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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住院醫師培訓的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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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招收錄取中,提供虛假證明者,一經查實,立即終止培訓,並全額退還醫院發放的補貼,之前所完成的培訓工作量一律不予承認,並保留向兄弟醫院通報情況的權利。

婦產科住院醫師培訓的獎懲制度

(二)培訓過程中,在工作量化登記、考試、考覈中弄虛作假者(包括主任、帶教老師簽名)一經查實,立即終止培訓,之前完成的工作量酌情予以承認。

(三)不按輪轉計劃轉科的',不拿輪轉表自行到科室報到者;出科未經考覈者視爲培訓計劃(時間)無效。

(四)取得醫師執業資格者應及時在醫務科登記註冊,如不按時註冊將不予以晉升工資標準。

(五)兩次執業醫師執照考覈未透過者,終止培訓。

(六)學員在第一年培訓期間,應爲24小時負責制。在整個階段培訓期間不得無故請事假,如有病假在三個月以上或懷孕分娩不能按時完成培訓任務者,自動留級。

(七)病假在三個月以上者,第三個月開始只發放基本工資,取消伙食補貼,直至開始上班。

(八)曠工一天按100元扣發,超過五天者扣發全部補貼,並視情節終止培訓。

(九)當月考覈不合格者,只發放該月基本工資;輪轉期間兩個科室不合格者,將終止培訓。

(十)工作中服務態度惡劣(病人有效投訴),工作責任心差,或不遵守勞動紀律者,科室投訴到婦產科規範化培訓管理處的,視爲考覈不合格,必須在該科室繼續培訓一個週期,此培訓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和補貼。

(十一)培訓過程中,因嚴重違反規定出現醫療差錯,引發醫療糾紛,造成醫療事故,將按照我院《婦產科醫師培訓管理辦法細則》及衛生部、教育部關於印發《醫學教育臨牀實踐管理暫行規定》給予處罰(包括經濟賠償),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交司法機關。

(十二)培訓期間,每年進行一次"優秀婦產科醫師"評審,工作認真積極,對醫院做出突出貢獻者,醫院將予以獎勵,在推薦工作單位時將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