  d) 組織幹部職工參與廠務公開,培訓職工代表,提高公開質量,協調企業勞動關係。
  3.2 廠務公開辦公室
  3.2.1 組織機構
  主任:工會主席
  成員:廠辦、黨工部、工會、保衛部、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裝備部、生產部、技術規劃部、煤炭採購部、倉儲部、營銷部等部門負責人
  廠務公開辦公室設在工會
  3.2.2 職責
  a) 廠務公開辦公室負責廠務公開實施過程中的組織、檢查、指導、反饋。
  b) 工會負責日常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統計、報告。
  c) 工會主席負責廠務公開具體實施過程的'領導、組織、指導。
  d) 各成員負責提供各部門的公開內容,並確保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和及時性。
  e) 負責對本程序的修訂。
  3.3 廠務公開工作程序
  4 控制程序
  4.1 廠務公開的內容
  4.1.1 厂部生產經營的重大事項:包括厂部年度方針目標、發展規劃、季度生產經營狀況、
  重要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目標、多種經營工資分配方案等事項。
  4.1.2 厂部重大決策情況:公司和我廠改革、改制方案、生產經營重大決策以及其他各項
  改革措施。
  4.1.3 財務指標完成與廠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生產經營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工資發放、
  績效工資支付和發放、代扣個人所得稅、防洪費等情況,業務招待費全年計劃分配和實際支出額以及主要開支項目,開支是否符合制度,手續是否完備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4.1.4 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情況:工資獎金分配、違章違紀考覈、“六金”交納、勞動保護
  措施、勞動用工招聘、轉崗分流、職工崗位競聘、節日物資發放等情況。
  4.1.5 領導幹部年度民主評議情況:民主評議的標準、程序及對被評議幹部的優缺點和勝
  任、不勝任的測評結果。
  4.1.6 幹部管理情況:幹部選拔、競聘、使用的條件、競聘過程、結果,領導幹部違規、
  違紀處理、處分情況。
  4.1.7 大宗物資採購供應情況:生產原材料採購、煤炭採購、勞保用品採購、職工福利用
  品採購以及其他涉及物資採購的招議標情況。
  4.1.8 廢舊物資處理及工程招議標情況:廢舊物資處理、全廠工程建設、外委加工件、大
  型技改項目以及其他工程的招議標情況。
  4.1.9 專業職稱評聘情況:職稱考試通知、要求、職稱評聘政策、條件、指標、程序、結
  果及獎懲標準和結果等事項。
  4.1.10 其他不屬於國家規定的保密事項和不涉及商業祕密的需要適時公開的事項。
  4.2 廠務公開的形式
  4.2.1 職工代表大會。凡是企業重大決策、重大改革事項、業務招待費使用、民主評議領
  導幹部等情況,在職代會上公開。職代會閉會期間,屬職代會職權範圍內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在職代會聯席會議上公開,經協商透過後執行。
  4.2.2 廠辦公會、黨委會和生產會。對涉及企業祕密的問題,不宜公開或不宜全部公開的
  問題,應在廠辦公會、黨委會或生產會上予以通報討論,並在適當時機向職代會或
  職代會聯席會公開。
  4.2.3 招議標會。對於工程建設、外委加工件、廢舊物資處理、大宗物資採購等項目,應
  透過招議標會進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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