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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景觀方法論引導下的古城旅遊開發思路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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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際風景園林界和遺產界的熱點。作爲世界遺產的新類別,文化景觀更是一種遺產保護與利用的新方法論,對我國古城的旅遊開發具有重要的啓迪意義。梳理文化景觀方法論要點,分析我國古城旅遊開發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文化景觀視野下古城旅遊開發的新思路。

文化景觀方法論引導下的古城旅遊開發思路論文

關鍵詞:文化景觀;古城;旅遊開發

一、 文化景觀的方法論意義

首先,文化景觀所涉及的“整體環境”,不僅僅是指實體的環境,更包括社會、經濟、文化等非物質的環境。這就要求我們在一個更爲廣大的經濟和社會背景下研究問題。第二,世界遺產文化景觀的核心是“人和自然的共同作品”,其強調的價值在於文化和自然之間、在於人和環境之間深刻的長期的相互作用。在文化景觀的視野下,人們創造場所的意識形態、日常的生活方式、傳統,以及豐富的生活文化場景都是十分重要的。第三,世界遺產文化景觀的第二個子類——有機進化的景觀,表明文化景觀是動態的、演變的、有文脈地脈的;第三個子類——關聯性文化景觀,則重點關注非物質性的,與自然因素相關,具有強烈的宗教、文化或藝術性質的價值。動態的、持續演進的概念爲遺產地的保護與發展開闢了廣闊的天地,優秀的歷史遺產不應凝固,而應在發展中成爲一部持續的活的生活史。非物質性價值的引入,則要求我們不能忽視人和自然之間獨特的精神聯繫。

概括而言,文化景觀方法論包括整體觀、動態觀、強調獨特的人地關係等內容。在中國如火如荼的古城旅遊開發中,文化景觀方法論有着顯著的啓示意義。

二、 文化景觀視野下我國古城旅遊開發的再審視

(一)文化景觀方法論於古城旅遊開發

在性質上,古城與文化景觀兩者之間存在顯然的可比性,古城是一種文化遺產,從某種意義上講,更是一種文化景觀,因爲它正是受制於自然環境的物質性,由人類在持續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等條件下創造而成的,是“人和自然的共同作品”;在內容上,文化景觀所關注的要素與古城旅遊開發所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大程度的重合,都涉及街市的肌理、建築的形制、植栽的樹種與方法、水系的形態與功能、生活方式、傳統作業、活動的場景和意義等方面。可以說,在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領域中,文化景觀的所有方法論要點在古城旅遊的開發上都是適用的。

(二) 我國古城旅遊開發存在的主要問題

1、整體觀的失控——對古城價值的認識存在偏差

對於古城價值認識上的偏差是我國古城旅遊開發存在的首要問題,對於實物遺存的片面關注導致了古城旅遊開發在整體觀上的失控。我國古城旅遊開發實踐中的“整體保護”,往往是指保持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空間尺度,不改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古城的全部價值都被放在了具體的“實物遺存”上,相應地,這樣的認知導致了在旅遊開發中僅將建築或格局一類的實體性要素作爲旅遊的吸引物,遊客看到的古城變成了一種博物館式的景觀。文化景觀方法論強調對非物質環境的關注,對應於古城的價值,非物質環境體現在居民的日常生活形態、風俗、信仰之中。對於非物質性價值的忽視,正是我國古城旅遊開發對於古城價值認知的偏差所在。

2、“特色”的誤讀——旅遊開發的着力點偏離了古城文化的核心

我國古城旅遊開發已經開始自覺地尋求自身的特色,而在實際操作中,“特色”往往被等同於“新鮮”。新鮮的建築細節、新鮮的風味小吃、新鮮的“原住民”服裝,人們感受到的僅僅是沒有內容的視覺特色罷了。

文化景觀方法論強調獨特的人地關係,同樣的,不是環境,也不是人,而是人與環境之間的關係創造了古城深厚的文化價值。這種“關係”是古城文化的核心,是古城自身的特色所在。旅遊開發拋開內在的文化核心而向外在的表現形式尋求“特色”,無疑是竹籃打水。

3、動態觀的缺失——忽視了古城自身演進、變化的需求

文化景觀強調遺產地的持續演進,認爲古城的文化價值不應凝固不前,而應在不斷演進的'人地關係中傳承下去。但在我國古城旅遊開發的實踐中,古城的價值似乎停止了累積,人們看到的永遠是古城的“曾經”。這些“曾經”包含着的是古人聚落隨時間演化而形成的場景,沒有後繼生活形態的疊加,古城在後世只會以木乃伊的姿態出現,沒有靈魂和活力。古城不是化石,而是一部持續演進的生活史,無視古城自身發展的旅遊活動將成爲斷送古城未來的元兇。

三、 古城旅遊開發的新思路

(一) 整體觀

1、古城價值認知上的修正

在文化景觀的視野下,古城不僅僅只是一座“城池”,更是特定文化族羣在具體的社會、經濟、文化環境下所創建的生活樣式。古城的整體環境不僅僅涉及簡單的物質維度,還涉及文化和社會的維度。對於物質維度上的古城價值已無需多加強調,因爲對於“實物遺存”的保護觀念早已深入人心;需要修正的是對文化和社會維度上古城價值的認知,非物質性價值必須被納入到古城價值的範疇裏。這些非物質性價值包括古城居民的生活方式、驅動人們創造場所的意識形態以及體現人類與環境之間關係的場所精神。

2、旅遊開發中的整體觀

其一,在規劃的層面上應當重視原住民的話語權,讓原住民參與到規劃的決策中來。在旅遊開發中,原住民的加入能使本土形態最大程度地呈現,同時也讓古城的非物質性價值更容易識別,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開發的完整性。其二,在旅遊產品的設計上,要儘可能地挖掘與古城文化相關聯的價值,使完整的古城價值在旅遊活動中被髮揮或解說得更好。此外,旅遊產品應當覆蓋觀光、休閒、娛樂等不同門類的活動,並貫穿於“食”、“住”、“行”、“遊”、“購”、“娛”六大旅遊基本環節中。

(二) 強調人地關係

強調人地關係是文化景觀方法論最爲重要的主張之一,在古城旅遊開發上,需要被重點關注。特定的人地關係是古城區別於其他地域的關鍵因素,亦是古城的“特色”所在,這種“特色”可以藉由場所精神和地方認同感在旅遊開發中凸顯出來。 神的準確展現

人地關係形成於具體文化族羣與環境之間長期的相互塑造過程中,包含了許多的價值,這些價值最終凝結成了場所精神。場所精神只有被主體所感知,其意義纔會被放大。在古城旅遊開發中,要使遊客能感知到特定的場所精神,其前提是場所精神能被準確地展現出來。一方面,場所精神的準確展現有賴於對古城價值的承載要素作出準確的判斷,明確旅遊開發需要突出的價值應該放在哪些要素上。明晰相關要素的重要程度,對於我們理性地決定哪些要素需給予重點關注,哪些要素需要給予一般關注,以及哪些要素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會被犧牲掉,是關鍵的。另一方面,爲了使需要展現的場所精神更能打動人心,旅遊開發應突出大衆的、日常的整體關聯場景。

2、建立地方認同感

地方的認同感由物質形態、可見的活動和功能、符號和象徵意義三個相關因素構成,缺一不可[注:relph e、 place and placelessness[m]、london: pion,1976、]。首先,物質形態方面,原真性將被不可避免地被提及。原真性應當是多維的,包括區位和環境、形式、材料和設計、使用和功能以及“無形的”或本質的特性。第二,可見的活動和功能與高品質的遊憩體驗息息相關。費勒認爲文化景觀必須讓人們說得出“體驗”、“回憶”和“觀點”(如“科學之集大成”,“充滿回憶”,“令人嚮往的目的地”等)。同樣的,沒有體驗,古城的文化意義就無法建立,遊客對古城的認同感也就無從談起。“體驗”體現的是一種互動的關係,古城旅遊開發應着力打造體驗性旅遊產品,使遊客在互動的過程中,逐步建立對於古城的認同感。最後,符號和象徵意義則涉及到了文化層面的可讀性,即文化體驗的有效性。爲了讓普通遊客更直觀地感受到古城的文化,在景觀和旅遊產品的設計上,一些顯性的處理是必要的。

(三) 動態觀

古城旅遊開發中的動態觀,就是要隨着社會的發展引導旅遊活動融入古城生活形態,賦予古城以與其場所精神一脈相承的活力,實現古城的持續演進,而不是將其原封不動地存放以供展覽。

1、破除遊客與原住民之間的二元對立

風景遊憩地規劃與管理的lac理論(limits of acceptable change)認爲只要有遊憩使用,就有遊憩衝擊的存在,就會產生環境的改變和社會的改變,關鍵是這種改變達到什麼樣的程度是可以被接受的。lac理論的觀點於我國古城旅遊開發的實踐中已經有所體現,一般認爲,旅遊的介入必然使古城的資源發生改變,而旅遊開發要做的便是將這些

改變控制在“可以被接受”的範圍內。這種觀點有一個潛在的認定,那就是認定旅遊活動與古城的“常態”之間在本質上是不相容的。於是在古城旅遊開發的問題上,遊客和原住民被放到了對立面上。

然而以文化景觀方法論來看,“改變”是古城自身發展固有的性質,作爲一種文化遺產它是在動態演進之中的,來自於歷史的和現時的具體文化族羣將共同完成古城的動態演進。隨着社會的發展,古城原有的生活方式、生活形態可能已經不再適應現代人的需求,一方面古城的原住民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古城自身也需要不斷演進、變化。旅遊開發和古城自身的發展之間不存在天然的排斥,遊客與原住民之間也沒有天然的對立。在如今的時代背景下,遊客可以成爲演繹古城生活形態的主角。原住民和遊客是古城演進過程中現時的具體文化族羣,在特定自然環境、經濟、社會、文化條件的制約下,二者將共同創建屬於這一時代的古城聚落生活樣式,旅遊開發的職責就是引導這種生活樣式不偏離古城自身的場所精神。

2、提供富於生活性的旅遊體驗

遊客到古城旅遊,無非是想體驗一種有別於慣常生活的生活形態,因而旅遊活動的生活性是至關重要的。旅遊活動生活性的發揮需要“浸入”式的深度體驗,麗江古城的旅遊活動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麗江古城,許多遊客住在民宿四合院之內,遊走於各式公共空間之中;他們向原住民打探麗江的性格,與素不相識的“遊友”相談甚歡;他們忘記了自己原來的生活節奏,彷彿自己就是這座古城的主人。泡吧、參加火塘音樂會、覓友結伴同遊等行爲並不是麗江古城固有的生活形態,但這些活動有一些共同的特點,即慢節奏、近人的尺度、生動的人際交流。這些特點與麗江的場所精神是一脈相承的,傳承精神的同時,新的人地關係悄然出現,古城的文脈獲得了連續感和時間感。

在麗江的例子中,遊客已經成爲古城演進過程中現時的具體文化族羣之一,這正是筆者所提倡的。爲了使遊客能夠加入到創建古城生活樣式的共同體中來,旅遊開發中必須要大力發展度假體驗遊,引導旅遊活動從走馬觀花式的“過把癮”觀光向細水長流式的休閒度假轉變。在度假體驗遊的設計上,要有意識地加重生活性旅遊產品的比重,將遊客的注意力吸引到情景度假上來,進而引導遊客的活動融入古城的生活形態中去。鼓勵家庭旅館、私房菜餐廳的發展,增加公共交流場所的配置,培植創意民俗節慶活動等都不失爲很好的舉措。

古城旅遊的開發必須實現“保護”和“發展”的雙贏,並傳承古城的文脈地脈,文化景觀方法論是實現上述目的的一座燈塔。整體觀、強調獨特的人地關係、動態觀的觀念應當貫穿於古城旅遊開發的各個層面之中。當然,我們藉助的只是文化景觀這個概念的視野和方法,在古城旅遊開發的實踐中,具體工具的使用還需要不斷地探索和推敲。